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失业十几年的普通工人,居住于武汉市青山区青山镇鸡头村15号,自2010年3月28日下午我的住房(合法有证房)被自称代表青山区政府的武汉城宇拆迁安置事务所(即拆迁公司)强行拆除后,我们一家三口即无家可归了。房屋被强拆,家里的电器及家具等财产也被盗抢一光。该拆迁公司在强拆时未有任何合法手续以及未出示任何合法文书,在既不通知业主我本人也不进行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就暴力拆除了我的合法住房,时至今日也未见相关部门处理,对此暴行,我唯有依靠上访来维护一个守法公民的合法权益。
地震是天灾,百姓会家破人亡;强拆是人祸,只是人未亡家已毁。
我听到在同时被强拆的一户街坊邻居说,近段时间她去了区,市,省信访办,而得到的答复竟一致的统一:非常同情,但是还得自己去找那个城宇拆迁公司处理。
我对此答复非常疑惑;难怪这个拆迁公司如此张狂:我代表政府强拆了你的房子,你能把我们怎么样?
但是我坚信人民政府是一定会为人民做主的政府。
《宪法》,《物权法》规定了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容侵犯,然道你说你代表了政府就可以肆意践踏法律的尊严?温总理前不久说的给人民幸福,给人民尊严,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等等,你们拆迁办及代表的政府竟然一句都没有听进去吗?
而我却听进去了,所以我要去追求幸福,追寻尊严,找回比太阳还光辉的正义。
特此本人声明如下:
1 本人无任何精神病史,一切思维正常,对本人的一切合法言行负责。
2 我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合法的维权。
3 我诚挚地求助有社会责任感的媒体和有正义感的律师陪同见证我按《信访法》的要求,为被非法强拆而遭遇的不法伤害讨回公道。
4 本人绝非什么钉子户,只是要找回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正义与公道。
为正义而呼吁,为生存而呐喊;请全国遭遇强拆的民众关注,关注我找回正义和尊严的路程。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市青山区青山镇鸡头村居民彭顺强
2010-4-21
本人联系电话:13638614558
附注:
当弱势的守法老百姓遭遇不法侵害时,往往想到是求助法律与政府;当法律无门,政府无助时,老百姓还能有什么选择?
上访,还是上访,说明老百姓对政府尚存一丝期望;而现实里合法的上访往往被劫访,被送往神经病院的事例太多太多;如果这唯一的一条寻求正义之路被堵死,我们老百姓还能有什么希望?
上访注定是一条不归路,但是,我依然选择了上访;我希望以我这次上访的历程,来告知天下受苦的百姓,我们老百姓的幸福和尊严依靠什么来维系?
我恳请有社会责任感的媒体一起参与实录本人上访的每一阶段,见证合法维权的历程。用事实来告诉和我一样被强拆的千万受苦民众:正义比太阳还光辉。
上访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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