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通常会被看作女性主义的代表著作来研究,特别是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下面的短文主要从恩格斯自己对母权制的分析,同时也介绍了以Jane Flax为例的女性主义者对恩格斯著作中的不足。
全文约3000字。
《女性主义思潮导论》
恩格斯: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罗斯玛丽·帕特南·童
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尽管没有像看待丁人受压迫那样重视妇女的受压迫,但他们中有些人的确解释了妇女为什么会身为妇女而受压迫。在马克思的支持鼓励下,恩格斯写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The Origin of the Family,Private Property and the State)(1845),在其中,他说明了物质条件的改变是如何影响到人们的家庭关系结构的。恩格斯指出,在家庭或有组织的配偶关系产生之前,存在着原始的"杂乱性交”状态,每个女人都是每个男人可以猎取的性对象,反之亦然;实质就是任何人都可以随意婚配。恩格斯认为,在自然选择的过程中,各种血缘关系逐渐被排除了,有血缘关系者不再被作为合宜的婚姻伴侣来考虑。当男人在部落中可以找到的女伴越来越少时,个别男人开始强占个别女人。其结果,一夫一妻的对偶家庭开始出现。
恩格斯注意到,当一个男人强占一个女人后,他就入住她的居处。恩格斯对此状况的阐释是,这并不表明女人的屈从,而是表明她握有经济实权。因为是妇女在生产和制作那些可以传给后代的物质产品(如铺盖、衣物、炊具、工具等)。恩格斯由此得出结论说,早期的对偶婚社会很可能是母系社会,财产继承权和血缘关系可能是通过母系来追溯的。
恩格斯偏离主题进行推测:最初的对偶婚社会很可能不仅是母系社会,而且是廿权社会;妇女在经济、政治和社会方面都握有大权。不过恩枯斯主要、也是更少争议的观点是,无论妇女过去曾经有过有什么样的地位,它都得自于她在家庭这个最基本的生产中心里的位置。只有当生产场所改变后,妇女才失去了她的优势地位。恩格斯宣称,后者正是所发生的事实。“家畜的驯养和畜群的繁殖"为人类社群带来了全新的财富来源。当男人获得对部落家畜的控制权后(恩格斯并未说明其原因和方式),男人懂得了如何繁殖更多的家畜,其结果远远超出部落对牛乳和肉类的需要;这样,男人和女人的权力相对开始变化,这个变化逐渐使得男人占据优势。
蓄养家畜的盈余形成财富积累,男人可以用它作为世代之间交换的手段。当男人拥有了太多有价值的社会经济物品后,遗产继承的间题对于他们就变得非常重要。原来通过母系继承的遗产,起初不过是不太重要的赠物,例如“住房、衣物、粗糙的装饰品以及获取食物和制作食物的工具:小船、武器、最简单的家庭用具”。当家庭外生产的重要性开始超过家庭内生产时,两性之间传统的劳动分工分工据说是源于两性的生理差异,尤其是性机能(sex act)差异——获得了新的社会意义。随着男人工作和生产重要性的增长,不仅女人的劳动和生产价值降低了,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下降了。由于男人现在所拥有的财富比女人所有的更有价值,由于未被解释的原因,男人忽然要求由他们自己的孩子来继承他们的财产,男人施加巨大压力,迫使母系社会转变为父系社会。正如恩格斯所说的那样,“必须废除母权制,而它也就被废除了“。
恩格斯认为,这一变化对于妇女社会地位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母权制的被推翻"构成了“女性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在生产并谋取了对财富的占有权后,男人取得了对家庭的控制,女人沦为满足男人淫欲的"奴隶”和“生孩子的简单工具”。恩洛斯说,在这个新的家庭秩序里,丈夫是通过他的经济权力实施统治的:“他是资产阶级,而妻子则代表无产者。”恩格斯认为,男人对女人的控制植根于这一事实,是他而不是她控制财产。只有在私有制解体之后,妇女受压迫的状况才会终结。
在恩格斯看来,私有财产的出现和向父系社会的变迁,同样可以解释社会向一夫一妻制家庭的转变。因为是女人怀胎生产,所以孩子的生母总是可以确定的。但是父亲的身份从来无法确定,因为女人也可能因丈夫以外的男子受孕。为了确保妻子对婚姻的忠诚,男人据说是需要把强制性的一夫一妻制强加于女人。从观念上来说,丈夫应该和妻子一样实行一夫一妻制,但是父权社会却没有要求男人必须对婚姻忠诚。根据恩格斯的观点,所以,一夫一妻制的惟一目的是作为工具,它使得父亲的私有财产可以依序传给他自己的孩子。以父系和父权形式实行的男性统治,纯粹是有产者男人和无产者女人间阶级分工的结果。恩格斯评论道,一夫一妻制”不是以自然条件为基础,而是以经济条件为基础的第一个家庭形式”。这意味着,一夫一妻制家庭不是爱情和责任的结果,而是权力高压和经济迫切需求的产物。只有消灭阶级社会、铲除妇女在经济上对男人的依附,男人和女人才能进入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
一夫一妻制的社会制度与爰情无关,而与私有财产紧密相联;所以,恩格斯指出,如果妻子要摆脱丈夫的压迫,妇女首先必须在经济上独立于男人(事实上,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前提是“全部女性重新进入公共产业”;第二个前提则是家务劳动和儿童养育的社会化。
值得注意的是,恩格斯认为,无产阶级妇女比资产阶级妇女受的压迫要少。在他看来,资产阶级家庭由这样的夫妻关系构成:丈夫同意供养妻子,而妻子要承诺对丈夫保持忠贞和只为丈夫生育合法后嗣。“这种权衡利害的婚姻",恩格斯指出,"往往变为最粗糙的卖淫——有时是双方的,而以妻子为最通常。妻子和普通娼妓的不同之处,只在于她不是像雇佣女工计件出卖劳动那样出租自己的肉体,而是一次永远出卖为奴隶。”
在恩格斯的评价里,无产阶级婚姻与资产阶级婚姻不同,它不是卖淫;这是因为无产阶级家庭的物质条件与资产阶级家庭的条件根本不同。不仅因为无产者没有私有财产,因此男人也就消除了实行一夫一妻制的根本动机(即为继承财产而生育合法的继承人);而且,无产者妇女一般受雇于家庭之外的工作,这造成无产者家庭夫妻之间一定程度上的平等。按恩格斯的看法,这种平等提供了真正“性爱”的基础。除了这些区别之外,与资产者丈夫不同的是,无产者丈夫在家庭中的权威不大可能得到法律体制的完全支持。由于所有这些原困,恩格斯得出结论:在无产者家庭里,除了"残余的野蛮行为"(虐待配偶)以外,所有“男性主宰的物质基础都不复存在"。
虽然在文章中,马克思主义的女性主义者仍然借助于恩格斯这一著作中的观点,但其中许多人也指出了它的不足。如简·弗莱克斯(Jane Flax)就批评道,恩格斯在文中肯定”所有历史的最终决定因素”是“直接生命的生产与再生产”(the production and reproduction of life),这一论断仅仅是集中注意于直接生命的生产上;对于恩格斯来说,这是理解阶级斗争、因此也是理解历史进程的主要途径。例如,恩格斯将推翻“母权”的原因仅仅解释为生产方式的改变,即财产公有制被财产私有制所取代。但是,由于公有财产与女人相关,而私有财产与男人相关,弗莱克斯因此推理道,“母权”(如果它确实曾存在的话)之被推翻至少也反映了再生产、即生育方式的改变,正如它反映了生产方式的改变一样。她说:“母权制被推翻既是经济革命,也是政治革命。在此革命中,由于许多历史上可能的原因(譬如男人发现了他们在生育中的角色、以及[或]取得了对生育的控制权),男人以其男人的身份,压制和摧毁了女人的优势地位、或许是女人与男人平等的地位。”
弗莱克斯更感忧虑的还不是恩格斯对生命再生产的忽视,而是他对两性最初的劳动分工的确信。恩格斯在文中并未解释:这一分工是怎样形成的;他仅仅指出,在氏族内部,女人要承拒家务劳动,而男人要负责供应食物与从事生产性的劳动正如前文所说,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曾明确指出,男女两性的分工起源于”在性机能上的劳动分”(division of labor in the sexual act)。但是,对于妇女受压迫,如果异性恋体制要比私有制负更多责任的话,那么,即使妇女解放首先从进入公共劳动开始,继而以服务行业取代妇女的家务劳动,最后妇女投入反对资本家剥削者的阶级斗争——这样一种妇女解放纲领并不能就此或因此结束对妇女的压迫(异性恋体制和私有制一样,必须受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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