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扬州拆迁领域变成了政府官员职务犯罪的特区》有感而续
扬州市政府为了“方便”开展拆迁工作,严令禁止电台,电视台和报社等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扬州拆迁领域中的纠纷事件;凡是冠有“拆迁”案件,律师不得代理,法院不得受理;凡是冠有“拆迁”的上访,信访局干部接待处理时,都胆战心惊,十分小心;凡是冠有“拆迁”的举报,扬州市纪委举报中心都不受理。这到底是为什么?
关闭了新闻媒体对扬州拆迁工作的监督大门,关闭了扬州市纪委举报渠道,给某些分管拆迁工作的政府官员实施名目张胆的疯狂的职务犯罪,打了一把大大的保护伞。个别分管拆迁工作的政府官员因此肆无忌惮地进行官商勾结,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但给国家和百姓造成了巨大损失,造成了许多怨假错案,也给党执政下的大好局面蒙上了一层羞辱的阴影,社会影响极坏。
扬州市东关街道办事处在2007年10月份拆迁过程中,有后台的,找关系的,就可以得大便宜,否则就要吃大苦,他们某些人为了达到少算拆迁户的原建筑面积,克扣各种补偿,组织一帮人,在东关街街道办事处政府机关内竟私设公堂,关押人,打人,日夜不准睡觉,不准坐等,采用各种黑社会式的恶劣手段胡作非为,强迫签定协议,达到强行拆除民居,其中有被打忍受不了割腕自杀的,有因关押人引起家属民愤下街道办牌子和在街道办门口浇汽油烧自己衣服的等等,半夜被打喊救命的是正常现象,而被关、被打、人身侮辱的一些老人、妇女身心至今留有后患。他们还扬言:“人死了不过是20万,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凡进来的人没有一个不签字出去的。”还说我们是政府公益行为,你告到那里都没有用,他们滥用职权,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制,他们打着“按市文件精神办事,按市领导指示办事”的口号,而实际上什么民主,什么人权,物权,根本不放在眼里,通通成了一句空话,什么文件,什么法律,就是权大于法,这就是他们的党风和政府形象
还有建成于2003年的渡江西苑(详见4月4日中央台焦点访谈),在业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已被当地政府卖了出去,手中的土地使用权证成为废纸一张。根据调查,扬州市国土资源局没有贴公告,也没开听证会,就收回业主们土地使用权,拿到市场上进行重新挂牌出让。以及现在正在进行中的平山村拆迁,工作人员既没有拆迁管理人员工作证,也没有公示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就步步紧逼,分批,分组通宵威逼利诱,软硬兼施,超低价评估(主体面积补偿约650元平方,附属面积补偿约450元平方)农村自建一所楼房,正常在200平方多点,一般要花2代人的积蓄,甚至还差许多外债,砌好要花30多万,装潢好的不谈,最低得需20万,也就是说完全建好约50万;但是每户评估价格基本都在22万到33万之间,有很多项目也给评估,原因就是他们评估项目上没有这栏。而拆迁后拿到的房子是房价才3200元每平米的扬城北苑,是扬州地区房价最低的住房,现在扬州的房价均价5800元每平米,可想而知这样的房子是多么的廉价,是政府用来糊弄老百姓的廉价简易住房。而动迁办的人员为了利益,为了政绩,为了个人腰包,就这样上下串通,官商勾结,贪赃枉法,滥用职权来愚弄忽悠老百姓把房子拆了,拆掉一户,就拿3000元奖金。扬州市维扬区平山村的拆迁是3月16号发的通知,原定于4.18前全部拆迁走;现在延期到5.16号了。本来一个安静和谐的村子因为拆迁闹的鸡犬不宁,每天是动迁办的人来敲门,一天来个七八次,夜里也是。现在我们也已经都进入评估阶段了,这时大家也都知道最后自己能得到多少利益了,现阶段我们每户拆迁评估是30万左右,加上拆装费搬迁费等一起36、7万左右。而要拿到300平米,要花钱买,基本在33万左右。最后只剩3万块钱,是用来最后拿钥匙,以后的房子装修,这两年租房子和搬迁的。请问一下这点钱够不够?从去年谢正义市长签的《扬州市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后,政府一直在说现在的政策好了,给人民更多实惠了,是从人民的利益上考虑的。但现实呢,对于我们这农民出身,转成乡镇人口,双职工家庭。这个房子是我父母大半辈子的积蓄,我爸搞过铁艺,就家里那套铁艺,就花了好几万;结果拆迁评估的人来了,看了看回去就做了个价目表出来,还阵阵有词的说“这已经给你们家最高价了,128块一平米,一起是1580。还有就是家里的灯具,电路开关,给排水,门窗包括门窗的装饰,地基,防水,等等全都说不评估,算在房子面积里,那登记的房子面积的单价他给多少呢?700块钱。现在扬州市的房价是5800左右,政府要拆我们农民的房子,要我们的土地,把我们赶到扬州北边是个市价才3200元一平米的扬城北苑去,还只给你700块一平米的价格,你不肯谈就天天夜里踢你们家门,只到你开门为止。
同样是拆迁安置房,西湖花园,念香苑,瘦西湖新苑,绿杨新苑,无论是地理位置,周围设施,绿化环境,房屋美观,房子的布置等等方面,扬城北苑都是最差的。而我们这个村的地理位置呢,右靠扬子江路,左靠鉴真学院,前面是瘦西湖风景带连绵蜀岗西峰一线,多好的位置,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现在把我们安置在扬城北苑,请您说,谁能愿意。如果说要配合政府的工作,为建设生态扬州,和谐扬州,为了整个城市的利益。我们所有村民在乡里都表过态了,我们愿意拆,如果是为了把这块我们生活了几十年的地卖给开放商开发房地产,他们再来炒高房价,那你们就错到家了。今年两会刚结束,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抑制商品房房价,多建政府保障性住房。而现在的各地方政府都在依赖房地产来创造自己的绩效,农民买不起房,自己的房子土地被政府低价收回去,而这块土地却被高价卖个房地产商开发房地产,最后标出个惊人的天价,而我们农民呢,只能望着自己的家被推平,一栋栋的大楼拔地而起,和如同楼高一样的高房价,这是一种什么心情,苦楚,悲愤,有满腔的怨气无处发泄,因为这就是政府。有人比喻法律如一把斧头临于每个人的头上,那政府的强制措施就如同一个橡皮球,把你闷在里面,无力声张,就算你声嘶力竭也无济于事。
唯有的就是攥在手里的3万块钱,把自己一生的积蓄,物品搬离这个家;找一个房子租下,然后就是等着自己的房屋,生活的村庄为轰隆隆的推土机夷为平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宪法第10条的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原则上属于集体所有,但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在我国,国有企业和国有自然资源是国家财产的主要部分。就是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也称为全民所有),郊区乡镇的土地归集体所有。我们国家就这两种土地所有制形式。
现在政府在征收集体土地时,根本不和所有村民商量,也不召开村民大会,直接就是下发拆迁通知,告知截止日期前,某某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必须全部拆迁完毕。平时根本没见过的村干部,乡干部全部出动,挨家挨户敲门评估谈判;评估的价格是很低的价格;拆迁安置的房子也是扬州地区最差的房子;而全体村民在村里、乡里、区里、市里闹过后,发现政府根本漠然熟视,哭诉无门中,反抗的声音渐渐低了下来。这时候村干部们出面了,他们运用能动用的所有关系,动员被拆迁户的朋友,亲戚,从侧面说其利害,“你们是斗不过政府的,你们现在拆,可是给你们几万元的奖励”等等。通过这些威逼利诱,有些村民动摇了,被眼前的利益麻痹了,先是几家签了字,拆了;拆得七零八落,把前后路也堵了,整天拆房敲击声不断,旁边的邻居也受不了了,村干部用同样的办法,“我们已经尽最大努力了,跟你硬是争取来的,几万元”最后在这种声音中,一家家的开始动摇,签字,交钥匙。总共五十多家的南徐最后剩下了十几家,现在村干部发现工作原来是这么好做,他们开始不理不问了,你们剩下的人愿意住就住,这样的环境,没有电话,没有电视,把你两头路也给堵了,看你怎么办。
这就是我们现在的境遇,每天刚下班村干部就到我们家里来上班,能谈就谈,不能谈就赖着不走,到了8,9点了,看了时间差不多了,可以动身了。拍拍屁股走人。
每天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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