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说:“冤有头,债有主,谁欠了你的,你找谁去清偿!”。但有些人却不是这样的,由于婚姻家庭、生活、工作等等不如意,心理逐渐失衡,得不到及时无害化发泄或化解,累冤积怒裂变,导致心灵极度扭曲、心理极度变态,形成反社会人格,继而走向极端,给其他人财产、肉体和心灵造成巨大损失和伤害,这样的人丝毫不值得同情,连同导致他畸形人格的人都应当一起下地狱!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马永平,因承建工程,与分包商产生债务纠纷,多次通过自杀手段追讨未果。随产生不满、悲观厌世、报复社会,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放火制造重大社会影响的邪念。2016年1月5日7时许,马永平在由贺兰县天骏花园开往银川市火车站的301路公交车上纵火,造成18人死亡,32人受伤的恶性重大刑事案件。
2016年12月23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死刑执行命令,特大纵火杀人犯马永平被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死刑。为了以儆效尤,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研究,纪检监察机关对在马永平经济矛盾中纠纷化解、重大警情处置严重失职、渎职的11名责任人员给予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然而这一切事后惩治措施能修复得了18个破碎的家庭吗?!能换回那18个被邪恶夺去的无辜生命吗?!能抚平那50个家庭的心灵创伤吗?!如果有天道轮回的话,马永平就是下十八层地狱也难赎其滔天罪恶,五亿年遭受炼狱永世不得超生也难以洗刷干净其罪恶的灵魂。
马永平“1·05”公交车放火案”,充分暴露了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官僚主义、本位主义极其严重、责任心严重缺失、政治敏感性不强、作风极度漂浮、思想高度麻痹、极其漠视群众的合法利益和正常诉求,在处理纠纷中,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小事拖大,无形之中助纣为虐的不良风气。
善良的人们多么希望我们的各级政府和官员,能够亡羊补牢,从内心深处真正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和“一地出事故,全国受教育”的高度警觉,防微杜渐,把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然而人们的善良愿望还是被残酷的社会现实击碎了,人们不希望发生的人为灾难又一次降临到不幸的人们头上。2020年7月7日,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张某钢,因对公房拆迁补偿和再安置问题不满,饮酒后将公交车开入安顺市西秀区虹山水库中,造成包括他本人在内21人死亡,15人受伤的恶性刑事犯罪案件。
近年来已经发生多起因个人受到不公平待遇,哭告无门,积怨难平,心怀不满,报复社会,造成多人死伤的恶性案件,受害者多为无辜群众,甚至是妇女、儿童和老人等弱势群体,有的甚至是灭门事件,这种把自己的苦难和厄运强加给其他比自己处境更艰难、更无辜的弱者的做法,让人丝毫同情不起来,只能产生强烈的鄙视和愤恨。
不能以自己的厄运、苦难、不幸、不公、不如意为由,损害其他守法公民的正当合法权益,强行剥夺他人的幸福和生命,强行逆转别人家庭的人生轨迹和命运,这是做人的底线,违背了就是极其不道德的兽性行为。在强烈谴责这种“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硅藻”的弱肉强食法则和行径的同时,我们的社会是不是也该深刻反思了,至少我们的各级政府和官员是不是该认认真真地好好反思了,自己是不是履好职担好责了?!如果做的还不到位,如何有效地学习好和借鉴好新时期“枫桥经验”,更好地发挥社区网格管理的强大优势,一叶知秋,察民情知民意,更好地亡羊补牢,甚至雪中送炭,尽量避免类似的社会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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