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鹰法学博士,大作《防止黑恶势力实施恐怖活动》一文已经拜读,虽然我早就习惯很多学者专家喜欢说些听不懂的话,但是有些想法不说又感觉如鲠在喉,总是觉得对不起自己的良心,所以就唠叨几句!
文中特别提出黑恶势力的“经济转型”和“政治转型”还不是黑恶势力最可怕的转型,最可怕的是向“恐怖主义转型”,即“他们会利用社会中存在的尖锐矛盾、社会所普遍抱怨的社会政治问题为切入口,提出自己的主张,抨击政府,吸引民众。同时,他们将进行恐怖活动,利用自己的经济能力、组织体系、武器装备等,实施绑架、暗杀、爆炸等恐怖手段,挑战现有社会秩序和政治体系。”我以我一平民角度观察我周围符合说的“以社会政治问题为切入口,提出自己的主张。。。。。。实施绑架、暗杀、爆炸等恐怖手段”等条件的组织,还真发现了两个:一个组织叫东突,在新疆搞了不少爆炸暴动;还有一个是达赖集团的组织,在西藏组织发动暴乱。但是惟独没发现说的黑恶势力有什么政治主张,并付诸行动!观察这次重庆打黑,所谓的黑势力大多是控制某个行业,比如长途运输、菜市场,成立白色的公司形成行业垄断,用各种手段包括暴力手段获得排他性的暴利。但是他们只暴力打击竞争者、不与他们的合、妄图分羹者、看着不顺眼者等几类人员,他们在经济转型的同时也在政治转型进入政治领域以寻求政治保护或者利益最大化,只是没听说他们打算搞恐怖活动以颠覆能给他们带来利益的政权,我甚至都怀疑,他们如果在某种政权下能获得经济利益,他们还是这种政权的有力支持者,如果他们连自己利益都要反对,那我的解释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们都疯了!
我也没发现所说的“他们可能整合更多的黑恶势力加入其中,壮大力量;或会形成一张全国性的网络”。按照我对所说黑势力的理解,这类组织是有很强地域性的,一般都是他们生活的现实空间,重庆打黑我们就没听说哪个黑老大打算控制了重庆菜市场后再去控制东北西北的某个菜市场,好象连近在咫尺的成都都没打算去控制什么。至于形成全国性的网络,有组织,有武器,以暴力手段挑战现有社会秩序和政治体系,这还是黑社会组织吗?我对比参照近代历史发现有几次起义倒是符合说的这些特点,唯一不同的是那时侯没有恐怖主义这种说法,国民党反动政府宣传时用的词是“赤匪”这两个字。
我没有象那样读过高等学府的法律博士,只是记得当年上高中的时候我学过毛主席教导我们的:要分清是人民内部矛盾还是敌我矛盾!按照这个说法,黑恶势力转型也好,政治转型也好,他们不反对现行政权,该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多数是可以教育改造的!至于所谓的恐怖主义黑恶势力,那根本就是敌我矛盾了,这种黑恶势力还叫黑社会吗?是不是可以按照现有的官方说法叫“分裂势力””疆独分子“什么的呢?
所以呢,博士你大可以放心,黑恶势力是不会搞什么恐怖活动的,搞恐怖活动就不是黑恶势力了,也希望博士呢利用这安定的时机,在学校多读读书,将来还是能为我们的国家和社会做出一些贡献的!
附:防止黑恶势力实施恐怖活动
: 山鹰
2010-06-02 20:31:00(来源【南方周末】本文网址:http://www.infzm.com/content/45921#comment)
黑恶势力可能坐大
尽管刑法还没有承认中国存在黑社会,只是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来惩治“疑似”黑社会分子,但黑恶势力却是一些地方日常碰见的现象。各个地方的打黑除恶行动说明,我国法律对黑恶势力的理解和规范显得滞后了。
对黑恶势力认识不足或轻视,可能会酿成非常严重的社会后果甚至政治后果。很多人认为,国家政权力量足够强大,即便黑恶势力再大,在强大的国家镇压力量面前,往往不堪一击。比如重庆的打黑行动,就把大大小小的保护伞都打掉了,其他地方的黑恶势力,只要国家下力整治,照样不足为虑。
5月4日有一则报道,说某市的城管部门为了治理占地经营的小商贩,要当地的黑恶势力帮他们维持秩序,赶走了一些商户。黑恶势力收保护费的对象减少,经济上受到损失,城管部门则给予黑恶势力经济上的补偿。如果收保护费的是黑恶势力,要打;那雇用黑恶势力并给予其经济补偿究竟是黑还是白,要不要打呢?
这则实例说明,在一些地方,黑恶势力履行着部分社会管理职能,这部分职能往往又是白色的政府部门很难完成的。换句话说,从这个意义上说,黑恶势力成了白社会的延伸,黑白互相依赖。
近些时间,连续发生多起校园凶杀案件,一些社会失意者或精神障碍者,还有绑架勒索撕票者,将最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小孩作为逞凶的对象,给社会涂抹一道道浓重的血色。
现在需要提出一个问题,如果中国分布于各地的黑恶势力转型开始搞恐怖活动,并连成一体,国家、政府和社会有应对的准备和措施吗?一旦事发,有这个心理承受能力吗?
黑恶势力转型的三种可能
黑恶势力的转型大致有这么几种。
一是经济转型,公司化、合法化。他们在积累一定的经济实力后,注册公司,转向正当经营。
二是向政治转型。比如谋求在各级人大、政协的地位和身份,把自己打扮成社会名流,结交各方政府人士。有的还会投身慈善事业,遍地捐款,获得社会和政府的认同。
这样的转型并不可怕,在某种限定的意义上,甚至值得欢迎。毕竟,这样的转型,是想获得现有社会系统和政治系统的认同。它不反抗现有的社会秩序和政权体系,并不以现有政权体系为假想敌。在转型的同时,他们会大大压缩其使用暴力手段的频率、范围、强度,甚至可能完全放弃原先所赖以立身的暴力手段。
但是,还有一种转型非常可怕,我称之为“恐怖主义转型”。他们会利用社会中存在的尖锐矛盾、社会所普遍抱怨的社会政治问题为切入口,提出自己的主张,抨击政府,吸引民众。同时,他们将进行恐怖活动,利用自己的经济能力、组织体系、武器装备等,实施绑架、暗杀、爆炸等恐怖手段,挑战现有社会秩序和政治体系。
警惕其实施恐怖活动
不是危言耸听。以清朝末年为例,洪门是当时遍布海内外的一个地下会党组织,类似于黑社会。1905年,一些有“主张”的人士加入洪门。洪门输入了“主张”,加上原有的组织力量、联系网络和经费支持,双方合流,产生了化学变化,策划了大量暗杀事件。
以今天倡导法治理念的时代,暗杀绝对是践踏法治、嗜血狂妄的举动。但是,在这样一个社会矛盾冲突多发的时期,绝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的存在,要把它当作一种迫在眉睫的危险。一旦一些极端人士与黑恶势力合流,后果不堪设想。他们不会过多谋求现有政权体系的认同,不会在意谋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身份,而是直接以现有体系为对手,提出自己的主张,比如“反腐败”、“反贪官”、“反社会不公”之类极能蛊惑人心的口号。部分民众很容易被这些话语煽动。贪污腐败、分配不公恰恰是当今中国的阿喀琉斯之踵。
提出“话语”,就意味着黑恶势力发生了最关键的变化。在此旗号下,他们可以实行更多的合流。其一,他们可能整合更多的黑恶势力加入其中,壮大力量;或会形成一张全国性的网络;其二,会吸引更多的极端人士加入其中,包括一些技术人才,提高其技术含量;其三,还可能实行与民族分离主义势力等的合流,互相声援、互相帮衬。
可以设想,他们可能会实施具体行动。在“劫富济贫”的口号下,会肆意绑架,勒索钱财;在“反贪官、反腐败”的口号下,私设公堂,刑讯逼供,获取供词,加以公布,实行所谓的“正义审判”;实施暗杀和爆炸等恐怖活动等。
一连串校园凶杀案就引来上下不宁,如果再加上一连串所谓“反贪”、暗杀等恐怖活动,不说别的,单说防范他们的维稳成本,恐怕就难以承受。所以,对于黑社会实施恐怖活动,必须给予高度关注,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为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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