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编者按
本文节选自克鲁泡特金的著作《面包与自由》,题目为编者自拟。该文从100多年前的实际生产力水平出发,近似计算出每位成人每日只需从事5小时“必需的劳动”,就可以使每位社会成员达到中产阶级以上的生活标准。如今我们的生产力不得不比百年前更先进,但工作时长却“不得不”维持在较高的水平,贫富差距也“不得不”维持在警戒的边缘,是谁之过也?或许部分原因正如文中所说,“在现在所谓文明国家中有许多人徒手游荡,不做一事;有许多人终日从事于应该消灭的、有害的职业,还有许多无用的经纪人……现在,每个富豪的家里养着许多无用的奴婢;而且在行政机关里,差不多等于为着每十个居民或者甚至于六个居民设置一个官吏,这是无益的浪费”。
一个人为着生产他一家的营养的食物,舒服的住居,必需的衣服等,一天究竟应该劳动几小时呢?这是社会主义者常常讨论的问题,他们大概都得出下面的结论:假若全人类都来劳动,那么,每天只要劳动四五小时便够了。富兰克林[1]在十八世纪之末便决定这劳动时间为五小时;虽说安乐的欲望增加了,但生产力也同时增加了,而且增加的速度更大。
更就农业来说,我们可以看出,要是人们依照合理的科学方法来耕种,而不再象现在那样,在那些以粗拙的方法耕的田地中,随意散播种子,[2]那么,土地能够贡献给我们的产物一定是很多的。在美国西部的田地,有些有三十方英里的面积,然而与文明国家的施过肥料的土地比起来总算是瘠弱的,每一英亩的出产只有十英斗乃至十五英斗;这就是说比较欧洲以及美国东部的田地所出产的要少一半。[3]而且靠着机械的力量,两个人一天可以耕种四英亩的田地,一百个人在一年之中,可以产出坐在他们家里的一万人全年的食品了。
因此在这样的状态之下,一个人只要作了三十小时(每天五小时共要六个半天)的工,便可以得到他所需要的全年的面包而有余了;要是做十个半天的工便可以养活五口的家族了。
假使我们采用集约农法,一个人还用不到做六十个半天的工便可以获得他的全家所需要的面包、肉类、蔬菜以及奢侈的水果。这是可以从现今得到的结果来证明的。
我们再来考察建筑在今日的大都市中的劳动者的住所的代价,我们便可以相信在英国大都市中建筑一所劳动者居住的小屋(素价二百五十镑),只要一千四百天乃至一千八百天的工作(假定每天做工五小时)就够了。这种房子至少可以保持五十年;一个人一年二十八天乃至三十六天的半日劳动就可以得着他一家的家具齐备,又合卫生,而且极其舒服的住宅了。但是倘使从房主那里去租赁这样的屋子,那么,劳动者每年便要作七十五天乃至一百天的全日的工作才够支付房租。
这个计算表示出来目前英国的一所房屋的最高价值,我们要注意这是在现社会的缺陷组织中所得到的计算,在将来良好的社会中当然更要廉价得多。在比利时的工人区中的工人住房的建造,更要价廉得多。所以我们如果仔细考虑一下,便可以断言在良好的社会里一个人在一年中三十天乃至四十天的半日劳动便足以得到一个极舒服的家。
现在再说到衣服上面,衣服的真正价值是很难决定的,因为经纪人(中间人)等所得的利益是不能算出的。例如说,把从地主、养绵羊的人、羊毛商人以及其他一切中间人起一直到铁路公司、工厂主、纺织工人、出卖现成衣服的商人和贩卖衣服的经手人等等在每码呢上征收的租税,一起计算起来,我们便可以想象到我们为着每件衣服付给那一群资本家的代价究竟有多少。因此,那些在伦敦大商店里面售价三镑四镑的大衣,要说是值得多少天的劳动,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现在我们所能断定的,便是靠着现在的机械的力量,我们能够制造出几乎不可相信的那样多的物品,价值既廉而且快。
只举两三个例便够了。因此在美国七百五十一个棉纱工厂(纺绩和织物)中十七万五千个男女工人,除制造出大量的线外,还造出二十万三千三百万码的棉布。平均算来,每日做工九小时半,一共作了三百天的工,便可以生产出一万二千码以上的棉布,即是每十小时生产四十码。就说一个家庭每年至多不过需要二百码,这等于五十小时的劳动,即是每日五小时共做十天的工。此外我们还有线;这就是说缝纫用的线和制造毛棉混合物用的丝。
至于单独纺织所得的成绩,依美国政府的统计,在1870年劳动者每天做十三小时至十四小时的工,在一年之中制造出一万码的白布;过了十六年后(1886年)只要每周作五十五小时的工,便可织出三万码了。到了现在,生产率更是很快地增高起来。
便说到花洋布(纺织和印花的时间在内),每年二千六百七十小时的劳动——每小时造出十二码内外——也可以生产出三万二千码来。那么,要得到二百码的白地印花的棉布,只要每年做十七小时的工便够了。我们必须注意的就是原料从耕作地方送到工厂去,而渐渐变形一直到造成了棉布,这其间所费去的时间都是在这十七小时以内。然而如果要从商人那里去买这二百码的棉布,一个收入较多的工人,至少也必须付出十天或十五天(每天十小时)劳动的代价,这即是说要付出一百小时或一百五十小时的劳动的代价。要是一个英国的农夫想得到这种奢侈品,他便要去做一个月或一个月以上的工才能够付出这奢侈品的代价。
由此例看来,我们可以知道在良好社会组织之下,只要每年五十天的半日劳动,我们便可以得着比现在小资产阶级所穿着的更要华美的衣服了。
如以上所述,我们为着要得到土地的产物,只要每天做五小时的工,共做工六十天便够了;为着要得到房屋居住,只须做工四十天便够了;为着要得到衣帽穿戴,只须做工五十天便够了;假使我们把休息日除开,每年的劳动日子算成三百天,那么这不过是半年的劳动罢了。
因此,还要剩余下一百五十天的劳动,这可以用来制造其他的生活必需品——如葡萄酒、砂糖、咖啡、家具、运输等。
固然,这些计算只不过是近似的,并不是极正确的,然而也可以用其他的方法来证明。我们看:在现在所谓文明国家中有许多人徒手游荡,不做一事;有许多人终日从事于应该消灭的、有害的职业,还有许多无用的经纪人;这样我们可以知道无论在任何国家中,实际生产者只有其国民的半数,假使从前十个人做的工,现在由二十个人来做,制造有用的物品,假使社会努力节省人类的精力,那么,这二十个人每天只要做五小时的工便够了,生产也并不会减少的。现在,每个富豪的家里养着许多无用的奴婢;而且在行政机关里,差不多等于为着每十个居民或者甚至于六个居民设置一个官吏,这是无益的浪费;假使我们尽量地减少了人类精力的这种浪费,而且利用此等力量来增加国民的生产力,这是很够的。实在,我们能够把做工的时间减少到每日四小时或三小时,而同时物品生产的数量并不比现在所产出的为少。
倘使我们把这些事实综合地研究一下。我们便可以得到下面的结论:假定现在有一个居民不过数百万的社会从事于农业及种种的工业——例如,巴黎和塞纳—瓦兹省。假定这个社会里的所有的儿童都学习用自己的脑和手劳动。除开那些从事教育儿童的妇人而外,凡是成年的人,从二十岁或二十二岁起,到四十五岁或五十岁止,每天都应该劳动五小时而且还要从事一种这城里所认为必需的职业,但任其选择任何部门。这样的社会才能够保证其中一切人的安乐。比今日中产阶级所享受到的安乐还要实在些。并且这个社会里每个工人至少每天有五小时的时间用在科学、艺术以及那些不便归在必需品的项下的个人的欲求(在人类生产力增加的时候,这些东西也成为必需品,不再是奢侈难得的东西)上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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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即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 1706—1790),美国政治家,美国独立建立者之一。——译者
[2] 这是前几十年的情形。——译者
[3] 这也是从前的情形,下同。——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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