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名“生命可以承受之轻”在网上发了一篇文章,题为《长期性:中国的民营经济能走多远?》。他在文中自问道,“中国的民营经济能走多远?”然后斩钉截铁地回答:“中国的民营经济将一直走下去。这个道理很简单,过去我们革的是资产阶级、地主阶级的命,但是在社会主义制度的框架下滋生起来的民营经济,就是老百姓的经济。现在中国市场主体多达1.5亿,95%以上都是民营,你说它是什么经济?它就是人民经济。”这真是荒唐可笑的奇谈怪论!
民营经济是“人民经济”吗?非也!什么是人民经济?人民经济就是属于人民所有的经济。比如国有经济,属于全国人民所有,可称为人民经济。固有的全民所有制经济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所有权属于人民,可以称为人民经济。而民营经济呢?民营经济实质上是私营经济,这种经济的所有权归私人老板。私营企业的一切都属于私人老板,包括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等生产资料和企业所得利润,全都归私人老板所有。这种归私人所有并不归全体人民所有的经济,怎么能称为“人民经济”呢?
大家都知道,国有企业所得利润全都上交国家,国家再返回来用于劳动人民的福利事业和公共服务事业,也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种国有经济才是名副其实的人民经济。集体企业所得利润归集体所有,不属于那一个人,而属于集体中的每一个人。比如南街村的集体企业,企业所得利润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将这些赚的钱,用于全体村民的免费住房、免费医疗、免费上学、免费养老等福利事业,让全体村民都过上共同富裕的生活。这种用于集体中每个人身上的经济,也可称为人民经济。而民营企业所得利润,也就是民营企业所赚的钱,用在谁的身上?全都用在私企老板自己身上,让自己及家人都过上锦衣玉食的天堂般生活。私企赚的钱既不象国有企业那样属于国家即全民所有,也不象集体企业那样归集体所有,而是全都装进私企老板腰包归私人所有,与人民没半点关系,怎么能称“人民经济”呢?
胡诌道:“中国的私有经济是自发产生的,并没有谁颁布了什么新政令,也没有谁鼓励、支持、引导,是民族韧性让私有经济如雨后春笋……冒了出来。”这种在“社会主义制度的框架下滋生起来的民营经济,就是老百姓的经济……就是人民经济。”这是妄顧事实的胡说八道。忘了,当初是颁布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新政令”,允许私人开公司,办企业,私有经济才“如雨后春笋冒了出来”。不是这一政策的实施,私营经济能“冒了出来”吗?当然,这是国家在一种特殊情况下采取的政策措施。但足以证明私有经济是在国家鼓励、支持、引导下产生的,并不是“自发产生的”。再说,“自发产生的”私有经济,“就是老百姓的经济”、“就是人民经济”吗?这是一种荒唐的逻辑推理。民营经济是在社会主义制度的框架下滋生起来的,但它的私有性质没有变,企业是私企老板的,赚再多的钱也是私企老板的,它始终是私有经济,你找再多理由它也不是“人民经济”。
民营经济能不能成为“人民经济”?也能。只要民营企业将所得利润象国企那样全都上交给国家,私企老板象国企负责人那样只拿工资(即使年薪百万也行),这样,民营经济也成了人民经济。但私企老板做得到吗?他们怎么可能把既得利益奉送给全体人民呢?
事实证明,民营经济是不折不扣的私有经济。只是公知“右棍"们爱造新词忽悠老百姓。前两年他们造了一个新词,将富豪称为“人民富豪”,真是别出心裁。今天,他们又造了一个新词,将私营经济称为“人民经济”,想再次忽悠老百姓。他们为什么非要把私营经济称为“人民经济”呢?这是有目的的。明说了:“必须从理论上清道说明计划控制下的私有经济,到底是权宜之计,还是历史长河的必然。“这是在逼着国家表态。但在他们心目中,民营经济就是“历史长河的必然”,“中国的民营经济将一直走下去”。为了达到“一直走下去”的目的,他们就别出心裁的把私营经济称为“人民经济”。民营经济是“人民经济”,不应该“一直走下去"吗?这算是给民营经济永远存在下去找到一个理由了。它是“人民经济”,决不是“权宜之计”。想得多美呀!但只能是水中月、镜中花。
民营经济到底能走多远?我们无法猜测。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它是地地道道的私有经济,决不可能永远“一直走下去”。这是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决定的,也是社会主义本质决定的。你们把私有经济戴上“民营”的桂冠,又戴上“人民”的桂冠也没有用,民营经济走到一定时候肯定会走不下去的。这是历史的必然,谁也改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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