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临沂有个骑三轮车的阿姨,由于乘客把手机落在车上了,她好心给乘客送了回去。阿姨和乘客商量好收费60元,这其实很正常,我以前手机落出租车上,我麻烦出租车司机路过我家附近的时候把手机带给我,我也是顺手给了包苏烟,没多少钱,但多少是个心意,那个乘客大概也是这么想的,但就在她准备付钱时,乘客的“闺蜜”黑衣女子(16岁)觉得阿姨“狮子大开口”,对着阿姨就是一顿拳打脚踢(头顶有较深的1cm左右的伤口,左眼虹膜出血,身上多处淤青,头发也被拽掉了一大把,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最终动手打阿姨的黑衣女子被行政拘留7日,赔偿16000元。
此事网络关注度很高,黑衣女子殴打阿姨时,围观的人很多,但劝阻的人很少,一个白衣男子(21岁)或许是实在看不下去了,上前进行了劝阻,打人的黑衣女子不仅不听劝阻还辱骂白衣男子,白衣男子选择了对骂回去,这时原本一旁看戏的眼镜女上前质问白衣男子为什么要骂人(逻辑大概是,撇开黑衣女子打人的事实不谈,你怎么能骂女人呢?)。
或许是觉得有了帮手,黑衣女子给了白衣男子一耳光,白衣男子在挨打后则踹了黑衣女子一脚,这大概就是事情的经过了。后来白衣男子把此事发到网上,眼睛女竟找当地大V诉苦,要求白衣男子道歉,那个大V更是添油加醋,表示不管怎么样,你一个男的都不能打女的,最终,白衣男子在压力下道歉。
这事本身不是什么大事,但给人的感觉极其别扭,见义勇为的人竟然低下头道歉,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这也勾起了我极不愉快的回忆,当年,有人用《“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质疑狼牙山五壮士事迹的真实性,郭松民不过说了抹黑狼牙山五壮士的人都是“狗娘养的”,就被人告了,你没看错,是真的被人告了,好在法院判决郭松民的言论不构成侵权,要不然真成了天大的笑话了。
郭松民算是运气好的,我的老友@侠骨柔情的杨华 就没那么好运了。杨华的性格我清楚,他最不能容忍的就是有人抹黑毛主席,谁抹黑毛主席,他一定会跟谁急,为此得罪了很多公知,不仅有公知到他单位门口拍照示威,还有人把他告上法庭,理由是他骂人了。
讽刺吧,那些人不觉得牠们骂毛主席有什么错,但牠们觉得杨华骂牠们就是错了,我原本以为这官司打到天上去,杨华也不会输,但很遗憾,他不仅输了,还输的很惨。
这事过去很多年了,但估计依然像针一样扎在杨华的心口。他不理解,我同样不能理解,在我看来,杨华的行为就是见义勇为,抹黑毛主席本身就是违法犯罪行为,有人站出来了,这无论如何都是值得鼓励的事吧,你总不能因为杨华骂人了,就无视事情的来龙去脉,就否定杨华本身的正当性和正义性吧。
都说性格决定命运,杨华是个认死理的人,我劝过他很多次,可惜他的脾气比我还臭,怎么劝都不听。其实,我是理解他的,我和杨华一样,看到有人抹黑毛主席,也会忍不住想骂人,但代价同样是沉重的,有的追着我骂了很多年,还有的给我下了“江湖追杀令”。
坦白说,这实在是太看得起我了,如果我的血有幸为毛主席而流,那实在是我一辈子的荣耀,别说像闻一多、李公仆那样名垂青史,就算死得无声无息,我也不会有任何怨言。死,我很怕,但要是为了毛主席而死,我真的一点都不怕。
扯远了,说一说16女孩殴打三轮车阿姨事件的后续吧,白衣男子的行为获得了一边倒的称赞,阿姨的家人也对白衣男子表示了感谢,这就对了,这说明群众的眼睛确实是雪亮的。
这也给了我勇气,这世上终究还是好人多,好人就不可能不爱毛主席,我们这样的人,从来不求有什么好处,只求别给生活带来太大的麻烦,但现在看来,就算哪天麻烦找上门了,好像也没啥大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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