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磊:毛主席为啥反对“均贫富”?(中)
——评华生的奇文
赵 磊
(西南财经大学)
一、倒车还是前进?
几天前,鄙人认真学习了华生的高论:“历史上的均贫富总是以普遍贫困而告终”,并撰写了学习体会:《“均贫富”何罪之有?(上)——评华生的奇文》(注1)。
华生的言外之意是:历史上的“均贫富”总是在开历史倒车,没有任何积极意义,完全是在浪费地球资源和践踏人类生命。
那么,历史上的“均贫富”究竟是开历史倒车呢,还是推动历史前进呢?
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历朝历代的官方史书几乎都把农民起义“均贫富”定性在十恶不赦之首位(注2),属于大逆不道,必须“凌迟”“腰斩”“枭首”“灭九族”。
华生的高论与这个定罪完全一致,区别在于:一个文攻,一个武卫。
新中国成立之后,被颠倒的历史才被重新颠倒过来。新中国前三十年,官方对于农民起义的评价是:“每次较大规模的农民战争,都严重打击了当时的封建统治,推动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也就是“后三十年”以来,历史再次被颠倒:学界绅士(亦称“公知”)就像晚上的耗子,纷纷从下水道里钻出来,给农民起义扣上了“土匪”“强盗”“摧毁文明”“历史倒退”的种种罪名——“尚小明事件”就是其中一例(注3)。
但是尽管如此,前三十年中国史学界做出“农民起义推动历史进步”的定性,今天仍然得到了很多明白人的赞同。
比如,在《红歌会网》转发拙文《“均贫富”何罪之有?(上)》的下面,针对华生所谓“历史上的均贫富总是以普遍贫困而告终”的检举揭发,有位同志跟帖说:
——“这句话的逻辑就很成问题,完全不符合事实!实际上,历史上每一次反抗剥削反抗压迫的斗争,都在不同程度上推动了社会的进步,推动社会向更公平的方向发展,怎么能说都是毫无差别的‘总是以普遍贫困而告终’?就如多少次农民起义,都打击了反动封建统治,终于在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帝制,实现了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这其中,不能抹杀每一次农民起义的功劳。”
二、失败或者成功?
我完全同意这位同志对华文的驳斥。
不过这里我要补充一点:在中国古代,尽管农民起义不同程度地推动了社会进步,但毋庸讳言,历史上农民起义的“均贫富”最终都归于失败了——此时此刻,我看见公知们无比兴奋地奔走相告、手舞足蹈起来。
然而公知们且慢高兴。我有必要特别指出,“均贫富”的失败,并不是华生所谓“均贫富”总是造成了“普遍贫困”,而是每一次“均贫富”之后,新一轮的贫富“两极分化”又会重新登场。农民起义的“均贫富”成了剥削阶级改朝换代的起点而已。
这就提出了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在中国古代,为什么农民起义的“均贫富”几乎毫无例外地最终都失败了呢?
唯物史观的回答是:历史上的“均贫富”之所以失败,是因为在当时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还没有产生出先进的无产阶级以及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我认为这个回答是客观的,也是科学的。
有人不同意了:“虽然中国古代的‘均贫富’最终都失败了,但是20世纪中共领导的‘均贫富’(土改)不是成功了吗?”
这的确是一个好问题:如果说历史上农民起义的“均贫富”最终都以失败而告终,那么20世纪中期以“土地改革”为核心的“均贫富”(新民主主义革命),为什么能取得成功呢?
唯物史观的回答是:根本原因就在于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之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催生出了中国的无产阶级及其先锋队——中国共产党。我认为这个回答是客观的,也是科学的。
三、“均贫富”打败了“贫富悬殊”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进程中,中共领导“均贫富”的典型做法,就是“打土豪,分田地”,以及“土地改革”。
按照华生的检举揭发,“均贫富”只能造成人人贫困,穷人更穷。这我就纳闷了,果如华生检举的那样,那么倡导“均贫富”的中国共产党,又怎么可能打败搞“贫富悬殊”的蒋介石,以及国民党的800万军队呢?
记得我小时候,父辈曾经告诉我,他们部队南下途中观看《白毛女》,上级命令不准携带武器进场。因为有战士看演出时,举抢差点毙了台上的黄世仁。这类事情之所以屡屡发生,不就是因为阶级意识的“共情”所致么?“打土豪,分田地”之后,面对用阶级觉悟武装起来的人民军队,国民党军根本就不是对手,又焉能不败?1950年6月9日,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三中全会的结论中,对土地改革作了如下评论:
——“这是一万万六千万人(不包括城市在内)的土改的问题。我们的胜利是从哪里来的呢?就是靠这一万万六千万人打胜的。这一万万六千万人给了他们什么东西呢?他们为什么能够发动起来呢?为什么能够组织这么大(三百万)的军队呢?就是因为在这一万万六千万人中间进行了土改。”“有了这个胜利,才有了打倒蒋介石的这个胜利”。
土地改革的“均贫富”不仅没有“总是以普遍贫困而告终”,反而极大提高了贫苦农民的生产力,以及人民军队的战斗力。在历史事实面前,华生的“总是以普遍贫困而告终”,要多酸牙就有多酸牙。
四、“均贫富”等于社会主义?
行文至此,公知以及跟在后面的右幼早就按捺不住了:“均分给农民的田地还是被收归集体了嘛,中共领导的‘均贫富’最后还是失败了嘛……什么‘均贫富’,什么‘共同富裕’,搞什么搞,这不是瞎胡闹吗?”
于是乎有人以梁漱溟先生第二自居,高举为小农经济请命的招牌,喋喋不休地嚷嚷:“说话不算话,土地改革的‘均贫富’是欺骗农民”云云。
没错,土改中均分给农民的土地,之后又归于集体所有。这是事实。那么为什么“平均土地”之后,又要把土地归拢为集体所有呢?
1962年,毛主席对邓子恢说:“如果搞包产到户,不用几年就有人雇工、讨小老婆。”换言之,即便是中共领导的土改“均贫富”,也依然不是社会主义。
那么,什么是社会主义呢?这也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对待土地改革的“均贫富”,毛主席的立场是一贯的:一方面,他老人家充分肯定了土改在消灭封建生产系革命中的伟大意义;另一方面,他老人家坚决反对把“均贫富”的土改等同于社会主义。
毛主席为什么反对把“均贫富”等同于社会主义呢?1965年5月,毛主席语重心长地对张平化说:
——“包产到户,短期内可能会增加一些粮食,时间长了,就会两极分化,资产阶级就会重新起来,剥削劳动人民。”
——“我为什么把包产到户看得那么严重?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村所有制的基础如果一变,我国以集体经济为服务对象的工业基础就会动摇,工业产品卖给谁嘛!工业公有制有一天也会变。两极分化快得很。”
结论是:均分土地给农民并不是社会主义,只有走集体化的公有制道路,才能建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结论。
历史上的农民起义总是由来有自,“均贫富”总是不同程度推动了社会历史进步。然而,消灭封建生产关系的“分田分地”并不是马克思主义所定义的社会主义。
正因为如此,毛主席生前不断警告:如果社会主义就是历史上的“均贫富”,那么新一轮的贫富“两极分化”又会重新登场。这样的“社会主义”又焉能不败乎?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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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赵磊《“均贫富”何罪之有?(上)——评华生的奇文》,载《》2024年8月29日。
注2:中国封建社会法定的十类重罪是: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
注3:据北大教授尚小明发文披露,2024年6月,尚小明的博士生D同学的毕业论文:《英国对太平天国的政策研究》,因文中有“中外反动势力联合镇压了太平天国”的话语,便被历史学系学位分委会某些委员贴上“左”的标签,并落选学校优秀博士论文。为了抗议,尚小明愤而辞去历史学系学位分委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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