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里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逐步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战胜了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的侵略、破坏和武装挑衅,维护了国家的独立安全,增强了国防。经济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独立的、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工业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农业生产显著提高……广大人民的生活有了较大的改善。”
中国共产党章程对毛主席的评价:“在毛泽东思想指引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中国成立以后,顺利地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发展了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
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决议》指出:“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夕,党领导人民完成社会主义革命,消灭一切剥削制度,实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实现了一穷二白、人口众多的东方大国迈进社会主义的伟大飞跃。在探索过程中,虽然经历了严重挫折,但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取得的独创性理论成果和巨大成就,为在新的历史时期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宝贵经验、理论准备、物质基础。”
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还是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的《决议》都对毛主席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取得的成就作了充分的肯定。在宪法里明确指出了,新中国“经济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人民的生活有了较大的改善”。中国共产党章程也充分肯定了新中国在毛主席的领导下“发展了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决议也明确指出了新中国在毛主席的领导下“实现了一穷二白、人口众多的东方国家迈进社会主义的伟大飞跃”,“取得了独创性理论成果和巨大成就,为在新的历史时期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宝贵经验、理论准备、物质基础”。这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法律、文件的明文规定,是任何人也否定不了的。
然而,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一股非毛反毛思潮,大肆抹黑、诋毁毛泽东时代所取得的一切成就。近段时间,在130周年即将来临的时候,在网络上又有一股反毛势力非常猖獗。那些变着花样对新中国毛主席领导的那段历史进行恶毒攻击和诋毁。
这些的攻击诋毁手段多种多样,最突出的手段主要表现为,一是用今天的情况和40多年前进行比较,抽掉历史前进的发展因素采取扬高抑低的手法,抹黑新中国的30年。什么今天的幸福要感谢谁谁,只字不提毛主席为今天打下的基础,甚至全盘否定基础的作用。二是编造谎言,采取移花接木的手法,把解放前的苦难历史情况移植到新中国。三是用恶劣的语言对前30年进行诋毁抹黑。比如近来笔者针对某教授、博士生导师把新中国比喻为“冬天”进行了批驳,有人竟然疯狂地对该教授的言论表示大力支持,并变本加厉地进行诋毁攻击,说什么何止是“冬天”是“极地”,把前30年描述为一片黑暗,简直就是“暗无天日”“水深火热”,“苦不堪言”。他们与云朵演唱的《新东方红》一样,对新中国历史进行严重割裂,通过神化改革开放,来达到诋毁抹黑前30年的目的。一些人借《新东方红》得意忘神简直到了行肆无忌惮的地步。在网络上有几个人专门以诋毁抹黑伟人和伟人时代为荣,信口雌黄,罔顾事实,颠倒黑白,混淆是非。还有人提马克思主义,却只字不提毛泽东思想,这些人把中国革命的胜利归功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却故意不提是毛主席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相结合,显然就是要否定毛主席的历史功勋。种种迹象表明,这些人的矛头指向已经非常明显。就是要否定伟人,攻击诋毁抹黑伟人的丰功伟绩。现在到了什么情况呢,你坚持公正立场,用具体事实依据具体数据客观反映毛主席时代的历史,他说你是“喊空口号”。甚至给你戴上“极左”的帽子,骂你是“左棍”,几乎到了不可一世的地步。他们自以为挥舞着“极左”的大棒,就可以将歌颂毛主席,坚持毛泽东思想,坚持社会主义的正义人士打压下去。这些人虽然只是一小撮,但影响极大。
可他们却从不动脑子想想,伟人是东方大党,东方大国的象征、精神、旗帜、灵魂。除非你消灭这个大党,摧毁这个大国,可是,这个事情宇宙人能做到吗?所以,那些挖空心思企图否定开国领袖的所有人都只不过是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
总之,这些人使尽了种种手段,各种表现不胜枚举,大有彻底颠覆人们三观的气势,非毛反毛已经到了甚嚣尘上的地步了。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现实,我们的舆论阵地,我们的主流媒体特别是我们的各级党政领导部门,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视,前车之鉴,后车之师,苏联解体的历史悲剧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
这些人这样做的目的也已经非常明显,根本目的就是要否定开国领袖毛主席,否定毛泽东思想,否定毛主席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取得的巨大成就。他们之所以要这样做,就是想通过抹黑毛主席和毛主席领导的那个时代来引发人们的不满,动摇中国共产党的根基,动摇社会主义制度的根基,实现社会的反转。这样的言行,不仅是对开国领袖的污蔑诋毁,也是对民族的割裂,性质是非常严重的。对这种现象,绝不能掉以轻心。现在,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就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首先就应该做到“依宪治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制订一切法律的依据。而宪法对毛主席在新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取得的巨大成就历史功勋做了充分的肯定。
既然如此,按照正常逻辑,任何违背宪法和国家其他法律的言行都属于违法行为,那么,任何攻击、诋毁、污蔑毛主席的言行,无疑都是“违宪”行为。“违背宪法”的行为就是最高的违法行为,按照“依法治国”的方针,就得“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要不要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缔造者、人民领袖的荣誉,要不要维护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立国指导思想的地位?这些都是关系到现行《宪法》权威与法律尊严的重大原则问题,是能否实现“依法治国”的头等大事,丝毫也含糊不得。
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缔造者、人民领袖的尊严和荣誉,绝不是小事,它关乎整个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关乎国家的安全和稳定,任何诋毁污蔑抹黑伟人的言行都是在制造分裂,挑战人民的底线,伤害民族感情,这是国家法律所不能允许的,也是一切正义的爱国之士不能允许的。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