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 > 争鸣 > 网友杂谈

调查“躲猫猫”碰壁,调查矿山安全状况完全可行

宋公明 · 2009-02-22 · 来源:
改制与矿难 收藏( 评论() 字体: / /

调查“躲猫猫”碰壁,调查矿山安全状况完全可行  

宋公明  

   

“躲猫猫”事件网调团的调查报告,很是令人失望,事情并未水落石出,反而更加扑朔迷离。其实这个结果,早就在预料之中。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决定了刑事案件只能由专门机关侦察,而且刑侦是一项专门业务,有专门的手段和技术,岂能随便让人介入?如果有点常识,也不至于去碰这个钉子。  

我们平时倒是大讲法治,可是一碰到现实,就把法律丢在一边了,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还美其名曰“特事特办”,是“创新”。碰了壁,还不吸取教训,仍然执迷不悟,反而怪看守所不让会见人犯,不提供案件机密。这不是自暴无知吗?要民主就不要法制了?民主与法制能对立起来吗?  

你不相信官方的结论?你要了解真相?那么你自己去查吧。这是一种什么逻辑?这是一种什么心态?现代社会,21世记了,社会分工,该谁查谁查,人家不信任,你有责任通过进行解释和公布证据或重新调查等让人家相信,而不是把球蹋给公众。可怜网调团忙了一天,如苍蝇碰壁,如仙鹤喝盘中汤,这不是拿人当猴耍吗?  

在这多事之春,又传来了山西煤矿瓦斯暴炸的不幸消息。为何矿难不止?如果真的要让公众了解真相,那么为何不组织网民对矿山的安全状况做一个调查?这种调查完全可行,为什么?因为这种调查是社会调查,而不是针对某一件具体案件的调查。这里面的区别就不多说了,相信大家心里都很清楚。矿难的成因,基本上都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多半与老板不肯安全投入不顾矿工死活有关。如果确实如此,建议国家立法,规定矿山老板必须陪同矿工下井陪同作业。  

   

   

2009-2-22  

   

附一:  

为何网调团调查“躲猫猫”事件的结果如此令人遗憾?  

   

宋公明  

   

组织网调团调查“躲猫猫”事件,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其结果都是把水搅浑了。  

   

法律可不是儿戏,调查真相也不是等闲之事,随便找几个人就调查真相,是太天真太糊涂还另有明堂?没有证据不敢断言,但是结果是明摆着的,“躲猫猫”之说更加扑朔迷离了。  

   

在看守所这样的特定环境下,严格执行法定程序是不言自明的道理。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的人进去搞调查,其结果可想而知。虽然“五五”普法已经是最后一年,普法已经搞了25年,可是真正懂法的又有几个?  

   

根据法律规定。看守所的工作要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检察院在看守所派有常驻代表。看守所出了人犯死亡事件,检察院当然要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本案也如此,网调团调查报告中反映:事情发生后,晋宁县公安局向上级部门和检察院报告情况,相关部门立即对事件进行调查。  

   

其实问题的关键正在于此。既然已经报了检察院,检察院已经在调查,那么当事的看守所和其上级公安机关就应当把嘴闭起来,一切等检察院调查结果出来之后再说。如果是检察院公布调查结果,那别人就没有什么好说的。现在警方在检察院尚在调查的期间,莫明其妙地公布死亡原因是“躲猫猫”,岂不是自找麻烦?让人不能不怀疑其中是否另有隐情。  

   

   

那么同样,在专门机关也是责任机关检察院尚在调查期间,另行组织网调团,岂不是打乱仗?网调团横插一杠子,又不能得出肯定的结论,岂不是把水搅得更浑?  

   

网调团是当地省委宣传部组织的,这宣传部的手也伸得太长了吧?有人说这叫创新,还大声叫好,不知是不是故意瞎起哄。检察院能同意让网调团进入看守所,已经够给面子的了。已经是破例了,或者说已经违法了。而这种给面子,对澄清案件真相并无好处。只不过让网调团亲身体会了一下什么叫法律程序而已。在严肃的法律程序面前,可怜网调团也只好知趣地知难而退。  

   

   

对官方的结论不信任,也不能往人家做好套里钻吧?也没有必要去干自己干不了的事吧?难道宣传部不是官方?宣传部就能越权?宣传部就能让你了解真相?让人不由想起狐狸把汤放在盘子里请仙鹤吃的寓言。现在真相没有水落石出,自己反而有被人家怀疑是托儿的危险,真是吃力不讨好。显然,不依法办事,不仅不能挽回官方的公信力,反而是更加添乱。  

   

2009-2-21  

   

   

附二:  

云南“躲猫猫”事件网民参与调查中的法律问题分析  

   

   

宋公明  

   

   

今年2月13日,有当地媒体报道:24岁的玉溪北城镇男子李乔明因盗伐林木被关进晋宁县看守所,2月8日在看守所内受伤后被送进医院,2月12日死亡。警方称其受伤原因是放风时和狱友“躲猫猫”撞在墙上。  

   

此事一经公布,立即引起广泛的质疑,网上就此刮起了“躲猫猫”事件风暴。  

   

就在“躲猫猫”风暴越来越盛的时候,昨日14时许,“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在网上发出公告。公告中写道:

  玉溪市红塔区北城镇青年李乔明在看守所受伤、不治而亡一事,广受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的关注。因此事而诞生的“躲猫猫”一词迅速成为网络热词。为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省委宣传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调查委员会,于2月20日上午前往昆明市晋宁县具体事发地,对“躲猫猫”舆论事件真相进行调查。现面向社会征集网民和社会各界人士代表4名,作为调查委员会成员参与调查。报名时间从现在开始,到2月19日晚上8:00截止。有兴趣者请踊跃报名。

此公告一出,公众反映热烈,报名踊跃,很快就组成了由网民“风之末端”为主任的调查委员会。  

   

调查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风之末端 副主任:边民

  成员

  一、相关部门人员

  省委政法委 符晓

  省检察院 普泽

  昆明市公安局 刘震

  昆明市公安局 郭斌

  二、媒体代表

  新华社云南分社 王研

  云南信息报 王雷

  云南网 杨之辉

  三、网民和社会各界人士代表

  边民 网民

  彭国竞 昆明德爱科技

  风之末端 网民

  温星 网民

  王英武 平安保险寿险推销员

  李宁 昆明扬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

  能石匠 网民

  吉布 网民

参见:(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boardId=1&treeView=1&view=2&id=90770542)  

   

对云南省此举,支持者甚众。然而如果冷静理性地从法律角度去看,问题就大了。  

   

中国是法制国家,依法治国已说了好多年。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死亡,不管什么原因,检察机关都要立即介入调查,涉嫌刑讯逼供之类的刑事犯罪,应由人民检察院介入侦察。刑事案件在侦察阶段,案情属于国家机密,是不能随便向外界透露的。人民检察院应独立行使侦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公开组织调查委员会,公开调查人员和时间,岂不是通风报信吗?  

   

现在让社会上的人士和不同的国家机关组成调查委员会,而且由网民担任主任,法律依据何在?是不是明显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不是把依法办案丢到了九霄云外?这种调查委员会调查的结论,有法律效力吗?能拿到法庭上做为呈堂证供吗?当事人能服气吗?当事人委托的律师难道不会抓住程序违法的把柄?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如果造成案件不能按依照法定程序处理,这岂不是添乱吗?此例一开,今后都照此办理,《刑事诉讼法》还要不要了?  

   

公众对官方调查不信任,应通过什么途径来解决?总不能由公众自己来干吧?刑事侦察不仅是很专业工作,也是只能由专门机关进行的工作,不是谁都能干的。奇怪了,国家专门机关专职人员不可信,任意找几个网民就可信了?病急不能乱投医,不去改善政府机关的形象,取得民众的信任,用违法的方法,不仅不能解决,反而会造成更加混乱,一发不可收拾。  

   

2009-2-20  

   

附: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  

   

第十八条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第五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 支持!」

 WYZXWK.COM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注:配图来自网络无版权标志图像,侵删!
声明: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责任编辑:heji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订阅网刊微信公众号

收藏

心情表态

今日头条

最新专题

130周年

点击排行

  • 两日热点
  • 一周热点
  • 一月热点
  • 心情
  1. 欧洲金靴|教育之乱,祸起萧墙
  2. 星话大白|越南
  3. 邓论学习 (十二) 是四人帮搞的“血统论”吗?
  4. 李昌平:我的困惑(五)
  5. 是右就必须反,必须批
  6. 胡锡进为什么总改不了阴阳怪气的老毛病
  7. 谭吉坷德|决战,或许正在悄然开始
  8. 对菲律宾斗争的关键是,让它的挑衅得不偿失
  9. 到底是谁在夸《新闻女王》?
  10. 戴雨潇:疑似国家公务人员雇水军散布假信息操纵舆论
  1. 普京刚走,沙特王子便坠机身亡
  2. 司马南|对照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大家给评评理吧!
  3. 湖北石锋:奇了怪了,贪污腐败、贫富差距、分配不公竟成了好事!
  4. 弘毅:警醒!​魏加宁言论已严重违背《宪法》和《党章》
  5. 这是一股妖风
  6. 美国的这次出招,后果很严重
  7. 司马南|会飞的蚂蚁终于被剪了翅膀
  8. 公开投毒!多个重大事变的真相!
  9. 亵渎中华民族历史,易某天新书下架!
  10. ​吴铭:为什么不从所有制角度分析问题呢
  1. 张勤德:坚决打好清算胡锡进们的反毛言行这一仗
  2. 吴铭|这件事,我理解不了
  3. 今天,我们遭遇致命一击!
  4. 尹国明:胡锡进先生,我知道这次你很急
  5. 不搞清官贪官,搞文化大革命
  6. 普京刚走,沙特王子便坠机身亡
  7. 这轮房价下跌的影响,也许远远超过你的想象
  8. 三大神药谎言被全面揭穿!“吸血鬼”病毒出现!面对发烧我们怎么办?
  9. 祁建平:拿出理论勇气来一次拨乱反正
  10. 说“胡汉三回来了”,为什么有人却急眼了?
  1. 在蒙受冤屈的八年中,毛泽东遭受了三次打击
  2. 大快人心,知名“电子宠物”在美落网
  3. 铁穆臻|今年,真正的共产主义者,要理直气壮纪念毛泽东!
  4. 《邓选》学习 (十一)发展速度
  5. 司马南|对照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大家给评评理吧!
  6. 司马南|对照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大家给评评理吧!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