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苏子重归人间 当惊天下有贼
“且乎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唯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
这是苏轼《前赤壁赋》中的一段文字,它告诉我们,天地间的事物各有其主宰,如果不属于自己的,即使一丝一毫也不强取,但山间明月,江上清风当为大众之所共有,其取之不竭,用之不禁,任何人都可以尽情享受。
其实除了山间明月,江上清风外,还有许多虽然取之有竭,用之有禁但却当为大众所共有的资源。比如地下矿产,水中鱼虾,山林宝藏等非特定个人所创造的各种事物。最典型的就是山中石,地下煤,水中鱼,尤其普通山石。从古至今,山石就堆积在那,虽非生生不息,但却亘古如斯,肃穆静卧,任人踩踏,任人观瞻。即便家族私有天下千年,也几乎没有什么人打山石的主意,客观上为大众所有,打猎,砍柴畅通无阻。当然偶尔也有例外,若有不论因何种原因而落草为寇的“强盗”霸占了山林,那山林树木甚至山间道路也就成了这些人的专享。有陌生人顺路经过,那“强盗”们就会轮着板斧高喊:此山是我占,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遇着这种事,即使腿脚麻利或者硬朗的强壮汉子恐怕也不得不徒唤奈何,俯首称臣,来个破产消灾。不过,这些“强盗“们从来也没有得到过哪怕是封建政府的一丝认同。相反,他们还是封建政府的剿灭对象。
人们喜欢说,靠山吃山,傍河吃河。但这山或河是属于大家的,自然理应由大家共处,大家共开,大家共享。但有一天,情形变了,山野间自在翱翔的鸟兽,千秋永在的树木,甚至亘古如斯的石头,都合理合法地成为了少数人的私有资源。他们以合法的名义,开挖山石,采挖煤炭,“竭泽而渔,焚林而猎”,短时间就赚得杯满钵溢,财富无数。而守着山傍着水的大多数人却,穷困潦倒,艰于生计。为了生计,他们不得不接受新贵们敲骨吸髓的剥削,有的还因新贵的无限贪婪野蛮的开采付出致伤残甚至生命的代价。同在一片蓝天下,同在一片热土上,同在一山麓,同在一河畔,怎么就这少数人能够支配上帝赐予人类的宝贵资源?如果历史上王朝无力,盗贼蜂起,恃力抢占不可避免尚可理解的话,今日升平世界“人民天下”却出现合法的独占就不可思议了。运用行政手段强行解散集体,把集体甚至全民财产瓜分成片,然后变戏法似的让它摇身一变,从而变成少数人财产,这是何等的无耻!
半个轮回,巍峨青山千疮百孔,清澈江流恶浊横流,坚硬地壳空洞纵横,美丽蓝天乌烟瘴气。私分属于本属公有的资源财产,暴富了流氓强盗,却又严重破坏了我们共同生活的美丽环境,他们发财,我们受难,还要我们与之共担因他们疯狂掠夺所造成的严重环境破坏,朗朗人世,清清乾坤,哪有这样的道理?!
德不存,就什么罪恶的勾当都能肆意扩张。心中无民,就不忌抛弃道义良心支持强盗流氓,这就是所谓的盛世起点。
“且乎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唯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
料苏子重归人间,当惊天下有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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