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批判的若干问题(中)
【编者按】
以下试图通过争鸣方式回答两个基本问题:(1)什么是辩证法?(2)什么是科学抽象法?第一个问题的简明答案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把唯物辩证法看成这样的方法规定:既是“唯物主义的辩证法”,同时也是“辩证法的唯物主义”,归根结底,是“唯物论上的辩证法”和“辩证法上的唯物主义”的规定性合成。第二个问题则锁定于“思维学”“逻辑学”“知识论”三者统一的工作路线,一句话,它强调没有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就不会有“科学抽象”。社会主义批判说到底启动的是“劳者”的品格——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理论建构品格,夯实的是劳动二重性实践逻辑的方法地基。从学理上看,政治经济学方法论的时代重建是对教科书科学抽象法“解构行动”的引领和超越。
谨以此文纪念恩格斯诞辰200周年暨列宁诞辰150周年!
辩证法工作原像问题
什么是批判?一曰高度,二曰寻求规律,三曰反对庸俗。针对保尔·巴尔特的“经济唯物主义”,恩格斯提出辩证唯物主义方法意蕴的“历史合力论”,就是从历史高度上,从《矛盾论》和《实践论》结合意义的规律(规定)的探求上,对“庸俗决定论”进行了彻底反驳。恩格斯之后,较为完整继承唯物史观和辩证法的革命批判事业的人是列宁。真理必须走向现实,然则唯物史观在列宁那里,第一次“辩证法范畴”化了,既从形式也从内容考察唯物史观的诸构成要素的发展。这意味着“批判”的开始植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意义本体,成为行动规定。
【注:关于批判,哈贝马斯拥有中肯的意见:“只有这个大陆组织(即欧盟)有能力控制住不受约束的资本主义。我从没有停止批判过资本主义,但我也一直清楚,不痛不痒的诊断是不够的。我不是那种漫无目标的知识分子。”尽管如此,尽管“康德+黑格尔+启蒙+祛魅的马克思主义”的哈贝马斯批判主义可部分填充和弥补《资本论》在20世纪乃至21世纪的“不在场”,但它根本缺乏“改变世界的现实性和力量”,——反过来看,列宁所继承的批判规定是完整的,即“资本主义批判”和“社会主义批判”的工作统一。这种前后推进、继承发展和在“克服认识障碍”之后的不断破浪前进的马克思主义学术工作关系告诉我们:理论批判从来都是人类思想进步的活水、社会发展的源泉。】
恩格斯指明:社会主义自从成为科学以来,就要求人们把它当作科学看待,就是说,要求人们去研究它。密纳发的猫头鹰在黄昏起飞。然则社会主义规律研究正逢其时。今天的群众已经被教育了——就像列宁在1918年所说:那些由于只能读到满篇都是造谣诬蔑的资产阶级报纸而不了解俄国情况的工人,现在也开始明白了。马克思说“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然则,“对于辩证法需要认识到,其确实是一个全体方法的规定。也是因为对这个工作规定的肯定,马克思坚持把《资本论》视为辩证法在政治经济学中的一个成功的运用。”思维科学是从辩证法中生发出来的规定,但不限于辩证法的本体,是从思维形式的运动和构造方面引领正确的知识生产,——这是它的方法论学科内涵的准确定位。亦即可以说,“马克思坚持了从‘对象思维’出发进行科学研究这一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工作立场,坚持把科学抽象法作为‘思维原则’的规定,而不是逻辑推理的手段,主张在‘思维学’下阐述范畴的逻辑学、知识论。”【注:许光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方法论研究——兼对生产一般与资本一般机理关系的考订》,《 经济纵横》2019年第2期。】
第二种批判
接续的第二种批判是第一种批判工作的深化,用意在于指出逻辑本体——基于存在和基于知识的本体论推导——的弊端,指示出两种方法的内在联系。指明本体论逻辑推理的实质性危害:若与科学抽象法工作对接,则导致唯辩证法之主义;若既和科学抽象法,复与资产阶级知识论工作对接,则进而导致唯科学之主义。这两种工作情况中,将抽象法换成物象法,问题的实质是一样的。前一者试图使辩证法操程化,沉迷于路线图的规划;后一者试图使辩证法科学化,热衷于纯然构图意义的知识。可是,所谓实体运动和实体构造的研究对象的考问,既不是说要进行以实体为基础的单一方向的从形式到形式的叠加运动,也无意进行实体-形式的线性对偶的认识活动。毋宁说,这是实体在历史运动中构造自身。这个实体按照本性只能是社会实体,乃是社会发展实体和社会实体之生成运动。生产方式按照规定性是支持生产关系-交换关系运动的骨骼形态,即时间发展方面的规定;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是运动的内容和运动肌体的组织构造形式,即空间发展方面的规定。
马克思创作《资本论》历程已经表明,他称为“我的辩证方法”的,实际是历史和实践化批判方法,而并不是什么唯科学的工作主义和唯辩证法的工作主义。这样,即需要对这些研究活动进行明辨,审问其逻辑推理程序是否恰当以及相应工作是否合法。例如说: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从起点上就包含着对价值范畴自身的规定,因此,马克思从未打算而且也没有必要“证明”他的价值及其规律的规定性。马克思关注的是,给定了他的分析框架,整个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如何在这一个框架下运行的。在这一点上,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从一开始就被很多反对者误解了……在李嘉图看来,劳动时间确定价值这是交换价值的规律……由于他没有运用黑格尔的辩证法,他的价值理论并不带有“实体-形式”这样的“对偶”。在李嘉图那里,价值范畴只是一个作为产品的核算框架或者作为“影子价格”进行产品总量表征……暗喻了李嘉图谷物模型的思想起源……(马克思)坚持:只有同时说明了价值的“内在实体”和“外在形式”,价值的概念才能得以完整地说明。这带有浓重的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的个人特点……因此,与庞巴维克和萨缪尔森所理解的不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实际上是由一对不可分割的对偶范畴所组成的整体……价值实体是一个理论预设,它不是为了解释商品交换的现实关系,而是为了给出一个客观实在的“统一实体”,并且进一步说明,资本主义的现实关系只不过是这一个“统一实体”的运动表现;而“价值形式”则是这个抽象实体在现实关系下的具体表现形式……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一个由抽象“价值实体”和具体“价值形式”组成的高度对偶体系,它表现了一个事物“内在实体”和“外在表现”的辩证关系:价值实体定义了价值形式的内容,价值形式在具体历史条件下表现着这一内容。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考察都是建立在这一对偶体系上的,单独考察任何一方都不能正确而完整地把握马克思的理论体系。而其中建立在马克思哲学思想上的“价值实体-价值形式”对偶结构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和古典劳动价值论的决定性区别,也是研究和发展马克思经济学必须充分认识的问题。【注:裴宏:《实体与形式对偶的劳动价值论》,《政治经济学评论》2012年第1期。】
刘召峰博士在文章中并没有发表对经济形态社会发生问题的看法,事实上,他对这一发展规定尚没有进行专门性研究。似乎对此存而不论。看来,他并不了解劳动二重性指示了生产关系的生成运动,也并不准备把它视为生产研究对象规定的一个总装置。
裴宏博士对这个问题表现出同等程度的漠视。因为没有对抽象劳动的形成进行追溯,并根据这一规定展开系统性探究,余下的任务就只能由本身显得干瘪的叙述承担,认定“劳动价值论从起点上就包含着对价值范畴自身的规定”。这是一个应然的判断,只“带有浓重的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的个人特点”。依据文本考据的语义解读,似乎,“马克思的价值理论是高度自洽的”,“价值范畴是‘分析的’而不是‘经验的’”,以及仅来自分析起点——是起点的演绎结果;仿佛:马克思主张“劳动价值论”,“不需要建立在任何特殊的社会条件下得以成立。”因为,刘召峰博士也建议了:“马克思运用劳动二重性学说所考察的其实就是‘劳动的普遍与特殊’。普遍就一切劳动都是劳动者体力和脑力的耗费,而且必然是在一定时间上的耗费而言,劳动是抽象劳动,或者说劳动具有其抽象性;特殊就一切劳动都是劳动者的体力和脑力在一定形式上的耗费而言,劳动是具体劳动,或者说劳动具有其具体性。”这好像是存在固有的性质,是劳动本身的性质。这里没有谈到劳动方式的特殊规定,没有对特定生产的指涉,没有提及和说明任何产生关系的历史生长运动,并且,类存在和个例的存在照例都是一样的。存在者混同在它的存在规定中了。
因为经验只能是个体(单个组织或个人)的,价值范畴仿佛轻松越出了个人主义;又因为马克思说过抽象是唯一可以依凭的分析工具,存在者就变身为抽象。经过裴宏博士的处理,价值代表了语言的沉默,仿佛那个愚蠢的寓言:人总会在暗处寻找失物,忘记了明亮所在。与此同时,劳动(抽象劳动)又被指认是普遍的,仿佛在说另一个更加愚蠢的寓言故事:人总是在亮处寻找失物,忘记了“暗处”。把存在和存在者完全隔开,忘记暗处同样是客观存在,而且是同亮处结合在一起整体工作的存在规定,忘掉了它们的内在联系。完全文本化的处理引诱着用以上同种的方式分别寻找“马克思”,便于各取所需。答案只会分别从“价值幻觉”和“格式塔幻觉”身旁穿过。我们却从来无法超越它们。这或许是人的行为固有的“某种惰性”。它具有持久性,但不会是天然有的,如果是那样的话,仿佛真的成了“心理学”。语言是通过类存在的行动产生,又由个体予以识别的一种认知活动。它同样是一种实践——理论的、认识的活动。马克思所说的抽象力,广义地,主要针对语言工作现象而言;而通过排除实验科学的认识障眼法,将语言生产和认识生产统一起来。从历史规定方面创造了范畴生产上的真境界。存在者(规定)从中脱身而出。现在,它认认真真地来到面前,要求我们指出逻辑操作的非法性,从而在这里,它甚至直接要求进行历史操作。
所以我们要说,马克思从物质生产和它所包含的关系方面界定二重性,用语性质绝不应归于寓言式的说教,而应归于历史语言。任何把它重新当成科学语言的体例的做法势必跌入这种或那种形式的语义学,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解释学宣扬。因此,所谓马克思二重性语言,并不在于解释世界,而在于依循历史发展情势批判世界、改变世界,在于历史实践本身。用语性质的核心之处如前所述,在于指示大写生产规定,用旨是探明历史与认识的内在结构。由此可见,劳动二重性是发生学的工作逻辑:既是认识装置,也是实践装置,是内在剖解经济形态社会的装置,同时必然是历史方法论。这些装置直接抵减了资产阶级科学用语的工作语义,整体产生出革命化批判的实践语境效果。
刘召峰博士将劳动二重性和物象二重性相提并论——作为解释共同体,认为它们都是古典经济学在说自己,这依然是约定主义和假设思想在作祟。在这里,资产阶级解释学作为罕见的一种逻辑力量的表现而在场。继之,裴宏博士关于“劳动价值论是一个独立于具体经济现象的一般框架……来自对现实高度抽象提炼的思辨和内省”之申论,也实在唬人的很,是解释学作为罕见的科学展示力量的工作登场。但实体和形式真的是“对偶的认识”吗?深层次看,这种认识恰恰是资产阶级工所普遍采用的方法,而且不是别的,正是所谓的纯粹理性批判方法的实质,即“实质是指伽利略和牛顿等人所确立、被当作精密科学工具的……方法。这样一来,人们对客体的认识就只限于从数量以及数和形的关系的形式方面去把握,而它们的内容和本质则被推到了不可认识的彼岸领域。”其实,“这就是卢卡奇反复批评的那种经验(现象)直观和形式理性主义的方法。”【注:孙伯鍨:《卢卡奇与马克思》,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第68页。】
这是在直观唯物主义和实证主义的方法支配下的“科学主义”。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破除这种概念结构和认识方法的工作路径是坚持从历史出发,在恢复了“内容和本质”的工作场域中最后涤荡干尽形式理性主义。
政治经济学从商品开始,即从产品由个别人或原始公社相互交换的时刻开始。进入交换的产品是商品。但是它成为商品,只是因为在这个物中、在这个产品中结合着两个人或两个公社之间的关系,即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在这里,两者已经不再结合在同一个人身上了。在这里我们立即得到一个贯穿着整个经济学并在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头脑中引起过可怕混乱的特殊事实的例子,这个事实就是:经济学研究的不是物,而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归根到底是阶级和阶级之间的关系;可是这些关系总是同物结合着,并且作为物出现。诚然,这个或那个经济学家在个别场合也曾觉察到这种联系,而马克思第一次揭示出这种联系对于整个经济学的意义,从而使最难的问题变得如此简单明了,甚至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现在也能理解了。【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604页。】
对于恩格斯这段话,且看奚兆永教授如何说:
有一个问题是不能回避的。这就是,既然“交往关系”和“生产关系”具有相同的含义,为什么在“生产关系”之后还要加一个“交往关系”呢?我理解,这两个术语的基本的含义虽然相同,但在强调的方面和色彩上还是有不同的。生产关系不能离开生产过程,用恩格斯的话说,“这些关系总是同物结合着,并且作为物出现”,但是,从实质上看,这些关系“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归根到底是阶级和阶级之间的关系”。着眼于前者,我们可以说它是“生产关系”,着眼于后者,它就是“交往关系”。另外,我们对于德语的und似也不必理解得太死。und当然是“和”或“与”的意思,但是由und连接的前后的词语却并不完全是并列的关系,其后面的词语对前面的词语实际上也含有递进的意思……如果有这样的认识,那么我们对“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理解也就不会感到怎么困惑了。【注:奚兆永:《申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答胡世祯、郭冠清并论“生产关系与交换关系”的翻译》,《海派经济学》2004年第2期。】
实体运动和实体构造整体形成了对研究对象规定的限定,并非实体构造本身;实体构造相反地是隶属于实体运动性质的,因而不是纯逻辑构造。裴宏博士似乎并没有理会这一点。他谈到,“第一卷中,马克思给出了‘价值实体’的概念,在第三卷则给出了‘价值实体’在充分发育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所表现出来的‘价值形式’,即生产价格。而著名的‘转型问题’则是对‘价值实体’到‘价值形式’转换的逻辑说明。”大概这样说,是为了把第一卷的《价值形式》看作一纯逻辑讨论。但是,如果忘了剩余价值生产对于一般价值生产的历史置换,是根本无法弄清楚市场价值如何转化为生产价格的。这是实体-形式的历史逐步发展过程,是实体-形式从生活过程角度来看的资本主义实现问题。可见,实体-形式-生活的整体生长关系是价值转化问题的理解基础。其实在这方面,恩格斯说的更为明确清楚。他说,为什么必须把“逻辑的方式”归为“历史的方式”呢?因为,“我们采用这种方法,是从历史上和实际上摆在我们面前的、最初的和最简单的关系出发,因而在这里是从我们所遇到的最初的经济关系出发。我们来分析这种关系。既然这是一种关系,这就表示其中包含着两个相互关联的方面。我们分别考察每一个方面;由此得出它们相互关联的性质,它们的相互作用。于是出现了需要解决的矛盾。但是,因为我们这里考察的不是只在我们头脑中发生的抽象的思想过程,而是在某个时候确实发生过或者还在发生的现实过程,因此这些矛盾也是在实践中发展着的,并且可能已经得到了解决。我们考察这种解决的方式,发现这是由建立新关系来解决的,而这个新关系的两个对立面我们现在又需要展开说明,等等。”【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43-44页。】
以实体-形式(整体转化和母子过渡的工作关系)为基础的生活形式获得:既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特殊规定的发生前提,也是有关于这个规定发展的说明过程。认识到这一点,也就不会导致对马克思生产价格理论“意义限度”的指责,说什么:“资本主义早已跨过自由竞争阶段,进入全球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在这样的时代里,中小资本的流动越来越受到大资本的限制……一般利润率规律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过时了,或者说仅仅处于一种从属地位。在这样的时代,具有更重要理论意义的不是马克思的生产价格理论,而是其关于垄断和‘国际价值’的论述。”【注:刘召峰:《“从抽象上升到具体”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以“劳动的耗费、凝结与社会证成”为中心线索的解读》,《政治经济学评论》2013年第2期。】
生产价格→生产价格形式→垄断价格(以垄断为经济内容的市场价格)的发展不是摒除部门间的竞争形态,恰恰相反,是要动用这个理论说明意义限度问题;在“垄断竞争”(以垄断为手段和形式的资本竞争)条件下,指明它的实质所在:为什么生产集中、资本集中和以金融控制为核心内容和依托的垄断一定会发展为虚拟资本主导的社会生产,乃至伴随着私人垄断资本主义→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国际垄断资本主义的生成运动序列,“金融机器”控制体系(意味着由金融寡头集团集中控制社会机器体系的信息控制中心)一定能够形成,一定能够扩展至全球领域。因为垄断不是改变竞争的内容,只是改变其作用形式,即它通过改变平均利润的形成过程和在外表上的表现形态,使资本竞争具有越来越深化发展的内容和形式。而垄断(资本)之成为经济生活的领头羊对资本家的治理逻辑来说,则又不过是行业层面的治理→国家层面的治理→全球层面的治理这一“自发秩序”之扩展过程。归根结底,垄断不改变竞争的基础性作用,更不会改变剩余价值生产的基本状况。
第三种批判
尽管我们说明了劳动二重性的历史发展根据,但人们按捺不住好奇心,依然要问:马克思的劳动范畴究竟从何而来?禁不住地要做一番知识梳理。
我们不禁要问,马克思为什么没有对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与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进行区分?笔者认为,这恰恰是由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设定即“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这种生产事实上是我们研究的本题”所决定的……区分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与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本身就是多余的工作,因为在这种社会经济条件下,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已经转化为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本身已经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视域中“自然地”消失了!或者说,面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与“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被“压缩”在同一个“抽象劳动”范畴之中……因此,马克思在选择逻辑起点的时候,并没有选择最抽象的“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而是选择作为商品价值实体的“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因为这才是阐明资本的直接的逻辑起点。然而,从严格的逻辑分析来看,将“劳动一般”“劳动一般这个抽象”“抽象一般劳动”和“抽象人类劳动”等概念等同于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并不是无条件的……“劳动、劳动一般、直截了当的劳动这个范畴的抽象,这个现代经济学的起点,才成为实际上真实的东西。所以,这个被现代经济学提到首位的,表现出一种古老而适用于一切社会形式的关系的最简单的抽象,只有作为最现代的社会的范畴,才在这种抽象中表现为实际上真实的东西。”这一段几乎所有探讨抽象劳动概念的学者都曾引用过的话,恰恰表明了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向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转化的社会经济条件以及这种转化的历史必然性。【注:任洲鸿:《再论马克思的抽象劳动概念》,《当代经济研究》2012年第5期。】
这里同第一种批判一样,把劳动二重性降低为物象二重性的层次来理解,认为二重性的功能只在于作为表现“一般永恒”规定的基础,尔后更为强调了包含在后者当中的社会规定。先生的一个取得进步的特点是:指责物象二重性,指责把劳动二重性混同为物象二重性,即更加强调商品二重性到资本二重性的发展的认识重要性。所以为了避免“思想折中”,就得铲除马克思意义的劳动二重性,把它归结为生理学说,然后从这种学说中走出,寻求真正的雇佣劳动学说,即经济学意义的抽象劳动学说。然而所说的“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乃是特指简单劳动范畴。因为,抽象劳动本身(劳动的抽象存在)并不能算作是任何的范畴,作为抽象本体,我们前面已经指出,仅是对商品生产关系这一存在者类型的工作考问。可见不像前两种批判,第三种批判是关于存在和范畴工作关系的,换言之,工作是直接落在科学辩证法框架之内了。出发点是逻辑起点,而有了“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的提出与质疑。即认为直接的起点必须是范畴,而不能是存在,否则易于受到理论攻击:
例如,让我们假定能量是系统中的一项投入物。能量将进入大多数商品的生产,并且,通过家庭取暖等,也进入劳动力本身的生产。每一种商品,包括劳动力在内,将含有一定数量的“具体化能量”。“剩余能量”将是来自能量部门、进入经济组织其余部分的净能量。利润受剩余能量的限制,犹如受剩余劳动的限制一样。这样我们可以毫无诚意地编造一套“能量价值论”。
如上指出,劳动二重性“与生俱来说”事实上也就屈服于这套观点了。因为,它无法反驳这一论证:
在无论什么情况下,“具体化劳动”的数量总是根据特定的工艺计算,包括所使用的社会必需劳动时间。所以,“具体化劳动”的数量在资本主义以外的其他生产方式中也可以计算,只需劳动是同质的,或者可以有办法把它折合为一种共同的标准。工业技术在不同的生产方式中可能不同,而各自的具体化劳动的数量,却仍可以分别计算。所以,“具体化劳动”的概念,在社会上不是对资本主义特殊的;这一概念是有关生产力的技术状态,而不是有关生产关系。
并且按照实体与形式对偶说,比照着“语义对偶”的存在性,所以就应该说:
具体化劳动价值的概念,对理解社会的生产过程既不必要,也不够用……实际上,这种概念还不仅仅是不必要,而是对科学思想的一种障碍。【注:霍奇逊:《资本主义、价值和剥削——一种剥削理论》,于树生等译,商务印书馆,2013,第124-135页。】
演化学家霍奇逊的意思是,实际上,没有足够的理由或根据支持人们把劳动中的抽象和具体(规定)分开,而将社会度量的尺度职能单独赋给抽象劳动。事实上,也不可以这么做,劳动只能作为“具体化劳动”。这就是引文对“马克思的抽象劳动”(其所说的“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产生担忧的理由所在了。马克思认为,抽象劳动是商品生产方式和商品生产关系的合一规定,集中反映商品经济形态研究对象之生成性,展示生产关系存在者类型之特殊。因此由存在上看,劳动的生理耗费活动和经济关系的蕴涵必然是统一的,甚至说是同一个工作规定,这就从抽象劳动方面获得了唯物主义基础的规定。换言之,这里并不存有生理耗费和经济的意义区分,它们均应当视为特定社会存在规定。为什么呢?
只要我们考察的不是单个资本家和单个工人,而是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不是孤立的商品生产过程,而是全社会范围内不断进行的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情况就不同……他一举两得。他不仅从他由工人那里取得的东西中,而且从他给工人的东西中获取利益。用来交换劳动力的资本转化为生活资料,这种生活资料的消费是为了再生产现有工人的肌肉、神经、骨骼、脑髓和生出新的工人。因此,工人阶级的个人消费,在绝对必要的限度内,只是把资本用来交换劳动力的生活资料再转化为可供资本重新剥削的劳动力。这种消费是资本家最不可少的生产资料即工人本身的生产和再生产。可见,工人的个人消费,不论在工场、工厂等以内或以外,在劳动过程以内或以外进行,都是资本生产和再生产的一个要素,正像擦洗机器,不论在劳动过程中或劳动过程的一定间歇进行,总是生产和再生产的一个要素一样。虽然工人实现自己的个人消费是为自己而不是为资本家,但事情并不因此有任何变化。役畜的消费并不因为役畜自己享受食物而不成为生产过程的一个必要的要素。工人阶级的不断维持和再生产始终是资本再生产的条件。资本家可以放心地让工人维持自己和繁殖后代的本能去实现这个条件。他所操心的只是把工人的个人消费尽量限制在必要的范围之内,这种做法同南美洲那种强迫工人吃营养较多的食物,不吃营养较少的食物的粗暴行为,真有天壤之别。【注:《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第660-661页。】
最终,情况可以显见了:“生产过程的智力同体力劳动相分离,智力转化为资本支配劳动的权力,是在以机器为基础的大工业中完成的。”【注:《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第487页。】
这是假设?历史假设吗?假设并不是为了论证的方便而略省步骤或研究条件之假定,其根本是虚假的。这里显然不会是。但引文会说是。“马克思之所以得出这种近乎极端情况的理论判断,与其暗含的重要假设密切相关,即雇佣工人与科学知识与其他劳动条件一样,都始终处于一种‘绝对的分裂或分离’状态,这个理论假设与其在《资本论》中明确表示始终把‘把各种劳动力直接当作简单劳动力’的理论假设是内在一致的……可见,马克思所理解的劳动力商品的再生产,实际上将劳动者掌握、占有和积累知识生产要素的可能性排除了,从而将知识生产要素排除在劳动力概念之外。”智力存放方式的改变才是资本支配劳动的条件和权力。由于不能把占有看作实在的历史财产因素,自然形成这种认识:“马克思认为劳动力的表现即‘劳动本身不过是一种自然力’。”但先生旋即说,“尤其重要的是,马克思认为,雇佣工人与科学知识的‘绝对分离’是内生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经济特征,只有在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统治的基础上,雇佣工人与科学知识的‘结合’才有可能实现,即‘工人阶级在不可避免地夺取政权之后,将使理论的和实践的工艺教育在工人学校中占据应有的位置。’”【注:任洲鸿:《知识积累与劳动力资本化:一个基础理论模型》,《经济评论》2013年第4期。】
引文实际看到了劳动过程的历史运动,只不过力图把它当成假设的变动。从劳动力商品到劳动力资本化似乎是工人与科学知识的“分离”到“结合”,似乎就是“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的运动。
【劳动力资本化注:是说社会存在运动吗?显然不是,说的是假设知识的变迁。把马克思的抽象劳动硬说成“范畴”,是方便把真正的抽象规定挤出去,便于逻辑演绎和知识推导。】
所以,它要与“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区划开,撇开对生理耗费活动的历史研究,并且要采取断然否认人们对自己生理活动的占有是始源的财产关系规定的认知方式。但是,历史上毕竟存有“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向经济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转化”,就要迫使“自然”(客观实体)全部化为“社会”(经济形式)。可那样分立的话,图能援引假设为据了。例如,霍奇逊裸露地说:“自然主义的迹象,以及一种联系在一起的机械论的观点,仍然可以在《资本论》中看到。这些东西的来源之一是马克思所未能发展的一种‘财产论’。在这方面他的著作与斯密和李嘉图的相似。像他们一样,马克思由于采用劳动价值论,无意中堵上了自己寻求适当的财产论的途径……没有一种关于财产的学说,他反对资本主义,就不得不寻求一种不同的理论根据。”霍奇逊囿于没有能力认识问题,只得归责于“马克思身上的自然主义”,因为他非要把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劳动过程中的财产分割说成是纯自然主义导向的。
【注:前面交代,这是指明工人劳动时间在财产上的两种状态:资本家的绝对财产和资本家的相对财产,分别由绝对和相对的剩余价值生产说明。毋宁说指明了: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运动是工人沦为自己劳动的非占有者(非资产者或无产者),相反,资本家成为他人劳动的占有者(资产者)的经济根源,也是工人与科学知识“绝对分离”的历史根源。他们同科学知识的重新结合,使生产知识成为工人自己的知识;这一发展过程是对劳动力商品的规定加以整体扬弃的运动,并不能通过所谓的直接资本化的途径实现。另外,关于这个问题的分析已至少能够说明:所谓知识,也并非纯然技术状态,其作为生产要素具有特定的社会经济含意;所谓工人同知识的“结合”,既非自然的状态,也不会是物质发展的单向度的抉择,而受制于整体概念的劳动生产方式的发展。可见,没有财产关系的历史性变革而空谈“劳动力资本化”,在认识上也是极为有害的,也是对基于生产剥削的财产分割概念的一种有意识的模糊。】
就硬着头皮说:“这种以劳动作为价值和实际社会成本的衡量标准的自然主义的概念,常常出现在马克思主义的隐喻里,所谓工作日分为工人‘为资本家工作的时间’(即剩余劳动)和工人‘为自己工作的时间’。”【注:霍奇逊:《资本主义、价值和剥削——一种剥削理论》,于树生等译,商务印书馆,2013,第150-151页。】
劳动耗费具有客观性,“这是一个生理学上的真理。”消费劳动不过是消费一定的生理形式,不过是耗费生理的社会活动。然而,不变的真理规定也只是耗费活动本身和耗费活动的对象,至于耗费方式本身和耗费活动或方式的等同性则从来不会是一成不变的真理。可见,对劳动如何进行消费的研究并不属于生理学本身的研究对象,它属于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抽象劳动≠生理劳动。也因此,在抽象劳动这个特殊社会发展规定性上,人们不应当再提出什么“简单生理劳动”(所谓体力劳动的抽象劳动)和“复杂生理劳动”(所谓脑力劳动的抽象劳动)来了。“生理学意义上的抽象劳动”当然是不折不扣的对于马克思抽象劳动规定的误读误解。
【注:这只是抽象一般的生产关系的劳动范畴上的幻觉。至此可结论说:从抽象劳动奠立经济形态社会的生成的规定上应断定抽象劳动从一开始就是经济学意义的抽象劳动,而不会是其他任何种类的劳动。】
这是关注一点,而不虑及其他。耗费的对象只能是也从来是劳动者的生理,所以说这里的也像霍奇逊,并不晓得雇佣工人因为失去自我财产保护能力而突显了“财产的历史存在性”,而非得把历史(存在者的逻辑)和假设(存在的逻辑)分开,硬说“劳动力商品概念本身也只能是一个历史的概念,否则它只会沦为一个僵死的抽象范畴”,目的是从劳动力商品中推导出又一独立范畴即“劳动力资本化”,作为对“第二大形态历史”的一个知识注释;这亦如西方经济学的假设,且是不同的条件放松路径,是历史条件之辩证放松。这种辩证逻辑知识是假定历史同样有理性的狡计,具备施放认识烟幕弹的能力。在这一点上,鲁宾已经公正地指出了:“人们不能忘记,在内容和形式关系问题上,马克思采取的是黑格尔的观点,而不是康德的观点。康德把形式当作同内容具有外在关系的某种东西,当作从外部依附于内容的某种东西。从黑格尔的哲学观点来看,内容本身并不是形式上从外部依附于它的某种东西。相反,通过内容的发展,内容本身产生出已经潜在于内部中的形式。形式必然从内容本身中生长出来。”【注:博托莫尔:《马克思主义思想辞典》,陈叔平等译,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第615页。】
正如身份劳动直接显示的是“身份关系”一样,抽象劳动显示的是价值关系和财产关系,并不由物质关系或物质意义的生理关系代表。并且,这二者指示的均是“劳动之事”,而非“劳动之物”的规定性。
抽象法工作原像问题
抽象法的工作原像和辩证法的工作原像相对而成,是体用不二的问题。因为一旦辩证法解决了科学领域内的“定义”问题,范畴就不会是纯知性的概念,抽象行动就同纯逻辑规定脱钩。总体而言,这是实践批判科学的工作启航。然则,马克思方法论的革命性内涵终始在于确立总体思维(马克思所说的“抽象力”),其作为历史规定的“客观思维形式”,则在于把握自然、社会、思维过程的统一。
研究方法可据此确定为学科基础(“研究内容”)与客观思维(“研究工具”)之工作路径意义统一。因此,这里相应所讨论的是总体思维形式对具体思维形式的工作领导性问题。各门科学的抽象法,即抽象方法一般,其始源规定是“范畴的方法”(基于历史的分析法),而通常所说的“科学的抽象法”,是同时加上了“范畴批判”的规定。抛开历史的纯抽象的逻辑构图方法是把科学知识图型化了,把认识逻辑化了。文本如果仅仅是知识论,——那么意味着:它一旦写出(从思想母体的产生行程脱开,从中游离出来),旋即被抛弃。然而,这不过是它自己抛弃自己,因为它的封闭构筑体系同时宣判了它的死亡。所以,“‘创造体系’……并不是个别的现象。近来,天体演化学、一般自然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等等的体系如雨后春笋出现在德国。最不起眼的哲学博士,甚至大学生,动辄就要创造一个完整的‘体系’。正如在现代国家里假定每一个公民对于他所要表决的一切问题都具有判断能力一样,正如在经济学中假定每一个消费者对于他要买来供日用的所有商品都是真正的内行一样,——现今在科学上据说也要作这样的假定。所谓科学自由,就是人们可以撰写他们所没有学过的一切,而且这被冒充为唯一的严格科学的方法……把一切淹没在它的高超的胡说的喧嚷声中。诗歌、哲学、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等中有这种高超的胡说;讲台和论坛上有这种高超的胡说;到处都有这种高超的胡说……造就出以‘科学’自炫但对这种科学又‘确实什么也没有学到’的各色人物。这是一种幼稚病,它表明德国大学生开始向社会民主主义转变,而且是和这一转变分不开的,可是我们的工人因有非常健康的本性,一定会克服这种幼稚病。”【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344-345页。】
在此构筑法感召下,于是,马克思主义变成一种工作型范,经济学变成一种科学原理,方法论沦为逻辑图型:它们的工作关系是一种范式对另一种范式、一种原理对另一种原理、一种认识对另一种认识,以致一种科学对另一种科学的无休无止的争霸与比试。仿佛这就是科学的发展。这其实是在试图整体地删除批判规定。西方经济学宣告一切均从科学出发,实则从抽象逻辑出发。因此,伪科学的普遍做法是使科学工作实际沦落为:表面上抬高科学的位置,实则力图使人们遗忘科学产生自身规定的道路。如果把这些内容统统命名为“方法论”,经济学方法论就只有一条规范:建造伪科学的体系。那么,实证科学还会剩下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呢?作为建造体系的法则,它要求一切工作为了体系,除了体系还是体系,除了建筑还是建筑,建构直接替换了工作批判。于是,逻辑化啊,形式化啊,剩下的内容就是盲目地逻辑化和懵懂地形式化;前者多半为了更好“贴近”现实,后者则为了更高水准“解释”现象。
第四种批判
通过与西方经济学“假设技术”相调情,在第三种批判中,问题显得复杂起来。
其一,仿佛政治经济学不是研究生产关系,而是研究生产发展的阶段性;通过使生产力意义的阶段性上升为知识假设,假设本身就成为一切经济关系的理解标准和逻辑演绎的基点。
其二,劳动力商品成为理论假设的工作技术,是对实体分析规定的实质性否定,即不关注生产关系本身,仅注重强调经济范畴=抽象假设的演绎。
其三,而对历史进行假设,对历史施以理性分析技术,无异于是把历史发展本身看作理性演化的各个阶段。生产力的各项技术参数成为衡量历史发展的先进或落后的标准;这种种条件的设置最终颠覆了生产关系的理解标准,作为可有可无的“理性基础”,使之作为可有可无的“理性基础”,沦为“本身也只能是一个历史的概念”。
如下列这种笼统的说法:劳动力资本化——如同“市场经济”这个术语的产生一样,乃是知识经济时代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假设式抽象”工作演绎主义按其内在建构逻辑必然进一步推向极端化,倒向了科学实证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第四种批判)的怀抱。后一种工作是以在思维领域中炒作“马恩差异”面目问世的:既然将抽象法的工作原像单纯归结为“科学(思维)规定”,而不是作为历史工作规定的“抽象力”,就认定由于恩格斯太过重视历史和革命行动,而缺乏了科学的经济思维,又因之,历史本身(客观史和经济史)不能作为科学构筑元素对待,恩格斯无力把握《资本论》“内在的逻辑”——抽象上升到具体。
【注:参阅罗雄飞教授系列文章《恩格斯与马克思转化理论》,载《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3年第1-2、4期;此处的评析多有引申,非限于罗教授本人。】
我们看其中的几个断章:
首先,对于马克思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政治经济学方法,恩格斯对《资本论》的解读未能充分加以体现……随后,恩格斯写成了“《资本论》第三卷增补”……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所涉及的……逻辑过程是历史过程的直接的思想反映……可见,在他看来,逻辑过程首先是对历史过程的概括性抽象,而把典型具体作为特定有机体进行解剖分析,仅仅是“修正”历史认识的一种补充手段……表明,恩格斯对商品价值向生产价格转化所作的历史方面的补充,很难说是合乎马克思《资本论》的内在逻辑。
这里,断章先生在内心深处酝酿并想立即讲出的其实是这句话:“他没有真正把握住马克思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理论特质,没有把其中的一些具有一般性的约束条件看成是贯彻整个劳动价值论和生产价格理论的约束条件,从而主要依照他所理解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和事物的辩证发展规律,按历史的思维解读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但令人奇怪的是,恩格斯的这种缺点(认识偏差)“对既有的具体结论没有显著的影响”,既然没有什么影响,何劳断章先生大动脑筋来进行批判,实在是为了“心中的抽象法”——从实证主义逻辑科学方面捍卫抽象法。因为那是马克思的独家创造,所以“对于马克思经济理论的科学性和进一步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鉴于这个真实目的——维护马克思意义上的科学性,就必须对恩格斯进行工作指正,指出他由于不懂“科学抽象”,“使马克思的经济理论定格在批判性理论的地位,难以拓展成为一种能够指导现实经济活动的建设性理论。”言下之意,恩格斯使历史=批判思维,而除掉了科学,撇开了科学思维。但是,这里也要立即指出,所谓“把其中的一些具有一般性的约束条件看成是贯彻整个劳动价值论和生产价格理论的约束条件”:诸如(1)“假定:地产=0”。
【注:讨论资本一般时,马克思要进行这样的假定——“土地所有制=0”:“只有这样,才能在研究每一个别关系时不致老是牵涉到一切问题。”(《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158页)】
(2)“假定工资总是等于它的最低额”,(3)“以劳动剥削程度或剩余价值率相等为前提”,(4)“把各种劳动力直接当作简单劳动力”,以及(5)“假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规律是以纯粹的形式展开的”,即“不同生产部门的一切商品都按照它们的实际价值出售”,(6)“政治经济学必须假定供求是一致的”等等,这些都不过是价值分析环节的真实规定。它们或者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极为现实的假定,或是为了突出生产规定的实体性而设置的运动条件。可以显见,所谓“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理论特质”,乃是经过断章先生自我精心策划的。
其次,马克思生前与恩格斯关于价值形式的微妙的分歧,对于我们进一步理解马克思关于商品价值向生产价格转化有重要的启示意义。马克思关于价值形式的分析与商品价值向生产价格转化的分析一样,都是运用理论抽象力侧重于逻辑分析。因此,恩格斯……针对价值形式向马克思建议:“可以把这里用辩证法获得的东西,从历史上稍微详细地加以证实,就是说,用历史来对这些东西进行检验……就这个问题写出很好的补充论述,从而用历史方法向庸人证明货币形成的必然性并表明货币形成的过程。”……(马克思)回信说:“至于说到价值形式的阐述,那么我是既接受了你的建议,又没有接受你的建议,因为我想在这方面也采取辩证的态度。这就是说:第一,我写了一篇附录,把这个问题尽可能简单地和尽可能教科书式地加以叙述;第二,根据你的建议,把每一个阐述上的段落都变成章节等等,加上特有的小标题。我要在序言中告诉那些‘不懂辩证法的’读者,要他们跳过……去读附录。”从马克思的回信看,实质上是委婉地拒绝了恩格斯希望补充一些历史方面内容的修改意见……原因或许是:在他看来,价值规定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特有范畴,价值形式也像价值规律一样,仅仅适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因此,从物物交换到以货币为中介的商品交换的发展,尽管很容易从历史上找到例证,且马克思“在这方面掌握了许多资料”,然而,一旦离开资本主义生产的前提,这些例证提供的仅仅是历史的形式,并不具有真正的理论意义。例如,“麻布=上衣”这样一个简单的等式,如果没有“商品交换十分广泛和十分重要”这一前提,生产商品的劳动就不可能真正表现为一种社会必要劳动,这种关系就不可能是一种真正的价值关系……“商品的价值形式,就是经济的细胞形式”,而这一细胞只能是“对资产阶级社会说来”的细胞。他从中所揭示的价值规律,也仅仅是“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
这里,创造一个神话:唯一版本的“独特的马克思的思维方法”,是科学思维方法,这是天才者独有的禀赋。于是,恩格斯最能理解马克思这个历史事实被无情摧毁,乃至于要被认识颠覆。这种超人魔方只为马克思唯一的科学上的继承人“断章先生”所独制。这里,波普尔-马克思线路上的学院派研究者却更向我们宣称:“我不要战斗,我要的是科学。”似乎是想说历史思想并非历史的,而是某个作家依据非凡思维能力可加以创制的。这儿仿佛是抬高马克思:马克思百分百“懂辩证法”,恩格斯则是“不懂的”,于是,“我要科学”,——因为科学意味着容易地将读者捕获!可见,委实是言说者自己的心思。
对于这种刻意的言词上的抬高,马克思的态度向来是揶揄加讽刺的,一概加以原封不动地退回。断章先生以异常的态度强调:“在马克思那里,价值规定只具有最一般的意义,是以诸多假设为条件的最为抽象的本质。”而又莫过于强调:最为抽象的规定只能在资本主义这个发达社会中得以实现(“价值规律在前资本主义社会是不存在的”),以致是最后才变出的“真身”。现在,经过包装的然而是进步了的“波普尔式的马克思学研究学者”高调推出了英国条件:“作为一种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理论,它对价值规律的考察是在类似科学实验室的纯粹条件(这种纯粹条件是通过抽象力设定的)下进行的。”这又是所谓的“独特的德国式科学主义”。但德式科学抽象还是忽略了这一点:对生产关系进行内在剖析(这是全部批判工作的基础),要同时涉及历史和实践两个方面。《保卫资本论》第六章举出《马克思1880年6月27日致纽文胡斯》中的一些内容,它强调了:历史发展内容并不能用经院式的一般词句来预先予以确定。
【注:也就是在这封信中,马克思说明:“在目前条件下,《资本论》第二卷(第二册和第三册)在德国不可能出版,这一点我很高兴,因为恰恰是在目前某些经济现象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因而需要重新加以研究。”】
马克思实际对恩格斯说,“我想在这方面也采取辩证的态度”——“既接受了你的建议,又没有接受你的建议”,那是因为,他认为自己现在的“价值形式的阐述”其实就体现了恩格斯所说的“历史方法”,——只要在形式(阐述方式)上加以适当调整即可。这也正是附录经修改移入正文的理由。
再次,恩格斯将马克思不同理论层面的分析简单对应于不同社会形态条件下的商品经济发展水平……这种倾向在《<资本论>第三卷增补》一文中表现得最为集中,也最为明确……马克思不同于恩格斯的地方是,马克思将黑格尔哲学的唯心主义实质与其表达方式相对区分开来,而恩格斯似乎是将两者联系在一起进行批判。
断章先生这里想说的是:“恩格斯所说的逻辑研究很大程度上依然是历史研究,是历史研究成果的一种表述方式。”因其本人是逻辑工作主义导向,就武断认为:“马克思关于价值形式的分析与商品价值向生产价格转化的分析一样,都是运用理论抽象力侧重于逻辑分析”,所以关心的只是如何将黑格尔的“虚假的实证主义”变成马克思意义上的“真实的(即科学的)实证主义”。
【注:这和断章先生作为一名极为称职的经济学领域内的史学工的荣誉称呼是相违背的。他应该深知对马克思思想的研究分为“传”“评”“论”越发深入的层级,是传主的思想认识通达研究者本人和读者的过程。但是,这位先生不幸颠倒了这个过程的起始环节,过多地以“论”居主,反弄成“挟天子以令诸侯”。本来从纪传的要求上看,适当强调马恩差异,乃能达到烘托传主的艺术构境效果,这种多层次的差别记述无疑属上乘史笔。但是,如果从“论”入手,用哲学词句预设马克思主义的学说内容和思想形成过程,并对创始人予以分立和对置——如对马克思用科学的实证主义概述、对恩格斯则用物性论的黑格尔主义概述,则明显地是忽略了创始人所共有的历史创造场境,且无视他们作为工作互补含义上的对当时历史的成功代言这一基本事实。这当然是对史过程本身的割裂,犯了严重的逻辑工作主义错误。尽管断章先生们对原始意蕴的“马克思科学”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史海钩沉,但很难说他弄懂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工作关系,而兀自不承认二者的有机统一,时而就在它们中间搞分裂或对立。】
而恩格斯没有朝其预想的这一方向去进行研究。所以在实证主义方面,他要说马克思是黑格尔主义的,在反对唯心主义方面,却要反过来说:“恩格斯……所突出的,是独立存在的事物的自为的辩证发展,因而具有浓厚的物性论色彩,一定意义上可以看成物性论的黑格尔主义。就此而言,把恩格斯的哲学称为‘历史唯物主义’更为准确,何况,他本人没有使用过‘辩证唯物主义’这一提法。”
最后,对于黑格尔哲学的体系所具有的形式,恩格斯尽管强调要“批判”地消灭,但他并没有给我们发掘出这一“形式”所具有的积极意义。事实上,黑格尔哲学的体系,作为其思维形式被有意无意地忽视了,甚至被简单地抛弃了……马克思也深知,恩格斯不擅长他所运用的科学抽象法……这种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科学抽象法”,体现了德国传统思维方式与近代科学精神的结合。它一方面保持了德国传统思维方式的从本质到现象、从抽象到具体、从整体到部分的基本特征,同时又使理论的逻辑展开与知识的发现、发展和广泛运用的“科学进程”相结合,从而克服了它的神秘主义色彩。古典经济学限于抽象分析的弊病也因此被克服。
博爱论者以为自己是在严肃反对资产者的实践,其实,自己比任何人都更像它。为了衬托马克思的“科学抽象”,马克思前面的先驱者——古典学派也被硬说成“限于抽象分析”,但是马克思恰恰说他们“抽象还不够充分”,“抽象是形式的,本身是虚假的。”所以,必须郑重指出:断章先生余下的指责,均是出于对马克思不理解而引发,却诬为恩格斯对马克思的“不理解”。
【注:相比马克思,恩格斯不懂什么呢?科学的逻辑实证的人本主义思维与方法也。盖言“科学实证主义”,乃是指:《资本论》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当作“活的生命体”,把商品当作它的“细胞”,把经济研究视作一项“生理解剖”。然而这种思维与方法本质上与经济史的事实是无涉的,仿佛所有的变化均在“活的生命体”内部进行,或是从一个活体转向另一个活体。其对知识论逻辑之推崇,可用这一段话总结之:“它要求科学认识进程始终围绕特定的客观对象,要求严格地排除脱离特定的客观对象的抽象的演绎推论。‘概念即对象’是它的一项基本原则……(于是)辩证法与实证研究的结合,既需要通过从具体到抽象的实证研究把握特定的客观对象的内在本质规定和一般原理,还要更多地要求从已经掌握的本质规定和一般原理出发,用实验科学的方式,将一般的或本质的规定具体化为对特定客观对象(而言)的系统的、整体的、有机的知识体系。这就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完整含义。”(罗雄飞:《马克思经济学的方法论思想——以科学实证主义为核心》,经济日报出版社,2017,摘要,1-2页)】
例如说,“马克思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分析方法以实践唯物主义为基础,将黑格尔式的思维形式与近代科学精神结合起来,由此形成的理论结构类似于一种先验的结构。”据此可见,“恩格斯的‘现代唯物主义’……没有从根本上摆脱传统唯物主义的束缚,具有‘物性论’色彩;它与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相比,在理论高度上存在相当的距离……把黑格尔的思维形式与‘绝对精神’一起抛弃掉了。”还有诸如此类的说法:“用一种历史的思维来解读价值规律……用历史发展的思路解读《资本论》……由于恩格斯不承认马克思经济理论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体系,并把生产价格与现实经济中的市场价格混为一谈,这就难免引起一些逻辑上的混乱。”不一而足,无不显示了对于“抽象”的历史知识的无知。
科学解剖主义除了和科学结构主义具有类似的工作性质:把对象看作死的对象(即便把对象换成研究对象亦是如此),还转而把文本看作死的文本。关于这一点,前面讲的已足够多了,这里不再赘述。只重点提出一点辩驳:究竟谁是物性论者?断章先生在这里对“麻布=上衣”的逻辑表现出理解上的极大的障碍。
【注:其用“物性论”这个术语表达以下意思:恩格斯对唯物主义的过度重视,以至于用物性统率人性,用唯物主义统率人本主义,用经验实证的历史辩证研究统率科学辩证法,概言之,指责恩格斯的“现代唯物主义”实质上是基于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一种物性论思想。其实,这是对恩格斯学说的典型的断章取义。真正把物性看作人类社会和一切事物自身所具有的本性,看作必然性认识的是资产阶级理论工,并非恩格斯。物性论意图——它的真正意旨——在于用物质性、物象性掩盖认识上的辩证法,遮掩历史主义规定,极力以“强制性结构”屏蔽掉一切用于批判的有价值的元素。】
或者有意地误会,或是刻意地装作漠视,却大言不惭说“马克思把理论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马克思的回信对这种“故意”现象予以了充分揭露:
经济学家先生们一向都忽视了这样一件极其简单的事实:20吗麻布=1件上衣这一形式,只是:20吗麻布=2英镑这一形式的未经发展的基础,所以,最简单的商品形式……包含着货币形式的全部秘密,因此也将包含着萌芽状态中的劳动产品的一切资产阶级形式的全部秘密。在第一次的论述(《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中,只是当价值表现已经以发展的形式即作为货币表现出现时,我才对价值表现作应有的分析,从而避免了阐述中的困难。
又恰恰是在这封回信中,马克思对恩格斯说:
此外,你从我描述手工业师傅变成——由于单纯的量变……可以看出,我在那里,在正文中引证了黑格尔所发现的单纯量变转为质变的规律,并把它看作在历史上和自然科学上都是同样有效的规律。【注:《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人民出版社,1976,第215-216页。】
解决了“如何来”,才可能进一步解决“如何去”。而揭示生的过程恰恰是为了预示死。在此意义上,量变到质变的原则就莫过于实现对象的“生死实录”。只有用严重带有预设色彩的资产阶级物性论的观点看问题,才会死抓住资本的知识定义不放:既不愿向前看,也不愿向后看;仿佛就是新康德主义者:因为死抓住可认知的“定义”,而丝毫看不到以商品为基础的价值学说对以货币为基础的价值学说的质性结构上的转换性,以及相应的对以资本为基础的价值学说的工作转换性。所以关于“价值形式的阐述”的理论特殊性质,马克思事实上是如此强调的:
(1)蒲鲁东主义被连根铲除了,(2)通过最简单的形式即商品形式,阐明了资产阶级生产的特殊社会的,而绝不是绝对的性质。【注:《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人民出版社,1976,第149页。】
君在长江头,我在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与君同饮长江水。这是批判四要提交给读者的见解。此是颠倒也。翻译一下就是:马克思经济学是抽象的源头——对这一点西方经济学是视而不见的,它们本身则是“抽象现象论”,如欲再饮长江水,势必要在长江尾,而这就是马克思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的共同宏旨,也是交集。此新综合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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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上述观点的人乃是以综合语境中的经济学作为构筑论说的归宿。由于平素怀有综合之心,所以一般人当其被问及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学科方法时,总采用两种作答方式:(1)历史方法类型;(2)逻辑方法类型。中间有一些闪烁其词者,那是因为要兼顾这两种类型。因为同时遵从历史和逻辑,就会觉得为了达成两者一致的原则,逻辑的方法优于历史的方法应是工作前提,因其更能表现历史,历史的方法不大能实现对历史自身的有效表现。这是将内容和形式的关系“逻辑化”“游戏化”了。于是造成历史方法的“非经济学科化”以及逻辑方法的“文本语义化”,而这一切的结果导致了逻辑优先的“经济定义”产生。然而,其不能否定历史方法从来是内容、逻辑方法从来是形式这一规定。相对历史的本体逻辑,范畴生产从而工作批判的方法,不过就是科学方法本身。
而我们之所以强调研究方法即政治经济学批判意义的发生学,学科方法同时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或逻辑方法,为了申明方法实体结构的重要性,乃着重强调历史范畴生产对范畴批判工作转换的重要性。并且在这里,也要强调作为总体思维和客观形式的“抽象力”(如中国学科与方法的“天人合一”“阴阳”以及马克思所说的“二重性规定”)和作为一般思维活动(规定)的“抽象思维形式”的区别。而这样一来,也就有了抽象法的二次表现过程:这不是单纯的体系构筑,主旨在于明确实践化的批判规定,不单纯是生产“范畴”,从批判角度看,目的也在于生产“逻辑”。批判规定的学科方法必须具象化,以寻求适当的工作形式。可见,具体的科学方法——结构的方法或者数学逻辑方法——不过是学科方法实体的进一步工作变形,是因循具体对象分析特性的形式化的结果,是对历史方法赋以“血肉”。
整个工作转换是程式化与非程式化的统一,依据对象和问题性质不同,具体而论。例如在思想史领域,作为认识(批判)方法,从抽象规定或范畴出发,以固定好路线的方式——如从抽象上升到具体——进行,往往能够收到极好效果,因为这是人体解剖,是黄昏时刻起飞的猫头鹰。就认识的这种工作性质而论,其往往会成为理论批判和建构的先导,宜采用程式化的方法或形式。但对客观逻辑的批判行程来说,则不应有固定程式,实际是依据质朴的发生学来予以安排,工作逻辑往往由实际的材料(发展过程和生活过程)所支架而成。这里没有药方或公式。如马克思对价值形式和生产价格形式的考察,只涉及对发展行程的具体运动方面的考察,其实当中并无多少抽象元素。《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实际上并没有全部完成对于生产价格形式的考察,只是勾勒出这种历史考察的大纲,就是:(1)从市场价值和生产价格的历史转换关系中寻找它的最初的形式;(2)从资本有机构成在产业资本内部的变动不居,继而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相互关系中寻找发展的形式,亦即其总和了的扩大形式;(3)复又从资本分配具体形态生成运动把握其一般形式,这是一般利润率的社会实现关系;(4)而从资本总体精神现象学中把握的批判形态,乃是它的成熟化了的形式、它的进一步变异了的形式,即虚拟形式。最后一者是一般形式的特殊转化工作形态。但是,全部工作至此并不算是得到了妥善的解决,因为“全部脏东西的分解”在运动中完成,“结论就是阶级斗争”,斗争形式是伴随运动的界限的规定进行的,这就是一般利润率下降规律和周期性的经济危机运动。在这当中,得以贯彻到底的中心线索是一般利润率的社会生活领域的表现。实质的关系一般利润率对平均利润率的形成运动,产生了以平均利润率(表现)为运轴的全社会的利润一般分割关系。
现将问题稍稍汇总一下,以力求给出具有明确性内容的分析说明。事实上,整个理论(认识)生产归属历史支架的发挥作用的过程,中间亦有认识支架发挥作用的因素,二者有时又同时在场,有着特殊的工作统一性。这方法论=逻辑,而又排掉知识论=逻辑的工作场合,表现得尤为突出。历史支架可限定为由“历史”支架的理论建构规定,认识支架可对应限定为“认识”直接支架的理论规定。
而要再提《1858年2月22日致拉萨尔》。【注:《保卫资本论》最初在第三章,又在写认识发生学原理的第十六章提及了它。】
马克思在当中最初安排了三部著作:(1)《六分册计划》;(2)《社会主义批判》;(3)《对经济范畴或经济关系的发展的简短历史概述》。马克思打算将前两者合并在《对经济学范畴的批判》中,这样整体来写:“资产阶级经济学体系的批判……是对上述体系的叙述和在叙述过程中对它进行的批判”,叙述方式“是完全科学的”,因而一点也不违犯警章。这其实说的就是范畴生产,即历史支架的安排理论的情形,所以马克思要强调说:“当然,我有时不能不对其他经济学家进行批判,特别是不能不反驳李嘉图,因为作为资产者,李嘉图本人也不能不犯即使从严格的经济学观点看来的错误。但是,总的来说,关于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的批判及历史应当是另一部著作的对象。”众所周知,第二部作品马克思并没有实际地写出来。并且也就是这里,马克思说明了最初决定以六分册的工作计划形式出版自己作品的一个重要理由:“进展很慢,因为多年来作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一些题目,一旦想最后清算它们,总是又出现新的方面的问题,引起新的考虑。加之,我并不是我的时间的主人,而宁可说是它的仆人。给我自己留下的仅仅是夜里的时间,而肝病的经常侵袭和复发,又使这种夜间工作受到妨碍。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如果我能把全部著作不定期地分册出版,那对我来说是最合适的了。”【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149-150页。】
这也使我们联系起“理论的先验结构”,其实是对于《六分册计划》并入《资本论》四册结构的一种讲法,因为后者相比前者更加清晰地执行了上述任务。
【六册计划注:实际执行中,分册的数量毫无疑问地会明显增多,——这是不可免除的,也是马克思当时较为“烦恼”的事情。比较一下“分册出版”和后来马克思一再提起的“艺术的整体”,人们或许能够明白:马克思后来选择将整个著作同时完成,委实包含了对于方法论的深思,这就是研究和辩证讲述的统一。】
【四册结构注:马克思拟订的是“三卷本”的结构形式。之所以如此,还是想要艺术地执行“三部著作”计划,所以也一再地提及社会主义批判问题。在这里,马克思把完整的叙述同时看成“方法论”,这是特殊的逻辑科学,指导人们如何生产知识,如何进行工作批判。一句话,研究=历史(=工作逻辑,即方法的本体形式),叙述=方法论(=逻辑,即工作逻辑的形式),从而研究的过程涵容在辩证的讲述中了。】
马克思在《1858年11月22日致拉萨尔》中交代:“材料我已经搞好了;所差的只是给它一个形式。然而,在我所写的一切东西中,我从文体上感觉出了肝病的影响。而我有双重理由不允许这部著作由于医疗上的原因而受到损害。”他总要强调:“我所追求的不是优美的叙述,而只是写出我平素的风格。”【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167页。】
关于安排理论的历史支架和相关认识工作支架结合的场合,马克思还这样说过:“我还是打算把地租理论放在这一卷作为增补,即作为对前面提出的原理的‘例解’。”这是马克思在《1862年8月2日致恩格斯》中说的话。“这一卷”指《资本论》第一卷最初方案,众所周知,地租后来放在了理论结束部分阐述了。之所以要像前面那样考虑,是因为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全部问题进行考察需要;按照客观批判的要求,所谓六册工作计划,原初意旨就在于对这个生产方式的基本条件进行逐一批判;之所以采用后面的方案,是因为按照认识支架,资本主义地租理论之被提出发生于下属场合:(1)“李嘉图把价值同费用价格混为一谈。所以他认为,如果存在绝对地租(即与各类土地的肥力无关的地租),那么,农产品等等的出售价格就会由于高于费用价格(预付资本+平均利润)而经常高于价值。这就会推翻基本规律。所以,他否认绝对地租,只承认级差地租。”(2)“关于和价值不同的费用价格的上述规定,还应当指出,除了从资本的直接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区别,还有从资本的流通过程产生的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所以可以看到,“对李嘉图的理论的批判……由于考虑到了资本的有机构成,许多一向似乎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都消失了。”(3)“如果上述观点是正确的,那么,根本不必在一切情况下或者对任何一种土地都支付绝对地租……凡是土地私有权(事实上或法律上)不存在的地方,就不支付绝对地租。在这种情况下,在农业中使用资本就不会遇到特殊的阻碍。资本在这个领域中就会像在其他领域中一样毫无拘束地运动。于是农产品就会像许多工业品那里常见的那样按低于自己价值的费用价格出售。在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是同一个人的场合,土地私有权实际上也会失去意义,等等。”(4)“土地私有权的确(在某种历史情况下)提高了原料的价格。从共产主义的观点来看这是很可以利用的。”【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185-190页。】
产品社会的发展支架在这里起“认识干扰”作用,宜并入认识支架考察。它作为分配因素而起作用。看来,认识支架在很多方面的确给历史支架的生产(客观批判)提供认识导航的作用,无论主客体的批判体系,均是如此。一般而言,历史支架构成社会生产方式运动的骨骼,如劳动一般的运动、资本一般的运动,这是广阔的历史发展视野;与之同步,认识支架也规划着运动骨骼中的具体内容,如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结合,以至于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的结合等等,这是社会运动内容的实际表现和细节方面。据此而论,一方面支架必然是结合一体的,另一方面也同样需要把认识支架独立出来,以更有效组织认识生产和进行批判。整体上看,学科方法可以视为确定性程式与非确定性程式的统一。显然,与历史支架内容有关的属于后一方面的分析,代表实践化工作的取向,而与认识支架内容有关的,乃是属于前一方面,它部分满足了对认识予以形式组装的分析与综合的两方面的理论渴求。
【附注:实证小资料】何谓实证?所谓“经验的事实”,就是实证的对象和实证的内容;所谓“归结为”,就是探索或者追溯;所谓“归结为某种经验的事实”,就是进行实证的过程,以及由此显现出来的实证性。而从词义上讲,所谓实证,就是“实际的证明”。英文“实证”(positive)一词,来源于拉丁文Positivus,其原意是“肯定”、“明确”、“确切”。在法国哲学家、实证主义创始人孔德看来,“实证”一词具有真实、有用、精确等含义。据考证,马克思早在 1841 年的《博士论文》中,就已经使用了“实证”以及“实证哲学”的概念。在著名的唯物史观奠基之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首先提出了“实证科学”的概念。不论是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不论是实在论者还是非实在论者,不论是坚信客观实在还是否认客观实在,若是在科学的语境中进行思考,那就必须将实证检验作为理论比较的试金石,而不能仅以抽象逻辑作为判断科学与否的唯一依据。在方法论的语境里,实证的含义一言以蔽之,就是任何论点都必须从事实出发,都必须给出经验证据。实证的目的和实证的结果有两种可能:其一,证实,即“证明其是事实”,或“证明其是”;其二,证伪,即“证明其不是事实”,或“证明其否”。令人感到荒唐的是,放眼望去,“只限于描述事实”之流的“无与伦比”的做法,如今依然是“现代经济学”追求的最高目标。实证的基本任务,只在于回答“是什么”(what)和“为什么”(why)。把实证分析等同于定量分析,则是对实证分析的严重误读。又之,不论是定量实证还是定性实证,在不同的方法论指导下,实证的结论将大相径庭。因为实证既是感性的,也是“非中性”的。并且,不仅经济学的实证分析不可能是中性的,即使是自然科学的实证分析也是“非中性”的。须知方法论的认识过程,是“实践的观点”;用计量经济模型“跑数据”,虽然能够实证出经济变量之间的真实关联,但是,这种关联背后的内在根源仍然有待于经济理论的进一步揭示。马克思揭示资本主义发生、发展内在规律的《资本论》,是不能依靠计量经济学的“跑数据”来完成的。亦是说,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必须依靠“抽象力”,依靠辩证的“抽象力”。庸俗经济学家之所以“紧紧抓住了外表”而“不去揭示事物的内部联系”,其方法论的根源就在于他们的“抽象力”不是“辩证的抽象力”,而是“形而上学的抽象力”。计量经济学之极力回避经济变量间的矛盾关系,其方法论的原因就在于,计量经济学遵循的逻辑是数理逻辑和形式逻辑;盖因缺乏辩证的“抽象力”,不懂得运用矛盾分析去正视和处理“内生性”问题,当其面对经济变量之间复杂的矛盾关系,计量经济学只好避之唯恐不及了。也就是说,尽管西方经济学始终强调把自然科学中的实证工具引入经济学的研究之中,但是,由于不能运用唯物辩证的“抽象力”进行分析,结果在历史观上无法摆脱唯心主义的束缚,因而使得自然科学中的唯物主义逻辑始终不能贯彻到经济学领域。所以归根结底,实证的性质在于方法论的性质,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实证性质,奠定了坚实的方法论基础。唯物辩证的“抽象力”则是政治经济学实现马克思主义方法论实证性质的具体路径。(选自《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何以“实证”》)
主体内容转自《保卫资本论》修订版P559-610
许略,编辑于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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