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基于马克思主义立场,从理论语言学视角阐释《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语言意识形态观。马克思和恩格斯以社会性为基点,分析了语言运用中的意识形态属性和功能。这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价值论、交织论、实践论。辩证地而非机械地把握语言和意识形态的关系,需要依据马克思主义的总体性思想。
1.引论
在语言学界,关于语言和意识形态的关系,一种常见的看法是没有什么关系。这样的认识,主要受到两方面的影响:索绪尔和斯大林。
一百多年来,从索绪尔的结构主义语言学到乔姆斯基的形式主义语言学,都把语言的形式特征当作语言的根本性质,认为语言是天赋的自立的形式化系统,语言的形式和语言的意义之间是基于编码属性的抽象的二元符号关系。因为意识形态不言而喻属于语言的内容,所以相当一部分语言学者忽视了语言和意识形态的关系。
1950年,斯大林发表文章批判马尔附会马克思主义的庸俗化语言学说。这当然是进步,可是,他也并未回归马克思,而是走向了以语法结构和基本词汇界定语言的道路。这种注重形式的观点,只看到了语言作为交际工具的功能,而忽略了语言作为意识形态工具的功能。
但在生活中,常常能够观察到语言相关的意识形态事件。只要我们还在说话,语言意识形态就始终是一个无法回避的“幽灵”。本文尝试回到马克思和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并用现代语言学的观念加以诠释,由此来谈谈我们对语言意识形态的初步认识。
2.总论
《德意志意识形态》写作于1845年底至1846年初,奠定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意识形态的基本理论,也富含理论语言学价值,包含许多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来理解语言和意识问题的代表性意见。苏共中央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院评价道:“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表述了马克思主义语言学的基本原理。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揭示了语言的产生和发展同社会物质生活、同人们的劳动过程的不可分割的联系。”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语言观以社会性为根本出发点。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德意志意识形态》明确指出:“语言是……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需要注意的是,马克思笔下的“交往”更多地需要从生产关系的角度来理解。因此,语言就不是简单的二元符号,而是特定社团在特定的社会经济政治条件下的产物。马克思还说过:“语言,是我们的彼此发生关系的物品。”“语言本身是一定共同体的产物,正象从另一方面说,语言本身就是这个共同体的存在,而且是它的不言而喻的存在一样。”这些名言都从不同角度点明了语言的社会性。
从社会交往的角度来理解,语言意识形态研究不可把抽象的语言体系从具体的言语中剥离出来而成为一个空壳,对具体的语言使用的分析也不可孤立于背后的整个语言系统。语言意识形态研究中的语言,看重的是语言、言语和话语中共有的社会性的一面。偏重形式的语言理论容易导致语言研究与其社会历史的割裂,导致观察人的交际与社会历史发展语境的剥离。而从语言的社会性出发,才是理解语言和意识形态的关系问题的关键。
3.分论
诚然,马克思和恩格斯并未全面探讨语言和意识形态的关系,但是,即便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没有使用“语言意识形态”这个术语,没有说“语言具有意识形态属性”,他们也已经这么做了。他们以社会性为基点,从三个方面分析了语言运用中的意识形态属性和功能。
3.1价值论:语言对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意识形态价值
要辩证地把握语言和意识形态的关系,首先要依据马克思主义关于意识形态的根本功能与本质特征的思想。意识形态的根本功能是“把特殊利益说成是普遍利益”,即为维护或颠覆某种现存的利益格局的行为合法性提供辩护。而意识形态的本质特征,“最基本的要素是:价值观的理论体系”。所以,只要是表现出特定阶级、阶层或群体的利益关系的价值取向,并发挥了维护其利益合理性的作用,就可以判定为具有意识形态属性。
语言反映了“价值观”。这里主要指的不是语言的内容,而是语言的形式,及其使用方式。这一点是斯大林没有注意到的。他认为:“语言作为人们在社会中交际的工具,同样地为社会一切阶级服务,在这一方面表现出语言对各个阶级是一视同仁的。”斯大林强调了语言的全民性。不过,《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却有这样的论述:“资产者可以毫不费力地根据自己的语言证明重商主义的和个人的或者甚至全人类的关系是等同的,因为这种语言是资产阶级的产物,因此像在现实中一样,在语言中买卖关系也成了所有其他关系的基础。例如,propriété,Eigentum[财产]和Eigenschaft[特性];property,Eigentum[财产]和Eigentümlichkeit[独特性];重商主义意义上的和个人的意义上的《eigen》[“自有”];valeur,value,Wert[价值];commerce,Verkehr[商业,交往];échange,exchange,Austausch[交换],等等。所有这些字眼既意味着商业关系,也意味着作为个人自身的特性和相互关系。在其他的现代语言中,情况也完全一样。”
这一段话通过词源分析,论证了语言中至少有一部分词汇反映出,生产关系决定了语言的形式,特定语言成分是特定阶级社会活动的产物,而这样的语言在使用中也在为特定的阶级利益服务。确实,正如斯大林所言,不管是资产阶级还是无产阶级,都能使用同一系统内的语言,但是这种反映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资产阶级利益的语言,即便为无产阶级所使用,也依然无法跳脱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概念框架,无产阶级不过是使用反映了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语言在说话。这一整套世界观、价值观都是由语言塑造出来的。这套概念框架是符合资产阶级特殊利益的,对资产阶级有特殊价值,但全民的使用,使得资产阶级的利益被“说成”是全民的利益。这就是语言意识形态。甚至,这套语言系统,就是把个别人的利益说成所有人的利益的工具,因为这套生产关系也没有别的语言系统可以表达。所以资产阶级用这套语言来证明自己的利益是“毫不费力”的一件事。马克思与恩格斯没有被资产阶级的语言意识形态所辖制,他们清醒地意识到,资产阶级语言体系的丰富性是以压制无产阶级语言的发展为代价的,马克思、恩格斯的功劳恰恰在于,通过建构“社会基本矛盾”“历史唯物主义”“剩余价值”“剥削”“资本的贪婪”“无产阶级革命”,将属于无产阶级的“语言体系”从资产阶级的话语体系中解放出来,逐步形成“无产阶级的语言意识形态”。虽然工人、无产者只是在潜意识里有代表自己利益的朴素价值诉求的“语言意识”,但只有等到经典作家创立起一套论证无产阶级利益的概念体系和与此相适应的话语体系,才获得真正的觉醒,工人阶级才从语言上的“被迫依附”变为“自主表达”,才拥有了为自己的利益服务的语言。一个社会中不同的阶级或社团互相能听懂彼此的表达,并不能掩盖使用中价值的不对称、地位的不对等。这种差异小到社团,大到国家,在语言变体的选用和语言的选用中都有显示。这都是语言意识形态性的表现。
在现代语言学研究中,以马克思主义和西方马克思主义传统——特别是葛兰西的意识形态霸权理论——为重要渊源的批判话语分析学派,明确提出了“语言作为意识形态”,探索了故事、仪式、幽默、隐喻等多种话语形式的意识形态功能,探讨了在日常话语层面霸权是如何生产与再生产的,甚至考察了对处于支配地位的意义和意识形态进行的抗争和抵抗形式是如何出现的。这些研究的远源,不能不说就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语言意识形态价值论。
3.2交织论:语言和意识相互交织
语言意识形态价值论的根基,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语言意识交织论,即意识生产、物质交往、语言三者的交织,原文是:“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观念、思维、人们的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关系的直接产物。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关于精神和物质,亦即意识和语言的关系,还有一段论述:“人并非一开始就具有‘纯粹的’意识。‘精神’一开始就很倒霉,注定要受物质的‘纠缠’,物质在这里表现为震动着的空气层、声音,简言之,即语言。语言和意识具有同样长久的历史。”这里采用了“纠缠”表达“交织”的意思。
交织论的关键,是精神生产,包括意识形态的生产与再生产,在语言中才得以实现。结合价值论,可以认为“交织”和“纠缠”表达出:语言塑造人的精神。具体到意识形态,则可以推论:语言使用塑造使用者的意识形态。
语言系统预置了意识形态,价值观体现在语言使用中。语言和意识的交织,使得语言成为特殊的社会机制。学会使用一门语言,就默认了使用这门语言的人类社会的意识形态。在一个人学会使用一门语言以前,使用这门语言的社会已经公约性地对世界做好了范畴划分,包括意识形态诸范畴,而这种范畴划分和语言交织在一起。一个长期为“仁义礼智信”的价值意识与文化语汇所塑造的人,无法真正理解和表达资产阶级革命的“自由、民主、博爱”;同样,满嘴“自由、民主、博爱”的人也无法深刻理解在“自由人联合体”中“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绝对自由”,也无法认同并承担为共产主义理想而奋斗的历史使命。语言作为意识形态的工具,不只表现在语言的内容传达了意识形态,而且表现在语言的基本形式也可以是意识形态的反映。《德意志意识形态》描绘了意识形态在语言使用中的自然流露:“他用一种经典式的、美文学式的、意识形态的语言把这个观点表达出来。例如:‘有人认为,享用咖啡、糖等等纯粹是消费;然而,难道这种享用在殖民地那里不是生产吗?’他可以同样成功地问:对于黑奴来说这种享用不是享受鞭子的滋味吗?在殖民地这种享用不是生产毒打吗?”
价值论和交织论在某种程度上能得到人类语言学家萨丕尔的共鸣:“人类不是孤立地生活在客观世界中,也不是孤立地生活在人们一般理解的社会活动世界中,而是生活在已成为该社会表达中介的具体语言的掌控之中。……事实是,‘真实世界’在很大程度上无意识地建构于一个民族的语言习惯之上……我们之所以有现在的这些视觉、听觉及其他经验感受,都是因为我们所在社会的语言习惯预设了某些理解方式。”这里的“某些理解方式”必然包括“意识形态”的理解方式。
用认知科学的观点来看待语言意识交织论,就是“认知无意识”(cognitive unconscious)。这是大脑里无法有意识地访问,只能根据其结果来认识的结构。表现在语言里,主要就是框架语义学所说的概念框架。语言因为框架的作用而吻合世界观的基本范畴。当然,并不是说,说同一种语言的人都拥有同样的世界观,而是说,说同一种语言的人有着同一套表达世界观的语言框架。不管他持有何种世界观、价值观,只要使用这种语言,其论辩体系就已经被这种语言锁死了。除非能够在既有语言的基础之上发展出一套新的话语体系,也就是重建框架。语言承载并唤醒人们关于世界的观念体系。而意识形态,译作“观念体系”可能更显明。
认知语言学家莱考夫指出:“框架是一种常态。我们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以某种方式被加以框架。”他把框架语义学应用于分析美国政治生活中的实例,从而说明政客们是如何使用语言手段激活民众的概念框架,达到操弄意识形态、操纵民意的目的。这些手段不只是词汇手段,而且包括语法手段,比如复数形式的使用等。这就说明,语言和意识形态的交织可以深入语言系统的底层,而美国政客在政治实践中则谙熟此道。
3.3实践论:意识形态反映在语言实践中
语言和意识形态的关联是内在的,而语言对意识形态的影响则是外显的、具体的、现实的、社会的,亦即,实践的。马克思主义语言观把语言看作一种实践活动,因为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说道:“语言和意识具有同样长久的历史;语言是一种实践的、既为别人存在并仅仅因此也为我自己存在的、现实的意识。语言也和意识一样,只是由于需要,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
“语言和意识”这段话揭示了实践性的根源是社会性。“既为别人存在并仅仅因此也为我自己存在”,意味着语言既是社会的也是个人的,而语言的社会性先于语言的个人性。这一点可以从社会语言学对身份意识(identity,一译“认同”)的研究中一窥端倪。语言除了传递信息功能外,还具有象征功能,即同样的内容在使用不同的表达方式后能够传递不同的内在信息。语言的身份意识功能就属于象征功能,指的是个体对自我的主观意识,对自己和对他人都显示为一种重要的个人类属标记,并且更多地是在社会层面上。说话者会根据自己希望被交谈对象看成怎样的人来调节自己的语言表达。怎么说常常比说什么更重要,因为怎么说刻画了说话人的社会身份。斯大林从语言全民性出发质疑:“这些同志是否认为英国封建主同英国人民相互交谈是经过翻译的呢?是否认为英国封建主完全不说英语?”事实上,诺曼征服后,“英语沦为英国没有受过教育的人们的语言”,而宫廷、贵族等团体讲诺曼法语。贵族即便和下层人民交谈不需要翻译,也不会在宫廷中讲英语,因为使用特定的语言是和本阶级的相互认同,是身份的象征。一个社会两种语言固然是极端的情况,但即便在同一语言内部也存在着各种反映阶层的社会变体,社会语言学的发展已经证明了社会结构对语言的变异和变化的影响是实实在在的。不过,承认语言使用的阶层差异并不意味着语言因阶层或意识形态而分裂,或不同阶层的人有不同的词库。封建皇帝可以自称“朕”,并听得懂普通百姓自称的“草民”,反之亦然,这说明了他们可以掌握共同的词库;但他们不会互换自称,这说明了语言使用反映了身份意识。新兴阶级也可以通过改造语言系统及其表达方式改造意识形态,反之,意识形态的革命也推动了语言体系的变革,正如五四“白话文运动”和后来的“大众语运动”所做的那样。当然,现在不应苛求斯大林在他那个时代能够了解语言的社会分层,以及在阶层差异上所附着的利益诉求的异质性和价值承载的差别性。
“语言和意识”这段话中语言的现实性,要从意识的现实性来理解。意识不是抽象的,它在现实中都是具体的,属于某个确定的人。基于语言和意识的交织,我们也不能把语言只看成抽象化的符号。辩证地看,语言既是抽象的也是具体的。语言是使用中的语言,是现实的具体的实践,是活的过程。认识到这一点,才能防止片面地仅仅从结构、形式、符号的角度来看待语言和意识形态的关系。《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有很多例子分析现实的语言是如何体现出意识形态的,堪称批判话语分析的先声。一个生动的例子是:“一个美国佬来到英国,在那里碰到保安法官阻止他鞭打自己的奴隶,他气冲冲地道:Do you call this a land of liberty,where a man can’t larrup his nigger?[你们把一个不准人鞭打自己黑奴的国家叫作自由国家吗?]”这个例子深刻揭示了“自由”的虚伪性、阶级性。在词语的使用中,意识形态和词语形式“交织”在一起,充分表现了说话人的价值观。这是无法仅仅凭借查字典就能认识清楚的,必须放在语言的实践中。马克思和恩格斯还总结了从语言表象中剖析意识形态的原则:“哲学家们只要把自己的语言还原为它从中抽象出来的普通语言,就可以认清他们的语言是被歪曲了的现实世界的语言,就可以懂得,无论思想或语言都不能独自组成特殊的王国,它们只是现实生活的表现。”
语言意识形态实践论无疑能得到现代语用学的响应。语用学家Verschueren尝试使用四条命题来定义意识形态,其中最重要的两条是:第一,“我们可以把任何与社会‘现实’(特别是在公共领域的社会关系领域)有关或涉及的基本意义模式或解释框架视为意识形态,它们被认为是常识性的,并且常常以规范的方式运作。”第二,“意识形态最明显的表现(之一)是语言使用或话语,它可以反映、构建和/或维持意识形态模式。”
4.申论
辩证地而非机械地把握语言和意识形态的关系,需要依据马克思主义的总体性思想,即承认事物的存在和运动是一个内在有机整体的思想,从拒斥抽象的本体论同一性思维、思辨的总体性思维以及抽象的实证思维,在社会历史的辩证总体性中把握事物。“在马克思那里,意识形态是一个总体性概念”,“存在于各种社会意识形式之中,……综合地通过各种社会意识形式的内容表现出来,并通过纵向的领域体现出层次性。……凡是社会意识形式和社会心理中包含的反映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矛盾与冲突的内容,便是意识形态。”因此,要判断语言是否具有意识形态性,一要看语言是否反映不同群体或集团之间的利益矛盾和冲突;二要看语言是否体现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与冲突。这两点显然都是肯定的。
所以,语言和意识形态相互交织,并非所有语言系统的组成部分都具有意识形态的性质,也并非都不具有;事实是,在某些语境下(包括时代背景、主题领域、言谈主体等等),可以从一些词汇、语法或用法形式及其使用中解读出意识形态属性。这样理解,既有助于抵制“去意识形态化”和“淡化意识形态”的倾向,也避免“泛意识形态化”和“意识形态扩大化”的倾向。
5.结论
《德意志意识形态》以社会性为基点,分析了语言运用的意识形态属性和功能。语言意识形态价值论、语言意识交织论和语言意识形态实践论相辅相成,形成一个整体。辩证地而非机械地把握语言和意识形态的关系,需要依据马克思主义的总体性思想。不能简单地说“语言是意识形态”或者“语言不是意识形态”。比较符合事实的说法是:透过语言的使用,语言系统的各个层面上都不同程度地体现出意识形态属性。语言意识形态的核心要义是,不仅语言的内容,语言的形式也可以是意识形态的载体。在这里,语言的形式,不仅指词汇形式,而且指语言的使用特征,包括修辞和语用,甚至语法。因此,要辩证地看待语言意识形态问题,生活在复杂的意识形态社会中,万万不可忽视语言的意识形态属性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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