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最应该学习高院院长张立勇
:泰韵
依以下两案件为例:
一、1996年,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一厕所内一名女子被奸杀。同年6月,18岁的“呼格吉勒图”,为此被作为凶手误杀了。
9年后即2005年,作案21起,负有10条人命的赵志红落网。法院“一审”后,赵志红递出“偿命申请”,称自己“被捕之后,经政府教育,在生命尽头找回了良知”,说明此案是自己所为,与“呼格吉勒图”无关,以“让我没有遗憾地面对自己的生命结局”。
然而,4年过去了,这冤案却迟迟未能昭雪。
冤案,和故意制造冤案的袒护者,他们应该受到应有的处罚。否则,除了在社会上进一步的产生不和谐的音符之外,还会持久地给党和国家,给人民,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实在是不光彩。
著名政法记者汤计,在内参,执着的一而再地报道了“呼格吉勒图”案件的疑点,得到了中央领导的重视。
为了澄清事实,2007年1月1日前,赵志红暂时保住了生命。这里,已经明确体现了中央领导对“呼格吉勒图”案件的重视,让“呼格吉勒图”的父母和老百姓,都感到了“心安”的公道与“希望”。
可这点“心安”与“希望”,被故意袒护者,在4年中慢慢抹杀。
据介绍,1996年“四·九”女尸案案发后,公安新城分局刑侦人员当时已经在女尸的阴道内提取了分泌物(作案人的精液),按照最基本的刑侦破案规定,这种分泌物是必须进行技术化验与分析的。可这最有力的证据,居然被当时办案领导“遗忘”了。真会草菅人命,这种缺少综合思维力的人,根本就不配做领导!
据介绍,长期关注此案的两名公安部刑侦技术专家杨承勋和吴国庆通过技术鉴定,证实赵志红确系1996年“四·九”女尸案的真凶。吴国庆多次明确表态:呼格吉勒图是冤杀。
内蒙的公安机关的意见,和公安部吴国庆的态度一样明确。但,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就有多名“责任人”被追究刑责。
而今,距离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已经13年。
中央领导当时要求保住“杀人恶魔赵志红”的性命,是为了严肃法律的公正,而方便、迅速、明确的办案:这是因严重失职误杀的一条活生生的年仅18岁的人命,而不是为了像内蒙高级法院一样,为袒护误杀责任人的职责,用行动推延“杀人恶魔赵志红”的性命4年,和让“呼格吉勒图的父母” ,重新拾起了屡屡上访的老路。这给党和国家,给社会抹多少黑?!!!
“呼格吉勒图”何时昭雪,而制造冤案的公检法中的责任人,能不能受到法律追究?省有关检察机关应该不应该追查?违法必究、司法为民、公平公正,不应该只是说说。
二、最奸诈狡黠的综合掠夺责任人的手段:
原白云机场冼伟雄,在580998权证上,在2006年12月中旬,用欺骗手段掠夺7968万元成功之后,随即又用提供假证据,让证监会信访办连续向受害“草民”作了两次违规答复,然后,又拿着这两次违规答复作依据,在沪法院一二审中,分别用(2007)沪——中民三(商)初字第64号,与(2008)沪高民二(商)终字第6号判决书,让高喜山等人连续败诉,导致几百受害股民,因高喜山等等信访与诉讼的总失败再不敢步其后尘……冼伟雄在掠夺成功后就升了官。
通观有关规定,白云机场与监管单位,共同用不正当的手段欺骗股民,是故意违规违法。在“http://blog.sina.com.cn /cm87539416”网站,我依《因赵作海“冤案”,忆故意制造的“冤案”》,一文,详细陈述了白云机场等的违规违法行为,与仅有资格追款的,5位原上访与诉讼人,在追款3年零半的上告路上,受尽磨难的坎坷经历……
以上情况,受害者在盼,老百姓都在看……
201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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