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刀实名制之后
wyl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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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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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blog.sina.com.cn/knowor
上海、北京实行了买刀实名制,估计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城市要引入这项政策。不知是否会长期执行下去成为一项“国策”,如果那样的话,不得不说几句。
如果要政策起作用,需要开设一个专门的窗口,用于办理针对企业和商户的“刀具购销许可证”和针对个人的“持刀许可证”。将来我们可能会牺牲一下生活中的不便,如果你是卖西瓜的,必须要带“证”上岗,否则刀被没收了是小事,客户想看一下西瓜的好坏只能“打”,而不是象现在用“划”或者“切”;如果想在路边吃一份“地沟油”炒饼,有可能等了半天没上,一问,原来老板忘带“证”了,没法“切”肉和菜,回家去取“证”了。而且,管理部门还要有一项新的任务,需要随时对街上出现的菜刀等刀具进行检查。如果不这样,这项政策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谁要有买刀的记录,将来出了事情要有义务协助调查,当然,被当作嫌疑对象的可能性不大。
街上做刀的工厂和商户的营业额可能在短期内要受一点影响,而且,违法违规的商户会大量增加,因为有一些人买刀可能会用假身份证,商户无法辨别真假。
一些少数民族所习惯的配带刀的习俗恐怕要改改了,以服从大局。当然,这在一些学校里是必要的,以免热血青年干傻事。
我国的武术在世界上是首屈一指的,还被当作国家的瑰宝。从常规而言就有一十八般兵器,如果算上其它一些奇门兵器,可能会有上百种。可以想象,对于广大武术爱好者,这项政策可能会影响他们练习武术的选择,刀作为兵器之首的地位可能要让一让了,其它的可以选择练棍嘛,材料随时可以获得,也可以达到强身健体的效果。
将来再出现在家把上门强拆的人刺伤刺死的案件,先要查一下伤人者是否有持刀证,如果没有就好判了,首先他就存心不良,私自制作或者购买刀具,并有可能使用假身份证,绝对故意伤人。最典型的案子还有邓玉娇刀毙淫官案,如果当时有这条政策,P民们的注意力可能会集中在邓玉娇是不是有资格持刀,是不是首先违法,贵大同志都有可能被追认,黄得志也不用悄悄的,完全可以大方地说他已经调任了嘛。
不过,对于类似“郑医生”一样的人,那条政策似乎并不大奏效,他都不惜干杀头的事了,手里拿的什么东西好象不太重要了。这需要制订政策的人好好想想了,是不是可以在下岗失业的人群里进行甄别,即使没有上访也可以提前把一些看起来不大稳定的人归入“精神病”群体,地方ZF是有能力也应该有理由这样做的,否则伤到小朋友和花花草草怎么办?
但这看起来还是不够,因为P民们太聪明了,如果想闹事,他们还可以拿铁锹嘛,还可以拿砖头,还有可能拿木棍嘛,虽然原始了一些,不如刀快,但一样致命。这对于政策制订者的智慧是一个考验,要尽快拿出合理方案。
愚不才,愿意献一策,但也是在“实名制”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完全是受启发,不敢居功,可以制订“购铁实名制”、“持带尖物实名制”、“持板砖实名制”……
本文章只是随兴而发,我只是P民一个没有资格对政策说三道四。如果有人对文中内容感到不适者,请随时提醒留言。本人谢绝一切以“诽谤罪”对本人进行调查和打击的行为,如有必要本人会听众劝告,予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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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e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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