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有金融企业高管限薪”说起
库爽生
财政部也许没有想到,以财政部办公厅名义印发的一纸限薪令,主观意图本来是想遏止国有金融企业高管过高的年薪,却尚在征求意见阶段,就已经一石激起千层浪,在国内引起一片哗然,惊诧之声不绝于耳。
据悉:财政部办公厅日前日前印发《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份中国版限薪令中明确规定,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为280万元人民币。看来,老百姓惊诧得有理:这一年薪最高限额高得离谱,太离谱了!
今夕何夕?财政部办公厅也许会昂然答曰:盛世也!改革开放使国家和人民富起来了!君不见公开报道高管年薪曾达6000多万元,上千万元年薪的高管不算少呀,多少人超过280万元?欲壑难填,不限年薪,说不定马上就发展到年薪过亿呢。
我估计,在财政部官员眼里,现在国库里白花花的银子多得花不完,老百姓富得不得了,年薪280万元不算啥。但是,我们亲身感受到的国情民情却远不是那么回事。事实上,如今大多数老百姓生活还相当贫困,远没有媒体整天价高唱的盛世赞歌那样令人欣慰。国内人数最多的农民兄弟们,生活水平确乎提升了,但是他们一年到头脸朝黄土背朝天地汗滴禾下土之后,青壮年还得背井离乡进城打工,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累死累活,一般不就是能有几万元收入,只不过解决了温饱问题吗?农民们尽管只是解决了温饱问题,但他们的生活水平毕竟是在提高。而位居人数第二的工人老大哥呢?只要正视现实的人,都不会否认,他们中大多数人特别是数千万因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化改制而下岗失业的人,其生活水平岂但没有提升,还倒退了数十年,原本早已解决的温饱问题,又极其严峻地摆在面前了。即便是有幸实现“再就业”的少部分人,月薪一般只不过六七百元。看老百姓生活富不富,就要看最大多数人——工农大众过的是什么日子,而不应该看政府部门公布的把占人口5%的富豪的财富摊薄之后的人均收入,也不应该根据主流媒体的报道,媒体从业人员的收入是可观的。
在农民生活刚刚解决温饱问题,而数千万下岗失业工人难求温饱的国情下,财政部对国有金融企业高管年薪达280万元的限薪令,显然是过于脱离了国情。财政部官员如果稍微了解一下实际,就会知道这样的限薪令必然引出太多的惊诧。本来,我国贫富悬殊、两极分化已经够严重了,金融高管们一直是高薪,是高收入阶层,可是现在这一纸限薪令却把他们的高收入进一步固化,使这些高收入阶层与底层老百姓进一步拉大差距,这种做法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是背道而驰的。
我注意到有网友提出限薪应该在50万元之内。但是在老百姓看来,金融高管50万元年薪也高得离谱,很离谱。我所在的城市,我知道有两家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法人代表年薪就正好是50万元,但这两家企业经营形势、经济效益相当好,每年向国家贡献上亿元甚至几个亿。金融企业高管,焉能与他们相比。
财政部应该清楚,金融企业是国有或国有控股的,这些高管所利用的经营平台、资源,特别是国家白送的政策性大红包,都是国有资产。国有金融企业盈利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高管的主管因素只是在其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即便他们是真正的特殊人才,也应该由人事部评定为国家级专家,给予特殊津贴。我不相信他们对国家的贡献会比研发两弹一星的科学家还大。无论如何,金融高管年薪决不应该高于那些功勋卓著的科学家,也不应超过两院院士。比如说,年薪十万封顶,他们干不干?他们不干,想干的人犹如过江之鲫,这么好的金饭碗还怕送不出去?不能因为以前年薪高达数百万元上千万元,现在就还可以心安理得地拿280万元。以前的过高的年薪,应该进行清理,确属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必须予以追责追缴,给人民群众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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