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在基督教经典《圣经》中的表述为世界一切灾难的起源,如该隐因神不喜悦他的贡品而杀害亚伯的行为就证明犯罪的最高阶段便是将人的生命从世界上抹除,物理性质的消灭一个人的存在。而该隐面对上帝的质问也谎称没有见过他的兄弟亚伯,即使被戳穿,也仅仅是认为上帝对他的刑罚过重,而不是对他杀害兄弟的行为有悔恨。从该宗教经典中,我们不难发现,未成年犯罪的起因常常是成人世界所引导的,例如在面对成年人的情绪反馈中,积极正面的反馈是让未成年人感到愉悦的一大情绪来源。若是成年人所给予的情绪反馈越消极阴暗,那么受其影响的未成年人就会表现的超出其年龄的行为举动。
在后现代社会中,成年人自身因受整体社会发展停滞的影响,消极因素不断的阻碍社会关系的进步发展,“全面”的流水线教育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大特征表现,因人在资本关系中不断的消灭属于自然学说里的“人本”思想,转而进入由金钱关系所主导的雇佣劳动。一切人类行为都可以被说明为是一种利益行为,在此基础上,社会的重要部门,如教育、医疗等也逐渐成为盈利性质的社会部门,当资源不断向该部门倾斜时,就会形成一定的垄断,但这种垄断绝不是正向的垄断,它是作为一种绝对的、完成的商业,在这种商业背景中,如人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被自我与外在抹灭的“人”的属性,教育的精神在其中也被抹灭了,从爱智慧的教育,变为机械式的经验传授,鉴于缺少对世界的思辨能力,未成年人在该机器运转的过程中也随着机器运转,不再是属于自我而仅仅属于整体。
在河北初中生杀人案尚未判决前,我们不能说那三名初中生就是杀人犯,这是从法理上而言的,虽大众早已将三人列为死刑犯人,但法学家与思辨家的工作显然是不同于普罗大众的,死刑与否并不是我们需要在本章讨论的问题,作为比条例式的更为深刻认知的法理论学,结合社会一般发展状况而提出社会问题与犯罪背后的存在逻辑,才是当下法学人士所应该注意的要点。如果我们只是从现存的法条判决某人的行为,那么法学的存在就只是僵死的尸体,它除了为统治阶级提供一般性的稳定服务就别无他用,那不如将法学学科改为稳定学科或成为狗腿学科,毕竟后现代“法学家”只是为法条服务而不是为法条的制定者,无产阶级所服务。
将题目扯回,少年犯罪的原因比少年犯罪的结果要重要的多,并非是我们将少年犯罪的结果看作无意义的行为,对比成年犯罪,少年犯罪的影响是远大于成年犯罪的。其中的主体要件是未成年人常常被喻为无意识的群体,未成年人犯罪结合社会发展历史可以发现,社会的发展变动是提高或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因素:“101 年少年兒童犯罪人口率為每萬人 27.50 人,係近 10 年來最高,探究犯罪人口率上升原因,應為近年來少子化、整體經濟結構改變及社會風氣開放因素的影響。”[1]
结合台湾地区的GDP发展来看,民国101年,即公元2012年,GDP的成长仅为1.25%[2],相较于2011年的4.07%下降许多,而少年犯罪了却提升3.8%多,当经济整体显著下滑时,犯罪率的提升,尤其是少年儿童犯罪就显得异常刺眼。但我们并不能单纯的将少年儿童犯罪归咎于经济原因,虽经济作为人类社会发展一切基础,但经济原因并非是导致少年儿童犯罪的直接因素,相比于未成年人,经济因素占比成年人犯罪的是最多的,在商品经济中,劳动力的价格并非直接稳定,也同样并非直接交换,一般人的劳动若要转为一半等价货币,需经过许多繁重冗杂的过程,当人的行为,尤其是劳动的价值完全被市场所控制(当然我们并不相信市场有自我意识),人的自我属性便会不断的被市场所消灭,直到行为所蕴含的意识连同结果一齐为市场所用,例如中国的留守儿童,因父母外出务工致使儿童未成年人无法受良好的家庭教育,面对这样的大多数农村家庭现状,我们绝不能指责父母的原因,因市场迫使农村的劳动相城市倾斜,又因为城市的劳动过多,导致农村进入城市的劳动价值不断贬值,恶性竞争所导致的的就是农工所付出的劳动力与所收获的劳动价值并不匹配,在农村所幻想的进入城市完成阶级跨越在21世纪就已经宣告破碎了。正如美国梦的破碎一般,中国的大多数农民在城市中的阶级跃迁梦也被不断发展而出的新官僚资本主义所扼杀。阶级的固化也同样深深影响着农村的留守儿童,同时市场的垄断倾斜也不断的将原本属于农村地区和城市贫困地区的教育资源吸纳。
在缺失了相对应的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不公平不充分的教育资源成为了助长少年儿童犯罪的另一条件,但教育的问题从不应该是单独被列出看待的,教育如果作为一个盈利部门,就会发现,经济发展速度快的地区所能提供给学生以及少年儿童的教育质量将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缓慢的地区,所提供的教育质量就随着经济发展的缓慢而降低,教育工的流失是低经济发展地区的首要问题。2015年光明日报刊登一条的报道就有教育工明确的感叹:“普格县中学就有五六十名教师流失到外地或州内条件更好的学校。用叶华的原话说,就是“培养成熟一批就跑掉一批”。[3]
因大凉山地区的特殊地理位置以及及其缓慢的经济发展,教育工作人员的流失和地区教育质量的低下也同时影响着大凉山的发展,曾经的高吸毒率以及高性病率也同样摧毁着大凉山地区的教育与经济发展。[4]未成年人在这种社会环境下,能接受的教育与未来从事的工作基本可以做相当悲观的结论。所以只是将教育、法制、经济三者分开的单独看待任何一个社会环节的发展,所得出的结果也只能是单一的不负责的结果,教育从来不能脱离经济,正如法律是从市场结构而来,又反向决定市场结构。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教育不可能、也不会是完全与经济发展脱钩的部门,它本身不存在着独立于社会的结构系统,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集体经济所带来的就是普遍的教育体系。它不能同资本主义所提供的高、精、尖教育所比,但集体经济所掌控的群众是大多数,即无产阶级,那么为让无产阶级,这个实际上的社会掌控者更好的管理和发展社会,普遍的教育就是必然的结果,此时的教育是完全的非盈利性质,它的唯一目标不是高升学率与毕业率,而是将知识、历史的经验被人所完全的把握,在自然条件与经济条件本身就较为良好的地区,学习的内容可以延伸至哲学性的批判,对于人的三观与辨证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集体经济所教育的目的不是让某一个地区的部门出于资源垄断的状态,而是将经济发展良好地区所教育而出的具有一定能力与素质的无产者补充到教育水平处于低端发展的地区。由一处扩至全处,这种事情只会在集体经济才能实现。而这种教育的结果也同样是积极的。
作为经济繁荣发展所带来的一抹光景,我们很难去否定近些年教育的进步,但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愈发不受控制,教育也在资本的发展中逐渐脱离存粹形而上学的感官,不断的在社会掌控阶级的引诱下成为起牟利的工具,他们支配、调教,企图驯化接受该系统的无产阶级,对于资产阶级而言,搞犯罪并没有任何影响,无产阶级在没有被科学的理论所掌握之前,所有的只是流氓无产阶级对另一群无产阶级的暴行,对于已经接受资产阶级修正的教育体系所结出的恶果的无产阶级来说,找寻社会犯罪的根本早已同他们无关,作为贫困,这种人为制造的社会灾难,生存下去,或者有尊严的生存下去才是他们的主要任务。
所以要找到少年犯罪的解决方案,就不能只从教育本身入手,教育只是经济发展所带来的产物,它是因统治阶级的意志而变换自己形态的无意识工具,教育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只会解决统治阶级并不想要无产阶级获得真正的“知识”的愿望。但显然的是,资本主义作为依靠社会矛盾赚取利润的社会体制本身就已经给予了解决上述一切问题的答案。正如恩格斯所言的“国家消亡论“那样,资产阶级的教育并不会一下就因为阶级的更替而转换。少年犯罪的问题也不会是一条法条的制定或法定服刑年龄的降低就能消灭少年犯罪。只有将教育的产生本质,经济入手,再从经济的本质,生产关系入手,我们才能找到一个能够解决人类社会矛盾的方法。但这些已然不是本篇所能阐述的,也不是我一个人所能表述清楚的。只有在不断的社会实践中,我们才能发现,什么是正确,什么是错误。从而用科学的理论掌握自身的意识形态,达到我们的最终目的。
因此,本篇只能简单的表述,21世纪的教育学家与“网友“所提出的少年犯罪相关的论题并不能解决任何,不论是罗翔的重罚理论(实际上他是较为温和的宽恕主义)还是某不知名大v的教育体制缺陷论述,都难以找到他们所要批判的最终目的,是社会的问题?还是单纯的教育问题,仅仅运用重刑惩罚犯罪分子就能达到我们所想要的司法公正与社会公平吗?
本篇的最后,河北三未成年人杀人案让我又一次想到一句话:“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1] 《民国101年少年儿童犯罪概况及其分析》中华民国法务部
[2] https://zh.cn.nikkei.com/politicsaeconomy/epolitics/4747-20130131.html (日本经济新闻网)
[3] https://www.edu.cn/edu/yiwujiaoyu/201509/t20150908_1312924.shtml(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
[4]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993428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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