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是辩证法的根本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这一规律揭露了客观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是由于事物内部包含着矛盾。矛盾对立面的“斗争”是发展的源泉,是发展过程的实在内容。离开了事物内部矛盾,就不能理解事物为什么会发展变化,就不能理解各种事物之间为什么会互相作用、互相影响;离开了事物的内部矛盾,就不能理解辩证法的其他规律。我们认识事物,除了具体分析事物的内部矛盾,也是没有其他方法的。所以,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要以“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为重点。在学习中,我们要特别注意研究毛泽东同志的《矛盾论》。毛泽东同志的《矛盾论》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作了重大发展,他深刻地阐述了矛盾的普遍性与矛盾的特殊性的辩证关系,他教导我们怎样对具体事物的矛盾进行具体分析,从而找出正确的解决方法。
一 两种发展观。辩证法的核心
列宁写道:“两种基本的(或者两种可能的?或者两种在历史上看到的?)发展(进化)观乃是:发展被看作减少和增加,被看作重复;以及发展被看作对立底统一(统一物之分解为两种互相排斥的对立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在第一种运动观中,自己运动,它的动力,它的源泉,它的动因,被漠视了(或者这个源泉被移置到外部——神、主体等等)。在第二种运动观中,主要的注意正是放在认识‘自己’运动底源泉上。第一种运动观是死的、无生气的、干枯的。第二种运动观是活生生的。只有第二种运动观才提供理解一切存在物底‘自己运动’的钥匙,只有它才提供理解‘飞跃’、‘连续性底中断’、‘向对立的转化’、旧的东西底消灭与新的东西底发生的钥匙。”[ 列宁著:《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人民出版社一九五三年版,第二一四——二一五页。]
列宁在这里所说的两种发展观或运动观,是指的形而上学和辩证法对于发展、运动的看法的根本分歧。第一种发展观是形而上学的;第二种发展观是辩证法的。
大家知道,形而上学,本质上是一种孤立的、静止的观察世界的方法。他们把“世界一切事物,一切事物的形态和种类,都看成是永远彼此孤立和永远不变化的”。[ 《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一九五二年版,第七六七页。]但是,形而上学并不总是公开地否认发展和变化,特别在近代由于自然科学的发展,确切地证明了自然界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他们公开地否认发展和变化已经是非常困难的了。于是他们就使用诡计,狡猾地口头上承认发展,而实际上阉割了发展的内容。形而上学是怎样阉割发展的内容的呢?他们说发展只是数量的增加或减少,是重复、循环转圈子,永远没有新东西产生、没有旧东西死亡,变来变去还是那个老样子。庸俗进化论就是这样一种观点,他们只承认量的变化,不承认质的变化[ 量变、质变是一切事物发展、变化的两种基本形态。量变是微小的不显露的数量的变化,不改变事物的质的规定性,即没有变成另外一件事物。质变是公开的根本的变化,改变事物的质的规定性,即变为另外一件事物。质变是由量变积累结果而引起的。一切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经过量变转化为冒变。]。庸俗进化论应用在政治、社会问题上就是改良主义,即只承认一点一滴的改良,反对根本变革。很清楚,这种观点,是直接为反动统治作辩护、反对革命的。旧中国的反动政客胡适,就用庸俗进化论为蒋介石反动王朝服务。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形而上学否认事物内部包含有矛盾,他们认为事物的发展原因在外部而不在内部(即所谓“外因论”),就是说,由于外力的推动,世界才运动起来的,例如丁是由于丙的推动而运动的,丙是由于乙的推动而运动的,乙是由于甲的推动而运动的……。那末,这个甲或者这个最初的推动者究竟是什么呢?它又为什么会运动呢?形而上学的答复是:“第一冲击力”,是由于神的作用,世界是由于神、上帝最初推动了一把才运动起来的。由此可见,把事物运动的源泉移置到外部,必然归结到神、上帝。由此可见,形而上学的外因论,是为宗教迷信开辟道路的,是论证唯心主义的。梁漱溟的反动哲学观点之一就是“外因论”,他曾说,要不是外国资本主义侵入中国,中国再过几千年也不会变化。显然,这是为帝国主义的侵略作辩护。
辩证法的发展观与此相反。辩证法认为发展是新东西的产生、旧东西的死亡,数量上的变化(增加或减少)达到一定程度就引起质变,变成另外一件新的东西;而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任何事物内部都有这种矛盾性,因此引起了事物的运动和发展。”[ 《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一九五二年人民出版社版,第七六七 ——七六八页。]矛盾,简单说来就是两种相反的力量,就是新的方面和旧的方面。一切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就是说都是由矛盾的两方面组成的;而矛盾的两方面是相互斗争的,这种斗争引起了事物的发展、变化。这样,辩证法就深刻地论证了客观事物的“自己运动”的源泉,揭露了物质世界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有力地粉碎了形而上学。
辩证法是“内因论”者,但是并不排斥外因,并不是认为外因毫无作用。辩证法承认外因有一定作用,但外因是通过内因起作用的;而且,只有认识了事物的内部矛盾,才能够理解外因的作用,即一切事物内部有矛盾,能够自动的运动,才能引起互相推动和影响的作用。
毛泽东同志说:“按照唯物辩证法的观点,自然界的变化,主要地是由于自然界内部矛盾的发展。社会的变化,主要地是由于社会内部矛盾的发展,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阶级之间的矛盾,新旧之间的矛盾,由于这些矛盾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的前进,推动了新旧社会的代谢。唯物辩证法是否排除外部的原因呢?并不排除。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一九五二年人民出版社版,第七六八——七六九页。]
例如,鸡蛋因得到适当的温度而变化为小鸡,但温度不能使石头变为小鸡,因为二者的根据(即内部矛盾)是不同的。又例如我们种下豆子和瓜,其外部生活条件是相同的,但是种瓜却只能得瓜,种豆也只能得豆。这是为什么呢?就因为内部根据——矛盾不同。有的同志问:如果没有外因事物能不能发展呢?这个问题的提法,就是形而上学的。事物怎么会没有外因呢?假定没有外因就是否认事物之间的联系,就是说事物是可能孤立存在的。而实际上孤立存在的事物是没有的。任何事物没有这样的外因,就有那样的外因。内因外因总是联系着。
又例如社会的变化,根本上是由于社会的内部矛盾——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阶级之间的矛盾、新旧之间的矛盾决定的:而地理和气候不过是外部条件之一,它对于社会的发展并不起决定作用。如我们中国由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转变为新民主主义社会:地理、气候并没有显著的变化。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时代,我国地下蕴藏也是丰富的,但是却不能开发,依然是一个贫弱的国家;而在今天却能迅速地开发地下蕴藏,发展社会主义工业。由此看来,地下蕴藏——外部条件,对一个国家是否富强,工业化的程度,并不起决定作用;它对于工业化的速度,只能起一定程度的影响作用。
社会革命也是如此,各国之间的相互影响是外部条件,本国社会状况,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阶级斗争是内部根据。国际关系对于一个国家的影响起何等作用,全由这个国家的内部矛盾而定。毛泽东同志说:“各国人民之间的互相影响是时常存在的。在资本主义时代,特别是在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的时代,各国在政治上、经济上和文化上的互相影响和互相激动,是极其巨大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不只是开创了俄国历史的新纪元,而且开创了世界历史的新纪元,影响到世界各国内部的变化,同样地而且还特别深刻地影响到中国内部的变化,但是这种变化是通过了各国内部和中国内部自己的规律性而起的。”[ 《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一九五二年人民出版社版,第七六九页。]大家知道,十月革命推动了中国革命的发展,由旧民主主义革命转入新民主主义革命;当然十月革命也推动了西欧各国的革命,但是在西欧各国却没有发生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过程。这就是由于西欧各国内部矛盾与中国内部的矛盾不同。
我们党的纲领、路线、就是依据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的原理,既认真分析国内阶级矛盾,又认真分析国际环境,并认真分析国际环境的影响通过国内阶级矛盾起什么作用而制定出来的。例如我国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总路线就是这样。毛泽东同志分析了国际环境,特别是十月革命和苏联的存在对于中国的巨大影响,又分析了国内的阶级矛盾,从而作出了中国革命是新式的民主主义革命,而这个新式的民主主义革命又是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一部分的结论,确定了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的总路线。我国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制定也是这样。如果不估计到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的力量强大,不估计到国际形势的有利,就不能这样大规模地开展社会主义的各项建设事业;如果不估计到国际帝国主义的包围仍然存在,就会放松警惕,在可能的外国帝国主义武装干涉面前陷于束手无策的地位。而我国能够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据则在内部,这主要的就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巩固、国家掌握着经济命脉、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的巩固、中国共产党的坚强正确的领导等等。
一个革命者的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也是由于内部根据,外部环境只是发展变化的条件。例如许多同志都同样的经过了抗日战争时期的艰苦环境,但是,其发展变化并不是都一样的,绝大多数同志阶级觉悟、党性提高了,可是提高的程度则不一样,并且还有少数人害怕艰难困苦和危险离开了革命。这是为什么呢?就是因为内部根据——思想意识不同。
有的同志在工作中犯了错误,把原因推之于客观,左一条客观原因,右一条客观原因,而不肯检讨主观上的缺点和错误。这种情形,从思想方法看来,就是形而上学的观点作怪,就是不晓得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的原理,而不知不觉的陷入了“外因论”的泥坑。被“外因论”支配了头脑的同志,总是怪别人不好、怪环境不好,到处“怨天尤人”,他们不肯从主观上努力,不肯检讨自己。很显然,如果不纠正这种“外因论”的观点,是不能接受经验教训,从思想上得到提高的。
看来,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这个道理,是非常明白的了。但是,在这里有两个问题还必须弄清楚;否则,在具体问题上还会想不通。
一个问题是:对内因、外因不能死板的了解。一个事物,它本身所包含的矛盾是它的内因,是它发展、变化的根据,其它事物对它来说是外因,是它发展的条件;但在大系统下看,这一事物和其他事物又组成了一个大的整体,在这个整体中的各个事物之间也存在着矛盾。因此研究这个大的矛盾运动时,各个事物之间的矛盾,便成了矛盾的一部分,这个大系统的各种矛盾运动就成为其内因了。例如研究太阳系的运动,这就是把太阳系看作一个统一的整体,整个太阳系是它的内因;而研究每个生物体的变化,那末生物体本身就是它的内因,生活环境则是它的外部条件了。社会现象也是这样。例如我国一九二四年至一九二七年的革命失败,假如以中国革命作为对象来考察,革命失败的原因是由于大资产阶级投降帝国主义而造成的。外国帝国主义干涉是外因,它是通过中国内部阶级矛盾而起作用的。但是从中国无产阶级的内部来讲,则是由于党内矛盾,由于党内的正确路线和陈独秀机会主义路线的矛盾,而陈独秀机会主义路线占了上风、压倒了党内的正确主张,因此造成了革命的失败。这也就是说:“一九二七年中国大资产阶级战败了无产阶级,是通过中国无产阶级内部的(中国共产党内部的)机会主义而起作用的。”[ 《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一九五二年人民出版社版,第七六九页。]
再一个问题是:外部条件作用于一个事物,这个事物已经这样或那样接受了外部的影响,就变成了此后发展变化的内部根据。外因和内因并没有隔着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例如苏联对我国经济建设的巨大援助,这是外因;可是我们接受苏联这些巨大援助,在苏联帮助下迅速发展了大工业,这种变化本身就是此后向前发展的根据了。又例如,周围环境的影响——好的或坏的,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外部条件,这些外部条件对于一个人起怎样的作用,全看他的内部根据。可是,一旦对外部给予的影响(好的或坏的)接受下来,发生了变化,就成了内部根据了。
综合以上所说: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内因论”者,认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形而上学是“外因论”者,不承认事物包含着矛盾,认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是外力的推动。这是两种根本对立的方法论,两种根本对立的世界观(即宇宙观)。只有承认事物内部包含着矛盾,矛盾对立面的斗争是发展的源泉,才能彻底贯彻唯物主义的原则,深刻论证物质世界的发展和变化;否则,世界的发展、变化就成为神秘的不可理解的了。形而上学,不承认事物内部有矛盾,把事物发展的原因移到外部,最后必然归结到神、上帝创世说。由此可见:形而上学和唯心主义结了不解之缘,它归根到底要走到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唯物论,就是因为它的方法是形而上学的,所以不能将唯物主义原则贯彻到底,而包含有若干唯心主义的杂质,并且在社会历史领域里完全陷入了唯心主义。
“内因论”与“外因论”,承认事物内部有矛盾与否认事物内部有矛盾,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最根本的分界线。
由以上所说也可见;事物的矛盾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
列宁说:“就本来的意义说,辩证法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 列宁:《黑格尔〈哲学史讲义〉一书摘要》,人民出版社一九五五年版,第八页。]“统一物之分解为二及共对各矛盾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本质。”[ 列宁:《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人民出版社一九五三年版,第二一三页。]他又说:“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规定为关于对立底统一的学说。这样一来,辩证法底核心就被抓住,可是这需要解释与发挥。”[ 同上四,第一九一页。]这几段话的意思是说:辩证法就其本质说来,就是研究事物内部矛盾发展的学说。一切事物都是矛盾对立面的统一。我们认识事物、分析问题,就是要研究统一物的内部矛盾的两方面,认识矛盾的各部分,它们的特点,它们的联结,它们的斗争(即:“统一物分解为二及其对各矛盾部分的认识”)。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是辩证法的最根本的规律,是我们认识客观事物的最根本的规律。抓住这个规律,就抓住辩证法的核心了。
为什么辩证法的本质、核心,恰恰是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而不是由量变到根本质变转化的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呢?这是因为事物的内部矛盾是发展的源泉,是发展过程的实在内容,离开了事物内部的矛盾性,发展的学说就必然被歪曲了,其他规律就成了神秘的不可理解的了。
这里,我们简单说一说,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这一规律和由量变到根本质变转化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关系。
什么是由量变到根本质变转化的规律?简单说来是这样:一切事物的发展、变化,开初是量变,即不显露的、微小的、数量上的变化。这时还没有改变事物的质的规定性,即没有变成另外一件事物。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就引起公开的根本的质变,变成另外一件事物。一件事物变为另外一件事物的过程,就是这样的。可是事物为什么会有量变、质变呢?量变、质变都是由于事物的内部矛盾引起的,当事物内部矛盾的斗争未激化时,表现为量变;事物内部矛盾的斗争激化了,则发生质变。由此可见,事物内部矛盾的斗争,是由量变到根本质变过程的实在内容。如果否认事物内部有矛盾,量变、质变就成了神秘的不可理解的了。
什么是否定之否定规律呢?简单说来是这样:一切事物都包含着自己相反的因素、否定自己的因素(换句话说就是内部包含着矛盾),它发展的结果要走到自己的反面,变成另外一件新的事物(即质变)。这种变化克服了旧的衰朽的方面,保留了并发展了新的东西。这叫做否定。可是这件新的事物中仍包含着否定自身的因素,发展的结果,仍然是克服了已经变旧了的东西,保留并发展了的新的东西,变成另外一件东西,这件东西在更高的基础上恢复了第一阶段的某些特征(并不是回复到第一阶段)。这叫做否定之否定。客观事物的变化就是这样循环不已、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倒退是暂时的、局部的)。这个规律揭露了事物螺型的向上发展的过程,揭露了新旧事物之间的联系。我们仔细想一下,就会明白:这个过程的实在内容是矛盾对立面的斗争。如果事物内部没有矛盾,发展就不可能了,也就不会否定自身,走到自己的反面了;如果事物内部没有新的方面和旧的方面,没有这两方面的斗争,新旧东西之间就没有联系了,新东西的产生就莫名其妙了。
由以上所说可以知道:由量变到根本质变转化的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这个根本规律的发挥和具体化。辩证法是研究事物“自己”运动、发展的学说,它深刻地揭露事物运动、发展的根源及其过程,揭露事物运动、发展的规律性。如果否认事物内部有矛盾,事物自己的运动、发展就不可能了。很清楚,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是辩证法的核心,抛弃了这个核心,就是抛弃了全部辩证法,走到了形而上学和唯心主义。这个道理,和前边讲的辩证法的“内因论”与形而上学“外因论”的对立,联系起来思索一下,就会比较深刻地理解了。
(1956年《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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