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红歌会网 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关键要突破理论障碍》,驳文如下。
所谓“民营企业家”,与所有资本主义国家的资本家一样,企业为私人所有,通过商品交换的经营对劳动者社会创造的财富进行剥削。“民营企业家”就是资本家。
什么是资本主义经济?通过商品交换关系的经营对劳动者社会创造的财富进行剥削的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经济。“民营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经济。
不是根据对对象事物的事实的、考查、分析来论证,“如何从理论上论证民营经济人士通过合法合规经营获得财富的合理性”的“理”,只能是哪家意识形态的理。
“阐明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怪论。“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怎么能是发展壮大资本主义经济。何况,包括“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内的所有国家社会的包括经济制度在内的一切国家制度,都是政治统治规制的人的活动和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这些规范或制度本身,通统都是无生命无意识的东西,它们哪里来的“内在要求”。
“为此,笔者领导的学术团队,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潜心研究近三十年,创立了一个反映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广义价值论。该理论的核心思想是承认非劳动生产要素同样参与价值创造,这就为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提供了价值基础。”
蔡继明领导的学术团队,看来是发现了市场经济的新大陆。不过,在人的头脑外,根本就不存在价值。
人类科学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无法发现不管是自然物上或中,还是经过社会的人劳动采集、狩猎、开采,劳动生产、改造的物上或中,有一种被叫作价值的东西的存在。而且本人斗胆指出,不管人类科学技术以后发展到何种高的水平,永远都无法发现包括自然物在内的任何事物上或中,有一种被叫作价值的东西的存在。
价值,不管是什么价值,都只能是主体根据自己思想意识认识或感觉到的利害评判对象事物具有的正面意义。它与美丑、善恶、好坏一样,只能是人对对象事物的意识形态的观念,只能存在于人的头脑中,不是人头脑外的对象事物上或中存在的东西,更不是对象事物本身的属性、性质或本质。对此,请看我发表在红歌会网的《评迎春的<马克思主义与货币>》、 《回应 迎春:<再论马克思主义与货币>》、 《回应 迎春的<再论货币——兼答"回应迎春'马克思主义与货币'"》、《回应湘江长沙水的<劳动价值论不容置疑>》、《回应湘江长沙水的<对张光宇网友质疑劳动价值论的简要回复>》、《评 郝贵生:<把资本看作“物”是历史的倒退>》等文,不在赘述。
因此,这个“潜心研究近三十年,创立了一个反映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广义价值论”的新大陆,只能是自欺欺人的骗术。
“生产要素”就是投入生产中的财富。包括“生产要素”在内的任何财富,放在家里决不可能由财富生出财富,只会自然损耗。更加明白无误的事实是,从来没有不依靠社会的财主把他的“生产要素”投入自然界不经过人的劳动能生产出财富来;任何被推崇为所谓精英的财主连同他的包括“生产要素”在内的财富一道,带离社会,不仅不能创造财富,而且一定会贫穷潦倒走向死亡。包括“生产要素”在内的财富基本上只能经过劳动大众社会生产而来。这表明,包括“生产要素”在内的财富基本上只能是劳动大众社会地劳动创造的,无生命和思想意识的死的包括“生产要素”,绝对创造不出财富。
资本家不将他的“生产要素”的财富投入商品交换的经营是产生不出超过“生产要素”的财富的财富的。生产要素”的财富投入商品交换的经营实际上是资本家通过商品交换和其它的契约关系进入社会经济的经营。社会经济主要是社会生产(活动),其次才是由社会生产形成的社会分配和消费。而社会生产只能是社会的人的劳动生产。没有社会的人的劳动,就没有社会生产,就不能生产出财富。
“承认非劳动生产要素同样参与价值创造”?!为资本家辨护得多么卖力、多么爽意、多么妄乎所以。问题在于必须根据对象事物的考查、分析,来证明对象事物即这些“生产要素同样参与价值创造”。 由于在人的头脑外,根本就不存在价值,因此要证明的是,“同样参与”创造财富。这里的“同样”显然是指与劳动者的“同样”。“生产要素”是无生命无意识的死东西,它们能“参与”什么、“创造”什么!谅蔡继明这个大专家无法根据“生产要素”这些死东西来对此加以证明。没有人的使用,“生产要素”只能是破铜烂铁。再者,无生命无意识的死东西,怎么能与使用这些死东西的劳动者“同样”,把社会地创造财富的劳动者贬低成与“生产要素”这些无生命无意识的死东西“同样”,真是岂有此理!
蔡继明大专家领导的研究团队近三十年的研究成果就是“根据广义价值论和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理论,可以对剥削重新加以定义。所谓剥削,就是在利用他人拥有的生产要素时所付的报酬低于其贡献,其实质是对他人要素贡献的无偿占有。判断剥削与否的标准是报酬与贡献是否一致:如果一个人的报酬低于其贡献就是被剥削了;如果其报酬高于其贡献就是剥削了别人;如果报酬与贡献一致就是按贡献分配,既不存在剥削也不存在被剥削。因此,以要素贡献为基础的非劳动收入不应再被视为剥削,剥削与所有制没有必然联系。这样,消灭剥削和发展非公经济可以并行不悖。”
以上其他的谬论暂且不谈。无生命无意识的死东西——“生产要素”,扯得上什么“贡献”。 因此,“根据广义价值论和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理论,可以对剥削重新加以定义”是一个十足的谬论。财富是劳动大众社会地创造的。除了思想意识主导其行为的人的劳动,其它“要素”都绝对扯不上“贡献”。这么个大专家领导的研究团队近三十年的研究成果竟能弄出个荒诞不经的“以要素贡献为基础的非劳动收入不应再被视为剥削”谬论,也好意思拿来招摇撞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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