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德州市盐务局退休职工高峻峰,年过六十,家住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建新街六栋十三排六号,为被拆迁户。
2009年4月4日 (正值中华传统节日清明节)清晨六点左右,我和老伴刘凤云正在睡梦中,突然被一阵急促的叫喊声惊醒,我起身拉开窗户一看,原来是德城区新湖办事处南龙社区党支部书记傅炳义和另一陌生人,站在早已被浙江永康南龙集团德州南龙国际花园开发商雇佣人员推倒了的,仅剩80厘米高的院墙外喊叫。我问何事,傅答:“这是办事处的贾主任,有事找你,你快穿衣服。”我见办事处的领导和街道书记到来,丝毫没有一点戒备,匆匆穿上衣服就走出了房门。再问有什么事,傅答:“他们是来给你搬家的。”傅的话音刚落,呼啦一下从院外隐蔽处冲出一群小伙子,有的跳墙,有的破门而入,其中几个一下将我双手一拧,按倒在地。我不由得喊了一声:“来人哪!绑架了……”话没说完,只觉得后脑被重重一击,随即眼前发黑,一片金星。等我清醒过来,贾姓主任向我老俩口口头宣布:“由于你们要价过高,拒不搬迁,办事处依法对你们实行强拆!”(当时对方有人录像)随即将我老俩口强行拖到了一辆“城管执法”小面包车内,我老伴刘凤云是被四个人仰面朝天抬到车上的。他们将我们分坐前后排,两边各有一人掐着胳膊,副驾驶座还有一个司机,行驶中一再威胁我们:不许喊!结果将我老俩口强行拉到了一处院落外,把我们拽下车,控制在这处院落的一间屋子里(录像 照片),有八个小伙子和三个女青年看守我们,连大小便都不准出屋,限制人身自由达五、六个小时。至中午十二点半左右,那边家中的部分财物被陆续搬进了这座院落后,看守人员才撤出院外,改在门外监视,马路上始终停有三辆“城管执法”车辆盯梢。
后来据我老伴目击叙述:当时我被击晕之后,有四个小伙子和三个女青年冲进卧室,将还没穿好衣服的老伴从床上拉起,一个女青年给老伴草草穿上衣服,扭掐出了房门,此时看到满院子都是人,而已经晕厥的我正被几个人架着。西屋房门已被破坏,有几个人抱着两台电脑主机正往外走,(其中有一台监控电脑),看来首先掠走电脑主机是对方早已谋划好的。那么对方为什么对电脑主机这样重视呢?因为电脑里有南龙开发商前段暴力拆迁的监控录像和全部录音、录像和照片等证据。很明显,对方搞突然袭击强拆,除了破坏我的现场监控录像外,还包含一个不可告人的目的:为南龙开发商销毁暴力拆迁的证据!
果然,事后经初步清点除了两台电脑主机外,所有用于取证、记录的工具包括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采访机,MP4,多媒体手机等均不见了踪影。当时向110报案,警察来后,连现场都没去,只是叫我到建设派出所做了个笔录了事。后来在我的再三要求下,辖区建设派出所派了两个民警参与,共同清点了财物损失情况。经详细清点,丢失了两台电脑主机,一部松下摄像机,一部索尼H9数码相机,一部奥林巴斯数码相机,一部雅西卡相机,一部理光相机,三部傻瓜相机,三部采访机,两只录音笔,一部天语多媒体手机等音视频图片记录工具,一块储存开发商暴力拆迁资料备份的移动硬盘不见了踪影,刻好的开发商暴力拆迁光盘资料全部不见,以及放置贵重物品的带锁的箱柜,抽屉全部被撬(照片),其中先人的贵重遗物,录音,照片,手稿及3000余元现金全部丢失,另外数个存折,存单及大宗文物、首饰、物品丢失(见清单)。不包括数十年积攒的各种资料、照片、录音带、录像带、老唱片、纪念品、字画及先人贵重遗物等无价物品,有价物品丢失价值达二十余万元以上。除丢失的以外,家具,家电轻重不一全部损坏。至今我还保留着经洗劫、被强行搬迁的安置房现场。(录像、照片)。
这次突然袭击强拆,以多欺少,以强凌弱,由德州市德城区新湖办事处出头,动用了包括公安、城管执法局等政府部门及社会“两劳” 人员200余人,强权造势,不惜以损坏政府形象而为开发商充当打手!
这次突然袭击强拆,执行者一没有出示法院法律文件,二没有按程序行政裁决、告知、送达拆迁行政裁决书,程序严重缺失;抢夺财物,侵犯公民财产,触犯刑法,违反物权法;非法侵入、搜查公民住宅,限制公民人身自由,非法拘禁,绑架,殴打公民,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触犯刑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这次突然袭击强拆,使我老两口精神上受到了巨大的刺激和损害,以致我二人因血压增高精神抑郁而多次住院,严重伤害了身体健康。
以下是浙江省永康南龙集团德州市德城区南龙国际花园开发商雇佣黑恶势力对我历次暴力拆迁纪实:
(一) 2008年6月11日 ,开发商雇佣两劳人员将我家院门踹坏,门前堵塞砖头,威胁恐吓。已报警(照片,录像)
(二) 2008年6月19日23点45分 左右,开发商雇佣两劳人员从后窗扔进十余块砖瓦,四个后窗及室内大量物品损坏。已报警(录像,照片)
(三) 2008年6月23日9点57分 ,开发商雇佣两劳人员历时28分钟,将我家院墙拆倒,当时我正在屋内用摄像机记录对方侵权经过,墙倒后对方进入院内屋中对我拳打脚踢,抢去摄像机,砸坏(照片),使我多处受伤(照片)。其间应该说明的是:对方刚开始拆墙,我立即拨打了110,连续打了三次。距我第一次打110报警31分钟后,警察才到,但施暴者28分钟时早已得逞离开了,让人不得不怀疑110警察故意等到施暴者走后才姗姗来迟。(监控录像和录音记录着当时的时间, 照片)
(四) 2008年6月25日 ,开发商雇佣两劳人员十余人在我家刚刚垒起的 80厘米 高的矮墙外恐吓谩骂,再次将院墙拆倒。已报警(录音,照片)
(五) 2008年6月26日 ,开发商雇佣两劳人员十余人再次在我家刚刚垒起的 80厘米 高的矮墙外恐吓谩骂,三次将院墙拆倒。已报警(录音,照片)
(六) 2008年7月14日 ,开发商雇佣两劳人员前后夹击,扔砖块将我家前后门窗砸坏。已报警(监控录像,录像 照片)
(七)2008年7月16日,开发商雇佣两劳人员前后夹击,再次扔砖瓦将我前后门窗全部砸坏。被监控录像录下的房前作案者二人为:两劳人员杨家荣、刘彦东。录像中被砸后从屋内走出的三男第一个是德州市建委拆迁办人员刘长旺,第二个是南龙开发商代表贺建国,第三个是我本人。当时刘、贺二人正在屋内与我谈判。开发商对被拆迁户惯用的手法是:先由德州市建委拆迁办人员与你谈判,接着再由开发商雇佣的“两劳”人员暴力打砸,文武并用,逼你接受霸王条款。可笑的是这次对方没掌握好时间差,“文”的还没走,“武”的就干上了,叫“自己人”也尝受到了被拆迁户“挨砸”的现场感受。已报警(监控录像 录像 录音、照片)
(八) 2009年3月29日 ,为了使我的监控失去作用,有人将我家的电线剪断,切断电源,这是为 4月4日 强拆做准备。已报警(照片)
(九) 2009年4月1日零点 左右,开发商雇佣两劳人员再次用砖瓦块袭击我家前后门窗。已报警(照片)。
(十) 2009年4月2日 零点三十分左右,开发商雇佣两劳人员更加疯狂地用大锤将四个后窗窗框全部砸碎,前窗遭更加猛烈砖块袭击,屋内物品损失严重。已报警(照片)
(十一) 2009年4月4日6点 左右,遭德州市德城区政府部门伙同开发商雇佣的两劳人员200余人携手对我施行了强拆。他们画出警戒线,不准群众进入,不准拍照,但仍有热心群众冒险拍摄下强拆现场录像,先后辗转送交给我。
下面是我们被拆迁区域历经六个年头的拆迁价格变化及拆迁经过:
2003年4月25日 ,德州市建委拆迁办下达拆迁通知,划定拆迁区域,约有900余户居民被划为被拆迁户。通知规定 2003年5月20日 前搬完,价格为950元/平方,还要视房屋新旧程度折旧;要求回迁的,另建回迁楼,一平方置换一平方。当时同区位内的普通商品房的价格为1300元/平方左右,只有少数被拆迁户搬迁。
大约2004年,由于被拆迁户意见很大,都拒不搬迁,建委拆迁办又下发文件,将拆迁价格提高10%,又有少数被拆迁户搬迁。
后来,开发商暗箱操作,价格不一,最高达到1200元/平方,此时商品房市场价为1400元——1500元/平方。又有一部分被拆迁户搬迁。
后来,开发商暗箱操作价格提高到1400元/平方,此时市场商品房价为1600元——1700元,又有一部分被拆迁户搬迁。
由于开发商暗箱操作、价格不一,引起先前搬迁的被拆迁户的强烈不满,集体找拆迁办、开发商理论,开发商被迫将同阶段先前搬迁的价格统统补到1400元/平方。
2005年7月1日 ,市建委、公安部门、城管执法局将一户名叫康杰的被拆迁户强拆,引起广大被拆迁户集体抗议。从此拆迁便停顿下来。
2008年5月,开发商执行副总王福林雇佣社会上有组织的两劳人员开始采取打砸抢暴力手段,进行暴力拆迁。
2008年7月28日,由于王福林雇佣的这伙有组织的两劳人员在德州市运河开发区同样搞暴力拆迁,造成人身伤害,被运河开发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拘捕,判刑收监。从此拆迁场地的老百姓安生了一个阶段。
半年后,这伙人又回到了拆迁场地。
2009年3月中旬,德州市德城区新湖办事处工作组进驻,与王福林雇佣的两劳人员共同“做工作”。由于开发商开出的价格2800元/平方,大大低于他们销售的商品房均价3400元/平方,所以被拆迁户都不接受。
2009年4月4日 ,200余名公安警察、城管执法等政府工作人员和开发商雇佣的两劳人员共同对我实行了大张旗鼓、声势浩大的强拆,以此来镇慑其他被拆迁户。
随后,剩下的三十余户被拆迁户在强权、暴力逼迫下无奈只好接受了霸王条款。。。。。
开发商以毁掉我整个家园的代价换取了巨大的金钱利益。。。。。。
老百姓就是不明白:要征用人家的房子,当然首先要通过人家的认可同意,这是绝对的,也是无条件的,协商是唯一一条出路。但是面临的却是自己的房子开发商要拆价格开发商说了算,给你多少就是多少,同意也得同意,不同意也得同意。不然就用各种暴力手段打压你!最后利用政府强拆你!
说明:
(一)我犯了一个关键的错误----自己太过于自信了!没有想到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共和国的土地上,个别政府部门会给商业开发、违法暴力拆迁的开发商充当打手,动用公权力对我----一个依法维权的中国公民悍然实行了突然袭击强拆!我是一点思想准备都没有,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
(二)我之所以没有与开发商达成协议,是因为我选择回迁,由于开发商专门为回迁户建造的36号,38号回迁楼质量太差,与其他商品楼没法比,数次验收数次返修,这是人所共知的事,所以我后来坚决不要回迁房,要求一平方换一平方另外的商品房,我是根据《拆迁条例》房屋置换规定“同区位内新建普通商品房”为标准来要求的,但开发商一直拖延。试问作出强拆决定的政府部门:我的要求“过高”吗?另外,开发商用我们这片土地搞商业开发,共建造了41栋商品住宅楼,为甚麽专为回迁户建造的两栋回迁楼偷工减料、质量不一样?开发商建造的回迁房质量存在问题是不是事实?先不说旧的《拆迁条例》有瑕疵,与上位法有抵触,就是按旧的《拆迁条例》对方也没有做到!明显严重违法违规!
(三)尽管我受到了多方面的侵权,遭受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财产损失,但我一直保持克制,并没有对开发商及有关部门采取过激手段,而且一直与有关部门采取协商的方式,从未上访,但一直没有得到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四)我作为弱者,难以抵挡暴力的侵害,又得不到地方有关部门的保护,只好花了三千多元安装了监控设备,寄希望于日后伸张正义。
(五)德州市德城区南龙国际花园开发商执行副总王福林雇佣的打手均是社会上的“两劳”人员,其中还有服刑保外假释人员。
(六)德州市德城区公安警察、城管执法、新湖办事处的政府工作人员和德州市德城区南龙国际花园开发商雇佣的“两劳”人员联手合作,对我实行的强拆!此举在德州老百姓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七)据目击证人证言:在强拆中丢失的电脑主机、摄像机、照相机、采访录音机、多媒体手机、录音笔等取证工具均被新湖办事处的人员拿走。
(八)当我老两口被绑架控制后,有一个穿便衣的德城区建设派出所的人员手持摄像机对我们进行录像。
(九)对我施行强拆后,我的人身自由仍受到监视和限制。八个人、三辆车在门前24小时轮班监视,外出受到跟踪。据知情人透露,主要是阻止我上访。
(10)值得欣慰的是:南龙开发商雇佣两劳人员历次打砸抢的录像、录音、照片等证据资料备份,在我亲戚、朋友处全部保留着。
(11)我先父高少亭系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著名京剧演员,乃解放后第一任东北京剧院院长,为第一届政协委员。
请看历次与拆迁办,开发商代表谈判录音内容:
2003年5月6日 ,德州市建委拆迁办刘长旺等二人来我家询问我的要求,我提出回迁,要求安置回迁楼,要一或二层,按拆迁条例一平方换一平方。(录音)
2005年6月13日 ,新上任的德州市建委拆迁办王保福副主任打电话将我叫到拆迁办公室,询问我的要求,我重申一平换一平回迁房。(录音)
2008年7月6日 ,接任的德州市建委拆迁办孙献良副主任,刘长旺到我家询问我的要求,我表示:因为开发商现已建好的回迁房质量太差,不能要,我要求一平方换一平方商品房。(录音)
2008年7月15日 ,(7 14被砸报案后)由德城区建设派出所所长刘立文搭桥,拆迁办孙献良,刘长旺在派出所同我谈判,我重申一平方换一平方商品房的要求,孙表示:由于很多被拆迁户都不要回迁房,都想要商品房,开发商不好破例,但可以采取“变通方式”,先算成钱,然后按买房方式折算。(录音)
2008年7月16日 ,拆迁办刘长旺,开发商代表贺建国来家量房,正好遇上暴徒袭击(他们的时间差没计算好)。(录音)
2008年7月17日 ,刘长旺,贺建国二次来量房,在我抗议昨天的暴力行为时,开发商代表贺建国说:“你先别看过程,要看结果你满意不满意,肯定让你满意,你不是要商品房吗?咱变通一下,换个方式解决。”(录音)
2008年7月19日 ,孙献良,刘长旺,贺建国来家告知南龙开发商意见:先按规定的标准计算出钱数。一再说明:钱是钱,房是房。(录音)
2008年7月24日 ,孙献良,刘长旺,贺建国来家,告知:房款按规定2800元/平方计算,你选好房后置换,两边扯平。(录音)
就这样,我一直等待对方履行承诺。
2009年4月1日 、2日,在德城区政府新湖办事处进驻工作组的期间内,又遭到了暴徒两次更加疯狂的打砸。
2009年4月4日 ,最后等来的是德城区政府新湖办事处伙同开发商雇佣的两劳人员对我施行突然袭击强拆!
强拆后我失去家园、失去住所,被强行安置的所在无水无电,房屋漏雨,根本无法居住(照片、录像),只好在亲戚家轮流栖身,饱受无家可归的精神摧残。。。。。。
2009年6月29日 ,在行政诉讼时效期(三个月)即将期满之际,我只好根据法律一纸诉状将德州市德城区新湖办事处告到了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行政诉讼),但法院立案庭不予立案,要我直接找行政庭。找到行政庭,行政庭法官陈旭光接谈后答复:最高院有通知,不让法院介入拆迁,此案不能受理。30日再次到德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请求立案,仍不予受理。两次都是陈旭光法官接待的。(录音 行政诉状)
2009年7月6日 ,我到德州市德城区新湖办事处,找到 4月 4 日强拆领头人贾玉明主任,要求对方拿出强拆我的法律依据和理由根据来,并将南龙开发商雇佣打砸抢、暴力拆迁的录像光盘交付给他,要求新湖办事处作为一级政府调查处理。(录音)
2009年7月13日 ,我二次找到贾玉明,对方称已将光盘上交领导,“找我没用”。(录音)
2009年9月30日,我将此信件上访国家信访局、德州市委信访办及德城区委信访办。
时间一月月过去,问题至今尚未解决,我无家可归,何时到头。。。。。。
开发商雇佣打砸抢政府部门不管不问,为企业当打手侵权强拆法理何存!
安定和谐乃社会之根本,老百姓依靠法律依法维权却告状无门!
讨回公道 还我尊严 下定决心 依法维权
受害人高峻峰电话:13153459899
南龙开发商执行副总王福林电话:13953432110
德城区新湖办事处负责信访曹胜春女士电话:0534—2272622
德州市建委拆迁办公室魏主任电话:15805341386
201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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