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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规范的国企改制,只能是“坑国家,害职工”,这个道理很多人都明白,但查处起来,太难了,难于上青天,请看案例:
一.净资产一千七百多万元的国有企业,奇特的改制结果
北京海淀区房地产经营开发总公司材料设备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后更名为北京市海开建业建筑材料经营中心(以下简称海开建业中心),国有独资性质,海开建业中心的经理是徐金祥,其上级主管单位为北京市海淀区房地产经营开发总公司(现更名为北京海开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海开集团)。2000年7月海开建业中心改制为北京华祥建业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祥公司)。
2000年7月改制时,海开建业中心国有净资产经有关部门评估价值为1703.09万元(国有总资产近亿元,实际价值远高于此,含一个国有地产项目),可奇特的改制结果却是:海开集团仅仅以国有净资产评估价中的180万元作为国有股投入改制企业;国有净资产评估价中的420万元作为内部股出让给改制企业的职工(实质是出让给改制企业负责人,改制企业负责人实际上并未出资到位);国有净资产评估价中的剩余部(1103.09万元)作为借款给改制企业(此款项不要说增值;就是按原值,至今也未归还,已被侵吞;实际上国有地产项目销售金额达八千万以上)。
二.国有改制企业缺失法人治理结构,大批参加改制的职工被逼下岗失业
为了加强对国有改制企业的控制,徐金祥陆续将自己的亲朋好友(43人)安排在改制企业及关联企业的重要岗位上,全面掌握了国有改制企业的财权、人事权、经营权。而对原国有企业职工(约20人)却找出各种借口,制造种种障碍,迫使其下岗失业(目前,仅剩5人在岗),为社会增加负担。
此外,徐金祥为进一步控制国有改制企业,对参加改制的国有企业职工采取不分红、降低职工报酬以及不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等方法,来动摇职工(自然人股东)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同时派人到处散布“现在不出让股权,将来就拿不走钱了”等悲观论调,逼迫职工出让股权。
在这个国有改制企业里,董事长、法人代表、总经理三职合一(以后,在职工向各级部门反映问题的强大压力下,为逃避经营责任,徐金祥将公司法人代表等职务变更给他人,实际上仍是一个人说了算),“一支笔”起作用,公司财务资料不公开,公司董事、监事、股东、职工的合法权益被完全剥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职代会的职能和作用被完全取消。在这里,绝大多数参加国企改制工作的职工已被逼下岗失业(职工四险被停上),且改制企业内部没有工会。
三.企业负责人借国企改制之际疯狂敛财,改制企业资产严重流失
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徐金祥借国有企业改制之机,利用职务之便,采用公款私存等手段,侵占、贪污国有改制企业财产,且数额巨大(达人民币1.5亿元);以对外投资的名义,挪用改制企业资金给徐金祥及他的亲属、朋友的私人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借机侵吞改制企业资产;并将侵占、贪污的改制企业资金,用来包养情妇,购买豪宅等个人消费,致使国有改制企业运营困难,严重损害国有改制企业利益。
时至今日,国有改制企业运营困难,企业负责人负案在逃(最近该负责人托关系办了取保候审的手续),可因为是国有改制企业,究竟应该由谁来治理这家企业无法无天的混乱状况?这个国有改制企业的原上级单位(也是这次国企改制工作的主持者),对此问题仍在论证中。企业职工眼看着改制企业中的国有资产仍在快速流失,心都要碎了,却无能为力。
这种无法无天的事,发生在首都北京,查处起来都很难;如果发生在“天高皇帝远”的地方,那情况就可想而知了。改制企业负责人的话:“我有的是钱,你们去告吧”,道出了其中的原委。是啊,改制企业负责人可凭借手中侵占的巨额国有资金,不惜用重金打通关系,干扰案件的正常查处工作。
看来,国企改制任重道远,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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