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智教授在《中国乡村研究》2023年第2期发表文章《中国经济学往哪里去?关于贾根良教授〈中国经济学教育体制的反思与改革的总体思路〉文的几点思考》一文。文章提出,“中国到底仍然自称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并且相当程度上仍然尊崇马克思主义为其国家意识形态。新自由主义怎么会成为在其至为关键的经济学界中的霸权者?”黄宗智教授点出了中国经济学教育体制的一个尴尬。本文既是剖析蔡继明教授的错误,又是提供一个验证黄宗智教授观点正确的一个样本。
2023年10月5日《经济观察报》发表《专访蔡继明:分配制度改革四十年》一文(下称《专访》),2023年11月15日《中国经济时报》发表蔡继明《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关键要突破理论障碍》一文(下称《障碍》)。本文引用未加注的话语都是来自《专访》或《障碍》。对于学术研究应该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然而,在中国改革开放后的很长时间里,我们看到,在经济学领域,“花”是放了、“家”是争了,但是蔡之流的理论之花似乎尤其灿烂,蔡之流的理论家地位似乎是蒸蒸日上。真正弄清了蔡之流到底在说什么,想要干什么,我们不禁倒吸一口凉气:这是从政治经济学的阵营里走到了西方经济学的立场和理论中去的。如果蔡之流钻到党内高层,就很有可能是中国版的戈尔巴乔夫,他们打着学术的旗号,打着马克思主义的旗号,打着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旗号,隐藏得极深,又有多重身份,穿着多层保护马甲,行颠覆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之实。不澄清蔡的错误,不仅会误导后人,误导中国学术,浪费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的宝贵时间(鲁迅说,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国家宝贵的学术和行政资源,而且会危及到我们的国家,危及到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危及到亿万人民群众的前途和命运。不信?请看我们的论证。
一、他想干什么?
《障碍》说,“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实际上已经跨越了制度、政治、法律和政策障碍。”“社会上和学界中质疑和否定民营经济的言论仍反复出现,促使人们不得不做深入思考,如何从理论上科学阐明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历史必然性。”这可以说是蔡的一条总供述。我们从这条总供述就可以分析出他想干什么。
首先,不知何年何月,中国何人创造了民营经济这个话语。我想,创造者应该是好意,可能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既然中国允许了多种所有制并存,就需要有一个概念来指代中国人自己的非公经济,也就是私人经济,由私人企业构成的经济。这样来看,民营经济是否能够成为政治经济学的一个基本话语呢?应该是不够的。因为中国的私人企业虽然有其不同之处,但在相当程度上还是属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分析的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企业。因此,按照马克思的话语体系,这些企业构成的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经济。在政治经济学中,提出一个新的概念来替代资本主义经济,那只能让政治经济学模糊化。因此,民营经济这个话语只能看作是一个阶段下的话语,对于其中较为唯利是图的企业来说,它也构成一种统战话语。然而,随着它的出现,不知何年何月,它竟然成为了中国政治经济学中某些人念念不忘的核心话语,而马克思关于资本的论述被抛在脑后了,从而也就使得民营经济这个话语被滥用了,甚至被别有用心地使用了。列宁说,真理向前迈进一步,就是谬误。很适合这里的情况。弄清这一点,对于理解蔡之流想干什么是极为重要的。
其次,《障碍》“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实际上已经跨越了制度、政治、法律和政策障碍”的说法是似是而非从而是掩人耳目、欺世盗名的。蔡通过这句话来欺骗公众,仿佛他代表了中国制度、政治、法律和政策的发展方向,仿佛他得到了中国所有大人物的支持,仿佛他得到了中国制度、政治、法律和政策的支持。毋庸讳言,他是得到了某些人的支持的,他的观点似乎也与某些文件是吻合的,但他是否得到了所有重要人物的支持,是否得到全体人民的支持呢?我可以非常肯定地说,没有,也不可能。如果这样,他的观点就不用见报了。如果这样,他就没有必要“从理论上科学阐明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历史必然性”了。如果中国还没有“从理论上科学阐明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历史必然性”,怎么可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实际上已经跨越了制度、政治、法律和政策障碍”呢?
第三,假设他的跨越障碍说正确,那么,由于民营经济中的大部分是私人经济、私人企业,特别是私人垄断企业,所以,蔡《障碍》一文表面上是让中国的制度、政治、法律和政策进一步亲和民营经济,实际上是亲和私人垄断资本。而且,按照《障碍》的上述说法,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已经在制度、政治、法律和政策上突破了马克思主义和传统的社会主义模式的束缚了。看来蔡认为这一点是绝大的成就,就是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马克思、列宁、毛泽东所设想科学社会主义是有着绝大的不同、绝大的对立的,他要把这种绝大的不同、绝大的对立继续发展下去。如果说,我国壮大民营经济有着历史的因素,壮大民营经济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那么,由此是否就可以认为,中国未来就需要继续在发展民营经济的旗号下大力发展具有资本主义私人企业性质的企业呢?我想,任何一个有着马克思主义基本素养都不可能像蔡那样肯定,任何一个对马克思主义有着坚定信念的人都不可能相信蔡的这个说法。毕竟,按照马克思的观点,资本主义也可以发展生产力,毛泽东同志也曾经表达过这样的观点,但他们都认为资本主义道路不是一条好路。毛泽东认为,资本主义在中国走不通。蔡这是创新马克思主义吗?任何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都不可能在三十年的学术生涯中不去关心中国的公有制企业发展,而把绝大部分精力放在推动所谓的民营经济发展上,放在土地私有化和土地买卖上,放在打着“创新”旗号抛弃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提出所谓的创建“广义价值论”上。如果看不到这一点,那就很难分清敌友了。众所周知,资本主义社会的企业基础是私人企业,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如果任由中国私人资本坐大,难道不是会改变甚至颠倒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基础吗?——关于蔡的学术和逻辑为什么站不住,见本文第二至第六部分。
第四,蔡还不满足中国私人资本在制度、政治、法律和政策上的突破,还要谋求去除制约私人资本在中国存在和继续发展的理论障碍。这是要干什么呢?什么是制约私人资本在中国存在和继续发展的理论障碍。不就是马克思主义吗?不就是马克思主义最核心的东西(剩余价值、剥削、阶级)吗?他也确实是在价值、剥削和阶级概念上下功夫。去除了马克思主义最核心的东西,就是去除了马克思主义。去除了马克思主义,中国人会相信什么人的理论呢?在蔡眼里,只有他创新了政治经济学,创新了马克思主义,因此,中国人就只有相信蔡氏理论了。那中国岂不是用蔡替换了马、恩、列、斯、毛......吗?这难道不是当代中国最大的野心家吗?不但是最大的野心家,还试图用理论颠覆的办法不战而屈服社会主义中国,因此是最狂妄的颠覆家。
第五,《障碍》说,“从理论上论证民营经济人士通过合法合规经营获得财富的合理性,阐明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什么叫“合法合规经营获得财富的合理性”?比尔·盖茨、许首富等等获得了巨额的财富,是合法合规经营的吗?合的是哪家的法、哪家的规呢?再说,所谓“合法合规”就一定能证明“合理性”吗?请问,财富是他们创造的,还是把别人的钱从别人荷包里拿来的?诚然,造房子是在创造财富,但为什么造房子的工人没有那么大的财富呢?只有资本家是天之骄子吗?那不能叫“创造财富”,创造财富只能靠劳动,而靠劳动是得不到那么多的财富的。那只能叫“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财富”,也就是大部分钱是来自于别人的口袋,把别人的钱拿到自己的口袋里,有时是从很多人的口袋里都拿出一点(商业、电商),有时是从少数有钱人的口袋里拿出很多(如通过各种理财产品、私募基金)。这样的情况在中国已经可以说是数不胜数了,大多都是来自地地道道的私人资本(如某些私募资本、私人企业)。请问,蔡如何论证私营经济中的这种个人财富占有的合理性?难道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就内在地要求少数人赚大钱吗?
第六,蔡的理论擅长只攻一点不及其余,却又危险异常。他只想到要发展非公经济,没有想到要发展公有制经济,没有想到公有制为主体,没有想到有一个公有制和非公经济的关系问题、比例问题。这就是对公有制经济的完全无视了。这种无视不是为了研究的需要,而是为了推进中国私有化的需要。私有化大致有几种方法:一是直接把国企通过管理层收购、外国人收购全部卖给私人;二是让私人甚至外国人入股国有企业;三是大力发展所谓私营企业;四是让国有企业异化,让国有企业人心涣散。其实,前三条方法对于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是有伤害的,但这种伤害还比不上第四条的伤害。异化国有企业的办法很简单,就是美英和平演变苏联的办法,就是把国有企业职工的思想搞乱,把中国经济学界的思想搞乱。蔡的办法就是打着效率优先的幌子,打着按贡献分配的幌子,让国有企业异化,让国有企业上上下下争相争利,让国家只重所谓民营经济发展,而忽视国有企业发展。如果一个国家上下争利会完蛋,企业上下争利也会完蛋。如果这种理论被我国的国有企业普遍接受了,蔡真的就为在中国建立资本主义制度建立了不世之功。
第七,蔡选择性地使用官方文件,对己有用就用,对己无用和不利就反对。当前,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已经成为我国的一个重大课题。而他说什么呢?他说,“解决贫富差距扩大的问题,不能靠初次分配吃‘大锅饭’,而应该通过累进的个人收入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再分配进行调节,使收入差距控制在社会成员所能容忍和接受的限度内。这就是所谓效率优先、兼顾平等——初次分配讲效率,再分配注重平等。只有这样,才能在蛋糕不断做大和按贡献分配的前提下逐步缩小相对收入差距,推进共同富裕。”本来中国学者和中央已经抛弃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说法,他这里换了个说法,主张“效率优先、兼顾平等”,实际上就是主张回到过去那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错误路线上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认为,生产决定分配,那也就意味着初次分配决定着分配格局。而蔡主张不能靠初次分配,这不是明火执仗地反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吗?而且,他还坏得很,把初次分配与吃“大锅饭”直接联系起来。毛主席对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功至伟,却在建国后仅仅拿三四百的工资。所以,如果说中国有“大锅饭”,那毛主席是身体力行者。然而,毛主席认为,这种大锅饭是必要的,是好的。可是,在蔡那里,大锅饭罪恶滔天。这是什么?这是对中国共产党革命史和建设史的根本否定,隐藏着对于毛主席的极端恶意的攻击。
我认为,我国的学术界对于效率的理解存在着巨大的偏差。在原来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话语下,实际上隐含着不公平分配的政策指向。正是隐含着这种政策指向和实质,并在中国确实两极分化十分明显之后,中国一些学者提出必须放弃这个口号,而且被中央接受了。然而,放弃这个口号,并不意味着中国不公平分配就得到改善了。而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中央才把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提到非常重要的地位。为什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隐含着不公平分配的政策指向呢?这是因为,这里的效率虽然可以指生产力,但马克思早就说过,“工人作为社会工人所发挥的生产力,是资本的生产力”,“所以劳动的社会生产力好像是资本天然具有的生产力,是资本内在的生产力”(《马恩全集》,第23卷,1975年,第370页)。也就是说,本来是由劳动者所提供的生产力,变成了好像是资本的生产力一样。这种印象一旦造成,一旦被工人所相信,资本家就可以赚大钱了。在分配上,正是由于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权,资本把劳动者所提供的生产力中的一部分拿走,形成劳动者的无偿劳动,向资本提供无偿的剩余价值。而当中国越来越“多种所有制并存”后,中国的私人资本就越来越多了,比例越来越大了,就越来把劳动者的生产力体现为资本的生产力了。所以,本来是劳动者的效率,仿佛变成资本的效率了。本来是劳动者的效率,按道理,就应该劳动者得到马克思所说的必要扣除之外的全部的产品,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还要从劳动者的产品中拿走一份。这就是资本家剥削和发财致富的秘密。所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在当时中国的情况下必然导致收入分配恶化。中央后来察觉了个中道理,就不再使用这个口号。现在,蔡却把这个口号换了个马甲再恢复过来(在涉及分配时,平等和公平的概念是大差不差的)。这是什么居心呢?
够了,关于他要干什么,我们就写这么多吧!我们这里的批判非常尖锐,一般的读者或许会有疑问,对于蔡的理论,需要这么大张旗鼓的批判吗?有没有道理呢?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就需要阐明他的广义劳动价值论和按要素贡献分配论到底是什么货色?我国学术界许多人,甚至包括许多名人,包括公开宣称是他朋友的人,对此是不甚了了的。
二、蔡氏“广义价值论”的谬误
蔡本人也很清楚,价值理论在经济学中具有非常基础的地位。然而,学术研究三十多年,他或许根本没有搞清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或许搞清楚了但故意曲解。
蔡自己说,他在1988年提出广义价值论。那应该是指他的《广义价值论初探》(《商业经济与管理》,1988年第2期,下称“蔡1988”)。“蔡1988”的两个小标题明确,广义价值论以社会分工论为基础,以交换价值论为核心。而“蔡1988”末尾说,“广义价值论是关于价格运动的一般规律及其特殊形式的学说。作为调节价格运动一般规律的广义价值,如前所述,是由平均比较利益率决定的。”也就是说,蔡要定义一个广义价值,就必须定义另外一个概念,他提出的是“比较利益率”。比较利益又是指什么呢?“蔡1988”说,“是指生产者通过交换而得到的高于其所让渡的产品机会成本的收益”。好嘛!他用西方的机会成本概念作为自己理论的基础(他不会声称自己对机会成本有一个重新定义和创新吧?他在“蔡1988”之中也没有定义机会成本)。这姑且不说。生产者得到的收益是什么呢?生产者销售一单位产品得到的收益是产品的价格P,生产者付出和让渡的产品机会成本是什么呢?按照西方经济学的机会成本的概念,既然我产品能够卖出一个P的价格,那么,我的产品的机会成本就至少是P,甚至比P还大。因为生产者只要更多地搜寻买者,就可能找到出价更高的人。但这样一来,价格就必然低于机会成本了。于是,在西方经济学的话语下,蔡定义的生产者得到的收益就是0或者负值。荒谬吧!这也就是说,如果蔡不能给出另外一个机会成本的定义,他的广义价值论的概念基础就根本不存在。“蔡1988”中那些数学推导都是唬人的东西。
让我们不考虑蔡的比较利益的定义存在什么问题,或者说,假设这个定义对错在其理论中无关紧要,我们看看蔡氏“广义价值论”“以交换价值论为核心”意味着什么。马克思指出,“把交换价值归结为劳动时间或相同的社会劳动,是古典政治经济学一个半世纪以上的研究得出的批判性的最后成果”(《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41页)。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把纷繁复杂的交换价值(即市场价格)归结为劳动时间,是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们找到了比较不同商品价值从而确立其相对价值的最简单、最可靠的标尺。“蔡1988”提出的广义价值论“以交换价值论为核心”又是什么东西呢?它是从这个最简单、最可靠的标尺的倒退,是用交换价值替代价值。这哪里是什么理论创立呢?这是历史的倒退,是回到纷繁复杂的现象层面,拒绝理论的思考,是拒绝西方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们的理论成果。
交换价值本身涨涨跌跌,如果不用价值去解释交换价值,恐怕就只能走向西方的供求决定论。而实际上,供求决定论并不能决定交换价值的大小,而只是决定了一个函数。实际价格的确定决不是西方供求模型所描述的那个过程,即使它看起来多么合理。这一点,我已经做过数理的论述(参见王今朝等:《马克思关于供求决定价格规律的假意识性质的交叉科学诠释》,《经济经纬》,2011年第4期)。供求决定论更不能决定交换价值的合理性。比如,中国一些地方一平米十几万的房价是合理的吗?按照供求决定论,既然它发生了,就必然是合理的。但真的合理吗?难道一平米十几万的房价不是炒作的结果吗?至于由谁来炒作的,相信业界的高级人士都清楚。广大的老百姓也不认为是合理的,就连市场也不认为是合理的。现在,中国各地的房价不是都在往下掉吗?
阐明了蔡氏“广义价值”核心是交换价值的错误之后,我们再来看看“蔡1988”所谓“广义价值论”以社会分工论为基础存在什么错误。
从“蔡1988”的叙述看,当时的他根本不懂社会分工的概念,又怎么把社会分工作为他的广义价值论的基础呢?查阅现在的百度百科,可以发现,社会分工是指社会生产分为农业、工业等部门的一般分工;以及把这些大的部门再分为重工业、轻工业、种植业、畜牧业等产业或行业的特殊分工。我想,在1988年的时候,社会分工的概念也是如此。这样,怎么可能让社会分工成为广义价值理论的基础呢?它连劳动价值论的基础都不是。劳动价值论的基础是什么呢?它的基础是,人类只要存在和发展,就必须建立在劳动基础之上,因而也必须建立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基础之上。你想啊,一个谋求经济利益的经济单位如果花费1天时间就会生产一单位或若干单位的产品,它绝不会花费两天。因为多余的一天本来是可以做其它事情的。这在资本主义社会和与资本主义社会进行激烈竞争的社会主义社会更是如此。即使在实际运行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因素会产生干扰,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决定价值的最根本变量的地位也是在理论上无法动摇的。比如,由于原材料在某一天恰好供应不上,生产本来只要在今天完成,结果只能等原材料到位后才能完成。这种情况也无法否定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值的原理。总体上看,一个社会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总是要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生产出来的。就是因为这个逻辑,生产产品所需要的劳动的必要时间是极为重要的。不管你是农业生产、工业生产,还是重工业生产、轻工业生产还是农业、林业、牧业生产都是如此。也就是说,价值取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与社会分工无关的。既然价值取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与社会分工无关的,那么,蔡的“广义价值”又是什么东西呢?是价值概念的推广吗?如果是推广,那么,它就必须容纳价值取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原理。而这个原理是与社会分工无关的。又怎么可能“广义价值”的基础是社会分工呢?如果蔡的“广义价值”概念与马克思的价值无关,那么他的“广义价值”又是相对谁的价值概念来说的呢?蔡既然自称是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我们就只能认为“广义价值”就是马克思价值概念的推广。可是,马克思会认可蔡的“广义价值”是马克思自己的价值概念的推广吗?当然不会。受到一些专业训练的人看了“蔡1988”,都感觉那几乎就是一种“民科”文章,甚至说它是“民科”都是对民间社会科学爱好者的一种侮辱。
马克思的价值概念为什么厉害?为什么科学?就是因为人类离开了劳动,财富的创造就几乎是不可能的。而衡量人类的财富创造,只能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一经济之外的变量来衡量(由此可以说,蔡定义的“比较利益”是一种循环决定,从而根本不可能是什么创新)。在此基础上,劳动者为什么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依然贫穷,只能用他花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生产出的产品被资本家拿走了相当一部分来解释。资本家拿走工人的剩余产品、剩余价值就相当于封建社会地主把佃农生产的粮食以地租的形式拿走一部分一样。资本家拿走的越多,劳动者所受的剥削就越厉害,因而就越贫穷。而且,马克思说,资本家拿走的部分的比例是以劳动者的生活资料为限的。这个剥削数量和剥削过程与交换过程是基本无关的。所以,马克思说,价值的创造与交换过程无关,价值只是通过交换来实现,证明它是社会所承认的。在实现之后,资本家以货币的形式无偿地拿走了他在生产中就已经决定了的劳动者的剩余劳动。至于说,在交换过程中,一个资本家由于某种原因,获得了某种高价格,劳动者从中还是只能得到仅够维持自己生存需要的工资,而从其它资本家的角度看,这种高价格构成了他们本来不应该承担的成本。就如,今天中国许多城市的房价高了,房地产商取得了高价格,这种成本就被其他生产商承担了,从而挤压了其他生产商的利润,甚至可能压缩其它行业的生产商的规模。由此看,在资本主义社会,甚至在中国,价值的基础是什么?价值的基础是阶级结构。阶级结构是社会分工吗?当然不是。你做佃农,他做地主,是社会分工吗?不是。你做工人,他做资本家,是社会分工吗?当然不是。中国秦朝时代,就提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你注定要做资本家吗?当然不是。原始社会后期、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都有社会分工,怎么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才有马克思发展出一种劳动价值理论?这是因为资本主义社会与以往的社会都不同,这个社会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对立的社会,因此,价值反映的是阶级对立,而不是社会分工。蔡认为他的“广义价值论”以社会分工为基础,究竟是理论的创新,还是理论的混乱呢?究竟是像老子那样的一个周朝的高级知识分子基于长期的历史的观察创立了“道德经”这种中国古代辩证唯物主义,还是一个无知而别有用心者的胡说八道呢?1988年时的蔡只有32岁。理论都是来自于实践的历史的总结,32岁的他还看不到什么东西。如果他对历史没有敬畏,对马克思没有敬畏,他就更不可能创造出什么东西来了。他所谓的创造,只能是空想了。
够了,关于蔡氏“广义价值论”的谬误,我们就写这么多吧!
三、蔡氏“按要素贡献分配理论”的谬误
其实,蔡决不是提出“按要素贡献分配理论”的第一人。有多位学者指出,蔡的“按要素贡献分配理论”就是马克思所批判的萨伊的三位一体公式。这个判断没错!所以,蔡对“按要素贡献分配理论”根本没有发明权,只有剽窃权。把剽窃来的东西说成是创新,是中国学者应该做的事情吗?但无论创新也好,剽窃也好,任何“按要素贡献分配理论”都是胡说八道。让我们联系中国实际,来看看这种理论到底是什么货色。我们这里的分析也适用于其他任何人主张的按要素贡献分配理论。
第一,什么叫贡献?许首富创造了一个商业帝国,据说拿了至少五百亿。这五百亿反映了许首富的贡献吗?蔡本人拿到了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重大项目,大概有60万,或者是80万,这反映了蔡的贡献吗?蔡只是写了一个本子,就拿到了这笔钱。他为之做出的研究值60万吗?我看不值。不但不值,反而是负值。想必蔡拿的工资是很高的,如果他的理论纯属谬误,他的工资反映了他的贡献吗?中国计划经济时期,为“两弹一星”做出重大贡献的一些学者,所得到的额外的奖励,只有10元钱。10元钱,反映了这些学者的贡献吗?中国大城市的环卫工人,我想,拿到的工资应该不多,工资反映了环卫工人的贡献吗?如果没有环卫工人,世界所有的大城市都会成为臭城,都会成为不适合人类居住的城市。爱因斯坦提出了质能方程,为制造原子弹提供了理论依据。而原子弹为美国在二战后取得战胜国的地位做出了重大贡献。这个贡献给爱因斯坦分成了吗?毛主席为新中国的建立和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在建国后只拿三四百的工资,没有给子女留下一分钱。毛主席的工资反映了他对中华民族的贡献了吗?如果中国农民没有生产粮食,中华民族还能延续吗?我就请问,中国农民所得到的收入反映了他们的贡献了吗?等等。诸如此类的证据举不胜举。它们说明,贡献是很难衡量的,很难被经济化的,因此,不可能按贡献分配。中国古代伟大的将军赵奢得到了皇帝的赏赐之后,把所有的赏赐分给自己的部下。而赵奢的儿子赵括得到了赏赐之后,却全部自己留下。有了这些分析就可以明白,蔡试图用货币来衡量贡献的理论在根本上就是错误的。他实际上是陷入到货币崇拜中了。用中国古代话语说,就是见利忘义。以为大家做出点贡献,就要表现在货币上,而且只有用货币才能反映贡献。这难道不是一种极端化思维吗?这里有一点儿辩证法的影子吗?蔡还标榜自己读了多少马克思主义的著作干什么呢?引用马克思的词句并不能表明你懂得马克思。
第二,什么是要素?蔡讲要素,要素的概念在西方早就有了。形式上,你可以列出对于生产力发展有贡献的多种要素。这种要素有多少呢?有西方学者认为,可以多达几十种,甚至上百种。现在,中国一些人不是提出数据也是要素吗?信息也可以是要素。地理也可以是要素,气候也可以是要素,水也可以是要素。人的勤劳也可以是要素,制度也可以是要素,技术也可以是要素,伦理也可以是要素,等等。可是,西方经济学最著名的“要素论”是三要素:资本、劳动、土地。就拿这三种要素来说吧,在封建社会里,没有资本。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土地作为要素的地位,如果按照土地租金占GDP的比重来说,在美国的情况是,只占约3%,而在封建社会里,大约占30%。3%和30%的差别意味着土地作为要素在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是不同的。在封建社会里,地主阶级广泛存在,而且势力强大;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地主阶级被资产阶级压制住了。你能说,在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里,土地都是同等意义上的要素吗?由此可以看出,蔡沿袭西方经济学使用的“要素”一词是极其含混的。更不用说,在马克思看来,只有劳动才是价值创造的唯一要素,这也就意味着资本、土地都不是价值创造的要素。那么,蔡又提出多种要素干什么呢?难道是马克思在最基本的经济学概念上是错的,而蔡是对的吗?如果这样,岂不是说不仅马克思,而且恩格斯这位无产阶级理论大师、资本家儿子,还有列宁、毛泽东这两位无产阶级的革命导师都错了,只有蔡是对的了?这不是开玩笑吗?一个人要多么狂妄才能得出这样的观念来呢?
我们可以进一步分析,“要素”是相对谁而言的?是相对国家,还是相对个人?在个人中,是相对资本家还是劳动者?毫无疑问,对蔡之流而言,广大的人民群众不劳动不得食,就该饿死。因为既然你不劳动,就得不到收入,因而饿死活该嘛!可是,广大人民群众劳动了之后呢?按照蔡之流的“劳动要素说”,广大人民劳动之后当然要得到收入,但是他不说劳动者应该得到多少收入。你猜,他的“劳动要素说”意味着广大人民群众应该得到多少收入呢?用李嘉图的工资铁律说来看,广大人民群众只能得到仅仅维持自己生存的收入。按照今天中国的情况看,广大人民群众,至少是数亿人,每月只能得到一两千的收入。由此,广大人民群众应该知道蔡的“劳动要素说”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是多么邪恶了吧?那广大人民群众创造的财富,除去广大人民群众微薄的工资收入之后,归于谁了呢?从中国的实际说,归于了腐败的政府官员和少数暴富起来的人。为什么归于了这些人呢?因为蔡的“劳动要素说”不是孤立的,并不是只承认劳动是要素,而且重点不在于承认劳动是要素,重点在于承认资本是要素,并且寻求把权力作为要素(蔡想把他的谬论上升为我党的指导性理论,也就是说,要中国共产党突破马克思主义,为资本背书,为资本撑腰,同样也要寻求把权力作为要素)。因此,资本家凭借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权得到利润、利息、租金天经地义,而腐败官员的腐败所得是经济发展的润滑剂。——当然,即使向政府官员行贿的私人企业老板们很多也不认为行贿是润滑剂,而是认为行贿是个人捞取私人利润的杠杆。通过行贿,老板们把共产党的干部作为了自己获取利益的工具。当然,只有政府官员的支持是不够的,资本家要想获取私人利润,离不开劳动力。——哪个在生产中赚了大钱的资本家没有使用大量的劳动力呢?因此,蔡的“劳动要素说”实际就是“劳动力的要素说”,这对于资本家是名副其实的。没有劳动力,就没有剩余价值,资本家确实是把劳动力看作是他发财致富的要素的。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力这个要素意味着什么呢?是可能得到工资,但只得到了工资吗?马克思说,“资本主义生产……通过延长工作日,不仅使人的劳动力由于被夺去了道德上和身体上的正常发展和活动的条件而处于萎缩状态,而且使劳动力本身未老先衰和死亡。它靠缩短工人的寿命,在一定期限内延长工人的生产时间”。
“资本要素说”对于资本家也是名副其实的。因为如果没有资本,就没有控制劳动力的手段,就没有资本家的高收益。“技术要素说”对于资本家仿佛也是言之成理的。因为资本家在资本家的激烈竞争中存活下来并发财致富,不能仅仅依靠劳动,而是还需要依靠科学技术。现在,随着技术的发展,信息、数据也要素化了。然而,所有这些要素所得到的收入都不可能比资本这种要素得到的收入高。很可能,技术、信息、数据都控制在资本家手中,因此,它们作为要素的意义很显然小于资本要素对于资本家的意义。资本家只要觉得需要,就会动用资本来获得他所需要的技术、信息、数据。根据以上关于劳动要素的分析,你可以感受“技术要素论”、“管理要素论”、“数据要素论”究竟意味着什么。土地、劳动力、管理才能、技术、数据、信息等等,只是资本家获得剩余价值的要素,而不是无产阶级、科学技术人员获得充足生活资料的要素。而且,正是因为它们作为资本家获得剩余价值的要素,所以,不可能是无产阶级、科学技术人员获得充足生活资料的要素。我们可以说,目前为止,中国失败的资本家都是太把资本作为要素了,以为自己有了钱,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第三,“按要素贡献分配论”意味着什么呢?如果蔡所使用的“贡献”一词是扯淡,他所使用的“要素”一词是扯淡,那么他把它们组合起来提出的“按要素贡献分配论”就是“扯淡的平方”。但是,让我们还是进一步分析它为什么是“扯淡的平方”。在一个社会中,如果按要素贡献分配,如果强势者说自己的贡献大,那只不过是说他想多拿钱,其实跟贡献没关系。中国古代开国皇帝算贡献大吧?可是,如果没有将士用命,他又怎么可能做得了皇帝呢?而老皇帝死了,新皇帝继位。新皇帝凭什么贡献享受那么高的收入呢?凭贡献还是凭血统呢?在一个几十人、几百人、几千人、几万人、几十万人的工厂、公司中,老板每天的时间和工人的时间是一样的,都是24小时。他真的贡献就大吗?我看,任正非、董明珠等中国杰出的企业家是不这样看的。他们会认为,如果广大的工人不努力工作,我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是杰出的企业家。也就是说,中国真正厉害的企业家都不会过度抬高自己的贡献。同样道理,当我们党内一些高级领导认为,毛泽东思想是毛泽东本人的成果时,毛泽东说,这不是他的成果,这是用广大人民群众的鲜血写成的。他们认为,人民群众才是真正的英雄。离开了人民群众,自己将一事无成。这就是人民群众的英雄史观。那么,“按要素贡献分配”是什么史观呢?它只能是剥削阶级的唯心主义史观。
够了,关于蔡的“按要素贡献分配论”,我们就写这么多吧!
四、蔡氏“剥削论”的谬误
蔡认为,“把剥削与私有制看作‘孪生兄弟’,是构成非公经济、民营经济发展的最大理论障碍。因为按照传统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价值是唯一地由活劳动创造的,非劳动收入无一不是非劳动要素的所有制凭借着非劳动要素的所有权对劳动者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这样一来生产资料私有制与剥削就成了一对‘孪生兄弟’,你要消灭剥削,你就必须消灭私有制这一产生剥削的根源。”在这点上,蔡是有点儿正确的。马克思确实认为,生产资料私有制是剥削的根源。而且,这是对的。在资本主义社会或在存在资本主义因素的社会中,私有制决定着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者会占有劳动者的剩余劳动,因而获得剩余价值,而剩余价值就是剥削。
私有制是什么意思?亲爱的读者朋友,如果你是个小农,是个做小生意的老板,你确实会感觉,你有一些私人的生产资料,你可能会雇佣几个劳动力,你甚至对劳动力还比较好,就如20世纪上半叶中国一些开明士绅一样。你可能满足于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生活。可是,你要想,你的这种状态能够持续多少年呢?你认为,你的儿女能够继承你的这种生产方式、生活状态吗?你知不知道,有许多人比你拥有的私人生产资料多得多呢?大地主、大资本家所拥有的生产资料是你能够获得的吗?他们是否比你的生产方式更加稳定,更有前途,更值得你渴望呢?你赞成私有制,大地主、大资本家难道不比你更赞成私有制吗?你赞成私有制,主要维护的是你的,还是大地主、大资本家的利益呢?你在面临破产时,大地主、大资本家会给你施以援手吗?你的儿女能够奢望与大地主、大资本家的儿女结成朋友、夫妻吗?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小农、小生意的老板对私有制的赞成不过是小农、小资产阶级的观念。这种观念是好的世界观吗?当然不是的。我就请问,你认为,蔡到底是代表你的利益,还是代表大地主、大资本家的利益呢?你付得起他的车马费吗?他不可能代表你的利益,更不可能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在你破产之后,你求助于他行吗?你以为私有制对你是好的,私有制真的是为了你好吗?又真是为中国大多数人民群众好吗?
蔡还较为正确地看到,“既然承认私有制和非公经济产生剥削,要保护私有财产和大力发展非公经济必然导致二律背反。正是传统的剥削理论,构成了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理论障碍。”我们这里不得不赞扬一句话,他在这里实际上指出了改革开放后实行的基本政策、基本路线上存在的矛盾,这是许多人没有明确指出的。但蔡指出这个矛盾,不是要中国回归马克思主义,而是要干什么呢?他是由这个矛盾得出一个结论:“要消除这一障碍必须重新认识剥削与私有制的关系”。这又是干什么呢?他不是要解决这个客观矛盾,而是想通过虚构一些概念来让这种矛盾被人们看不见,来掩耳盗铃。蔡是想颠覆马克思的剥削理论,他的“广义价值论”不是建立在生产过程上,不是如马克思那样从生产过程寻找剥削的根源,而是建立在交换过程上,从而他的剥削只能定义在交换过程上。他说,“根据广义价值论和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理论,可以对剥削重新加以定义。所谓剥削,就是在利用他人拥有的生产要素时所付的报酬低于其贡献,其实质是对他人要素贡献的无偿占有。判断剥削与否的标准是报酬与贡献是否一致:如果一个人的报酬低于其贡献就是被剥削了;如果其报酬高于其贡献就是剥削了别人;如果报酬与贡献一致就是按贡献分配,既不存在剥削也不存在被剥削。因此,以要素贡献为基础的非劳动收入不应再被视为剥削,剥削与所有制没有必然联系。这样,消灭剥削和发展非公经济可以并行不悖。可以在旗帜鲜明地反对剥削的同时,理直气壮地发展民营经济,保护私有财产也是天经地义的。”如我们前面已经证明的,对“贡献”的评价是很主观的,在相当程度上是由强势者说了算的。你做了很大很多贡献,对不起,强势者说你的贡献很小,因此,只给你很少的收入,而且强势者说,你的贡献与你的收入是匹配的。也就是说,按照蔡的“剥削理论”,任何受到剥削的人在剥削者眼里都不是剥削。我看到一个故事:一位女士直接服务马斯克很多年,非常辛苦,但工资一直没长。她认为,马斯克应该给她长工资。马斯克给她说,我想想,你先休假一两个星期。一两个星期后,这位女士回来后,马斯克把她解雇了。马斯克说,在你离开的这段时间,我没有感受到我的生活有什么变化。也就是说,在马斯克看来,这位女士是可有可无的。这样一来,这么多年来,是马斯克的好心养活了这位女士,而这位女士还不感恩了,还想剥削马斯克先生了。是啊!按照我们一般人的逻辑,中国的许首富搞的豪华的私人歌舞团去掉了,应该不影响许首富的个人生活。可是,许首富为什么要花那么大的价钱去养活那么大的一个歌舞团呢?许首富真是大善人吗?在那位女士休假的一两个星期中,原来由这位女士承担的服务马斯克的责任,是否由另外一位女士承担了呢?“贡献”一词确实在现实中有其对应物,但放在蔡的“剥削论”中,也就是一个胡说八道的东西了。从而,蔡的中国社科重大课题结题成果《从古典政治经济学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也基本上是一些胡说八道的东西了。《专访》说:“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冯春安提炼了这本书的一个核心观点:该书在论证了劳动、资本、土地、管理、技术、知识和数据等各种生产要素均参与社会财富创造的基础上,根据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理论,提出了初次分配领域判断剥削与否的标准:所谓剥削,就是在利用他人拥有的生产要素时所付报酬低于其贡献,其实质是对他人要素贡献的无偿占有。”简单说,蔡这本书假如成立,那就是认为,马克思所说的剥削在中国根本不存在!蔡试图否认马克思所说的剥削在中国存在,其意图是什么呢?意图是“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经济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正确看待民营经济人士通过合法合规经营获得的财富”,而这就“必须突破传统政治经济学的羁绊,创新价值和分配理论”,也就是说,必须反对马克思恩格斯的《共产党宣言》和马克思的《资本论》,以及马克思恩格斯其它一切,如世界观和方法论等,也必须否定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的一切理论和实践,特别是毛泽东的没收帝国主义在华资本、官僚资本主义资本、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公有制的大力发展。
蔡所定义的剥削存在不存在呢?从字面上看,当然存在。而且,仅从字面上看,它也仅仅是有点儿味道。他这个有点儿不是为了论证中国剥削存在,而是为了否定中国剥削存在,否定剥削与私有制的联系。他的结论是,“因此,以要素贡献为基础的非劳动收入不应再被视为剥削,剥削与所有制没有必然联系。这样,消灭剥削和发展非公经济可以并行不悖。可以在旗帜鲜明地反对剥削的同时,理直气壮地发展民营经济,保护私有财产也是天经地义的。这就从理论上论证了民营经济人士通过合法合规经营获得财富的必然性与合理性,从而真正为保护私有财产与合法的非劳动收入和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提供了必要的理论依据。”“既然判断剥削的标准是报酬与贡献是否一致,则无论非公经济是否超过“五六七八九”,只要不违背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就没有必要和理由去遏制其发展壮大。”好嘛!在中国人创造出了民营经济这个词汇之后,被蔡之流经过一番概念的替换,剥削在其中消失了。我就请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能够容纳这样的理论吗?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新吗?“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潜心研究三十多年”的学术团队就得出这样一个理论吗?尽管蔡所定义的剥削存在(虽然他的定义是非常蹩脚的,糟糕的),他能够否定马克思所定义的剥削照样存在,而且更为根本,而且定义得更为精彩吗?世界上明显存在的分配不公,不用马克思的价值概念、剩余价值改革、剥削概念、阶级概念等一套话语体系,能够得到展现和揭示吗?能够得到解决吗?
够了,关于蔡氏“剥削论”,我们就写这么多吧!
五、蔡氏“农民收入理论“的谬误
蔡还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关心农民命运的人,实际上正好相反,他不关心城市人民的命运,怎么可能关心农民的命运呢?他说,“应该指出的是,在部分领域,我国现实贫富差距的扩大恰恰是违反了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比如,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高达2.5倍,一直停留在改革开放初期的水平,这主要是在于广大农民没有完全平等地分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所取得的成果。”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看来,在所有领域,我国现实贫富差距的扩大恰恰是遵循了蔡之流所创造的“广义价值论”“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论”等等谬论的结果。读者如果看懂了我们上面分析的逻辑,就不难得出这一结论。而且,这里所引用的蔡的话正好表明,他有时连基本的逻辑关系都不懂:广大农民没有完全平等地分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所取得的成果和农民收入水平低是一回事啊,怎么前者成了后者的理由了呢?
让我们再来看看他给提高农民收入提出了什么卓越见解吧!蔡说,“在实行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体制下,居民财产收入自然构成可支配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城乡居民人均财产收入的差距高达10倍,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之所以远远高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我国城乡居民财产收入差距远远大于劳动(工资)收入差距。”“土地,特别是宅基地是我国农民最重要的财产。目前农村宅基地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并不具有完整的用益物权属性,其突出表现就是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既不能担保抵押,也不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外部出租或转让,从而使得高达60亿—70亿平方米的小产权房不能进入市场,这一方面堵塞了农民唯一能够抵押融资的渠道,另一方面抑制了农民房产的资本化,使大约250亿平方米的房产不能变现并带来财产收入。而城市居民却可以自由地处置其房产,不仅能够凭借房产获得抵押贷款,而且能够出租或出售获得财产收入和增值。这种对农民住房产权的限制,人为扩大了城乡居民财产收入的差别。因此,赋予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完整的用益物权,拓宽农民获得财产收益的渠道,必将有助于缩小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差距,构建起农村扶贫脱贫的长效机制,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这么一大段话,我想,甚至连一些受过经济学教育的人可能都看不懂,甚至认为蔡说得有道理。然而,大谬不然。
蔡既然提出了多要素论,很自然地就以为,农民收入低,是因为农民的要素少。农民只有劳动力,连土地都没有所有权,于是,要提高农民收入,就得给农民土地某种所有权或者产权。他在这里,把土地特别是宅基地作为我国农民最重要的财产了。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严格地说,这句话是在否定我国农村土地和宅基地集体所有制的基本制度。当然了,蔡的“广义价值论”“按要素贡献分配论”“剥削论”连我国主要在城市中实行的公有制都给否定了(打着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理论基础的旗号),否定我国农村土地和宅基地集体所有制的基本制度难道不是逻辑一致的吗?蔡的这种逻辑一致是为了什么呢?为了稳固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吗?不是的,是为了颠覆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啊!中国的有钱人是因为他们手中有生产资料,因而有财产权,有权,因而能够权钱交换获利,虽然他们可能有几十万、上百万,但十几亿人都赋予私人的财产权,他们能够依靠私人财产权都获得每年几十万、上百万、上千万、上亿的收入吗?假设中国像苏联解体后俄罗斯那样平均分配财产权,把农村土地平均分配给农民,在所谓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过不下去了,会不会廉价地卖掉自己被分配给的几亩土地,从而陷入赤贫呢?当然会了。这也就是说,分配给农民财产权,农民也会失去财产权,他们大多数人最多享受几年的财产收益,而且很可能是微薄的财产收益。因为在所谓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是遵循“趁你穷,要你命”的赚钱逻辑的。而当中国的资本开始大量下乡时,他们会创造条件,逼迫农民卖地。平均分配给农民的土地最终会到谁的手上呢?最终会到蔡之流所支持的所谓民营经济(其实主要是私人资本)的手上。这样以来,中国农村最基本的经济制度就在和平的交换的契约中被颠覆了。
六、结 论
蔡还说,“本书的结论完全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从理论上正确认识民营经济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正确看待民营经济人士通过合法合规经营获得的财富的精神,可以说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了理论支撑。”真的是这样的吗?我国的市场主体有3亿多了,其中绝大部分属于蔡所说的民营经济。我这里郑重地请各位民营企业家、个体工商户想一想,你的企业、事业能够永续经营吗?如果你不能保证永续经营,你还能发展、壮大吗?你有足够的资金吗?你能够保证你的市场吗?你有先进的技术吗?你有先进的管理吗?你得到了你的大部分员工的真诚的支持了吗?你有好的信息和决策指导吗?你能够期望从社会得到多大的帮助呢?再请各位民营企业家、个体工商户想一想,最后发展壮大的民营企业是谁呢?有多少呢?结果是不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呢?难道我们中国人的生存要建立在一批企业倒下去,一批企业再生长起来这样的前仆后继的基础上吗?你想通了这些问题,就知道,蔡的根本称不上理论的理论只是为大资本服务的,根本不是为大多数民营经济主体服务的,更不是为国家和广大人民利益服务的。
蔡说他的理论得到了广泛的承认,这种承认的结果是什么呢?请允许我不严谨地罗列一些数据(不注明出处,也不关心它们可能存在一些偏误),但这些数据普遍被人们所接受。从这些数据,你就知道,蔡的理论被接受已经在中国引起多么严重的问题了,你就知道,中国如果继续接受他的理论,又会导致怎样严重的后果了。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年我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20590元,按年底14.12亿人,居民工资性总收入约29万亿左右,在全年121万亿GDP中所占份额仅为24%左右。
2021年公布了收入法GDP的46个经济体中,劳动者报酬在GDP中所占份额最大的前五位分别是瑞士(59.2%),美国(53.57%),德国(53.13%)、冰岛(53.12%)、斯洛文尼亚(52.76%)。英国、法国、丹麦、加拿大、奥地利等国家劳动者报酬在GDP中所占比例均超过50%。南美洲平均是38%;东南亚,菲律宾泰国是28%。
据2023年中金公司报告:中国财富总量为790万亿人民币,其中国资占360万亿,私有财产总量为430万亿。在私有财产人群划分中,最富裕人群共计140万户460万人,总资产为290万亿,其人口占比为0.33%,其财富占比为私有财富的67.4%;中产阶层3100万户9900万人,总资产为110万亿,其人口占比为6.9%,其财富占比为私有财富的25.6%;非富裕非中产的其他人群13.22亿人,总资产为30万亿,其人口占比92.77%,其财富占比仅为私有财富的7%。
据2022年招商银行年报数据:千万级以上的富人,占比0.07%,持有31.28%的财富,人均资产金额为2813.38万元;50万元以上、1000万以下的中产,占比2.18%,持有50.10%的财富,人均资产金额为151.53万元;50万元以下的普通人,占比97.75%。
据2019年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课题组调研数据:中国有39.1%的5.47亿人口月收入低于1090元,占全国人口比重为42.85%,其中:546万人收入为零、2.2亿人月收入500元以下、4.2亿人月收入低于800元、5.5亿人月收入低于1000元。若以1090-2000元作为中低收入者的标准,则该群体人口达到3.64亿。中国月收入低于2000元的人数达到9.64亿。
面对以上数据所显示的中国分配格局,蔡继明的荒谬的坚持、发展了三十年的却不堪一击的理论(写作此文仅仅花费我一两天时间)将会把中国推向何地,不是已经非常明白了吗?
结语。本文言语是犀利的,但笔者从来不愿与人为敌。笔者写作此文,或许能够帮助蔡教授从自己的错误中摆脱出来,虽然这种希望是渺茫的。一个过了五十岁的人,可能很难学到什么新东西了。笔者感到,如果中国的经济理论界被他这样的人统治了,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就要受难了。而且,实际上已经受难了。文章难以发表,课题难以申请,职称难以晋升,帽子难以戴上,更谈不上什么风光了。然而,这还只是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界和经济学界的窘态,正如黄宗智教授、贾根良教授以及诸多教授所已经指出的。更为重要的是,如果中国的经济理论界被他这样的人统治了,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就要被颠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大业就会中道崩殂。这有利于谁呢?有利于中国的民营企业家们吗?有利于中国人民吗?有利于全世界被压迫的民族和国家吗?答案都是否定的。愿中国有识之士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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