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看到,作家莫言曾经一次公开说,“我有一种偏见,我认为文学作品永远不是唱赞歌的工具。”
此话显然是他的随心真话,他当然有表达思想的自由。
但是,名人也好,凡人也罢,真话不等于是正确的话。
文化艺术领域的创作,需要高度的社会责任意识。
因为,各类文艺作品都通过内涵展现出导向——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什么是英雄、什么是败类;等等。既可以弘扬正道、高歌大仁大义,也可以颠倒黑白、颓废堕落。
不管内涵是什么,通过艺术的魅力,借助绳锯木断、水滴石穿的效果,逐渐改变人们的人生观、世界观,进而改变国家民族的风气,改变国家民族的命运。
无疑,从民族生命力的角度来看,这是最温和且最致命的导向!
因此,作品中不赞扬真善美、随便遐想乱编,何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如果作品中只展现丑陋邪恶,而且不批判、甚至大肆渲染,不就是传播邪恶、引导堕落吗?
这样的“偏见”,还是早点抛弃吧。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注:配图来自网络无版权标志图像,侵删!
声明: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责任编辑:焦桐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订阅网刊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