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财政部副部长受贿774万开审 朱志刚涉贪内幕详情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原主任朱志刚受贿案,前日在河南法院开审。朱志刚被控在担任财政部部长助理、副部长期间,为个人及单位在申请贷款等方面提供帮助,以换取合共七百四十四万元人民币贿款。
案件前日在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检察院指控。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八年三月,朱志刚利用其担任财政部部长助理、副部长的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申请贷款、调动工作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七百四十四万多元。
新华社报道,公诉机关在庭上出示相关证据。朱志刚委托的律师出庭为其辩护。媒体记者及数十名群众入场旁听。
内情: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四日出版的《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报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朱志刚,正在接受中央纪委监察部“双规”审查。
朱志刚出事前最后一次公开的官方活动是九月十九日,应浙江省人大的邀请,在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闭会之后举行的专题讲座上,主讲《公共财政建设与人大预算监督》。
在此之前,八月二十七日下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朱志刚代表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作关于二零零七年中央决算的审查报告。二十九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五讲专题讲座,题目是《公共财政建设与人大预算监督》。主讲人亦是朱志刚。
朱志刚出问题的传言,坊间已经流传了几个月。朱志刚是在十月十五日被中央纪委办案人员带走的,随后被“双规”审查。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八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接受朱志刚的请求,同意其辞去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朱志刚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在当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局长阚珂这样表述。这是官方首次正面回应朱志刚违法违纪问题。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二日,新华社报道:
目前,中共中央纪委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原主任朱志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朱志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违规低价购买和收受他人所送住房。
朱志刚的上述行为严重违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朱志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朱志刚,一九五零年五月生,自幼长于北京。祖籍陕西陇县,他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即归属陕西代表团。
他的户籍住址是宜武区广安东里四十二号。这个大杂院位于广安门内大街北侧的一条小胡同,破旧的木门里挤进了数家住户。朱志刚约在十年前搬离此处。
朱志刚有三十九年工龄与三十五年党龄,从北京市大兴县副县长、县委常委。他一直心仪财政,一度向上级领导提出“归队”(回归财政系统)。
一九八八年八月,国务院成立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以行使对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能,该局隶属于财政部。朱志刚如愿以偿,在这个新机构中担任要职。这也是他告别地方,到中央下属机关历练的开始。
一九八九年,朱志刚出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的司长。一九九四年升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一九九八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在机构改革中被撤销,相应职能并入财政部企业司等相关部门,朱志刚由此担任财政部部长助理,仍旧分管企业司等部门。
二零零零年七月,朱志刚升任财政部副部长、党组成员;二零零七年三月,财政部原常务副部长楼继伟离任后,朱志刚成为排名第一的副部长,并担任党组副书记。
任副部长期间,朱志刚先后分管关税司、经济建设司、企业司、预算司、国防司、税政司以及投资评审中心等部门和单位,同时还担任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长——他在财政部期间曾分管资产评估的工作。
二零零八年二月,朱志刚被任命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三月被任命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并晋升正部长级。
朱志刚“落马”的直接证据之二,是其家属以低价获得北京西直门“金晖嘉园”一套复式住宅用房,按开盘折算差价约七十万元,市场差价则高达数百万元。开发商为北京“新富系”控制人王福生。王在而二零零七年《福布斯》、“胡润中国富豪榜”上位列三百五十一位。
王福生之子王子建证实,中央纪委在朱志刚“双规”之前曾赴其父亲的公司调阅西直门“金晖嘉园”专案的档案,以核对朱志刚家属低价购房事宜。
朱志刚目前由中央纪委、公安部交叉查办。除上述房产问题,朱志刚还涉嫌操控资产评估,并低价处置国有资产等问题。
王福生出生于一九五一年十二月,比朱志刚小一岁,祖籍东北,亦自幼在北京长大。一九八四年毕业于沈阳建筑大学工民建施工管理专业,早年任职于中建一局,后以专业之长下海经商。
朱志刚与王福生的交情,可追溯至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当时朱志刚为国有资产管理局产权司司长,虽无很大实权,却熟谙国有资产处置玄机。
一九九三年三月,王福生在北京大兴县注册成立北京富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富华)。公司注册资本一亿元,主要由王福生及多家国有企业合资成立,其中包括北京电信发展总公司投资的一千五百万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朱夺元,是朱志刚的叔父。
北京富华成立不久,王福生行贿的劣迹即昭显。一九九七年审结的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黄纪诚一案的判决书透露:“一九九三年六月间,黄纪诚协调、解决北京富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审批成立、经营开发权等问题,收受该公司总经理王福生松下空调一套,价值一点零五万元。”
北京富华的第一个大专案是富华大厦,这栋纯欧式风格的建筑矗立于寸土寸金的北京东二环边上,土地来自于一家国营制袜厂。熟知此专案运转的人士称,为王福生找地、批专案。
一九九六年建成时,富华大厦仅用一年时间即售出百分之八十。一九九七年,王福生又在富华大厦一侧开发了美惠大厦,大型国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购买了该楼的大部分房产。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包括朱夺元控制的北京电信发展总公司等国有大股东,均以原价退出北京富华。此后,北京富华经过数番腾挪,被王福生完全控制。
一九九九年一月,王福生注资二点五亿元成立了北京新富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新富公司),自任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出资人包括其弟王卫东、王宪平和妹夫孙伟光等。以此为平台,新富公司独资或合资设立了天富房地产有限公司、新美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北京富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等,加上此前的北京富华,组成了“新富系”。
二零零零年,王福生、孙伟光等以无偿为首钢开发一座星级酒楼为条件,协议获得首钢位于西直门桥畔的土地,并建成高档住宅项目“金晖嘉圆”。知情人士透露,朱志刚专门为此土地周旋于首钢和新富公司之间。
金晖嘉园位于寸土寸金的西直门。熟知此专案的人士说,开发成本应在每平方米四千元左右。而该社区二零零二年开盘价已达每平方米七千五百元,目前市场价已逾每平方米两万元。
朱志刚亲属购买的金晖嘉园住宅房产为一复式,二百多平方米,其购买价略高于开发成本价。即使按开盘价折算,其差价约七十余万元,而按市场价折算差价更高达数百万元。
二零零八年初,王福生被有关部门羁押,缘由是其实际控制的“新富系”多家公司偷税漏税。其妹夫孙伟光则于同年三月十日被公安部悬赏一万元通缉。
孙伟光生于一九五四年九月十一日,北京籍人士,曾任职于中建一局构件厂。孙与朱志刚亦颇有私交。
公安部B级通缉令显示,孙伟光较胖,有北京口音,家住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五十八号二门一四零二号。二零零七年七月,北京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北京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天富)负责人孙伟光偷税案。经查,该公司利用虚开的建筑工程发票虚列建筑开发成本,涉嫌偷税两千五百七十七点一九万元。
上述税案所涉项目正是东二环的美惠大厦。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三日,北京天富与原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北京天富受让土地一万三千二百平方米,计划开发建筑面积三万平方米的项目,地价款为五千一百万元。随后美惠大厦进入施工阶段。
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九日和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日,美惠大厦两次变更土地 转让合同与建筑规模。开发的建筑面积最终变更为七万六千零五十九点六七平方米,重新核定的地价款为一亿零八百四十六万三千九百一十元。这意味着美惠大厦的可售建筑面积比规划之初增加了四万六千零五十九平方米。
二零零七年六月始,美惠大厦业委会九专案公摊面积不明等相关问题向中央纪委发出举报信。北京天富在专案开发中的问题由此引起官方的注意。
当年八月十六日,北京市监察局给予业主的答复显示,美惠大厦的土地使用权存在问题,土地出让金也未足够缴纳。
随着问题的深入查处,北京天富的偷税等劣迹浮出水面。整个“新富系”亦被查出多家公司存在偷税漏税问题。
时至二零零八年初,作为“新富系”的实际控制人,王福生被相关部门羁押。王福生案发后,“新富系”资金链一度陷入紧张。“因为欠税,公司的账户一度被冻结,我们设法通过拍卖物业来还税。”新富投资集团一位高管说。
王福生的儿子王子建则称,所欠税款目前已补缴完毕。“王福生案目前仍在侦查阶段。”“新富系”的代理律师说。
王福生的“新富系”偷税漏税案由北京市公安局侦办,中央纪委、公安部直接督办。王福生为求立功,检举了朱志刚亲属低价购买西直门高档房产的事实。
接近朱志刚案件调查的人士说,王福生的检举只是构成朱志刚被查的一个因素。目前针对朱志刚的调查,主要指向其涉嫌操控资产评估、违规处置国有资产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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