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山东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帮”播出了发生在济南平阴的灭门惨案。一夜之间,凶手的妻子、外甥、岳父、岳母,都被乱刀砍死,而凶手本人自杀未遂。凶手为什么会对自己的亲人下此狠手呢?正当大家纳闷时,昨天下午4点济南公安局召开的新闻通报会,解开了这个谜:原来,凶手邓某和妻子在平阴县城开了一家羊肉馆,他的外甥也在店里帮忙,但当他发现妻子和外生关系不正常后,就怀恨在心,并于昨天凌晨两点钟左右起了杀心。
在屏幕上我们看到刑警支队队长孙连和说,“犯罪嫌疑人邓某,发现其妻与自己的外甥关系暧昧怀恨在心后,蓄意行凶,凶残地将二人杀害。”嫌疑人用店内的菜刀,直接砍到妻子和外甥的头部,将两人杀死后,“又迁怒岳父母管教无方”,连夜拿着菜刀赶到了平阴县某村的岳父家,在凌晨五点钟左右将岳父岳母用菜刀砍死。
嫌疑人邓某将岳父岳母杀害后,当场割腕自杀,在自杀前还给平阴县公安局打了电话。民警接到电话后立即赶往现场,将嫌疑人邓某抓获,并立即送往当地医院,经过抢救,现在,邓某已经脱离生命危险,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看着屏幕上不该发生的悲剧,便感到一阵阵心凉,不免联想起近期发生的几宗灭门案。去年11月27号下午四点,北京大兴区清城北区清澄名苑14号楼3单元2层,一家6口在家里被人用单刃刀杀害。死者分别为王姓女主人,她的公公和婆婆、她的两个孩子,以及王某的小姑子。凶手很快被抓捕归案,但让所有人都想不到的是,杀人恶魔竟是这家的男主人李磊。仅仅一个月后,还是在这个小区,三号楼上一个38岁的男子,持刀将妻子和刚刚十岁的儿子杀死,最后拨打110电话自首。同样是去年12月,湖南安化一个仅有30多人的小村庄,村民牛爱兵用两把猎枪和一把大砍刀,杀死了14人,其中11人是他的亲戚,有他父亲。
虽然这些案件都有偶发性,但却给社会带来很大冲击,有专家将这种现象称之为“社会暗示”。在短时间内频发某一类案件,有可能是巧合,但也不排除犯罪像传染病一样蔓延,特别是大兴区内仅仅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发生三起灭门惨案,后者受到前者“传染”的可能性无法排除。
还有研究表明,大多数凶杀案都发生在熟人之间,都和冲突有关;陌生人之间虽然也有冲突,但要比熟人之间的冲突少得多。而在熟人冲突当中,亲人冲突和家庭冲突又占了很大比例,亲人间的冲突,若长期得不到化解,往往会演变成严重的凶杀——灭门。
另外,“灭门案”、“杀亲案”都是极端恶性犯罪,不少行凶者天生就有人格缺陷,性格暴躁、偏执人格。在异常人格之下,一定的诱发因素会使他剑走偏锋。以大兴区李磊案为例,案发后,李磊说父母对其管教太严,这说明李磊从小被宠,有着被宠孩子的共同特点——能力弱,自尊心强,说不得;李磊这类凶手是没有自我控制能力的,因为他们从小形成了性格缺陷或者人格缺陷。
还有,细数一幕幕触目惊心灭门案,除了有的凶犯有精神病吏外,家庭恩怨和情杀是最主要原因。我们的社会,应该重视缓解“失控人群”的压力,不要让他们的压力累积在心里,在自己亲人身上爆发。在当前城市中“鸡犬相闻但又老死不相往来”的现实状态下,应当适当加强公权力对社会生活的干预。比如加强社区交流,加强邻里之间的认识沟通,加强家庭与家庭之间的交流等,从而缓解精神压力,减少矛盾的积累。
山东省阳信县国土资源局邱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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