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代会领导捣鬼十招
辛华
毋庸讳言,国有企业在改制中,国有资产的巨额流失和职工利益的屡遭剥夺,已是不争的事实,国有资产和职工利益业已成为某些公权人物和私营资本家的最后晚餐桌上的唐僧肉。为此,国家政策专门规定了国企改制方案必须经职代会审议,尤其职工安置方案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并获通过,否则不得进行改制。但在实际的操作中,还是应了那句老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看似职代会是某些人侵吞国有资产的一道不可逾越的关隘,其实,对于那些啃吃共产党的一贯道们来说,职代会不过是他们把弄于掌股之间的一个玩偶。为拿下职代会这一关,他们可谓诡计百出,无所不用其极。其中最常见的,就是本文所列举的“搞鬼10招”。虽说足足列出10招,但万变不离其宗,无
非都是规避“规定动作”,专搞“自选动作”。这10招,对国企职工来说,具有相当大的蒙骗性,对国企改制来说,具有相当广的普遍性。
诡招之一 张 冠 李 戴
自选动作:某些国企单位,为使职代会能够顺利通过厂长、经理的主张,避开职代会对其主席团的选举和主席团对职代会的组织职能,由行政领导班子决定召开职代会及其会议议程;把职工代表大会混同于工会会员大会,由工会主席充当经理、厂长的替身,违规主持会议和领导职代会届期内的所有活动。使职工代表在被蒙骗中丧失对职代会的主导权
规定动作:职工代表大会不是一个会议,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政治权力的一个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与人大政协别无两样。它的组织机构是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职代会必须通过预备会议民主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行使主持职工代表大会,领导大会届期内所有活动的职责
诡招之二 巧 夺 天 工
自选动作:某些国企单位,为使职代会能够顺利通过厂长、经理的主张,有选择地按照领导层对表决结果的需要,擅自大幅超标增加或减少职工代表人数,以期得到同意多数
规定动作:职工人数为1000 ---1500人的企事业,职工代表比例一般应为职工总数的10%左右;超过1500人的企事业可适当缩小代表比例,不足1000人的企事业可适当增加代表比例。最高不能高于15%,
最低不能低于10%
诡招之三 滥 竽 充 数
自选动作:某些国企单位,为使职代会能够顺利通过厂长、经理的主张,有选择地按照领导层对表决结果的需要,擅自保留已经调离本单位或离退休的职工代表资格,拒不进行缺额补选。更有甚者,擅自大量选举离退休职工为职工代表。以期得到同意多数
规定动作: 职工代表调离本单位或离退休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代表缺额,应由原选区按规定补选
诡招之四 另 辟 蹊 径
自选动作:某些国企单位,为使职代会能够顺利通过厂长、经理的主张,有选择地按照领导层对表决结果的需要,临时召集少数职工,大量地违规增选职工代表。以期得到同意多数
规定动作:增补职工代表的前提条件必须是代表发生缺额。缺多少补多少,不缺不补。被补选的职工代表必须在出现缺额的本届职代会的该选区内产生。职工代表以班组(科室)为单位产生,须有本选区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参加选举,获得应到人数过半数赞成票方为当选
诡招之五 强 奸 民 意
自选动作:某些国企单位,为使职代会能够顺利通过厂长、经理的主张,按照领导层对表决结果的需要,擅自强行规定职工代表对改制或职工安置等方案表决时,必须在表决票面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否则按作废票处理,致使一些职工代表心存疑虑,被迫投了领导层的同意票
规定动作:职工代表大会表决一般采取举手表决形式。在涉及企业改革、改制、职工下岗分流等重大问题时,应采用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表决
诡招之六 突 然 袭 击
自选动作:某些国企单位,为使职代会能够顺利通过厂长、经理的主张,按照领导层对表决结果的需要,突击召开职代会,不给职工代表留有充分的征询本部门职工意见和独立思考的时间,既
刻拿出领导层的议案,马上付诸表决
规定动作:提交职代会审议的方案要由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相关专门小组(委员会)组织可行性论证;方案提前10天发给职工代表,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组织职工代表审议,听取意见
诡招之七 流 氓 赖 账
自选动作:某些国企单位的领导层,针对职代会在职工安置方案上对企业改制的一票否决权,往往制定一个职工相对满意的安置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并获通过,而后在改制结束后的实施职工安置方案的过程中,肆意耍弄流氓行为,公然宣布职工安置方案无法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甚至另起炉灶,另搞与安置方案不相符合的所谓《分配方案》,威逼利诱职工代表表决通过
规定动作: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和方案,具有法律效力;如需修改,必须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按程序重新审议表决。
诡招之八 乱 中 取 胜
自选动作:把职代会视同儿戏,故意制造会议程序混乱,渲染职代会所谓的非正统性。不按规定组织会议签到;不预备会议记录簿;临时随意指派会议主持人;宣读方案后不组织代表审议,直接付诸表决;表决时不设投票箱,由主持人直接收票;不清点参会人数;不宣布发出票数和收回票数,马马虎虎地通过。一旦未能通过,可当场宣布发现程序错误,表决无效
规定动作:众所周知。略
诡招之九 先 斩 后 奏
自选动作:某些国企单位的领导层,在职代会没有审议通过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的情况下,擅自采取出售国有资产等重大改制举措。即使事后遭遇职工强力反对,但是木已成舟。草草做个“本人水平低、能力差”的检查,组织补齐程序了事
规定动作: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和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的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
诡招之十 挑 拨 离 间
自选动作:某些国企单位的领导层,跳动职工内部利益纷争,造成职工代表队伍的分裂和混乱,以求乱中争取到表决中的同意多数
规定动作:众所周知。略
[文件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工会工作的意见》
《吉林省关于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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