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部小说上了热搜,叫做《风情不摇摆》。
这部小说讲了一个女主为了给缉毒警察男友报仇,自发当卧底潜入贩毒集团,然后却爱上毒枭的故事.......三观歪得令人发指。
这种玩意的祖师爷,不是《色戒》吗?
当然历史上真实的故事是——抗日志士郑苹如卧底76号,设计暗杀大汉奸丁默邨失败,后被处决牺牲。明明是暗杀任务失败被处决的烈士,却被小说写成了被爱情俘虏一念之差不愿杀易先生而连累了一群抗日志士失去性命的叛徒王佳芝。
这类作品的共同点,就是自诩“脱离宏大叙事”,无视人类的道德、秩序、共同理想,只追求个人的小情绪和小欲望,并且为之洗白,把自私无耻,说成理所当然,把“兽欲”,美化为“人性”。
女人在文学作品中爱上毒枭不稀奇,女人在文学作品中可以爱上小混混、黑社会、大流氓、侵略者、法西斯、汉奸,就是不会爱上老实人,因为老实人无趣、无情调、无魅力,而人渣们都很有“魅力”。
女性一开始是被迫的、不自主的,然而渐渐就变成了主动的、迷恋的、不可自拔的,说难听点,这不就是日本文化中的“恶堕”吗?
只要思想肯滑坡,爱情总比底线多,所谓思想价值的“多元化”,其实就是封建文化的复辟,笑贫不笑娼,女人在这种“多元化”文学作品中往往处于被支配的附庸地位,看似可以追求各种各样爱情,实际上只是黑暗强权的玩物,再简化一点——就是个阴道。
张师傅名言:阴道是通往女人心灵的捷径。
这种恶臭的“猎奇作品”其实很多,主要原因是,这类和她们的读者都是“恋爱脑”,作品的核心内容就是恋爱,一切都是为恋爱服务的,正义、良知、道德、法律都要在爱情面前让路,所以,女主会喜欢上毒枭,甚至沉迷于这样的“爱情”。
某些人还就追求这种变态、畸形的审美,还就沉溺于这种放纵、黑暗的情绪,无视它对于绝大多数普通人、和坚持正义者的残酷无情,只享受他们自己那点卑劣的肉体和灵魂快感,以至于他们会堂而皇之说出——“女人”没有家庭、社会、民族和国家,“女人”没义务抗击黑暗,“女人”的价值,就在于性别本身。
所以,它们和它们的读者们才会理所当然地说出那些冷酷的话语,因为它们就是这样想的。
文艺作品不是不能描写黑暗,不是只能“正能量”,但你“文明”的底线是要有的,《玉观音》中也描写了女警察和罪犯产生感情,但女警察是对罪恶坚持斗争的.....看完之后你只会感受犯罪分子的丧心病狂,你会恐惧罪恶、憎恨罪恶,你绝不会对罪犯产生同情,更不会“嗑CP”。
然而《风情不摇摆》,却故意在让读者嗑女主和毒枭的CP.......这并不是什么独特的价值观,而是自古以来文人圈子里洗不干净的“慕强”的奴性,你问它们为什么不歌颂人民政府、人民公安和人民军队?因为后者虽然强,但对它们太温柔了,是好人,它们不习惯,他们就喜欢旧社会的军阀、地主、豪绅、老爷们骂它们“贱货”、“戏子”、“下九流”、“婊子”,他们才能感受到“对艺术的尊重”、“对他们灵与肉的爱”。
它们就喜欢拿枪指着好人。
我们要清洗的难道只是《风情不摇摆》这样一种“文学作品”吗?爱上毒枭不对,难道爱上恶霸、黑社会、土匪、汉奸、侵略者、法西斯就对吗?
这个文艺界,需要拨乱反正的东西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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