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中规定了公安机关人员禁止参与拆迁相关活动,明确强调征地拆迁不属于警务活动。
这一规定避免了利益双方不公平的冲突,更维护了广大老百姓以及被征地方的切身利益。
据媒体报道,河南省叶县一位大学生回乡创业,经营了近十年一片果园年,因高速路通过,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要进行强拆。
据报道,当地政府动用了公安,交通执法及乡镇政府等多个部门,出动了400多人对甲壳的果园进行强行拆除(拔掉树木)。
中央三令五申,公安机关不能参与强行拆除。
但是,河南省叶县政府就敢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依然动用公安对大学生创业果园强行拆除。
(点击图片观看视频)
视频中,我们看到,一帮人拽起当事人的四肢,像拽着一只动物一样,正在往果园外抬。
人的尊严呢?他不是犯罪嫌疑人吧。
你们这样办,就一点也不怕损害政府在老百姓的中的形象吗?
为什么公安部已经有了明文规定,但到了河南叶县就不执行呢?就成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了呢?这不是与上面的规定对着干吗?
对这种违反规定的行为,必须进行追究,否则,上面的规定不就成了一张废纸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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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