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评“胡锡进惋惜李云迪”的文章没活过当晚,就被“投诉”了。
昨天,胡锡进更是直接出来为“李云迪”站台了:
“挂着牌子在互联网游街”这话说得太重了,无非就是李云迪嫖娼的事被媒体公开报道出来了而已。
按照胡锡进的这个逻辑,他同样有足够的理由给宋冬野、还有以后出来的吴亦凡喊冤。
首先声明,笔者是完全支持“永久封杀劣迹艺人”的。这里也不说阶级的问题,只说“艺人”作为一项职业,就从一开始就不是普通的职业;在资本和市场的加持下,“艺人”就是偶像经济和流量经济的支柱;包括艺人自己在内的资本家,在通过“偶像”这一身份捞金的时候,“偶像”的一言一行都在参与塑造这个社会的意识。
让吸过毒、嫖过娼、偷过税的艺人重返舞台,就是对这样的违法以及道德沦丧的行为的宽容,是对粉丝的恶劣示范。
普通网民是没有资格与李云迪“划清界限”的,与李云迪“划清界限”的,恰恰是那些当初让李云迪代言、把李云迪一步步送上“德不配位”神坛的某些部门和单位。公允地说,李云迪今天犯错的责任,你们都有一份儿。
从靡靡之音流入,到打着黄色擦边球的明星的大红大紫,80年代开始传入大陆的港台及海外的资本主义流行文化,对今日的“性滥交”之类的道德沦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当然,从本质上来讲,“偶像”只是充当了资产阶级鼓吹消费主义的工具,协助雇佣劳动制完成了对作为生产者和消费者双重身份的无产者的双重异化。
即便从保护有前科的人的生存权的角度来讲,劣迹艺人在“出事”之前就已经积累了足够多的财富,“出事”之后也完全可以利用它原来的社会关系以及个人技能从事很多高薪的“幕后”工作;反倒是最底层的普通工人、农民、小知识分子,一旦有了“前科”,不仅找工作困难重重,还会受到社会特别是老板们的各种歧视。
胡锡进把普通网民对李云迪的谴责视作“游街示众”,这只是一个比喻,况且并不符合实际;而那些“恶意讨薪”的农民是真的曾经被“游街示众”。
所以,真正该被关注保护“生存权”的,恰恰是后者。笔者关注胡锡进的言论久矣,似乎从来没看到他为有“前科”的普通底层呼吁过,反而处处表达对底层犯罪“绝不宽容”的态度:
胡锡进对欧金中的态度,笔者前一篇文章已经说了;10月15日,上海和河北在同一天发生命案之后,胡锡进在微博评论说,“不在舆论场上给它们提供道德庇护所,这非常重要”;2020年7月12日,胡锡进针对“贵州安顺公交车坠江案”评论说,“呼吁所有网民一道予以痛斥,不留任何为其行为进行道德开脱的空间”……
笔者在前一篇文章说了,“杀人”与“嫖娼”的犯罪性质当然完全不同,刑罚的程度自然也完全不同,但它们在本质上都是犯罪。怎么胡锡进偏偏要求别人和他一样替李云迪“进行道德开脱”,而不许别人对底层杀人者“进行道德开脱”呢?
从事实层面讲,李云迪私生活不检点这已经是有“前科”的,又不像底层男青年愁女朋友、生理需求得不到解决,李云迪“嫖娼”真的没啥“道德开脱”的空间了,强行开脱的结果,实质上是为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性剥削”寻求道义空间。
反倒是那几个底层杀人案件,行凶者并非十恶不赦之人,造成他们走上不归路的都是有具体原因的,是有“道德开脱”空间的。而这样的“道德开脱”,往往有着相对普遍的社会根源,“开脱”实质上是促使人们反思,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样的极端事件,并进而促进这些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贵州安顺公交车坠江案背后,是地方权力肆无忌惮的强拆行为;欧金中案背后是基层权力的不作为甚至是腐败行为;河北邮政员工行凶案,背后则是劳资冲突问题。这些极端事件的当事人当然应该受到法律制裁,但把他们逼上绝路的人和事,难道不应该被解决吗?而他们原本只是普通劳动者的一员。
胡锡进口口声声说,为底层杀人者“进行道德开脱”是在鼓励暴力犯罪、激化社会矛盾。实际上,胡锡进拒绝为底层“道德开脱”,是对问题反思的阻碍,是在让矛盾进一步积累,才真的是在激化社会矛盾。
昨天笔者又看到一则消息:
对此,笔者只能表示一声叹息。
更想对胡锡进们说一声,差不多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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