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南被“禁言”后,公知高兴坏了, 或许在公知看来,“禁言”就是坐实司马南的“罪状”了。
这就属于顾头不顾腚了,这年头被“禁言”的大小公知多了去了,公知说的可是“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让人说话,天塌不下来”,怎么到了司马南那里就画风突变了?
说来说去,公知无非是立场先行——只要你爱国,你就是敌人,只要你恨国,你就是“朋友”。要说双标,没人比公知更双标。
以抗疫为例,这两年公知大谈特谈“与病毒共存”是多么的“利国利民”,大谈特谈“与病毒共存”才是“科学”“主流”,似乎全世界都是对的,只有我们错了。
但如果反过来呢?如果是西方国家“动态清零”,只有我们“与病毒共存”,还三天两头外溢到英国美国的话,公知会怎么说?
还能怎么说?肯定摁着我们的头要求我们“道歉”,西方国家更是会根据各式各样的“日记”“小作文”要求我们赔偿啊,这还有什么可说的?
要是我们真躺平了,而美国没躺平的话,现在好莱坞的抗疫大片估计早就接二连三出来了,公知更会感叹美国文明拯救了世界,而我们的“专制”害惨了世界。别以为我在胡扯,诸如此类的话,公知在武汉疫情期间可没少说。
由此,我们似乎可以说,只要公知反对的人,就算没那么好,至少不会那么坏,相反,只要公知支持的“人”,大概率没有最坏,只有更坏。
绕了个圈子,只是为了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公知的话反着听就对了。既然公知围攻司马南,那就算司马南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好,至少也不会太坏。
司马南与美国确实有点“渊源”,至少他承认在美国买房了,但在美国买房就不能“反美”,就不能对美国说“不”了吗?公知有多少没在中国买房的,还不恨国恨得不亦乐乎?
有人拿司马南儿子在美国留学说事,同样的话,公知曾还用在过金灿荣身上。公知不是最讲“自由”的吗?合着谁都有“自由”,就批评美国的人不能有,连在美国买房,连子女留学美国的自由都不能有?
我是没有去过美国,但并不反对别人,特别是年轻人去美国看看。年轻人多走走、多看看不是坏事,有比较才有甄别嘛。
但有一说一,我是反对过早去美国留学的,至少研究生之前没有必要,研究生之前学的都是很基础性的东西,在哪学都一样,这么说吧,在美国能学到的,在中国同样能学到,在国内学不到的,在美国同样学不到。到了研究生阶段,有意愿的话,是可以出去深造深造,学好本领,报效祖国,只要有这份心,去哪我们都放心。
所以,公知拿司马南儿子在美国求学(真假未知)的事黑司马南,在我看来,实在属于没什么其他可黑的了。
这里,我倒不介意给公知指条明路,真正想“扒”司马南的话,去司马南的视频里去找“证据”,那里抓到司马南的“小辫子”了才叫“实锤”。毕竟,大多人喜欢司马南是喜欢看他的视频,是觉得他说的对,说的好,而不是对司马南本人有什么兴趣。
公知揪着司马南“美国买房”说事实在算不得高明,“美国买房”的罪过就算大上天,也大不过在美国出版“日记”吧,咋从来没见过公知对在美国出版“日记”的方方说三道四呢?
至于拿司马南做自媒体赚钱说事就更无聊了,与“日记”的天价收益名利双收相比,司马南那点三瓜两枣算个啥啊?
那问题来了,为什么公知只对司马南在“美国买房”有兴趣,却对方方的“日记”在美国出版视而不见呢?
他们的枪口是对着好人的!问题是,凭什么好人就要被人拿枪指到?
今天“毒教材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结果出来了,坦白说,心里憋得难受,这时候就想起司马南的“好处”来了,他要是没禁言,我们至少能看看他是怎么看,又是怎么说的,某种程度上,他就是我们的代言人啊。
人无完人,很难讲司马南就没有缺点,但这并不妨碍我们旗帜鲜明的支持他。进一步讲,国家和人一样,都是有优点、有缺点的,如果你爱,绝不会因为些许缺点就不爱她,相反,如果你不爱,再多优点你也不会放在心上。
道理就是这么个道理,爱国就是爱国,中国自然还不完美,但这并不妨碍我们爱她。理由很简单,我们是中国人,我们不爱她,难道指望别人去爱?如果有人一定要亵渎这种爱的话,对不起,那就别怪我们大嘴巴抽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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