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树泉给黎亚彬的文章《马克思恩格斯论自主、联合劳动》按语
一个认真的共产党员,71岁的李树泉,郑重向广大网友推荐黎亚彬同志的文章《马克思恩格斯论自主、联合劳动》。文章的由来是这样的:我读了马也老的专著《全球化与共产党》,深为坚守共产主义信念所感动。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低潮之际,能写出旗帜鲜明的书,实属不易。不愧为共产党员,是好同志。写信与之交流。低潮的根本原因是什么?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中国私有化、古巴来学习,越南也要吸收资本家入党。是因为没能找到代替资本主义雇佣劳动新的生产方式。几十年来我一直研究如何才能走通社会主义道路,结论是自主联合劳动应该是社会主义社会占主体地位的生产方式。社会产品被个别劳动者所占有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1971.8.15尼克松宣布黄金与美元脱钩为标志,世界进入跨国金融垄断资本主义新阶段即帝国主义最后阶段。此次世界经济危机,证明马克思的论断:世界到了向新的生产方式的过渡点,即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自主联合劳动终归要代替雇佣劳动。计划市场经济必然要代替自由市场经济。
马也老很快给我回了一封长信:“树泉同志:
收您12月26日的信,非常高兴。
您关于“自主联合劳动”的意见,大体也是我的想法。就是“合作经济”(合作经济一句话是他的秘书2011-4-14来电话提出的补充意见)
这种想法首先来自实践,劳动者自治经济(马克思用语)是工人阶级的创造。最早为英国的罗虚德尔合作社。在整个资本主义世界全都存在。今天英、美、法、德、西班牙、意大利到以色列,都有这种合作社。基本特征应该是(1)劳动者共同占有,一人一票决策;(2)分配时候程度不同地考虑投资额;(3)在这一范围内没有雇佣劳动的剥削。拉美摆脱新自由主义,主要靠合作经济。在尼泊尔,毛派武装占领半壁江山,也靠合作经济。我党从瑞金时期,就支持农民的合作。近期有材料证明委内瑞拉诸国“二十一世纪社会主义”,一个主要内容就是劳动者以合作形式参与企业乃至国家管理。恐怕人类要走出新自由主义灾难,创建新的社会主义,这是唯一的道路。相比之下,苏联迫於战争环境,很快实行全民所有制,即使成绩伟大,也多少留下隐患。如果在一个比较长的时期发展劳动者合作经济,在这一基础上实现全民所有制,从农村、工厂、学校、医院、社区基层培养劳动者管理社会的能力和经验,有一种坚实的历史主动精神,社会主义就不是那么易於倾覆了。
马克思在第一国际成立大会最早关注这个问题,给予极高评价。请看看选集第二卷605---606页,资本论第三卷,全集25卷497----498页;恩格斯1886年1月20—23日致倍倍尔(全集36卷416页)。还应包括进巴黎公社原则,马克思八十年代论俄国问题的几封信,特别是给查苏里奇的信(全集19卷)也值得重视。马克思主义者就是这样:凡出现集体的地方,就高兴。
今日中国,大学生毕业即失业,下岗职工几千万。与其天天流泪、叹息、骂娘,何不组织起来,有些企业,或企业的若干部分,要争取能到工人手里,自己管理,共同占有和支配。这里没有年龄、来历、资格的差异,人人是劳动者,人人是管理者。这是解决私有化问题的根本出路,开出这样的路,社会主义的复兴指日可待。只要身体条件允许,和我们的工人、农民、青年、复原转业军人,讲清这种自己救自己的道理,和他们共同工作,一定会有所收获。不要寄希望於一夜之间天翻地覆,遍地落馅饼,而更需要扎扎实实的群众工作。”
接到回信,我们更是喜出望外。
黎亚彬同志历十几年时间专心研究社会主义的问题,出版《通往自由与繁荣的联合之路-----探讨21世纪的科学社会主义》(毛泽东旗帜网有售)一书,主要观点与马也老的观点不谋而合。遂根据马也老的提示,把有关马克思、恩格斯论自主联合劳动的内容整理成一篇文章。今天发表如下,供同志们研究。
2011-4-28
马克思、恩格斯论自主、联合劳动
(黎亚彬,2011,4,8)
与传统社会主义理论的认识不同,我们认为,不是国有计划经济,而是自由自主的联合劳动才是符合马克思、恩格斯的话语内涵,符合马克思主义理论要求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如果我们的观点是对的,对于正处于左右摇摆,矛盾和危机重重的当前中国来说,显然具有异常重大的价值和意义。
一、自主联合劳动是马克思、恩格斯所描述的
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特征
凡知晓一点马克思主义理论常识的人都会知道,自由自主的联合劳动从来都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最基本要求和设想。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方方面面都要求和体现着有关自主联合劳动的规范和特征。
马克思在《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中指出:“劳动政治经济学对资本的政治经济学还取得了一个更大的胜利。我们说的是合作运动,特别是由少数勇敢的“手”独立创办起来的合作工厂。对这些伟大的社会试验的意义不论给予多么高的估价都是不算过分的。工人们不是在口头上,而是用事实证明:大规模的生产,并且是按照现代科学要求进行的生产,在没有利用雇佣工人阶级劳动的雇主阶级参加的条件下是能够进行的;他们证明:为了有效地进行生产,劳动工具不应当被垄断起来作为统治和掠夺工人的工具;雇佣劳动,也象奴隶劳动和农奴劳动一样,只是一种暂时的和低级的形式,它注定要让位于带着兴奋愉快心情自愿进行的联合劳动。在英国,合作制的种子是由罗伯特·欧文播下的;大陆上工人进行的试验,实质上是从那些并非由谁发明而是在1848年大声宣布的理论中(《共产党宣言》引者注)得出的实际结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32---133页)。在《费尔巴哈》的文章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共产主义所建立的制度,正是这样的一种现实基础,它排除一切不依赖于个人而存在的东西,因为现存制度只不过是个人之间迄今所存在的交往的产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78页)。马克思、恩格斯又指出:“个人力量(关系)由于分工而转化为物的力量这一现象,不能靠从头脑里抛开关于这一现象的一般观念的办法来消灭,而只能靠个人重新驾驭这些物的力量并消灭分工的办法来消灭。没有集体,这是不可能实现的。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在过去的种种冒充的集体中,如在国家等等中,个人自由只是对那些在统治阶级范围内发展的个人来说是存在的,他们之所以有个人自由,只是因为他们是这一阶级的个人。从前各个个人所结成的那种虚构的集体,总是作为某种独立的东西而使自己与各个个人对立起来;由于这种集体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因此对于被支配的阶级来说,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集体,而且是新的桎梏。在真实的集体的条件下,各个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由”(《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一卷82页)。
从马克思、恩格斯的这几段文字中可以看得出,自由自主的联合劳动是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最基本的要求和规范。这种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生产方式有以下几个特征:1、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必然是一种合作、联合的劳动方式;2、这种联合劳动是“带着兴奋愉快心情自愿进行”的;3、劳动工具,从而也是生产资料应由劳动者自己掌握,要劳动者“个人重新驾驭这些物的力量”,从而最好地服务于劳动者自己的生产与生活;4、劳动者必须建立一种真正的集体,在这种真正的集体中实现自身自由与全面的生存与发展。显然,这种真正的集体,就是社会主义的真正的联合,它以实现劳动者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目标,完全由劳动者个人根据自身的需要亲自掌握。这些都足以体现和规范着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必然是一种劳动者自由、自主、自愿的联合劳动方式。
任何一种生产方式都是要有一定目标、价值和意义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以实现资本家的利润目标和要求为决定;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以实现劳动者阶层的彻底解放为目标、要求和决定。共产主义就是一种在资本主义的条件下,如何实现劳动者阶层,从而是所有人的彻底解放的社会科学理论和学说。马克思、恩格斯对共产主义的论述,明显基本都是对劳动者的彻底解放的论述;而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这种自由、自主、自愿的联合劳动就是实现劳动者彻底解放,从而实现共产主义的唯一科学有效的生产方式。
共产主义就是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三大组成部分的核心内容。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证明人的自然生产与生活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决定因素。因此,建立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必须以人的、劳动者的彻底解放与自由发展为目标、基础和决定,否则就会失去社会主义得以成立的目标、价值和意义。社会主义不是要单纯实现什么生产资料公有制,也不是要无产阶级单纯地掌握政权对资产阶级实行专政,并实行什么国有计划经济,而是要实现人的、劳动者的自由与彻底解放的。而劳动者的自由与解放又是以劳动者经济上的自由与解放为前提和基础的。因此,自由自主的联合劳动成为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和基础,是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根本关键和保障。正如马克思在《国际工人协会共同章程》中指出的:“劳动者在经济上受劳动资料即生活源泉的垄断者的支配,是一切形式的奴役即一切社会贫困、精神屈辱和政治依附的基础;因而工人阶级的经济解放是一切政治运动都应该作为手段服从于它的伟大目标”(《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972年版,二卷,136页)。
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所揭示的资本主义剩余价值规律证明在资本主义社会是生产资料私有制从根本上限制着人的自由,进而造成一系列的社会弊端。因此,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实现劳动者经济解放的根本手段。无产阶级的暴力革命以及取得政权后的专政政治制度,都是围绕着无产阶级要掌握生产资料,借以实现劳动者的经济解放为目标的。显然,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都是以劳动者的自由与自主为前提和基础、目标的,自主联合劳动是社会主义理所当然的、科学合理的生产方式。
马克思在早期的哲学论述中就证明了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必须是人的彻底解放。马克思早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论述共产主义时就指出:“德国解放的实际可能性到底在哪里呢?答:就在于形成一个被戴上彻底的锁链的阶级,即形成一个非市民社会阶级的市民社会阶级,一个表明一切等级解体的等级;一个由于自己遭受普遍苦难而具有普遍性质的领域,这个领域并不要求享有任何一种特殊权利,因为它的痛苦不是特殊的无权,而是一般无权,它不能再求助于历史的权利,而只能求助于人权,它不是同德国国家制度的后果发生片面矛盾,而是同它的前提处于发生全面矛盾,最后,它是一个若不从其他一切社会领域解放出来并同时解放其他一切社会领域,就不能解放自己的领域,总之是这样一个领域,它本身表现了人的完全丧失,并因而只有通过人的完全回复才能回复自己。这个社会解体的结果,作为一个特殊等级来说就是无产阶级”------“德国唯一实际可能的解放是从宣布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个理论出发的解放。在德国,只有同时从对中世纪的部分胜利解放出来,才能从中世纪得到解放。在德国,不消灭一切奴役制,任何一种奴役制都不可能被消灭。彻底的德国不从根本上开始进行革命,就不可能完成革命。德国人的解放就是人的解放。这个解放的头脑是哲学,它的心脏是无产阶级。哲学不消灭无产阶级,就不能成为现实;无产阶级不把哲学变成现实,就不可能消灭自己。”(《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66---467页)。显然,无产阶级不以劳动者的、人的彻底解放为目标,无产阶级就“不可能完成革命”。无产阶级不能实现劳动者自由自主的联合劳动方式,无产阶级就不能“消灭自己”,就不能消灭阶级,就不能实现任何的社会主义。自由自主的联合劳动就是人的彻底解放的根本和关键。只有在一个人可以自由地,没有社会制度和生产资料等人为因素限制地生产、劳动和生活的时候,他才是自由的,才是得到了解放。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费尔巴哈》中的论述也非常形象、准确地指明了这一点:“无产者,为了保住自己的个性,就应当消灭他们至今所面临的生存条件,消灭这个同时也是旧社会生产的条件,即消灭劳动。因此,他们也就和国家这种形式(在这种形式下组成社会的各个个人迄今都表现为某种整体)处于直接的对立之中,他们应当推翻国家,使自己作为个性的个人确立下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一卷85页)。无产阶级“消灭至今所面临的生存条件”,“消灭劳动”,不是不要生存条件,也不是不劳动,而是要由自己亲自掌握生存条件,自由自主地进行属于自己,可以实现自己更好生存与发展的联合劳动。劳动者要实现自主劳动,就要占有与自己相关的一切生存条件,使之由联合起来的劳动者以满足劳动者的自主劳动为目标进行有效管理。这生存条件当然包括国家制度、生产制度、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等等。
其次,通过晚期经济学的论述,马克思论证了生产资料私有制是资本主义社会一切弊端的根源,是资本主义体系的根本和关键所在,是人被奴役、被剥削和压迫的根源。因此,资本主义大工业体系下的无产阶级要想获得解放,从而实现人的解放,实现共产主义,就必须实行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恩格斯指出:“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个体生存斗争停止了。于是,人在一定意义上才最终地脱离了动物界,从动物的生存条件进入真正人的生存条件。人们周围的、至今统治着人们的生活条件,现在受人们的支配和控制,人们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因为他们已经成为自身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了。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这些一直作为异己的、支配着人们的自然规律而同人们相对立的规律,那时就将被人们熟练地运用,因而将听从人们的支配。人们自身的社会结合一直是作为自然界和历史强加于他们的东西而同他们相对立的,现在则变成他们自己的自由行动了。至今一直统治着历史的客观的异己的力量,现在处于人们自己的控制之下了。只是从这时起,人们才完全自觉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只是从这时起,由人们使之起作用的社会原因才大部分并且越来越多地达到他们所预期的结果。这是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三卷441页)。
显然,马克思、恩格斯之所以主张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就是要实现劳动者的自主联合劳动。只有在公有生产资料条件下,由劳动者自己掌握生产资料,劳动者才能得以自主地劳动,共产主义才能得以实现。“有计划的自觉组织”显然就是一种自由自主的联合生产劳动组织。联合生产由劳动者集体占有,私人就无法独占生产成果,由私人占有的用来交换的“商品”当然就被消除,从而产品也无法继续统治生产者。由于劳动者之间的联合也可以是全国范围内的联合,因此全社会范围内的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得到有效管理和制止;由于劳动者都可以掌握足够的生产资料,相互之间当然没有了生存上的竞争,人们的生存与生活有了绝对的保障,有的只是劳动和致富上的竞赛。显然,这就是我们所希望的共产主义社会,其生产方式的根本特征就是自由自主的联合劳动。
第三,在现代化大生产中,生产都是协作生产。因此,自由自主的联合劳动必然要通过某种集体的形式实现。生产集体的形成只有两种生产关系,要么是雇佣劳动关系,要么是联合劳动关系。显然,社会主义的生产集体必然都是一种联合的生产劳动关系。
但是,只有以自由、自主为前提的合作才是联合。因此,只有那种真正的集体所有制企业集体,才是真正的自主联合劳动企业。而在现实中过去的那种国有计划经济下,劳动者并不自主、也不自由,正像私有企业一样,劳动者参加生产劳动都是被动的,劳动者既不能自由地参加企业生产,也不能决定自己生产的销售、分配等重大事务,根本就不是真正的自主联合劳动。
联合与雇佣是相对立的。雇佣意味着雇佣双方不平等的合作关系,雇工必须为雇主服务,听从雇主的管理和安排;而联合则意味着所有成员的平等关系,意味着相互之间的关系只是联合而非雇佣,联合者自身就是所有者,有权决定自己是否参与这种生产,有权决定这种生产的所有权利关系,包括利润分配、生产与销售、投资与管理等等。
与此同时,联合意味着自由。只有在联合者自由、自主、自愿的前提下,联合才是可能的,也才叫做联合。因此,联合的形式、范围、规模、大小、程度和深度等等联合的一切事情都要由联合者自己决定。
的确,中国的历史发展已经到了否定之否定阶段。马克思在《所谓原始积累》第七节资本主义的历史趋势写到:“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的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267页)。
但是,在21世纪的中国,否定已主要不再是对私有市场经济的否定,而是对国有计划经济的否定。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中,国有计划经济对私有经济的否定可以称之为是第一个否定,而自由自主的联合劳动对国有计划经济的否定就是这第二个否定,是真正的否定之否定。
现今中国的历史,就是一个需要和要求否定国有计划经济的历史,中国所面临的所有问题,都是这种否定之否定的客观需要的表象。科学地否定了国有计划经济,作为社会主义所要否定的目标的私有经济才能得以被真正科学地否定。科学地否定了国有计划经济,私有经济自然也就没有了任何生存的可能与条件。
科学实现了这种否定之否定,中国社会的问题会得到自然而然的解决;不能实现这种否定之否定,中国社会的这些问题就没有一个可以得到解决,无产阶级及其社会主义事业也没有任何出路可言。而这种否定的结果将是马克思“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理论的真正实现。
二、国有计划经济不是科学的自主联合劳动方式
国有计划经济的产生依据马克思、恩格斯的学说,但却只是一种断章取义的结果,根本是违反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回答第十四个问题:这种新的社会制度应当是怎样的?回答说:“首先将根本剥夺相互竞争的个人对工业和一切生产部门的管理权。一切生产部门将由整个社会来管理,也就是说,为了公共的利益按照总的计划和在社会全体成员的参与下来经营。这样,竞争将被这种新的社会制度所消灭,而为联合所取代。因为个人管理工业的必然后果就是私有制,因为竞争不过是个别私有者管理工业的一种方式,所以私有制是同工业的个体经营和竞争密切联系着的。因此私有制也必须废除,代替它的是共同使用全部生产工具和按共同协议来分配产品,即所谓财产共有。废除私有制甚至是工业发展所必然引起的改造整个社会制度的最简明扼要的说法。所以共产主义者提出废除私有制为自己的主要要求是完全正确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一卷217---218页)
《共产主义原理》中回答第十八个问题:“这个革命的进程将是怎样的?”时指出:“只要向私有制一发起猛烈的进攻,无产阶级就要被迫继续向前迈进,把全部资本、全部农业、全部工业、全部运输业和整个交换都越来越多地集中到国家手里。上述一切措施都是为了这一个目的。无产阶级的劳动将使国内生产力日益增长,随着这种增长,这些措施实现的可能性和由此而来的集中化程度也将相应地增长。最后,当全部资本、全部生产和全部交换都集中到人民的手里的时候,私有制将自行消亡,金钱将变成无用之物,生产增加了,人也改变了,那时,旧社会的各种关系的最后形式也才会消失”(《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一卷221页)。
《共产党宣言》中写道:“但是,最先进的国家几乎都可以采取下面的措施:1、剥夺地产,把地租用于国家支出;2、征收高额累进税;3、废除继承权;4、没收一切流亡分子和叛乱分子的财产;5、通过拥有国家资本和独享垄断权的国家银行,把信贷集中在国家手里;6、把全部运输业集中在国家手里;7、按照总的计划增加国营工厂和生产工具,开垦荒地和改良土壤;8、实行普遍劳动义务制,成立产业军,特别是在农业方面;9、把农业和工业结合起来,促使城乡对立逐步消灭;10、对所有儿童实行公共的和免费的教育。取消现在这种形式的儿童的工厂劳动。把教育同物质生产结合起来,等等。------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一卷272---273页)
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指出:“在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里,生产者并不交换自己的产品;耗费在产品生产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不表现为它们所具有的某种物的属性,因为这时与资本主义社会相反,个人的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地作为总劳动的构成部分存在着。------我们这里所说的共产主义社会,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个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所以,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方面正好领回他所给予社会的一切。------显然,这里通行的就是调节商品交换(就它是等价的交换而言)的同一原则。------至于消费资料在各个生产者中间的分配,那么这里通行的是商品等价物的交换中也通行的同一原则,即一种形式的一定量的劳动可以和另一种形式的同量劳动相交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三卷,第10---11页)
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些观点和设想最后直接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国有计划经济的根源,成了日后所有社会主义国家所共同遵循的社会主义法则。而其实,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些观点和主张,只是其设想的实现社会主义的一些初步的手段和措施,更多的只有一些指导作用,多少反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却不具备足够的科学合理性和长期必然性。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的1872年德文版序言中就指出:“这些原理的实际运用,正如《宣言》中所说的,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所以第二章末尾提出的那些革命措施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一卷228页)。现代社会的社会主义者们要应用这些设想和措施,显然首先应考察这些设想的时代性、必要性与合理性,而不是把这些设想当作理所当然、不可质疑的“圣经”一样的东西来无条件、不加思考的应用。这些设想毫无疑问的都是以实现共产主义为目标的。因此,对于这些设想,毫无疑问的也要以共产主义原理为基础,结合现实社会的实践经验来检验和判断其科学合理性和实现有效性才行。
对于共产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共产主义和所有过去的运动不同的地方在于:它推翻了一切旧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基础,并且破天荒第一次自觉地把一切自发产生的前提看做是先前世世代代的创造,消除这些前提的自发性,使它们受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支配”(《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一卷77页)。显然,这种“把一切自发产生的前提看做是先前世世代代的创造,消除这些前提的自发性,使它们受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支配”的思想体现着共产主义的最基本原理。
这一基本的共产主义原理是马克思、恩格斯基于哲学和政治经济学的分析研究得出的结果。马克思、恩格斯揭示的历史唯物主义证明现实生活中的,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是人类社会中一切的决定因素。因此,共产主义首先要以人为中心,以实现人的彻底解放为最终目标。人的解放就是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就是在一定生产方式下的自由与自主。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深刻揭示出了剩余价值规律。认识到资本主义社会已是人类社会最后一个阶级社会,最后一个剥削与被剥削社会。而生产资料私有制就是其阶级压迫的根源。因此,在资本主义社会,要实现劳动者的解放,从而实现人的解放,就要“消除这些前提的自发性,使它们受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支配”,就要实现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由联合起来的劳动者个人自己占有和管理生产资料。这种联合起来的劳动者占有和管理生产和生产资料的生产方式,显然就是自由自主的联合生产劳动方式。科学社会主义就是通过生产资料公有制实现工人阶级的解放,进而实现人的彻底解放的一种社会科学。
我们要在中国建设共产主义,建立合适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就必须遵循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原理,必须以实现共产主义为目标。基于马克思主义的这些基本原理,结合现代社会经济的基本常识,我们就会发现前面所述《共产主义原理》和《哥德纲领批判》、《共产党宣言》的文字中,有些想法是不现实、不必要或错误的。现代社会的人们把这些设想或措施不加选择、不加思考、想当然地应用于现代社会主义经济社会的建设,显然是非常错误的,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要求的。
首先,“剥夺相互竞争的个人对工业和一切生产部门的管理权”是一个充分但不必要的措施。因为是侵犯人们合法权利的,因此也是错误的。个人对生产和工业的管理虽然存在一定的弊端,应该予以消灭,但从个人的角度来讲,其产生却是合情合理的。建设社会主义不能也不必依靠这种不合理的,强行剥夺人们合理权利的方式进行。当年社会主义中国刚刚成立时,毛泽东领导下的共产党政府也没有去强行剥夺那些民族的爱国的资本家的私人财产和生产。马克思自己也说过,资本剥削不是资本家个人事情,而是整个社会的事情,是整个社会的社会制度问题。如果必须以剥夺一个人的合理自由的方式才能实现另一个人的自由的话,那显然绝不是共产主义的原理,不符合共产主义“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的规范和要求。
其次,“一切生产部门将由整个社会来管理,也就是说,为了公共的利益按照总的计划和在社会全体成员的参与下来经营”的做法是不可能、不现实的,同时也是不必要的。很明显,我们社会是否需要生产一款型号的钢笔、怎样生产、怎样分配,显然用不着整个社会来管理,也无需社会全体成员参加。社会主义实行计划管理是要解放生产力,更好服务于生产和劳动者。社会全体成员共同参与一支钢笔的生产、销售与分配,显然不是合理的社会主义计划管理,这不是服务解放劳动者和生产力,而只会束缚和压迫劳动者和生产力。
第三,竞争是阶级社会的必然表现形态,却不是阶级产生的真正根源,共产主义没有必要消灭竞争,也不可能、不应该消灭竞争。当然,这种竞争是指一般意义上的竞争,而不是单指资本家之间的竞争。私人竞争不止是资本家之间的利益争夺,不只“是个别私有者管理工业的一种方式”,也是人们生活的一种必然方式,是人与人之间交往的一种正常关系。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比别人强,比别人生活得好、比别人有钱、比别人更受尊敬等等。竞争只有在作为资本家之间的利润争夺时,才是应该被消灭的。
如果我们承认“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是合理的话,就应该承认个人的行动自由也是合理的,进而个人之间的一般性的竞争也是合理的。马克思所要消灭的竞争实际上只是资本家之间的以剩余价值规律为基础的利润竞争,而不是一般性的人与人之间的实质上是竞赛的竞争。
第四;只有在私有制是指资本主义私有制时,私有制才必须废除。当私有制是指个人拥有和独占一些消费资料的制度时,是不应该也不能被消灭的。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凭这张证书从社会储存中领得和他所提供的劳动量相当的一分消费资料”(《马恩选集》1972年版三卷11页)显然也是一种形式的私有财产,也要被消除吗?而且,一个人的消费资料只有由一个人自己去购买,才能最有效地满足这个人的消费需求,其消费分配制度才最合理。显然,只有在私有制是指资本主义对生产和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时,才是应该被消除的。
第五,即使是恩格斯自己也曾认识并强调:“当国家终于真正成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时,它就使自己成为多余的了”,“国家真正作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所采取的第一个行动,即以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同时也是它作为国家所采取的最后一个独立行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三卷438页)。显然,在马克思、恩格斯自己看来,把“全部资本、全部农业、全部工业、全部运输业和整个交换都越来越多地集中到国家手里”也都只是一个暂时性的过渡措施了;
第六,“当全部资本、全部生产和全部交换都集中到人民的手里的时候,私有制将自行消亡,金钱将变成无用之物,生产增加了,人也改变了,那时,旧社会的各种关系的最后形式也才会消失”。这种设想显然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地步,后来的社会主义者们真以为只要这样就可以实现共产主义,那真是太天真、也太无知了。共产主义是要通过生产资料公有制实现劳动者的经济解放和全面自由的,但具体怎样通过生产资料公有制实现劳动者的经济自由,显然还需要社会主义者认真、仔细地研究和推敲,建立一种真正合理、科学的生产方式才行。
第七,“在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里”,生产者为什么不会交换自己的产品?个人的劳动怎样直接地作为总劳动的构成部分存在着?对于这些问题,现代社会的社会主义者们就没有去思考过么?
实际上,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社会里,劳动者依然会交换自己的劳动产品,因为这是实现他们的产品的使用价值的唯一合理方式,只不过这时的产品不是属于其个人的,而是属于其生产集体的。无论在何时,劳动产品都是要有使用价值的。而使用价值的实现必须通过提交给社会的方式进行,这种提交唯一合理的方式就是产品交换。而有产品交换就要有产品交换市场,就需要明确劳动者合理的以消费资料为内容的私有财产的价值、地位和作用。这些事务显然并不违反共产主义的原理要求。共产主义是要实现劳动者的自由与解放,而不是禁止劳动者交换自己的劳动产品。
现在的社会主义者们对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些设想不加研究、论证与考察地予以无条件应用,显然是非常不科学、不合理的,其所实行的一些社会主义建设措施必然无法满足人民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最终给自身造成巨大伤害。
有人说马克思的学说早期与晚期是脱节的,前期主要是哲学论述,而后期则主要是经济学论述,分别论述不同的问题。实际上,马克思前期的哲学论述与晚期的经济学论述是完全一致的。哲学和经济科学是不能分开的,他们是一种密不可分的相辅相成关系,互为补充,从不同方面和层次论述相同的问题。如果说马克思的前期论述证明了共产主义的逻辑可能与价值取向,那么马克思后期的经济学论述则探讨了共产主义的现实可能与科学道路。遗憾的是马克思并没有完成他的理论,在探讨了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本性与实质之后,没有提供具体可行的,可以实现共产主义哲学目标的经济学方案。这就使得后来的社会主义们只是依据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简单设想,就建立了国有计划经济的生产方式,导致现实中社会主义一切问题的产生。
实际上,综合马克思前期对共产主义的哲学论述、晚期对共产主义的经济学论述、以及当代世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实践经验,我们可以发现,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要求的,可以实现共产主义目标理想的,科学正确的社会主义经济方式不是国有计划经济生产方式,而是这种自主联合的集体经济方式。自始至终,马克思、恩格斯所描述和设想的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都是一种自主的联合生产劳动方式,而不是什么国有计划经济方式。
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写道:“他们知道,以自由的联合的劳动条件去代替劳动受奴役的经济条件,需要相当一段时间才能逐步完成(这是经济改造);这里不仅需要改变分配方法,而且需要一种新的经济组织,或者勿宁说是使目前(现代工业造成的)有组织的劳动中存在着的各种生产社会形式摆脱掉(解除掉)奴役的枷锁和它们的目前的阶级性质,还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和国际范围内进行协调的合作”(《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2册416页)。显然,建立“自由的联合的劳动条件”就是建立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而这种“自由的联合的劳动条件”就是自主联合劳动的经济状态,而非国有计划经济的经济状态。“还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和国际范围内进行协调和合作”,劳动者除了需要具体生产合作外,还需要建立国家和世界两个层次的经济合作。但这种全国范围内的合作需要,显然不同于国有计划经济制度。
建立社会主义,必须首先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劳动者不掌握生产资料,就无法建立属于自己的社会生产,从而也就无法实现自身的经济解放,从而社会主义的一切都无从谈起。但国有计划经济与生产资料公有制完全是根本不同的两回事。一方面,生产资料公有制是一种生产方式的决定性因素,但并不就是生产方式本身。国有计划经济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自主的集体所有制经济也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另一方面,生产资料公有制仅仅是实现社会主义的一种手段和条件,具备了这种手段和条件,还应再具体深入地探讨和建立起一种让这种手段和条件可以充分发挥作用,使之更好实现劳动者经济解放的社会主义目的要求。显然,对于实现劳动者的经济解放来说,国有计划经济远远不如自主、联合的真正集体所有制经济更符合生产资料公有制的要求、更好满足劳动者的生存与发展需要。
在国有计划经济生产方式下,劳动者既不自由也不自主,因此也算不上是联合。国有企业的职工们既没有决定自己企业的利润分配的权利,也没有决定自己企业的生产、销售与分配等权利,根本与私有企业下的雇工没什么分别,其权利地位实质上甚至不如私有雇佣企业,根本就不是自主联合劳动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显然,过去中国那种国有计划经济的生产方式完全违背社会主义联合劳动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根本就不符合马克思主义要求,不是合理、科学、有效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
三、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设想
存在扩大自主联合劳动范围的问题
显然,在当前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下,联合的范围并不是越大越好,也不是越广越好。最好的联合范围是企业。社会主义的劳动者首先应该在企业的范围内,为了自己的利益,从事相应的社会生产。因此,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形式应是以真正的集体企业为基本生产单位的社会主义联合市场经济。社会主义生产运动的一切都应围绕着这种真正的集体企业进行,为了实现劳动者的自由与解放而产生、发展和运动。
但是,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主义社会自主联合劳动的设想是放在整个国家或全社会的层次和范围上予以考察的。就是说,他们设想的社会主义联合生产方式,是全体劳动人民在全社会范围内的大联合。这种全国范围内、全体人民想一个大企业一样的大联合当然会是一种类似于国有计划经济的生产方式,从理论上来说当然是没有市场与货币,进而也没有私有财产的社会经济发展方式了。这体现在马克思、恩格斯的学说的各个方面。无论在《共产主义原理》,还是在《共产党宣言》中,或者在《哥达纲领批判》、《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马克思、恩格斯有关未来社会主义生产方式预想都是一种全社会、全体劳动者的大联合。
其实,这是马克思、恩格斯根源于其社会主义建设经验不足所必然会产生的一个失误。实际上,社会主义自主联合劳动的范围,不应是全国范围内的大联合,而应是以满足劳动者个人的物质利益需要,由劳动者根据生产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和确定的联合。很明显,如果劳动者摆脱了生产资料的束缚,而能自由决定自己的生产与生活的话,他将在有限范围内,在可控的程度上进行联合生产,而不仅是在全国范围内与全体人民共同生产与劳动。也就是说,如果让劳动者在真正的集体企业和国有企业中选择,劳动者将选择集体企业而不是国有企业。因为劳动者在真正的集体企业中可以明确而有效地控制自己的劳动成果,可以分享企业生产的利润,还可以有效参与企业的管理,从而为自己牟取最大化的利益,实现自己最好的生存与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把联合劳动放在全社会的范围上,完全是出于阶级斗争、避免私有化重现、生产资料公有制的需要的目的。马克思在《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中的这一观点是正确的:“要解放劳动群众,合作劳动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发展,因而也必须依靠全国的财力”。“所以,夺取政权已成为工人阶级的伟大使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二卷133---134页)。合作劳动之所以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之所以必须依靠全国的财力,是因为阶级斗争的存在。一个社会如不以全国的庞大财力为基础,就无法使每一个劳动者都摆脱生产资料的束缚。不使所有劳动者都摆脱生产资料的束缚,私有雇佣生产就有死灰复燃的可能,从而就可能颠覆整个社会主义事业。要使所有劳动者都摆脱生产资料的束缚,劳动者们就必须掌握国家政权,建立庞大的国有资产。夺取国家政权,建立庞大的国有资产就是劳动者在全国范围内的一种合作。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强调以下的这些说法无疑也是为了强调劳动者在全国范围内的合作的必要:“工人自己的合作工厂,是在旧形式内对旧形式打开的第一个缺口,虽然它在自己的实际组织中,当然到处都再生产出并且必然会再生产出现存制度的一切缺点。但是,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对立在这种工厂内已经被扬弃,虽然起初只是在下述形式上被扬弃,即工人作为联合体是他们自己的资本家,也就是说,他们利用生产资料来使他们自己的劳动增值。这种工厂表明,在物质生产力和与之相适应的社会形式的一定的发展阶段上,一种新的生产方式怎样会自然而然地从一种生产方式中发展并形成起来。没有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产生的工厂制度,合作工厂就不可能发展起来;同样没有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产生的信用制度,合作工厂也不可能发展起来。信用制度是资本主义的私人企业逐渐转化为资本主义的股份公司的主要基础,同样,它又是按或大或小的国家规模逐渐扩大合作企业的手段。资本主义的股份企业,也和合作工厂一样,应当被看作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联合的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只不过在前者那里,对立是消极地扬弃的,而在后者那里,对立是积极地扬弃的(《资本论》第三卷497---498页)。
与此同时,由于经验的不足,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这种全体劳动者在全社会范围内的大联合是可行,因此他们对未来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也没有做其他想法。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这种全体劳动者在全国范围内的大联合是理所当然、无需他想的。马克思1872年在《论土地国有化》一文中指出:“土地国有化将使劳动和资本之间的关系彻底改变,归根到底将完全消灭工业和农业中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那时,阶级差别和特权将与它们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一同消失。靠他人劳动而生活将成为往事。同社会相对立的政府或国家将不复存在!农业、矿业、工业,总之,一切生产部门将用最合理的方式逐渐组织起来。生产资料的全国性集中将成为自由平等的生产者的各联合体所构成的社会的全国性基础,这些生产者将按着共同的合理的计划进行社会劳动。这就是19世纪的伟大经济运动所追求的人道目标”(《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72年版第二卷454页)。
但经过社会主义20世纪一系列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经验表明,这种全社会全体人民的大联合是存在严重不足与缺陷的。具体地就表现为国有计划经济的重重弊端。社会主义国家几十年国有计划经济的实践无一成功,所表现出的各种弊端其实无不根源于严重违背劳动者个人的利益需求上,与劳动者个人的生存与发展要求的严重脱节。实际上,国有计划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的目标已经完全脱节,社会主义是要实现劳动者的自由与解放,而国有计划经济的生产方式从制度上与劳动者的自由与解放要求严重悖逆。
实际上,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设想上的不足仅仅在于扩大了联合的范围而已。如果把这种联合的范围,依据现今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和需要,合理定为在企业集体的范围上,一切就都完美无缺了。把社会主义联合劳动的范围定位在企业集体规模上,并不与劳动人民在全国范围内的合作需要相矛盾,反而使劳动者的这种全国性的合作更加科学、有效和合理。劳动者在全国范围内的合作需要,要与劳动者的另一种合作需要相结合:劳动者要占有和管理自己的生产劳动,有效管理、控制自己的生产,并能从从中获取最大的好处,实现最好的生存与发展。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者之间的合作不应只是一个层次、一个方面的;而应是多层次、多方面的。劳动者们既有政治、文化、法律、科学等上层建筑方面的合作需要,也有进行具体生产,获取物质财富的需要;劳动者们既有在全国范围内共享生产资料的需要,也有在生产集体范围内共享生产资料的需要;总之,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几乎所有的社会关系都需要一种合作,这种合作将因具体合作事项而有具体的性质、范围、层次、深度和广度。
显然,创新发展这种即可满足企业劳动者的个人生产与发展需要,又可满足全体劳动者进行全社会范围内的合作需要的自由自主联合生产方式就是现时代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最大发展和创新。毫无疑问,也是解决当前中国所面临各种问题的唯一有效道路。
实际上,马克思、恩格斯并不是没有看到这种真正集体制企业生产的合理性,只是他们没有实践经验,以为这种真正企业必然会有失败的,从而会导致私有制的重生,导致社会主义的失败。正是出于这种担心,正是由于劳动者有在全国范围内合作的需要,使得马克思、恩格斯坚持认为社会主义只有全国范围内的大联合,实行有计划按比例的生产与分配才是可行的。如果要有多一点的实践经验,马克思、恩格斯将会发现和证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者们将首先在企业范围内进行联合,全国范围内的联合将以企业范围内的联合为基础进行。这种社会主义自主联合生产方式将比单纯全国范围内的国有计划经济式的联合生产方式有效合理得多,也更符合他们所推出的共产主义思想和原理。
实际上,恩格斯在晚年的时候,已经天才地、初步地发现了这种以企业集体为基础的全国性合作的自主联合劳动生产方式。恩格斯1886年1月20---23日致倍倍尔的信中提到下列观点完全服务我们的自主联合劳动的生产方式:“至于我提的关于在国有土地上建立生产合作社的建议,------这个建议原则上是完全正确的,---我还走得更远。如果我们提出导致资本主义生产崩溃的社会主义措施(如上述这样的措施,那只能是一些切实可行,但对现政府说来是不可能的措施。------只要那里还存在大土地所有制,这个措施我们无论如何必须坚持,而我们一旦掌握政权,我们自己就一定要付诸实施:把大地产转交给(先是租给)在国家领导下独立经营的合作社,这样,国家仍然是土地的所有者。但这个措施有一个很大的优点:虽然它在实质上是切实可行的,但是除了我们党以外,没有一个党会实行它,因而也没有一个党能破坏它。而仅仅这一个措施就能使普鲁士完蛋,我们把这个措施越早宣传,对我们越有利。------我的建议要求把合作社推行到现存的生产中去。正象巴黎公社要求工人按合作方式经营被工厂主关闭的工厂那样,应该将土地交给合作社,否则土地会按照资本主义方式去经营。这是一个巨大的差别。至于在向完全的共产主义经济过渡时,我们必须大规模地采用合作生产作为中间环节,这一点马克思和我从来没有怀疑过。但事情必须这样来处理,使社会(即首先是国家)保持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这样合作社的特殊利益就不可能压过全社会的整个利益。(《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 415---417页);
与此同时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费尔巴哈》中B《意识形态的现实基础》写到的下列正确的观点也只有通过我们这种自主联合劳动的生产方式才能得以完全、完美实现:“在无产阶级的占有制下,许多生产工具应当受每一个个人支配,而财产则受所有的个人支配。现代的普遍的交往除了受全部个人支配不可能通过任何其他的途径受一个个人支配。其次,占有还受现实占有所必须采取的方式所制约。占有只有通过联合才能实现,由于无产阶级所固有的本性,这种联合只能是普遍性的,而且占有也只有通过革命才能得到实现,在革命中一方面旧生产方式和旧交往方式的权力以及旧社会机构的权力被打到,另一方面无产阶级的普遍性质以及无产阶级为实现这种占有所必须的毅力得到发展,同时无产阶级将抛弃它的旧的社会地位所留给它的一切东西。只有在这个阶段上,自主活动才同物质生活一致起来,而这点又是同个人向完整的个人发展以及一切自发性的消除相适应的。同样劳动转化为自主活动,同过去的被迫交往转化为所有个人作为真正个人参加的交往,也是相互适应的。联合起来的个人对全部生产力总和的占有,消灭着私有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75页。)
现实中,国有计划经济的生产方式正是基于马克思、恩格斯这种全国范围内的大联合的产物和结果,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弊端产生的根源也是显而易见的。而国有计划经济无法正确有效实现马克思、恩格斯所提出的共产主义理论要求,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理论规范也是显而易见的。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要想取得成功,无产阶级的人民群众要想获得真正的解放,必须正确认识和对待国有计划经济的问题,必须科学认识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才行。
四、结束语
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要依据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思想,在中国成功建成共产主义。这是中国人民多少年来不惜流血牺牲也要争取实现的梦想和追求。然而,时至今日,社会主义中国已有60多年的建设历史,共产主义没有建成,社会主义在理论和实践上没有取得任何一点进展,资本主义的思想和经济却大行其道,早已占据了中国社会的主体地位。现在,全世界人民都已默认中国实质上是有特色的资本主义,而不是什么社会主义。中国党和政府一方面继续辩说自己坚持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一方面却挣扎在因资本主义经济占据主体地位而导致整个社会陷入严重的贫穷与失业、经济危机、通货膨胀、腐败与犯罪等社会弊端之中,甚至面临建国以来最大、最严重的,可能导致政权垮台和社会动荡的危机。
不应该认为我们的党和政府有意或愿意放弃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实际上,中国改革开放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不断探索和研究社会主义发展出路的过程。有一点必须承认,经过多年的研究与实践,以国有计划经济为代表的传统社会主义理论思想的确没有让执政者和人民群众看到社会主义的希望所在。
显然,执政者进行改革开放,积极恢复和发展资本主义的做法其实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得到人民群众一定的默许和支持的。面对国有计划经济的重重弊端,中国的党和政府、人民实际上别无选择。不进行这种改革开放,社会就无法继续发展,人民生活就没有出路。没有人民群众的默许和支持,改革开放的进行以及资本主义经济从恢复发展到占据主体地位都是不可能的。
所有问题的根源其实都在于社会主义本身,是现存的这种以国有计划经济为基础的社会主义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所导致的一种必然结果。国有计划经济存在问题,不能有效满足人民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这是社会主义国家自出现以来上百年的实践经验证实了的事情,是毋庸置疑、众所周知的。
面对这一客观事实,当今中国知识界主要分成两派。一派强调国有计划经济的不足与缺陷,却忽视私有自由市场经济的缺点和弊端。他们占据着中国政权的主导地位,出卖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弃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使中国走到了今天危机四伏的地步。
另一派人则否认国有计划经济存在不足与缺陷,一味强调所谓走资派的阴谋破坏作用,置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上的不足不管不问,片面要求恢复国有计划经济的主体地位。他们不能坚持马克思主义辩证发展的历史观点,不能创新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不能解决社会主义所面临的各种问题,无法适应现时代人民群众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显然,这两派都是中国旧思想、旧势力的代表和体现。由当今中国这主要两派的陈旧与衰败性决定,中国的未来还需要一段时间,需要等待新的、代表更先进文化与生产力的思想派别来实现新的发展、进步、腾飞和质变。
社会主义中国必须总结经验教训,在克服私有自由市场经济的缺点弊端的同时,也要克服国有计划经济的缺点弊端。能够做到这一点就是先进与文明的,就是中国的出路和希望所在。实行不同于国有计划经济的自主联合劳动生产方式就是实现这一切的根本和关键。
(有关自主联合劳动的更多论述请参见本人《通往自由与繁荣的联合之路——探讨21世纪的科学社会主义》一书)
作 者:黎亚彬,于2011年3月20日写于海南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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