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已经知道了。
就在昨天,一份官方通报瞬间在网上炸开了锅——
深圳原交通局货运管理分局局长钟庚赐被开除党籍。
真的好险,如果不是鲶鱼自爆,如果不是网友执着,钟老差一点就要安然老死了。
所以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正义绝不会缺席。
只是这份姗姗来迟的通报,却并不那么令人满意。
首先是对钟庚赐的违法事实描述得太过笼统。
“多次串供对抗组织审查”,与谁串供?没说。
“借机敛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什么营利活动,盈利多少?没提。
“未经批准,违规兼职取酬”,在哪兼职,酬金多少?没说。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说这么婉转,这不就是赤裸裸的受贿?
其次,对钟庚赐的处理也更像是关起门来自罚三杯,说是不痛不痒也不为过。
1、开除党籍。没开除公职,连双开都称不上。
2、按二级科员确定其退休待遇。意即退休金降级,但对于号称9位数身家的鲶鱼家族来说,这点钱重要吗?
3、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违法所得有多少?为何不公开?润出去的家人子女财产算在内吗?
值得一提的是,10月10日当天,深圳还发布了另一位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的通告。
这人名叫李福民,系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副书记、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原主任。
结合李福民和钟庚赐的通报内容,不难发现二人的共同点:
都在深圳交通系统内任职,同时被开除党籍公职,都在当官时开展“副业”,且都对抗了组织审查。
很明显,这俩都是一个腐败圈儿的,也都是鲶鱼美女的反腐功绩。
再对比一下二人的不同。
通报对钟庚赐的定性是:
钟庚赐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并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应予严肃处理。
对李福民的定性是:
李福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我搜了一下,钟庚赐1947年生,1968年参加工作,李福民1964年生,1989年参加工作,从资历上说,李福民足足比比钟庚赐晚了21年,但从处理力度来看,李福民受到的暴击比钟庚赐重多了。
钟庚赐只是职务违法,李福民却是职务违法外加受贿犯罪,这说明什么?说明李福民要坐牢,而钟庚赐的处理结果很可能就到这里为止了。
难道李福民在贪腐方面青出于蓝胜于蓝,贪得比9位数还要多?还是说,这又是“法不责老”的另一实例?
网友们有疑惑和不满可以理解,毕竟鲶鱼们不仅吃国误国还恨国,说的话搁一般百姓身上,早就被拘判刑了,凭什么他们还能逍遥法外,吃年轻人交的社保来养老?
网友们的诉求也很简单——
首先,请纪委联合相关部门查明并公布鲶鱼家族违法所得的具体数字。
然后,请检察院打开法律书籍,提起公诉并按以下法条执行:
贪污或受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依法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认定为“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从1971年到2023年,当了52年党员的钟庚赐,没能干出什么流芳百世的成绩;
但作为北极鲶鱼的爷爷,他却猝不及防地体验了一把“一朝成名天下知”,好不痛快。
这功劳,必须在北极鲶鱼头上记一大笔,其他没有如此乖孙的大佬儿爷爷们,也就依然只能黯然地锦衣夜行无人知了。
当然,鲶鱼小姐的功劳还远远不止于此,她不仅为爷爷扬了名,还给无数同类吃了一颗定心丸,这个处理结果,与其说是警示教育,不如说是“振奋鱼心”。
我料想,钟老现在肯定脸上抹着眼泪,心里乐开了花儿,毕竟安全落地不说,以后还能少交好多年党费。
其他的鲶鱼草鱼多宝鱼们,此刻说不定也在开香槟,照着样本掐指一算,这收益,这代价,这辈子值了。
牺牲我一个,造福全家族,豁出我一鱼,鼓励千万鱼。
钟老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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