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富济贫”与穷人要“权力”、“福利”及其它
---------与议宣网友谈“杀富济贫”等问题
我不知道议宣网友是穷人还是富人,只是在他跟“云淡水暖”谈“杀富济贫”问题的文章中所表现出来的架势和情绪里,揣摩出他好象是代表当代中国的穷人的。至于当代中国的穷人们是否赋予他这个权力,让他在与“云淡水暖”论争时替他们陈述要“权利”不要“福利”的意愿,那就只有他自己清楚了。
看来,议宣网友是很不赞成“杀富济贫”的,更确切地说,是十分鄙视“杀富济贫”的个人与社会行为的。不然,他就不会将其贬斥为“水泊梁山好汉”们的强盗行为,也不会将其痛斥为“流氓无产者”的懒汉习气。为了证实他这种“鄙视”和“痛斥”的正确,他还旁征博引地列举了邓政委当年在解放上海时,将喊了一句“共产党杀富济贫”的英雄团长关了“禁闭的故事,引用了《世界人权宣言》及许多国家的法律来加以佐证,可谓论点正确,论据充足,颠扑不破了。
但是,只要我们用社会现实的显微镜一看,其观点的毛病和错误就暴露在大庭广众面前了。
首先是“富”该不该“杀”的问题。我记得,前一个时期,北大有一位知名教授的一句“杀富不能济贫”的论调,曾经遭受过无情的揭露和批评。这不仅是因为这位教授是当代“富人阶层”中的一员,有“以言谋私”之嫌,更是因为他的这个论调从本质上说,是错误的。
那么,当代的“富人”该不该杀呢?我们说,那要看他们是怎么“富”的,“富”了又干了些什么。假如是靠非法侵吞和掠夺国有资产(即人民的资产),靠权力寻租,贪污盗窃国家和人民的资财,一句话,靠非法“杀贫”暴富的所谓富人,就不该关、不该杀吗?我说,这些人过去该杀,现在该杀,将来也该杀,不论哪国也都杀。要不然,我们党和国家杀刘青山、张子善就杀错了,杀成克杰、李真就杀错了,杀刘勇等黑社会的头子们就杀错了,重庆严厉打黑就打错了。
至于说杀富能不能济贫,那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那些“杀贫”而非法暴富的,还财于贫的“济贫”,就是物归原主,理所当然;对于那些窃国而非法暴富的,杀了富而还财于国,也就等于还财于民。对于这样的财,贫困阶层理直气壮地接收,非但不是“流氓无产者”,而且正是“正直的无产者”的正义行为。
接下来,就可以与议宣先生谈“穷人的权利”和“福利”了。
不错,一个国家和社会依法赋予穷人劳动、分配及享受福利的权利是必需的、文明的、也是应该的。但是,如果不能正视现实社会生活(并不像议宣先生想象那么合理和美好)中穷人时常被不仁和非法暴富阶层以及强权剥夺这些权利,以致丧失基本的生存条件,也是一个谁也无法否认的残酷的社会存在。处于这种境况的穷人,首先需要的不是空洞的、法律意义上的权利,而是实实在在的生存物质保障。因此,他们不仅要权利,更应当也更需要理直气壮地要“福利”。如果说关注了穷人生存上的“贫穷”,就是假左派,那么,我请问议宣先生:只有等着那些穷人们守着您那个当不了饭吃的权利,被逼得累死、饿死、跳楼摔死之后, 然后让他们到阴曹地府中还去等待您的“法律意义”的权利,才可以称得上是真左派吗?
不错,正像您所说得那样,仅有“权利”保障的“福利”是靠不住的,可是您也别忘了,没有福利保障的穷人是活不了的!因此,我敢向上帝保证,对于穷人来说,国家和社会应当把“权利”和“福利”都依法给予他们,他们也会将“权利”、“福利”都无愧地接受。任何断章取义,任何偏激、片面都是不但称不上什么派,甚至都称不上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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