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时代我的调资经历——由现实中群体争工资想起
继重庆、成都教师类比公务员而争工资之后,我们这里的一些教师也在酝酿争工资。教师们有一个充分的理由:《教师法》中明确规定,教师工资不得低于相应公务员的工资。
本网民有点杞人忧天,担心此事的现即的连锁反映,也忧虑此事后续效应。
记得毛泽东时代,国家干部是很少单独加工资的,有时为了缩小同工农的收入差距,甚至还动员降工资,毛泽东、朱德他们就曾主动带头降过工资。
在本网民经历过的工资调整中,——记得有两次:
第一次, 是1972年前后,——具体时间说不很准确了,那时,机关有好多象我这样的年轻人(我那时下放改造,在农埸种水稻),一致提出“不要加工资”,好象也有极个别人主动要求加工资的。对于主动要求“不加工资”,——老实说,这在当时,算是极正常的事,除极个别人外,印象中,大家都是很讲风格。
第二次, 是毛泽东去世前,基本情况仍同1972年前后的那次调资差不多。这次调资,我到了更高一级的机关,当时,自己心里倒是真希望这次自己的工资能调高一点,但大家都在“让人”,——因为这次调资的范围比上一次的三分之一更小,只能有五分之一的人加工资。因这样,我也没再想得更多,就又一次地表态“不加工资”。
不过,这次调资中,有两个老同志之间发生的事,却让我受到点教育。
这两个老同志,一个姓杨(全是真实的。不过,名字我就不写了。下同),另一个姓袁,都是解放前参加工作。老袁同志是负责车辆管理的。据机关一些人反映,他偶有公车私用的现象。后来在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上,老杨同志明确而又尖锐地对老袁提出了批评;在清清楚楚的事实面前,老袁当埸作出了自我检讨,表示诚恳接受批评,今后务必分清公私。此事一个月后,即是调工资,正巧这两个人情况差不多,并由这两人分享一个调资名额。那时,虽不考核德能勤绩,但遇事也还是一是讲个人风格,二讲群众评价的。老杨老袁两人情况自然差不多,而老袁一个多月前老袁又犯了点错误,从领导到群众,基本都倾向给老杨调资。老袁本人自认有错,对给老杨调资也没什么意见。可是,老杨却坚执不同意,理由有二:一是老袁家庭人口多,困难也相对多一些;二是老袁接受批评诚恳、改正缺点也很彻底。后来,根据实际困难和需要,确给老袁调了工资。
这是一个真实的回忆。老杨老袁这两个同志现在还都十分康健。说起当年事,这两个老人同意我将这个事写到网上,——但不要写名。
岁月流转,情势大变。现在,改革家们有理论说:用各顾各、争工资、争岗位职级,来树立人们的自我意识……
这一大变,是好是坏,此不置评。以免得斑竹对此文是放、是拒,而为难。也许,这些,是很值得在总结改革开放30年中,好好总结的。但,——我知道,人们的心却早被精英们改革、引导得不在于此了。
另附他人一文
“阳光工资”不阳光!
[ 山水之声 ] 于2008-12-01 16:21:53 上帖 [ 发短信 ] [ 表状 ]
公务员又要加薪了,这是阳光工资开设以来第二次加薪。一些地区上次没有加到位的,还要加到位。根据这个三年计划,明年当是公务员们加薪的最高峰时期。
何谓阳光工资,阳光工资也就是把暗地里上乱发钱款的补贴变为明发;把原本用各自为战设立的小金库的钱,改用财政的钱来发,这大概就是阳光工资的全部含意。阳光工资是阳光的么?看来不是,甚至是在亵渎“阳光”。本来阳光工资前身不说是犯罪至少是见不得阳光的东西,行政机关乱发钱款,何处来的钱款,小金库又是怎么在年年的大检查中势力越来越大,最后居然成了一个公务员们的另外的收入的分配渠道?这应该是成为一个需要整治的问题。可以说,以前暗地里发的钱款,都是不合法的,可以说全都是“黑”来的钱,这“黑”现在却摇身一变成了明的,成了阳光了,我们对如此不正之风,不是加以坚决的抵制,反而将其合法化,还套上一个“阳光”的名称,这不是在在颠倒黑白、是非不分又是什么?
阳光工资的开支渠道也是没有任何“阳光”可言的。我们把原来就不应该发的“黑钱”,改成了可以冠冕堂皇发的由财政发,实际上就是运用了全民的资源来为特殊人群服务。相对于民生需更多的“关怀”,相对于“三农”更需要大量的投入,相对于社会弱势群体更需要财政的阳光,相对于巨大的社保的“空账”赖着不还的局面,我们所采取的这种强行分配的政策还有一点“阳光”可言吗?
在数量级别上,阳光工资就更显现它的“黑”,占全国人口千分之六的八百余万公务员的阳光一项就要增加开支近两千亿,却占了全国财政收入的3—4%左右, “阳光三年计划”三年,公务员的工资将是前三年翻一番再转个弯。也就是说平均每年都要增长在百分之三十以上,在中国这片大地上还有哪个群体能有如此的增速?不仅在人均增长绝对额上或是在增速上,都堪称“特别量级”的公务员队伍,而这种“特别量级”的一族与很多享受“月光(月月光)”一族相比,与失业下岗的,与失地的农民,与已经停止“工资集体协商”的打工仔相比,与每年增长百分之十点之强的GDP相比,哪有一点“和谐”影子?
值得注意的是,原本上要制止乱发钱款的目标在目前乱象纷呈分配格局的情况是难以实现的,这是因为“公权泛滥”的问题至今没有找出一个可以解决的途径,与“公款吃喝、公款出国”等公务消费一样,到现在也没有有一个治理的效果出来公务费管理就是一个明显的例。明的开支了,暗的也照样开支,就根本没有一个严格的管制办法。当然,如果颓废的办法是有的,就是继续把公务员所有的开支打起包来,全部放进“财政的笼子”里去开支,变不合法为合法,变黑为白。不过这样的话,我们就不要再侈谈什么“公共财政”了,也更不要谈什么“为民执政”了。
改革开放以来,群体之间的收入差别越来越大,这种差别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形成 ,一个是自己的劳动或资本的创造,另一个就是凭借群体所处的优势地位进行强权的分配。对于前者来说,依靠自己的资本、自己的技能创造的财富,就是富的流了油也不会有民众说话;但是对于占有话语权、制定政策权优势后者来说,给自己频率这么高,幅度如此大的增加工资是不是有点瓜田李下,也是大家能亲眼看到的。“阳光三年”不仅加重一些地方财政负担,势必会造成财政资金流向强势群体而在民生等其它方面的投入减少,也势必会造成为了满足于阳光工资的支出、想法设法的“刮地皮”的现象的滋生,更势必会引发更多社会矛盾。当财政还有一点点“公共性”的时候,对于劣势的大多数公众来说,他们什么时候才能见到公共财政这片“阳光”,他们的“阳光”又在什么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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