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出的意见,很多工友和网友发表了对中国工会的看法,埋怨工会不起作用。很长时间以来我也对工会不满,诟病它们的无所作为,甚至怀疑它们变成了工贼。但我现在渐渐觉得事情并不是这么简单,虽然确实有工会变成工贼的现象存在。最近通过富士康问题(富士康只是一个缩影—网友语),看政府的态度和作为,我就彻底改变了我原来的想法。
一跳,二跳,三跳,……十二跳!不出半年时间十二条鲜活的生命在富士康溘然长逝!一时间专家献策,良医纷出。对此,资本家说与他们企业无关,政府说是转型期深层问题,媒体埋怨工会不作为(当然还有幸灾乐祸的,此等已不是人类了,暂且不论。)。是啊,工会,工会,工人的会,当然应该为工人撑腰。于是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动承担责任,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工作的意见》。意见强调的是什么呢,大家可以仔细研读领会。我的理解《意见》不外乎说工人心理不正常,需要疏导和关心。一切问题皆出自工人方面,丝毫也没有资本家和工厂的责任。真好啊,难怪郭台铭一开始就一口咬定了“与企业无关”呢。这就是中国的现实,政府和资本家不能有任何过错,一切都是工人和工会的错!
我们这个以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已经建立60多年了,中国人民在付出了几千万烈士生命换来的国家里,竟然成了被人可怜和帮扶的对象!工人遭了难,工人阶级的政府不能保护他们,反而把责任推给工会!工会是什么?它是时代的产物,是在旧社会人民没有当家作主的年代里共同保护自己利益的组织,随着人民政权的建立,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深化,按说工会是应该逐渐消亡的。而今天,在人民政权建立了60年之后,它却成了工人救命的稻草!岂不怪也与?
附录《意见》
新华网北京5月29日电(记者王敏)中华全国总工会29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进一步加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力度,并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不断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意见》还特别强调,要加强对青年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疏导,关心职工的生产生活,使广大职工有尊严地生活,实现体面劳动。
全总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社会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和社会矛盾多发的特殊历史时期,要及时有效化解矛盾,促进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意见》指出,维权是维稳的前提和基础。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建功立业的同时,深化“共同约定行动”,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提高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劳动报酬;继续深化“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开展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大力推动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的实施;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落实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进一步加大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与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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