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申报,刺在特权者青涩的苦胆
楚潇云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从来只是“但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一部国际通行的阳光法案,在西式民主下已践行了几十年,但由于中外有差,内外有别,国情有异,在国外大行其道的号称终极反腐武器的财产申报,在中国硬是“难产”了十多年了,按照某些官场达人和御用专家的说法,即便是在现在,“官员财产申制度的条件还不成熟”,但看中央的态度,即使条件还“不成熟”,便也要决心“剖腹产”了。
中国官员财产申报的剖宫,这无疑是顺应民心的一件大事,然而,财产申报,正如剖腹产出来的婴儿一样,也面临着一个存活、成长、发育的问题。财产申报,所面对的阻力,乃是中国改革开放三十以来,最为庞大的既得利益群体。让他们公示自己的财产,其难度不异于让他们挥刀自宫。正所谓“良法美策贵在执行”,财产申报,制度虽好,却又如何让既得利益者得以执行呢?
按照政治学的说法,一部法规,如果其出台得不到执行,有法不依,比没有法规更坏。如果一项法律,多数人都不去遵守,那么少数遵守者的利益就会受损,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导致法律的废驰。因此,我以为,所谓财产申报制度,最重要倒不是他的出生,而是他的成长,他的执行。
前几年,中国整出了一个极好的制度,官员问责制,开创了中国打造责任政府的先河。其设计之初,未始不有着良好的意愿和精妙的设计,但现在看来,一切精妙的设计,都极大地消解于中国官场这个无物之阵中。因为我们缺乏关于“问责之后”的审问,我们缺乏“后问责时代”的探讨,如今的官员问责已经疑似蜕变为被问责者金蝉脱壳的马甲。官员复出,就跟民众躲猫猫似的,极为无序与紊乱。官员问责制的真实效力,已被中国官场独有乾坤大挪移化为无形。
我们的财产申报制度,即便设计的再精妙,又如何能够保证其不会步问责制之后尘呢?我以为这才是问题的关键,至于官员财产申报的主体、申报的范畴、申报的渐进式抑或申报的一次到位式,都是一个比较枝节的问题,都是在以后可以逐步完善和修订的问题。财产申报最核心的问题,应是如果官员不申报怎么办,瞒报又怎么办?
这里面就涉及到财产不申报,或者财产瞒报的成本与产出的问题。如果官员财产不申报大于他申报财产所能够带来的利益,那么官员就会选择财产隐匿。官员若不申报财产,你毛都不动他一根,他肯定不会鸟你。反之,官员若不申报财产,其付出代价超出了他隐匿财产所能带来的收益,那么,乖乖就范倒是可能的。这里就要看中央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政治高压线了。
在各个国家实行财产申报的时候,都免不了出现一些“刁官”。中国也许地大物博之故,刁官不但品类繁盛,而且也人数众多,不下几帖猛药,还真的很难说。像美国,不申报才罚款区区一万美元,即便是故意提供虚假信息,也只不过最高罚款25万美元,或者5年监禁。我倒是真纳闷,罚款那么点钱,美国官员怎么就那么“小样”地把财产就申了报了。就这点罚款水平,要是放在中国,某些官员宁可罚款25万美元,再送你25万美元,他也不愿意申报。
当然,财产申报还涉及到另外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新中国一直以来的政治教条与现实境况的冲突问题。这也是很多大言“财产申报不成熟”专家的担心。新中国建国以来,从教义上讲,一直是“为人民服务”,“毫不利已,专门利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但如今的情况却有点反讽。笔者曾听过于建嵘在2006年做过一次讲座,他提到一个内部调查数据,即东南六省厅级干部财产调查,平均资产在600-700万之间,房子是2.5幢。如今这几年的时间过去了,厅官们的财产按增值的幅度计算,估计有突破千万的势态。因此,我们的学者就此有担忧了,在中国这样一个转型的时期,旧的政治教条已然崩溃,新的政治信条又还没有建立起来,民众会不会陷入一种信仰的危机?会不会引起社会的骚乱?会不会被西方反华势力所利用?
这个问题直接回答倒真有点为难人,但参考西方财产公示所引起的官场“临时性”混乱,似乎也不是一个大问题,至于民众而言,官员财产隐匿带给民众的伤害无疑会大过官员财产公示带给民众的冲击。对中国的百姓,公民韩寒都说过了,“我去哪里找,像你这么好”,中国的老百姓,确实是为中国民主政治的哪怕是些许一点进步而鼓舞,而欢欣。因此,这种公示即便是给老百姓以巨大的情感冲击,但只要是中国的民主进程走在行进的路途上,老百姓还是可以接受的。
而至于财产公示会不会引起西方反华势力利用的问题,这个就恕我没有那么高的政治觉悟而无言以对了。但,我想,反华势力反了几十年了,大约只要中国人不祸起萧墙,西方所谓反华势力,再反也反不哪里去。所以,对当前中国而言,最迫切倒不是反华势力反不反的问题,而是属于我中华民族的特权阶级对我中华民生的伤害问题。而这种特权阶层如果不加制约的话,那么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必将产生无法估量的伤害。
苏联,曾经作为一个强大不可方物的社会主义龙头老大,最终落了个邦分崩离析不能守也的悲惨境况,其中极为重要的一条原因就在于,苏联特权阶级的形成导致民心尽失。史家在论苏联之亡,曾有哀叹,苏联之亡,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复哀后人矣。
后人哀之而鉴之,特权阶层的自我约制就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而财产申报制度的形成,成长与成熟,将是刺向特权阶层苦胆里最精准的一刀。如果针对官员个体的财产申报制度能得以“有效地”实施,那么,我相信,针对官员群体的“三公消费”的财政公开将会指日可待。也许到了那个时候,我们才敢侈言,我们看到中国政治清明的春天。
公道与公权较量后的精神错乱
楚潇云/文
河南漯河林徐东,喜好打抱不平,因看不惯乡政府欺压一家都是残疾人的邻居,为了替邻居讨个公道,仗义出手,相帮着写了些材料,并到各级部门反映问题。2003年,不堪徐林东“找麻烦”的大刘乡政府,把正在北京上访的徐林东抓回来,将其送到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关起来。在精神病院,林徐东被电击55次,两次逃跑、几度自杀。
“有种精神病叫上访”,这只不过是中国特色的基层病种而已,对中国民众而言,早已不是什么奇闻了。而林徐东之所以还能够在中国的新闻版块中占据一席之地,也许是因为其上访的起因吧!一般上访者,都是在自身利益极度受损的情况下,在公民权利被剥夺的体无完肤的情况下,踏上漫漫的上访路途的。而 林 君,却是在事不关已的情况下,仅仅是出于一种古道热肠,一种对于弱势的怜悯,一种对于世间自有公道的信念,踏上上访者之路,也开启了他的精神病之旅。然而,当“公道”与“公权”狭路相逢, 林 君的义举,最终只不过换来了两个耳熟能详的结果:一个是上访结果的无效性;一个是上访后果的严重性。
作为一个上访者,因为一线希望不肯破灭之故,不愿坐以待毙,相信天下还有公理,还有清官,而作困兽之斗。然而,清官的有无,实在是很虚无飘渺的事。几千年中国的历史早已证明,清官,盼是盼不来的,而几十年中国上访的历史也即将证明,清官,寻是寻不来的;所谓的清官,惟一有出现的可能,倒是在制度的高压下,在民智民权觉醒的情况下,给逼出来。但在如今温柔敦厚的中国式治吏制度下,我们所习见的是权力的肆虐和民生的受损。即便是还残存着几个有着良知的“清官”,在如此大的行政气候之下,也不免于蛰伏,甚至被逆向的淘汰。
因为清官论证的不可求解,于是作为上访者,品尝上访后果的恶之花,那简直就是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的。既便是偶尔有几个上访成功的案例,不但不会让我们释怀,更让我们觉得沉重。还是在河南,上访人 叶 君娥矢志不渝的上访14年,终于成功息诉。她给省检察院送锦旗上,写了八个烫金大字:接待热情,依法办案。 于叶 君娥而言,这真是一种苦涩的美满,14年啊,抗日战争都快打上两个来回了。而 于林 君而言,即便是这种美满的“苦涩”,也是想望而不可得。
在精神病院里, 林 君被电击55次,这就是一个寻求公道者的下场。在“强权即是公理”的情况下,所谓的精神病的判断和诊断,都在公权上下双唇的闭合之间,更何况,作为公权所有者的大刘乡政府,每年都还要送来不菲的精神病治疗费,以及不少的作为医疗资源的上访精神病者。
而此次河南驻马地精神病院,对上访者的精神治疗法似乎也有了不少开拓,也许是我孤漏寡闻吧,以前治疗上访偏执症,只不过想要对症下药,让上访者服一些镇定神经的药物。而在 林 君一事中,我们很淡定地看到了“电击”,这是近代发明的,能让满清十大酷刑羞赧于无地时代之科技。但既然有了电击,辣椒水,老虎凳也该陆续隆重登场了吧!或许,这些已是早已存在,只是不为那些未曾上访者所知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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