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何治国方能国泰民安?--公道!
小时候,老师就批评过我喜欢钻牛角尖,如今也还是本性难移,喜欢在任何事情的细节上较真,我总是认为细节可以决定事业的成败,细节也可以反映事物的本质。
法律是由某些人所制定的,由某些人所执行的,为某些人所服务的,法律从来就不会惠及所有的人,法律是某些人镇压另一些人的工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原本是工农阶级所制定的,由工农阶级去执行的,为工农阶级服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规定了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是一个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国家,是一个反对剥削压迫的国家,可是自从有人用经济建设中心替代了政治建设中心以后,私有制经济就渐渐地从有益补充发展了成了绝对主体,剥削阶级就渐渐地从弱势群体发展成了强势群体,反对剥削压迫就渐渐地演变成了鼓励剥削压迫,社会主义就渐渐变成了特色社会主义。如今的中国法律是否还是由工农阶级制定的,是否还是由工农阶级执行的,是否还是为工农阶级服务的呢?只要不是弱智,没有人不知道法律的阶级属性早已天翻地覆了。
什么是人民群众?就是社会上那些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劳动者,那些资本食利的剥削者就算勉强可以给自己扣上一顶人民的帽子,也绝对不可以算作是群众的。一个社会如果有那么一小撮人可以穷奢极欲、飞扬跋扈,而且这种穷奢极欲、飞扬跋扈又是以绝大多数劳动者的贫困潦倒、委屈求全为代价的,那么这个社会就绝对不是一个人民群众可以享到福的社会。所谓强势群体就是被法律工具所保护的那个群体,当特权官僚和资产阶级成为了中国社会的强势群体,也就意味着中国法律已经成为了维护他们的根本利益的工具。如此一来,一个时时刻刻惦记着依法执政的领袖,将会促进社会的和解呢,还是加剧社会的对立呢?如此一来,一个时时刻刻惦记着依法执政的领袖,会成为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源泉吗?
法者乃国之名器,道德的底线,公平和正义的守护神,执政者不可不察,一旦法律突破了道德的底线,非但不能守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反而还要打着守护公平和正义的幌子,行百般欺压百姓的恶行,则依法执政就会成为人民群众挥之不去的噩梦。中国的宪法还在坚持着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新国三十六条却已经开始对最后的公有制经济亮起了屠刀,当根本大法和具体条例南辕北辙的时候,一个时时刻刻惦记着依法执政的领袖将会如何依法执政呢?当律师和法官吃了原告吃被告,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最终结果是赔了时间、精力还要倒赔金钱的时候,又有多少人民群众会信服领袖的依法执政呢?
法律从来就有良法和恶法之分,良法紧守道德的底线,维护的是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保证;恶法枉顾道义,为虎作伥,放任极少数狼心狗肺之徒肆无忌惮地欺压百姓,是人民群众生不如死的因由。佛曰普度众生,法律有如何不该如此?在特色的旗帜下,法律的革命性早已被特权官僚集团和资本食利集团反复强奸,严守这样的法律就是严守维护剥削阶级利益的铁律,在阶级矛盾尖锐对立的今天,在两极分化形势不断恶化的前景下,用早已惨遭扭曲的国家法律如何维护名义上的统治阶级的利益,如何让工农群众得幸福、得尊严、得劳动之体面,如何实现全面小康之和谐社会?就算继任领袖真的还是一个革命者,其在阶级敌人所划定的框框内革命,结果也不问可知。
依法执政需要良法方能造福黎民,倘若法无良法,依法执政就只能导致民不聊生。依公道执政人民则无此噩运,因为公道为何物古今如一,公者天下共也,道者阴阳和也,天下共有共享则社会矛盾双方就能够取得真正的和谐。无论是道家的天下为公、儒家的仁治天下,还是法家的严整吏治、墨家的交相利兼爱天下,古圣先哲的智慧无不在提醒执政者必须始终如一地秉持公道,方能维护既有政权的长治久安,一旦有所偏离则天下大乱不远矣,正所谓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千百年以来,莫不如此。富士康的高楼上,十二个鲜活的生命接连跳下,劳动者的诀别只因对劳动创造幸福生活的绝望,如今创造财富的人反而不能分享财富,试问公道何存?天下失道久矣,原因何在,皆因早已法非良法了。因此说,依法执政的破锣只能敲响乱世开启的钟声,唯有依公道执政的大智慧方能带来国泰民安的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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