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国家自主性是马克思“国家相对独立性”理论的重要题域,回溯国家自主性演进的历史生态,国家自主性的不足与国家自主性的过度都是国家与社会关系失衡的生态写照。“强国家、弱社会”的历史写实或“弱国家、强社会”、“弱国家、弱社会”的可能走向都是失衡的政治生态,从失衡走向平衡,架构“强国家、强社会”的格局是国家自主性演进的应然走向。
国家自主性理论源于马克思恩格斯的“国家相对独立性”理论。截至目前,国家自主性研究成果颇丰,存在许多不同的范式和主张。概言之,“国家自主性(state autonomy)是指国家作为掌握一定领土和民众的机构可以制定和追求并不简单反映社会组织、阶级或整个社会的需求和意愿的目标”。当前,我国正迈入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更需要科学平衡的国家自主,防止陷入国家自主性不足和国家自主性过度的双重困境,确保国家与社会的平衡稳定,从而推进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文章试图从历史学科的视域总结我国国家自主性失衡发展的历史形态,并基于社会转型的透视,探析国家自主性建设从失衡走向平衡的应然走向。
一、失衡的历史形态:国家自主性的历史回望
历经封建皇权专制、民主革命的探索以及新中国建立(50-70年代)后的实践,在不断完善和调整中,我国一直建构并维持着“强国家——弱社会”的不平衡的历史形态。
(一)封建传统社会的专制集权。
与早期西方文明的代表——古希腊建立的全体公民是统治者的民主制度不同,伴随着统一的封建国家的建立,我国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同时建立,并随着封建社会的发展而发展,持续影响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秦统一全国后,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建立起皇帝制、三公九卿制和郡县制,加强了皇帝对各级官吏和百姓的控制。后历经西汉的巩固,隋唐的完善,北宋的加强,元代的新发展,至明清时达到顶峰,严重阻碍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主要特点是帝位终身制与皇位世袭制,皇帝个人专制独裁,集国家最高权力于一身。封建皇帝从决策到行使立法、行政、司法权,都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皇权至高无上和不可分割。在我国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下,最高统治者皇帝在整个社会中位于中心,“政权出于皇权”,政权主宰和垄断国家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和社会等各个领域。比照国家自主性的要素来衡量,这一漫长时期里国家一直强大,而社会则非常弱小,国家和政权在自由甚或“为所欲为”中占据了控制权、话语权,社会则以孱弱的形态几乎被历史湮没。这样建构起来的国家、社会的格局正是孙立平所概括的“强国家——弱社会”模式,即科层式的极权主义。意大利学者葛兰西在《狱中札记》中写道的——“在东方,国家就是一切,市民社会是一批尚未成熟的混乱的群众”,正是对这一时期历史形态的最生动描述。
(二)民主革命时期的有限探索。
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民历经了近百年的民主革命,从旧民主主义革命到新民主主义革命,直至新中国的建立。在近百年的民主革命中,革命人士学习、引进和吸收了大量的西方文明成果,不断冲击我国两千多年封建专制统治,刷新了我国历史发展的轨迹。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在中国存在两百多年的清王朝统治,结束了在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制,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的首个共和政权——中华民国。中华民国时期不仅是中国历史上大动荡大转变的历史时期,也是“国家”、“社会”关系调整和探索的一个重要阶段。政治方面,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按照西方资产阶级的民主制度和“三权分立”的原则,建立了一个实行议会制和责任内阁制的资产阶级共和国,在法律上提出保障人民自由和权利;经济方面,颁布了一系列有利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措施,奖励和保护工商业,鼓励兴办实业,废除清朝的苛捐杂税,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在民族关系上,主张“五族共和”和民族的平等,如用五色旗为国旗,象征汉、满、蒙、回、藏五大民族的平等团结;文教方面,促进西方文明思想的传播,民主共和深入人心,国民、公民的概念日益流行;社会方面,倡导“自由、平等、友爱”的公民道德;外交方面,寻求独立自主,积极对接现代国际外交。显然,与封建专制皇权不同,民国国家政权的自主性得到调整;与封建帝王臣民不同,民国公民社会的自主性得到扩大。然而,由于当时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现实国情,尤其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和妥协性以及帝国主义的干涉和国内大资产阶级和官僚的破坏,“社会”建设非常有限,公民权利、民主保障更多是停留在法律条文上,“强国家——弱社会”模式没有改变,国家自主性不平衡的形态依然在维续着。
(三)新中国成立后的历史调适。
随着1949年新中国的建立,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胜利。在其后的50-70年代,国家和社会的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政治方面,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基本实现了国家的统一,取得了民族独立和主权,实行了民族平等的政策,实现了中华民族的空前大团结;进行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使中国从此步入社会主义社会;成功研制原子弹、氢弹、人造卫星等,军事实力大大提升;恢复了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威望;在制度方面,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为核心的基本政治制度,以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为基础的基本经济制度;在经济方面,通过没收官僚买办资产阶级的资产、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企业和连续五个五年计划的建设而积累了巨大财富,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初步奠定了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基础;在文教方面,大力发展教育,积极培育科技。然而由于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缺乏、国际两大阵营争霸等国情、世情,中国走向了模仿苏联的道路,建立起了国家与社会高度一体的总体性社会。如在政治方面,建立了党政不分人民民主专政;在社会方面,通过阶级动员掩盖国家与社会、个人之间的利益矛盾;在经济方面,比较粗暴地通过合作化、人民公社化,进而政社合一;在制度方面,通过强化“单位”对单位成员进行严密控制;在思想方面,强调全国人民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否认利益差别。至此,“国家”的领域无限扩大,“社会”的空间在客观上被挤压,有公民权利的规定、无公民社会的保障。正如有的学者所概括的,“经过对社会的‘拯救、领导、限制、改造、规划’,国家变得无所不在,无往不胜,而社会则成为一个抽象的符号,新中国国家与社会两者的关系呈现为极端的‘强国家———弱社会’模式”。
二、时代的转型挑战:国家自主性的时代境遇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迈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步入转型期。尤其是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后,逐渐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局面。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新的经济面貌给中国社会发展带来新的冲击,同时对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的调适提出了新的要求。3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使国情、社情、民情、世情发生了重大变化,对国家自主性建设带来了新的契机和挑战。
(一)“失衡到平衡”调适中国家自主性的时代契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家自主性建设重要契机主要表征以下几个方面:国情层面,以多种所有制形式为动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生产力得到很大提高,人民生活得到很大改善,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深厚的经济基础;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职能调整与转型,政府机构改革,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法律和规章制度渐趋完善,不断推进我国的政治民主改革。这种经济和政治方面带来的变化成为推动国家自主性建设的最深刻的根源。社情层面,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人口结构、就业结构、城乡结构、社会阶层结构等发生显著的变迁。在利益主体多元趋势加强的背景下,提出了社会安全稳定、社会公平正义、社会文明和谐等强烈需求,公民社会的建设日益紧迫。迈入新世纪,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以民生建设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社会建设正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中。这种社情的生动变化成为推动国家自主性建设的最基础的因素。民情层面,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建国后巩固起来的“单位”日渐瓦解,“单位人”变“社会人”成为潮流和趋势,冲击民情发生变化,使作为社会成员的“社会人”不断利益分化、阶层分化,这种分化和差异成为推动国家自主性建设的最直接的动力。世情层面,“和平与发展”仍然是当今时代的主题,在这一时代主题下,政治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在曲折中发展,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依托贸易自由化、生产国际化、金融全球化和科技全球化等载体,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愈来愈成为世界发展的潮流和历史发展的大趋势。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同时,世界政治格局朝多极化演进,不断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和平衡协调的世界政治经济文化,对世情的积极顺应是推动国家自主性建设的重要参考指标。
(二)“失衡到平衡”调适中国家自主性的时代挑战。
国情、社情、民情、世情的积极态势在“失衡到平衡”调适中为国家自主性带来了历史契机的同时,也为国家自主性提出了现实挑战。国情层面,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来袭。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为国家与社会的有限分化提供了前提与条件,但在多元所有制的潮卷与市场经济自身局限性的交错中进逼着国家决策向利益占有阶层的倾斜,从而侵蚀国家自主性的“中立”旨义。社情层面,社会组织的爆发式增长,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的政策倾向使原本吞噬的“社会”呈现复苏态势,然而管窥当下绝大部分社会组织仍处于半官僚性或非法性,未能真正挣脱国家的行政控制,其与国家相制衡的功能发挥也无处彰显,在国家控制与社会自主的真实下失衡国家的自主性依旧是未解之谜。民情层面,“单位人”走向“社会人”的步调中个体的主体性得到发挥,社会阶层的流动性增强,从传统的城乡二元、单位体制的束缚中得以解放,民众的自主性在社会要素的流动中竞相迸发。然而,正如孙立平所说的“断裂的社会”、“阶层的固化”逐步形成,在经济财富、社会地位、发展机遇、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两极分化中逐步形成强势和弱势两大群体。阶层的固化对国家自主性呈现两头威胁,一面是强势阶层向国家自主性的号令声威,另一面则是弱势阶层的“平民主义或民粹主义”再次抬头。世情层面,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多元化论调的侵袭,使传统的民族价值根基不断面临挑战与质疑。正如党的十五大报告所指出的:“多极化趋势在全球或地区范围内,在政治、经济等领域都有新的发展,世界上各种力量出现新的分化和组合。大国之间的关系经历着重大而又深刻的调整。”无论是“中国崩溃论”或是“中国威胁论”,“历史终结论”亦或是“历史远未终结论”,都对国家自主性在世情多变的态势中保持“中立”提供挑战。
(三)“失衡到平衡”调适中国家自主性的时代解读。
回溯国家自主性发展的学术脉络史,国家自主性并不是先验的理论述说,而是历经了从普兰查斯和米利班德之争、国家回归学派、国家与经济发展的争论。基于此,立足中国语境,对“失衡到平衡”调适中国家自主性的时代解读就尤为必要,也是国家自主性生态逻辑的架构起点。“失衡到平衡”调适中国家自主性的时代解读大抵可归结为三个原则:一是中立性原则。中立性并不是对利益的无视,而是对共同利益、全体利益的坚守。中立性简言之即不偏好强势阶层,也不受强势阶层的利诱,而是在共同利益、全体利益的坚守中体现国家的自主。二是平衡性原则。平衡性既指国家与社会的平衡,也指权利与权力的平衡。平衡性是国家自主性保持的前提,也是国家自主性始终需坚守的原则,国家与社会的失衡或权利与权力的失衡都会使国家自主受到侵蚀或破坏。三是适度性原则。适度性即国家自主是建基于自身权威与民众服从相适度的基础上,正如约翰·密尔所言,制度化权威机制的设计至少应该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必须为人民所乐意接受,二是人民必须愿意并能够为这种权威的维持去行动,三是人民必须愿意并能够为国家目的的实现去做需要他们做的事情。
三、平衡的可能架构:国家自主性的应然走向
在世界现代化的进程中,中国是一个典型的后发国家。中国是在历经漫长的封建皇权专制后,在西方现代文明的刺激下,被迫做出从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转变的反应。因此,注定我国的国家自主性建设必须经历一个更加长期的过程。在民主革命时期,尤其是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国家自主性获得了很大的发展,整体上“国家”、“社会”仍居于不平衡的地位,强国家、弱社会的局面没有得到改变,国家自主性是在失衡中演进的。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凸现的各种矛盾对国家自主性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亟需建构一种平衡的国家自主性体系,以应对社会转型的需求。
(一)国家权力的合理归位。
改革开放以来,先后进行了六次重要的政府机构改革,以期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阶段性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转变政府职能,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社会转型期,我国国家自主性要确保“不越位”,主要从以下方面着力:一是宏观调控。宏观调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我国非政府组织及公民社会的日益成熟,将对政府向宏观调控方向转变提出更多要求;二是公共服务。建设服务型政府,不断扩大公共服务的内容和范围,逐步形成公平公正、惠及全民的公共服务体系是政府改革追求的必然发展趋势;三是职权划分。政府内部的职权配置是否科学合理是政府能否有效运作的前提条件;四是机构精简。进一步精简机构,推进大部制,避免职能交叉、政出多门,提高行政效率。
(二)公民社会的发展壮大。
国家自主性建设不应单方面加强国家权力,而应该是在国家与社会双向互动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合理有限的自主。费孝通先生用“双轨政治”表达了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政治绝不能只在自上而下的单轨上运行,人民的意见是不论任何性质的政治所不能不加以考虑的,这是自下而上的轨道”。而“一个健全的、能持久的政治必须是上通下达、来往自如的双轨形式”。我国公民社会起步较晚,伴随改革开放而不断成长,并推动我国社会的民主治理进程,要通过大力发展市场经济、转变社会管理模式、宣传培育公民意识等,进一步促进公民社会的发展壮大。
(三)国家与社会的有机互动。
“国家”、“社会”立足各自职责,各司其职,恪守各自权利和责任边界,不“越位”和“缺位”,是建构平衡的国家自主性体系的前提和基础。同时,还要完善利益协调机制,促进国家与社会的有机互动,确保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平衡稳定,主要从以下方面着力:一是坚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在政府和利益群体间建立明晰的组织边界,正确处理政府与各利益群体的关系;二是保障各利益群体政治参与权、避免弱势群体的弱势地位对其实现政治参与权的制约,建立起社会各利益群体利益表达机制;三是建立健全社会公共选择机制、提高利益代表与人民的利益关联度以及提高思想整合能力,建立起利益群体整合机制。
简言之,国家自主性建设是在历史的动态过程中不断发展与完善的,随着国情、社情、民情和世情的不断调整和变化,直面改革发展的现实难题,科学把握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不断推进我国国家自主性建设。
:陈富国、罗斌华
文章来源:《井冈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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