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比天大吗?
我们主流媒体、右派精英们天天在高唱我国是法治国家,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可是我们国家的一些个人和部门却不断地违法。按照宪法,“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可是现在那么多的违法事件,我们追究了吗?没有。如“家庭联产承包制,50年不变,以后也不会变”、 “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加入资本主义体系的WTO“、“出卖国有企业,让国家主人下岗”、“不争论!--不允许左派发声”、“把几万亿人民币买了美国国债”、”把600屯黄金存在美国“ 、大型喷气式飞机‘运十’被下马等等,这些大事经过人代会讨论吗?有法律依据吗?要求老百姓遵纪守法,精英们却在那里随便违法。
胡德平在回答记者如何看待民营企业初期的违法现象时说,“改革开放应故在一个特定历史阶段来考察,放在一个国家生死存亡的角度来研究。你说改革开放当时就合法吗? 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实行家庭联产责任制,引进外资符合当时的宪法吗?这不是违反当时的法律吗?” 他说:"民企真正的法律地位只在1988年才确立。就是中共十三大对民营经济的肯定,那也不是法啊,难道民营经济全都不能发展了7 " 胡德平讲的这些话,表面上看没有无道理,但是他说了真话,“无法无天”是真话,“法比天大’是假话。革命也好、改革也好,特别是大的改革都是“无法无天”的,革命要成功,改革要成功,必须捅破旧的天、打破旧的法。
右派精英们老说毛泽东“无法无天”,实际上他们也是无法无天。关键是要看毛泽东要捅破的是什么样的天、要打破的是什么样的法?右派精英们要捅破的是什么样的天、要打破的是什么样的法?毛泽东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领袖,他要为无产阶级打出一个无剥削、无压迫的社会主义晴朗的天;为了人民利益,为了人民幸福,他领导人民捅破压在人民头上的天,领导人民打破紧箍在人民身上的法,他要建立为人民造福的天,要立为人民谋利的法。没收地主土地、没收官僚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允许民族资产阶级存在,但有个政策,那就是“利用、限制、改造”,然后达到逐步消灭,而绝不能让它发展壮大,这些做法都是不合过去法律的,毛泽东把它破了,立了为人民谋利的法,巩固人民统治的法。这就是破法和立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所以不要简单地说守法和违法。关键是要看统治阶级是代表的是那个阶级利益。为了统治阶级的利益,没有法可以立法,违法可以变成合法,资改派对《宪法》的修改,从生产资料所有制、劳动制度、分配制度以及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等方面,一步一步推进了中国社会的演变,演变到了中国今天这个样子。 就是把过去违法的修改成了今天合法的。看清楚了法律是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的,什么都好理解了。毛泽东一切为了人民,所以在毛泽东时代的法律里,你找不出一条法律或一个主张是损害人民利益的。如果为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这样的路线为指导,那么制定宪法和各种法律都会依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WTO”、“物权法”都是为这部分人服务的。为什么老百姓最希望立的“干部财产申报法”,过去十几年了,就是立不起来,为什么?不符合少数人的利益?毛泽东采取的政策是逐步消灭私有制,为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创造条件,而资改派采取的政策是逐步消灭公有制,为全面复辟资本主义创造条件。所以不同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利益就要制定维护、巩固本阶级统治和利益的法律。谁是这个社会的统治阶级,谁就可以主宰这个社会,他说,“合法就合法,不合法也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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