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鲁县“干部阻耕”事件很火。从已经公开的信息来看,有一点肯定:即镇村干部收取土地使用费的态度不好、方法简单粗暴;有一点待定:6000亩集体牧场承包人补缴“草地改水浇地”使用费200元/亩,应该还是不应该?
我要是开鲁县双胜村集体牧场承包大户张某柱、张某林,我会积极主动补交“草改耕”使用费200元/亩。
理由很简单:
第一,张某柱、张某林不是双胜村村民,不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指的承包农户或一般意义上的农民。属于资本下乡。
第二,张某柱、张某林原所承包的是双胜村集体的6000亩牧场,其中耕地只有一百多亩,其余为草地;
第三,牧场的草地改水浇地种植玉米,是改变土地用途。土地改变用途,一要经过报批,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可判刑的;二要变更合同,否则,可能违约。这两点很重要!
第四,改变土地用途,增加了资源消耗(如地下水源资等),提高了土地产出,理应增加土地使用费;
第五,开鲁县所有将草地改为水浇地的农牧民都依法依规交纳土地使用费,而张某柱、张某林兄弟俩把张胜村集体牧场草地改水浇地后,以不少于700元/亩的价格再转包双胜村无地村民获利,却不给张胜村村集体交纳“土地改变用途”使用费,这太特殊了。搞出这么大一场“干部阻耕”事件,火遍全网,更是太特别了。特殊的、特别的事、就只特事特办了。
……
第六,如果双胜村全体村民团结起来用法律武器维权,张某柱、张某林两位老板所要交纳的钱或损失的钱,可能会远远超出200元/亩。
第七,搞农业的,政府可以补贴很多钱给你,也可以不补给你;政府部门可以找你收很多费(如水费等),也可以不收费;政府部门也可以说违了这法那法,可以罚你,也可以不罚你。
张某柱、张某林兄弟,因改变土地用途,一亩地转包出去就能获利不少于700元,交200元后就能踏踏实实坐家里数钱,多好呀。6000亩,大地主,一年收入很可观的!
我要是张某柱、张某林兄弟,我肯定积极主动交20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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