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品牌”和校长“功勋”羞辱了谁?
这两天,因为两名女贪官的相继落马,而使网络分外地热闹起来。这两名女贪官分别是中山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启红,以及辽宁省本溪市第十二中学校长张晓霞。这两名贪官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在她们的头上,都顶着一个眩目的光环:前者是2009“中国十大品牌市长”,后者是2004年“本溪市功勋校长”。
让我们先看看市长的“品牌”吧——2009年12月18日,李启红入选“中国十大品牌市长”。她当时获奖的关键词是:“她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成长为杰出的品牌女性;她以其务实的作风,前瞻性的眼光,引领中山迈入珠三角‘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城市’。2009年,她在交通、金融产业集群、城建环保等各个环节,为打造中山城市品牌,持续不断地挥洒着热情。”
既然拥有了这样的“品牌”,李启红应该知足了吧?应该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形象为品牌增辉吧。可事实又是怎么一回事呢?从现有的信息看,李启红因涉嫌经济犯罪,于5月30日被中纪委带走。据知情者证实,李被查乃因涉嫌股票内幕交易,涉及的公司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此次案件,一共牵涉十多人,其中五人来自李启红家族,包括李启红夫妇,李的一位弟弟、弟媳和妹妹。
我们再来看看校长的“功勋”吧——她曾获得过“全国优秀教育工”、“省优秀教师”、“市科技拔尖人才”、“市劳动模范”、“省“五一”劳动奖章”、“本溪市功勋校长”等荣誉称号。
张晓霞实在厉害,如此多的“功勋”集于其一身,而且是从中央到地方,她已经捞全了。按讲,她本应该珍惜这份荣誉,她本应该发扬光荣传统,争取更大光荣,可她却利令智昏、胆大妄为,建立了令同行“望张兴叹”的贪贿“功勋”——通过收取学生择校费、择班费等名义向家长疯狂敛财,仅2009年秋季入学期间就收受300多万元。累计贪污受贿逾千万元之巨。
原来,无论是“品牌”市长,还是“功勋”校长,她们都是“贪贿”与“光环”共存,“堕落”与“荣誉”同在!
看到这样的“品牌”,看到这样的“功勋”,我只想问一声,在授予她们巨大荣誉之前,相关监管机构难道就没有嗅到一点点异味?难道就没有发现一点点异样?难道就没有察觉一点点腐败的蛛丝马迹?应该不会吧?
从所有已经落马贪官的贪腐轨迹看,他(她)们严重经济违纪绝非一朝一夕就能“炼”成,在获得相关荣誉之前,腐败“病毒”不仅已经发作,而且已经上瘾。可就是这样,相关部门还是给了他(她)们许多荣誉。这到底是相关监督的“探头”失了灵,还是猫鼠早就结了亲家?
这样的“品牌”,这样的“功勋”,实在让人不可思议,实在让人为之尴尬,这到底羞辱了谁呢?我想,羞辱的不仅仅只是授予他们光环的部门吧,还应该包括那些成天喊着与腐败水火不容的相关监管机构!
现在,“品牌”市长和“功勋”校长都已经落马了,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但留给我们的教训实在是太深刻了。还能让这样的尴尬继续出现吗?还能让这样的“品牌”和“功勋”招摇过街吗?
我由此想到了另一个问题,我们的相关部门特别是各级纪律监管机构,是不是借此机会,对那些还戴着眩目光环的人来一个全面的排查呢?我不是不相信他们。“品牌”市长和“功勋”校长的堕落告诉人们,耀眼光环下,不知道滋生了多少腐败,不知道掩盖了多少丑陋!“荣誉”或“光环”,绝对不能成为腐败的遮羞布,绝对不能成为贪贿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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