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网名“8度思维”撰文急呼:“不把`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写进宪法,当成共识,民营企业永远摆脱不了`消灭私有制'的恐惧,出台多少个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的政策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难以恢复民营企业家的信心。”他还强调说:“只有立法才是定海神针,才能给民营企业吃定心丸。“所以,应该把“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写进宪法。这是“从根本上”伸手向国家要权要地位。真是野心勃勃!
《宪法》不是有明文规定吗?总纲中已经把“以公有制为主体”和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作为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加以确定了。同时,第十一条明确: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人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已经有这么明确的明文规定,为什么还要写“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呢?明眼人一眼就可以看出来,差别就在“合法”二字。《宪法》中规定的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而公知极右派们要求写进宪法的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根本不提“合法”二字。也就是说,他们要去掉“合法”,用“神圣”二字取代“合法”二字。不管合不合法,只要是私有财产就“神圣不可侵犯”。险恶用心,昭然若揭!
我们的态度很明确,《宪法》中的规定是英明正确的。私有财产必须分清合法的和非法的。合法的私有财产当然受法律保护,非法的私有财产就另当别论。比如,制假售假所获得的私有财产,偷税漏税所获得私有财产,拐卖人口所获得的私有财产,开设地下赌场和地下妓院所获得的私有财产,制毒贩毒所获得的私有财产,通过权力与资本勾连进行权钱交昜所获得的私有财产,在国企改革中利用职权贱买贱卖侵吞国有资产所获得的私有财产,等等。这些非法的私有财产不但不受法律保护,而且应该全部没收,并加重处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才能保护国家和全民资产不受侵害。也只有严厉惩治非法的私有财产,才能健康有效的发展经济,早日实现复兴中华的伟大理想。
总之,我们一定要擦亮眼睛,充分揭露公知极右派们妄图用“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取代“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罪恶阴谋,让他们的丑恶嘴脸充分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遭人唾弃,遗臭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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