司法部推出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受到中国人民非常强烈的抵制和反对,在这样的情况下,这部条例是不能继续推出的,是没有理由要继续推出的。
如果司法部的官僚们一定要认为制定这样的条例有必要,那么,就建议司法部进行一次全民公投。道理很简单,这么重大的事情,不能由司法部的几个官僚说了算。如果你们认为进行全民公投规模太大太费事太麻烦,那就建议你们联合教育部,在全国的大专院校的在校大学生研究生中进行一次全体公投。相信几千万的大学生研究生是能够有代表性,可以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的。如果有超过百分之五十的简单多数的大学生研究生赞成你们的条例,你们的条例就可以推出了,如果超过百分之五十反对该条例,该条例就必须坚决废止。
除了进行条例的公投,建议国家同时还进行另一项公投,这就是关于国务院新设立的“国家移民管理局”,如果全国超过百分之五十的大学生研究生,认为这样的一个机构设置有道理,这个机构就可以保留,如果连这样一个简单的多数都达不到,那么国家就应该坚决撤销这个“国家移民管理局”,这个“国家移民管理局”是没有理由还要继续保持的。中国的行政机构已经够多了太多了,没有必要还要保留这样一个毫无道理毫无必要的国家机构。
永居条例总则第一条明确规定,“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规范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管理,保障取得永久居留资格外国人(以下称永久居留外国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制定本条例。”可是,如果国家搞出一个条例,只是“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显然是极其荒唐的。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把改革开放神圣到了如此的地位。中国的改革开放,必须要符合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决不能为改革开放而改革开放。
国家制定出的政策决策法律法规,必须符合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必须以人民的意愿为意愿,不符合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不符合人民的意愿的东西,国家必须抛弃。如果人民的绝大多数都反对的东西,国家一定要强制推出,是很不好的。起码最重要的民心这一块,彻底丧失掉了。几十年来,这样的教训还少吗?
如果这个条例和机构被我们的大学生公投否决,那么,那个极力推动这些东西的外国人王辉耀,就必须要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惩。即便他是外国人。一个心怀鬼胎的外国人,给国家添这么大的乱子,给人民造成这么大的愤怒,这个黄辉耀是不能无事一样的毫发无损的。
如果广大的爱国同胞同意此贴的观点,请你们投出你们宝贵的支持的一票。202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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