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副检察长骗贷、设计侵吞资产、违规开矿、抓举报人能畅通无阻?
蔡金安
据2010年4月28日《新京报》报道,4月2日,辽宁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赵余龙,因被其商人朋友吴云富举报违规经营而被撤职。
赵余龙曾和吴云富合资办厂,并利用“检察长”职务为吴行方便之事。两人曾伪造土地证“骗贷”800余万。后因吴云富欠款不还,赵余龙便取走吴在工厂中的资产以抵债,遂遭吴云富举报。
鞍山市纪委调查发现,赵余龙还存在违规开矿问题;其所经营活动皆以父亲、表兄等亲属名义进行。
副检察长威力确实大
举报他的人叫吴云富———是当地一名商人,曾为赵余龙的好友。在过去5年里,两人曾合资办厂,享受权力和资本结合的蜜月期;最后因400万贷款引起纷争而以翻脸收场:一个失去了资产,一个丢掉了官职。
赵余龙入股耐火材料厂后,以检察长的身份帮助厂长吴云富解决了用电难题。
根据2006年初岫岩县供电局的用电安排,耐火材料厂需生产一天停产一天。
吴云富去找赵余龙。据吴云富称,当时赵余龙授意“检察院抓人不需要证据和理由”,并要吴去供电局传话“如对方不识抬举,就说有人检举他,检察院随时随地可以把他抓去。”
吴云富说他将此话转述后,供电局领导专门到鞍山铁东区检察院拜访赵余龙,并在“五环大酒店”宴请赵和他,从此耐火材料厂从没停过一天电。
吴云富还记得另外两件让赵余龙帮忙的事。
2005年,吴有个朋友的堂弟因偷摩托车,被拘留,朋友委托吴找到赵余龙,赵余龙2个小时就把人放了,这个朋友给了赵2万元。
2007年,吴有个朋友因赌博做黑庄,被鞍山市公安局查了,动手打了公安局的人,几个动手的人被公安局抓捕后交检察院批捕,快起诉的时候找到吴云富,让他托赵余龙帮忙。过了三四天,几个人就办了取保候审,出去后给赵余龙送了三件河磨玉工艺品,价值5万。
骗贷8百余万 400万欠款成决裂导火索
赵余龙和吴云富虚报资产,伪造土地证、扩大厂区面积;并利用赵的人脉,获得银行800余万贷款。
吴云富称,赵设计侵占其资产;赵余龙父亲表示,吴将钱用于赌博才被限2个月内还款。
赵余龙和吴云富的关系决裂发生在2008年。
吴云富所借钱款无法到期归还。赵余龙替其向银行还了400万,并让吴立下借据,限期一个月内归还,同时收三分利息。
在这份协议中还规定,如到2008年6月5日不能如数偿还,吴云富的厂房、土地、厂内的一切设备(固定资产)、库存物品、生产产品全部归乙方(孙波,赵余龙的妹夫)所有,用以偿还借款。
由于吴云富依旧无力偿付,最终,“他的”耐火材料厂于2009年2月18日以560万元的价格,被成功拍卖。
据鞍山市纪委的调查,拍卖是赵余龙在运作,前去竞拍的天成集团拍得资产后,将资产转让给龙兴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而龙兴耐火材料公司的法人代表是王泽仁(赵余龙的表兄),实际控制人则是赵余龙。
“违规开矿”浮出水面
吴云富在举报赵余龙时,发现他还在老家开矿。
彻底失去工厂的吴云富于2009年6月开始对赵进行检举揭发。过程中,遇到一个陌生人程希忠。程揭开了关于赵余龙的另一些不为人知的事情。
程希忠家住海城市瓦子沟村,那里也是赵余龙的老家,赵当兵之前一直在村内居住。该村盛产玉石和镁等矿石。
瓦子沟村委的理财小组在一次核查账目时发现,赵余龙的父亲赵有权于2000年6月8日,和村里签订了镁石矿承包合同,承包期限20年,承包费每年5万元。
“对于赵有权低价包矿,村民代表都不知道。”赵兴长是瓦子沟村2000年到2003年的村民代表,他说那一届村委会中共有42人书面证明没有开会讨论向外承包矿山。
随后,赵有权挖掘出多个矿口,向外转包。
村民徐贵平、李百秋提供的“联合开采镁矿协议书”显示,他们于2002年4月20日向赵有权租用矿口,租期约18年。每年他们除了向村里上缴承包费5万元,还要向赵有权交纳利润5万元。
在这份协议中,赵余龙的名字和其父亲一起出现在了甲方一栏。
现任村支书刘胜枝向记者表示,他也向赵有权承包过两个矿口。程希忠说,据他们统计,赵有权一共开了13个矿口向外转包。
村民阻拦赵家开矿获刑 官员说法轻淡
2年前,村委会阻拦赵家开矿,2年后,村委会欲举报赵时,其中5人被抓。
围绕矿山,瓦子沟村委会开始与赵余龙在内的矿主们产生各种矛盾。
2006年4月中旬,一些村民堵住了赵家运矿车辆,因为车辆把路严重轧坏;2006年12月,他们把矿主吴世强和杨明显的矿封了,因为村委会认定他们的承包费太低。
事情都在当年得到平息,而到了2008年6月12日,村委会主任程威忽然被刑拘,罪名是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罪”,原因是2年前其参与了堵路封矿。
程希忠是程威的三哥,他说,弟弟被刑拘的前一天———即2008年6月11日,村委会刚开会通过,决定向辽宁省纪委举报赵余龙,请求一、废止赵有权与村委会签订的镁矿石承包合同;二、制止赵家强行开矿。
随后,举报信上签名的吴东文、辛兆刚、王振志、辛功伟等4人相继以相同罪名被刑拘。
在一审和终审中,5人罪名均被判成立而获刑;其中程威刑期最长,为5年。
程希忠有疑惑,“为何村委会头天写信,第二天被抓?”“为何2年前事情闹得那么大而没人管,2年后却有人管?”程希忠认为,这和2007年当上鞍山市副检察长的赵余龙对村民打击报复有关。
4月22日,承办此案的鞍山中院审判庭副庭长施晓鹏对记者表示,村民维权是允许的,但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案件当时已符合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判决没有不妥。
程希忠对此并不认同,便开始到鞍山市举报,而后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吴云富。
吴云富和程希忠在书信举报行不通的情况下,于2009年12月进行网络举报。
市委书记张杰辉获悉后,责成市纪委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专案组发现,赵余龙确实存在违规经营行为,今年1月7日对赵余龙实施“双规”。
目前纪委调查到赵余龙违规收入共580万元,他拿出其中的560万元竞买吴云富的耐火材料厂属违规;当初入股该厂也属违规。
市纪委王新杰说,赵余龙没有承认受贿;吴所提及的当事人也没交代自己行贿;吴所提及的另一当事人不是关机就是身在外地。
“出了鞍山市,市公安局也无法查找,”王新杰说,目前没有证据认定赵余龙受贿,但已安排了办案人员继续和该名当事人联系。
官员严重的私心杂念必须迅速清除
我们看到,一个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不把心思放在秉公办案上,而成天挖空心思违法违规骗取银行贷款,设计侵吞他人资产,违规开矿,报复抓举报人,这一切卑劣行径竟然畅通无阻,事到如今,我们从一些官员敷衍搪塞的口吻上,仍然看出他们和稀泥的态度。官场的黑洞可深啊!副检察长当官不为民,只为一己私利,这种观点已得到许多官员的认同并施行,所以官员们有共同语言,自然会形成默契。这种可怕的默契,造成查处官员违法违规案件的难度加大。清除官员严重的私心杂念,是当前干部队伍建设中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20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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