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又一次引起众怒!
这一次,还更夸张、更离谱、更魔幻。因为它这一次居然向照片的拍摄人索赔8万元。
8月15日,知名星空摄影师戴建峰在社交媒体及其个微信朋友圈发文称,接到视觉中国方面电话、邮件,对方称戴建峰公众号《Jeff的星空之旅》侵权使用视觉中国173张照片,要求赔偿8万多元。
可是,视觉中国所谓的“侵权照片”,却全部是戴建峰自己的摄影作品。
戴建峰指出,视觉中国要求索赔的这些作品,他从未上传视觉中国图库,也未与视觉中国合作,“怎么成了视觉中国所有的版权?还要我赔偿损失?”
戴建峰还喊话视觉中国:你从哪里非法获得了这些照片进行非法销售的,获得了多少非法收益?你又拿我的照片去起诉了多少公司,获得了多少非法收益?
有媒体指出,视觉中国之所以向戴建锋索赔,可能是因为这些图片是由Jeff Dai上传到Stocktrek lmages;再由Stocktrek lmages同步到Getty lmages销售;Getty lmages又同步到视觉中国进行销售。
不过,即使视觉中国这个所谓的证据链条属实,那也绝没可能让视觉中国有向照片拍摄者索赔的权利。因为,即使摄影师出让了照片的版权,可是摄影师并不会因此丧失自己随便使用照片的权利。
何况,戴建锋后来还明确指出视觉中国是非法的。
说到底,这是视觉中国敲诈式索赔的又一次翻车。2019年,视觉中国就曾因敲诈式索赔遭到全国、全网的挞伐。
2019年4月10日,“事件视界望远镜”项目(EHT)发布了他们第一次拍到的黑洞照片。随后,这张黑洞照片却被视觉中国立即打上标签、宣布了版权。
可是明明黑洞图片的原版权方欧洲南方天文台已经声明了,只要标明来源即可无需付费。4月12日早间欧洲南方天文台(ESO)还回应称视觉中国的这一版权主张不合法,ESO从未也不能将他们的图片版权转让给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且视觉中国从未就黑洞图片联系过ESO。
接下来视觉中国的无耻,让国人既震惊又愤怒。
4月11日,共青团中央发布两张在视觉中国网站上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国徽图案的截屏,带有“版权所有:视觉中国”的版权声明以及如用于商业的咨询电话。
比如,国徽照片图片为限价图片,用于内文(报纸、网站、杂志内页)不低于150元,整版跨页(报纸、杂志)不低于500元,杂志封面不低于1000元,商业价格使用另议。
团中央官微质问视觉中国影像“国旗、国徽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
不到 1 小时,中国警察网官微也发布视觉中国宣称对警徽有版权的截图,并直接喊话视觉中国,指出“警徽与其团不得用于商标、商业广告”。
之后,包括苏宁、360、南孚电池、海尔、帅丰、美菱等公司也发来质疑:公司图片怎么成了是你们的版权?
其中新浪游戏发帖质问视觉中国:“突然发现小浪也是他们的”;南孚电池称,“你怕是没有挨过社会南的电击”;帅丰集成灶表示,“我家帅丰的图片,也成视觉的了?我没授权啊!”
当天晚上,人民日报官微发帖指避免版权保护陷入“黑洞”。
新华网官微直接怒斥视觉中国“咋啥都是你的”?并要求有关部门要介入进一步调查,给公众一个交待。
新华社发文称:打着版权保护的幌子做起生意,怕是不太合理。在多家自媒体的跟进报道中,视觉中国的负面形象更是一览无余,众媒体甚至使用了诸如“自媒体苦视觉中国久矣”“多少自媒体活在视觉中国的恐惧中”等标题。
2019年4月11日,针对视觉中国网站传播违法有害信息的情况,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约谈网站负责人,责令该网站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彻底整改。4月12日,天津市网信办成立工作督导组进驻视觉中国网站。
2019年4月13日,央视网官微发出央视评论“严惩视觉中国,切掉知识产权市场的毒瘤”。
央视评论一针见血的指出:视觉中国以“能奈我何”的嘴脸,把法务做成销售,一头侵犯原创者的权益,一头又对使用者进行“维权敲诈”。
2019年4月12日,视觉中国在“VCG视觉中国”发布致歉信,称接受广大网民和媒体的监督批评,全面配合监管部门彻底积极整改。
当天,中国青年报发出评论,问“黑洞照片、国旗、国徽图片版权属于视觉中国?”
国家版权局微信公众号4月12日发文称:“各图片公司要健全版权管理机制,规范版权运营,合法合理维权,不得滥用权利。国家版权局将把图片版权保护纳入即将开展的‘剑网2019’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图片市场版权秩序。”
之后,最高法也回应称:对不享有版权的照片虚构版权,进行牟利的违法行为坚决不予保护。
这标志着我国最高司法机关明确定性视觉中国“敲诈式维权”是违法行为。
一些官微,还一起玩起了“视觉中国别偷我头像”游戏,表达对视觉中国的谴责。
2019年时,据启信宝数据,视觉中国主体公司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诉讼纠纷多达147份,案件案由绝大部分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而视觉中国及其子公司所涉诉讼已超过万起。此外,由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间接全部持股的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涉及的诉讼纠纷更是高达7071起。
对视觉中国的这个操作,当时普遍认为视觉中国“多少有些商业性敲诈的性质。”
有法律专家当时就指出:在视觉中国并不具备对涉诉作品合法著作权的前提下,其通过施压达成合作的行为,可能涉及到欺诈以及对原著作权人权利的侵权,严重的可能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
2019年4月18日,给予视觉中国的处罚是罚款30万元。
时隔才3年,视觉中国就又开始了新的“敲诈式维权”,而且这次甚至把“敲诈”对象指向照片的拍摄者。
昨天,面对照片拍摄者怒火,视觉中国创始人柴继军回应此事称:系误会,已与摄影师取得联系。
可是照片拍摄者戴建峰却直接反击:视觉中国撒谎,这事没有误会。
戴建峰还再次明确要求视觉中国停止侵权行为。
那么,这一次视觉中国将如何结束此次“敲诈式索赔”呢?是否将再一次从容“过关”呢?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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