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突破口
之前就说过,最近美国在军事和经济上反复碰上软钉子,是一定要从舆论和司法这些薄弱之处找突破口,再生事端的。
奇景,美国的耶伦,俄国的拉夫罗夫,某岛的马先生,三个人同时出现在北京。只不过从细节上看得出,拉夫罗夫赢了,耶伦没拿到想要的东西,甚至连红毯都没给她铺。
果然,没占到便宜之后,美国人从缺口攻上来了。
最大的缺口当然还是舆论。这次耶伦来华,斜挎包这个热点,被炒的火热。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不但是刻意做戏,而且是早就安排好的打配合。毕竟比耶伦身份高贵的多的泰国诗琳通公主殿下本周访华,老太太也是背个挎包,这些“吹挎包”的大V们却从来没有吹过一句。
舆论嘴炮虽然能讨个口彩,可毕竟批判的武器不如武器的批判。美国人找突破口还是得找个能产生更大直接伤害的大缺口。
果然,更大的缺口被找到了。
更大的缺口
之前也分析过,东西方对峙,现在是麻杆打狼,两头发怵。在力量对比差不多的情况下,谁也不想先出手露出破绽,都在用以拖待变的策略。正常来说,中国的发展速度显然快于美国,时间在我。但唯独有一条是命门,那就是“未富先老”的人口问题,出生率太低是我们最大的隐忧。
支撑出生率的,是生育意愿和结婚率。结婚率,就是那个更大的缺口。
果然,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如约出炉。
这个司法解释怎么说呢,算是跑步赶法超美,如果一旦落地,那咱们就是既有车房彩礼的“封建糟粕”要求,又有“离婚赡养”的西方制度桎梏,采众家之短,两面夹击,生怕结婚率不够低,把适龄男青年先吓退一半的神奇操作。
要提升生育率改善人口结构?先把你结婚率打沉海底。
并不是笔者危言耸听,仔细看看这新出的司法解释,大家都懂。
首先,这司法解释序言就极不正常。
为正确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统一法律适用,依法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咱们国家,男女平等,在序言中竟然公然把男性删掉,法律适用主体、立法原意的表达就这么缺乏平衡性。哪怕西方最凶猛政治正确语境之下,也不敢如此公然把男性合法权益排除在外
后边果然都是这个线索展开。
也就是说哪怕房子是父母买的,只要离婚,也要分割房产。分多少呢?“适当补偿”,完全交给法官自由裁量。现在房产是普通人最大的财产,结婚证一领,连父母的财产都要坐地分钱。
这第二十条,直接超越了英美国家的离婚赡养的天际线。美国离婚后一方获得另一方赡养费,有大量前置条件,并不是人人都能自动拿到前夫的20%年收入当赡养费。以德州为例,要获得赡养费,需要满足:
1婚姻持续时间须超过10年;
2 证明一方在婚姻期间没办法工作,是全职家庭主妇(夫)为照顾家庭付出
3 家庭主妇(夫)必须向法庭证明其在离婚程序中已经积极在寻找工作。
然而咱们这二十条,没有任何前置条件,只要对方“经济困难”或者单纯“无房居住”,哪怕是婚姻中的过错方,也可以在离婚后堂而皇之的住在家里,还能拿到经济补偿。极端情况下,一方出轨背叛,只要自己没有工作和住房,就可以堂而皇之的住在家里继续会小三。或者游手好闲烂吸烂赌的,你也有可能没法赶他/她走,甚至还要出钱养着对方。
甚至还有可能开发出新套路,离婚后住在家里,孤男寡女找个机会再反手告个QJ……
要知道,西方有婚前协议,咱们可是不承认婚前协议的。颇有点一旦结婚就要分家裂产永久供养的意味。新规定这么可怕,结婚又不是为了扶贫,那不领结婚证行不行?
不好意思,这个BUG在你想到之前,就被堵上了。
你看,哪怕没领结婚证,只要认定同居,一方就能要求另一方给与补偿。而且这个补偿数额又是没规定比例的“裁量自由”,简直相当于法定“分手费”。
通篇下来,力透纸背的都是分钱分钱,在诸如赡养老人、忠于配偶等公序良俗上这方面一个字也不想多写。
这个司法解释如果真的落地,那么可能的后果有五个:
一、结婚率肯定马上暴跌。普通人则对结婚慎之又慎。当结婚返贫可能成为现实,面对阶层滑落,即使普通中产阶层家的子弟,也要极其谨慎。怕是二次元和一些地下产业,会变得需求旺盛。
司仪:“新郎,离婚时法官把你父母的房子判给女方一半,你愿意吗?”
“离婚后法官判你养女方全家一辈子,你愿意吗?”
“离婚后,你的房子要拿出来给女方住,你愿意吗?”
“离婚后,你需要赡养你老婆隔壁和老王的孩子,你愿意吗?”
“妻子一个月后带着彩礼跑路时希望你不要起诉追究:反正你也要不回来,你愿意吗?”
“如果惹妻子生气,她可能会派出所告你qj,希望你在里面好好改造,你愿意吗?”
“你昨天刚认识的女朋友,只要同居就能行使以上全部权利,你愿意吗?”
二、传统稳定家庭架构彻底摧毁。二战后法国也采用了类似的婚姻法规定,结果男性直接拒绝被婚姻剥削,渣男比例直线上升,法国的非婚生子比例突破天际,以至于近年来超过六成的新生儿都是非婚生。法国白人的结婚率,跌到3%,正是恶法所致。
法国、北欧这些与新司法解释类似的国家,新生儿非婚生比例都超过了一半,达到六成。而文化和性开放程度类似的德国、意大利、瑞士,这个比例则低得多,恶法的影响可见一斑
三、新的司法解释中,法官自由裁量权太大,将激发出大量舆情案件,甚至激发出大量暴力案件。最近一段时间许多耸人听闻的灭门案,不都是因为彩礼返还的问题引发的吗?彩礼返还尚且造成如此大的矛盾,那同居分手之后分房子,这激发出的暴力冲突,怕是要多上几倍。
四、新的司法解释,将加速阶级固化。以往还有许多人可以通过婚姻实现阶级跃升。但在新的司法解释中,强势一方所承担的财产风险太高,这种情况下有钱人再也不敢找灰姑娘结婚,只敢找门当户对的人家。原本婚姻作为有效的阶级跃升的通道被关闭了。
五、低结婚率必然带来低生育率,进一步降低新生儿数量。高非婚生子比例,必将带来人口质量下降,从数量和质量上,大幅恶化人口结构。
自家算盘与思想钢印
可以说,新的司法解释,到处都透着言必称欧美,无脑照搬西方法条的“大法派”痕迹。
结果就是不但中国没有西方“婚前协议”等财产保全手段,却设立了比西方更严重的财产分割和赡养义务。西方这套体系,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和人口问题,现在照搬过来,再叠加上本地特色的车房彩礼等,必将更加雪上加霜。
但对于“大法派”,这样的规定无疑是有利的,毕竟新规定中大量“自由裁量权”,而自由裁量权越大,律师等的空间也就越大,律师婚姻司法中的地位也就越重要。在西方社会的律师当中,专门打婚姻官司的律师数量,是仅次于corporate law的第二大团体。有些人看到西方同行分得更大的蛋糕,也想效仿。自家算盘,算的很精。
最后,就是一些老一辈的思想钢印的原因。老一辈人的出发点是好的,通过保护女性权力,促进结婚和生育。但颇有一些人没有认识到,现在结婚率低的原因,在于男性结婚意愿差,而是一厢情愿的认定,是女性不愿意结婚。所以就不断地加大女性从婚姻中获得的特权,结果南辕北辙,更加降低了男性结婚意愿,反而降低了结婚率。
好在这个司法解释还在征求意见阶段,希望能够听到民间的声音,不要南辕北辙,本意雪中送炭,却做了火上浇油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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