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尤其在国家出现重大危机的时刻——忘记了阶级斗争,忘记了人民民主专政,忘记了“运用人民民主专政的力量,巩固人民的政权,是正义的事情,没有什么输理”[1]的道理,那我们就丧失了列宁所说的“劳动阶级的法权意识”[2]并被资产阶级法权缚住手脚,若真如此,巴黎公社的失败和苏联亡国就是前车之鉴。
————
[1]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9页。
[2]列宁:《关于和平问题的报告》,《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版,第354页。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注:配图来自网络无版权标志图像,侵删!
声明: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责任编辑:蜗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