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看到一位网友的短文(热土,2024-05-22 15:02),他谈到“有人说:‘周家庄、南街村等走集体化道路,由于是能人经济,所以是成功的’。那么周家庄这个典型是不是告诉我们,走集体化道路方向不差,也找到了所谓的能人,所以成功了!包括南街、华西、大寨等。”
对此,我想说的是,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的基本制度,它是以劳动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基本制度,体现了广大劳动者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基本权利要求,体现了劳动者当家做主的基本权利要求。这一制度是与社会主义劳动者和利益要求相一致的。特别是由于采用了按劳分配的工分分配制度和社员决定生产队重大事项及主要管理人员选用的制度,很好地从分配上和管理上体现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要求,作为主人的基本权利要求。
当然,人民公社也存在有多种问题。但主要是管理问题。就制度来说是基本适合的。
事实上无论是私有制经济还是公有制经济,都存在着制度和管理两个方面。在基本制度没有大的缺陷的条件下,在管理方面因为各种原因而存在着某些问题,这其实是很正常的事情。我记得毛主席曾经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因此,无论社会采用什么生产方式,作为生产管理者或企业管理者,其工作状态事实上也决定着相应企业的实际表现。而管理者本身在担任生产管理岗位之后,他自身也适应企业管理需要到不适合企业管理需要的一个变化过程中。
因此,任何一个制度和机制健全的单位,客观上都存在着管理问题。在考察这些单位时,要把制度问题和管理问题严格区分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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