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的悲哀
北京警方25日在大兴区老三余村召开现场会,试点推行城乡接合部流动人口“倒挂村”的封闭管理模式。所谓“倒挂村”,是指流动人口数量超过常住人口。所谓“封闭管理模式”,具体措施包括建围墙、设岗亭、封闭部分路口、安装监控探头、对村内人员和车辆实行持证出入、招录近800名专职巡逻队员配合警方全天候巡查防控等。
这些社区早6点开门,晚11点关门后,无特殊情况不得出入。
无论出于什么样的“良好初衷”,无论对于维护首都治安有多么立竿见影的效果,都掩盖不了这个举措的荒诞不经。事关歧视是明显的——专门针对流动人口进行封闭管理,其中隐含的逻辑是,流动人口是需要防范的“高危人群”,必须像盯贼一样对其进行严防死守。
在文明社会,社会管理者出台一切法律、规章、制度,都应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为旨归,而不是为了管理的方便去剥夺和限制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可以想象,北京大兴区若干村落的居民从此将生活在围墙高耸、出行不便、摄像头密布的如监狱一般的环境中,连早出晚归的权利都被剥夺了。我想不出除了被法律宣判有罪的人和犯罪嫌疑人,还有哪一类公民必须接受这种被监视居住的“待遇”。
在一个日益开放、人口大规模流动的社会,所谓“倒挂村”非北京所独有,外来人口占绝大多数的深圳就是一个巨大的“倒挂村”,若依照封闭管理思维,深圳应该实施全城戒严,否则就会出大乱子。此外,你能想象美国会对唐人街实施封闭管理吗?
流动人口聚居地“警情高发”有深刻而复杂的社会原因,并非流动人口天生都是作奸犯科之辈。这些外地人来到北京,无非对首善之区心存向往,希望在此找到一个安身立命之所。作为城市管理者,应尽可能为他们提供生存便利,而不是用“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思维,胜于防贼。建议北京警方学学《礼记》中孔子的名句:“大道之行,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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